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唯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馬太福音十九章3-11節)
所以,我這裡的第三點要提到的是,婚姻是上帝的作為,因為祂用話語宣布婚姻的成立,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在這框架之下,第四點和第五點是,上帝是婚姻的實踐者,因為夫妻兩人在成為一體的時候,他們正是在體驗上帝親自做成的結合。這是最重要、可能也是最關鍵的一點。
第24節是上帝親口頒布的婚姻制度。上帝要造出女人,於是取下男人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然後他讓這個女人和這個男人成為一體,二人成為一體。若要看清楚這件事,對我們的婚姻有何重大意義,就必須了解創世記2:24和馬可福音10:8-9。馬可福音10章是耶穌的話,耶穌引述創世記2:24。對耶穌而言,這是聖經裡談到婚姻的經文中最根本的一節,這是耶穌針對婚姻的一切教導的基石。可10:8說:「二人成為一體」。耶穌說:「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非常驚人。你有感受到這真理的重量嗎?
訂婚的、已婚的男女們,當一對男女立下誓言,並透過性而結合在一起時,主要的參與者不是丈夫、妻子、牧師、或父母,上帝才是主要的參與者。是上帝把丈夫和妻子結合為一體。這是上帝的作為!這是上帝的作為!因此,耶穌做了一個完美的結論: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世人對此毫無所知,這就是為什麼他們如此隨便地對待婚姻,連基督徒也表現得跟他們一樣。這就是為什麼基督徒的婚姻無法向世人發出光芒。婚姻是上帝的作為,因為婚姻中的結合,正是上帝親自結合的。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總結以上四點,若要開始看見婚姻的榮耀,就要注意到這個聖經真理,關於婚姻最根本的真理,也就是:婚姻是上帝的作為,是祂將人類造為男女,是祂親自將她的女兒交給第一個男人,是祂在創2:24述說婚姻的實質,是上帝親自把兩人結合成為一體,在地上,在天上。
現在,讓我簡述一下婚姻的宏偉:婚姻是上帝的作為,婚姻本於祂、倚靠祂。現在,我們要看到關於婚姻最終極的真理:婚姻歸於祂,婚姻是為了祂的榮耀而有的,婚姻的存在是上帝的作為,要展現祂自己。婚姻以外的任何制度都沒有這種意義,完全沒有。沒有任何別的事物能像婚姻這樣彰顯上帝,祂的愛,祂的兒子,祂的約。完全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