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統信仰但卻缺乏整體的生命(全備的基督)COVER

正統但卻缺乏生命(全備的基督)

有一種所謂的正統信仰,對系統神學或救贖歷史都具備適當的認識,但卻缺乏整體的生命(全備的基督)

正統信仰但卻缺乏整體的生命

全備的基督|傅格森

精華爭議實際揭露的問題是:一個人可能承認《西敏信條》各獨立章節的真理,但卻因為不理解神在福音裡的恩典,以致這些真理對他而言是死的。這必然產生一種嚴苛的心態,而這心態會滲透一個人的講道及牧養事工。有一種所謂的正統信仰,對系統神學的各主題或救贖歷史的各階段都具備適當的認識,但卻缺乏整體的生命;正如雙臂、雙腿、身軀、頭、腳、眼睛、耳朵、鼻子與嘴都齊全,但整個身體缺乏活力、甚至缺乏生命。有敬虔的外貌,不等於有敬虔的實意。

若正統認信的信仰結合以下觀點:天父的愛是以祂兒子的受苦為條件,並且進一步以我們的悔改為條件,這種信仰必然會對傳講福音造成限制。為什麼?因為它在傳講者心中設下限制,而這限制是配合他在神心中看到的限制!此人的內心可能經歷一種過程,即懷特(Alexander White)了所指沈的「藉著醋而成聖」(sanctification by vinegar)。若是如此,他的心就容易變得頑固和嚴厲。若一個事工根植於有條件的恩典,就會產生這種效果;這事工所產生的正統信仰,缺乏對罪人的愛,而對義人的愛也是有條件的。

……這在福音事工中是行不通的。相反地,牧師自己需要接受神那無條件恩典的掌管。他們必須從自己身上除去殘餘的、自我保護的法利賽主義及條件主義。他們必須像救主一樣,恩待而不折斷壓傷的蘆葦,也不吹熄將殘的燈火。

一位敬虔的牧師到底像什麼?難道不是像神一樣,帶著恩典的心腸嗎?當他看見神將浪子帶回家時,難道不是跑過去擁抱他們,因他們回家而喜極而泣,並且不問東問西地(不要求任何資格或條件)就親吻他們嗎?

從這些方面來看,精華爭議永不過時地關乎所有基督徒,但它特別關乎傳講福音的人與牧師。它引發這個問題:對我的會眾而言,我是哪一種牧師?我像浪子的那位父親嗎?或者,我像那位大兒子,從過去到未來都不參加這場筵席,並且最終也無法參加?畢竟,既然大兒子還在懷疑,他那一度浪蕩的弟弟是否己充分為罪憂傷、充分因過犯而感到羞愧,他怎能舒適自在地參與這筵席呢?p83-85

基督徒長期以來難以釐清「行為」與「恩典」、「律法」與「福音」之間的關係。這困難不僅出現在我們的系統神學裡,也發生在我們的講道和教牧事工中,最終也出現在我們的內心深處。作者以一種引人入勝且平易近人的方式,精彩地講述歷史上的「精華爭議」,,讓我們認識「律法主義」和「反律法主義」的本質,以及如何藉著福音來脫離這兩者的捆綁和挾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