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教會成為教會!加爾文如何看待社會正義-TGC-COVER

讓教會成為教會!加爾文如何看待社會正義

教會的屬靈職能:傳講福音、執行聖禮、教會紀律和照顧窮人(讓教會成為教會!加爾文如何看待社會正義)

讓教會成為教會!

加爾文如何看待社會正義

馬丁·路德·金在他著名的《伯明翰監獄來信》中指責美國白人教會在福音上的妥協。他認為,最令人感到痛苦的妥協不是一些教會為種族主義和種族隔離制度這一明顯的邪惡進行辯護,最令人感到痛苦的妥協來自那些「中立」的白人牧師,他們拒絕讓教會成為教會應有的樣式:

我聽到許多牧師說:「那都是社會問題,福音不關心那些問題。」我看到許多教會將自己交付給一個完全是另一個世界的宗教,在身體和靈魂、神聖和世俗之間做出了奇怪的區分。此後,許多神學家都接受了金博士的批評。從謹慎的威利·詹寧斯(Willie Jennings,他認為基督教神學從來沒有涉足過複雜的社會問題)到激進的詹姆斯·科恩(James Cone,他把主流教會的見證描述為「白人神學」)。評論家認為,當論及基督的國度和它所主張的正義時,西方教會已經失去了方向。

我們很容易將這些神學家一棍子打死。他們中許多人似乎都已經拋棄了正統的基督教教義,選擇了日益激進的解放神學,後者真的與福音沒有什麼關係了。然而,如果我們這樣做就錯過了一個機會。現實情況是,這些對傳統基督教的許多批評中有許多正確的東西,比我們以為的要多。

耶穌與社會正義

我在神學院學習耶穌在馬太福音5章和路加福音4章中的講論時意識到了這個要點。耶穌宣稱祂來是為了「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和「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路4:18)。至少在我所讀的權威註釋書中,標準的福音派解釋是:耶穌在用比喻來描述從屬靈貧困和壓制中獲得救贖。人們似乎普遍認為,當耶穌描述那些飢渴慕義的人如何受逼迫的時候,祂說的是那些渴望稱義和成聖的人(太5:6,10)。

因此,當我轉向約翰·加爾文的著作時,我很驚訝地發現,至少在這些經文上,他更接近解放神學家的解釋,而不是當代大部分福音派神學家的註釋。例如,關於耶穌祝福那些為公義而受苦的人時,加爾文說:

我所說的為義受逼迫,不僅是指為了維護福音,也指為了維護任何的義。因此,不論是為了堅持神的真理,反對撒但的虛謊,還是為了保護善良無辜的人免受惡人的傷害,如果我們招致世人的仇恨,甚至威脅到我們的生命、財產和榮譽,我們都不要悲傷,或不願竭力事奉神;神親口宣告為有福的事情,我們不要以之為慘苦。(加爾文著,《基督教要義》3.8.7,美國麥種傳道會版)

我想知道加爾文的神學是否能幫助教會在社會正義領域恢復更忠心的福音見證,他的話安慰了我,我沒有失望。

加爾文與教會

有好幾個原因讓我們關注加爾文的教會論。首先,比起其他幾位改教家,加爾文更多地認為他的主要任務是正確解釋和教導聖經,目的是為教會服務。其次,加爾文深刻意識到教會的政治化會損害其在世上成為「基督屬靈國度」的使命。

就加爾文而言,這種危險來自三個方向。最明顯的是天主教會。加爾文認為,基督已經授權祂的教會履行特定的屬靈職能:傳講福音、執行聖禮、教會紀律和照顧窮人,教會只有在忠心履行這些職能時才是教會。

在加爾文看來,天主教的架構——從教皇到神父——已經把這種事奉的呼召換成了治理社會的呼召。羅馬已經擁有了代替基督進行地上統治的權柄,同時宣稱自己擁有最終的裁決權、可以創造教義、發明聖禮、約束良心,並為了自己的浮華和虛榮而犧牲窮人的利益。教會已經成為一個政治集團,而且是一個暴虐的政治集團,而不是基督屬靈的國度。

第二個危險來自憲制改教運動(magisterial Reformation)。主要的改教家——包括路德、茨溫利和布林格——都認為天主教在中世紀做得太過分了,他們的反應是將教會的幾乎所有其他職能都交給地方行政機構。他們同意牧師的責任是傳講福音和執行聖禮,但其他一切——包括教會紀律和對窮人的照顧——都由政府來執行。因此,國教教會成了一個教導和敬拜的場所,它無法控制自己的成員,也無法在物質上傳遞基督國度的供應。它淪為了國家的一個工具。

第三個危險來自再洗禮派。早期的再洗禮派成員都曾經是路德和茨溫利的追隨者,他們對國教的妥協感到失望。為了避免混淆公民和教會成員這兩個身份,他們拒絕接受嬰兒洗,並堅持嚴格的教會紀律和逐出教會的做法。為了讓教會與社會分開,他們要求基督徒拒絕拿起刀劍或拒絕在政府中任職,並呼籲彼此分享物質財富。教會因此成了一個政治機構——儘管是一種全新的政治機構——更注重於保持與世界的分離,而不是見證福音恩典。

教會的屬靈性

對加爾文來說,還有一個出路,那就是強調教會的屬靈性。加爾文認為,「教會是基督的國」(《要義》4.2.4)。他的意思是,教會是由地上人類組成的團體,基督國度的實際透過聖靈在教會中落實。因此,在加爾文看來,王國存在的「標誌」就是教會的標誌:福音的傳講、主餐和洗禮。這些標記在教會紀律中以某種形式表達出來,沒有紀律,任何教會都不可能健康(這就是為什麼加爾文拒絕在沒有紀律的日內瓦教會任職)。執事也很重要,沒有執事,任何教會都不能聲稱是真正的改革宗。

加爾文的教會論與路德宗和瑞士改教家的不同之處在於,加爾文認為上帝的國度必須在教會中找到不同於政治社會的社會性和物質性表現。即將降臨的國度必須闖入目前的邪惡世代,儘管它在耶穌再來之前不會得到成全。因此,加爾文接受了「已然……未然……」的邏輯。

加爾文教導說,所有的受造物有一天會在終將降臨的基督國度裡得到成全和改變。在那之前,神將會通過各種手段,包括政府和公民社會的秩序,仁慈地保護著這個世代。升天的基督通過聖靈的恩賜將祂國度的諸般戰利品傾倒於教會(弗4:7-16)。當基督徒透過事奉彼此服事時,教會就得以建造成為基督的身體,要期待著將來降臨的國度,在那裡一切都將得到成全。

社會的罪惡性

同時,基督徒繼續在世俗社會的架構中工作,儘管這些結構被罪深深腐蝕。他們這樣做並不是因為他們作為男人或女人、富人或窮人的地位一定就是正義的,而是因為作為基督的門徒,他們蒙召透過承擔僕人的職責來活出他們的自由。有一天,所有的基督徒都將在神的國度裡獲得自由和平等,但在現今的世代,基督徒應該期待痛苦和逼迫。基督徒如果不承認這一現實,現在就為全面實現神的國度而高唱凱歌地前進,不僅最後會使教會政治化,而且會不可避免地陷入痛苦和失望。

加爾文告誡基督徒不要想像政治和公民社會可以在基督再來之前以某種方式轉變為神的國度。他通過闡明屬靈的義(或正義)和社會正義之間的重要區別來防止這種誤解。

加爾文認為,屬靈的義是藉著聖靈的工作、透過福音來實現的。教會的使命是通過其事工尋求這種義。另一方面,社會正義是外在的義。民事政府沒有權力建立屬靈的義,因為屬靈的義不能強加於人,但它蒙召建立社會正義。加爾文贊同奧古斯丁的信念,即基督徒不應輕視社會正義,它是神恩典的厚賜,對維護人類社會至關重要。

在他的註釋中,加爾文反覆指出,由於人類的墮落,摩西律法的民事部分不得不容忍許多邪惡。他的這一解釋主要基於耶穌在馬太福音第19章中的宣告,即摩西律法因為人的心硬而允許離婚。加爾文指出了摩西律法允許的許多其他形式的罪惡和不公正(但明確地說,神並不贊同):一夫多妻制、在戰爭中殺俘、強迫戰爭中被俘的婦女與本族人結婚,等等。他指出,如果神選民的天啓民事律尚且容忍這樣的惡,那麼當代政府的民法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加爾文從這一點上提煉出了兩個應用。首先,他堅持認為基督徒社會也不一定要遵循摩西民事法律。相反,他們更多地應該受到自然法的約束,加爾文將自然法與愛的黃金法則、公平和以十誡為代表的上帝道德法則相聯繫。這一點在實踐中如何實現,將因時間、地點和處境而異。

第二,雖然基督徒應該通過民事法律盡可能多地尋求正義,但他們必須對有罪之人的能力這一現實持有客觀態度。屬靈的義不可能藉著刀劍實現。因此,基督徒應當在公共事務中實踐謙遜、合理和憐憫的美德,認識到法律不得不經常允許不道德或不公正的行為和情況。

基督徒對正義的熱忱

這是否意味著基督徒應該對社會上的邪惡和不公正逆來順受或漠然置之?加爾文果斷地拒絕了這種推理。對當前邪惡世代生活的現實主義態度不應導致基督徒對正義的熱忱降低。

例如,加爾文一直認為政府在照顧窮人方面有自己的責任。他在對詩篇72:4註釋中寫道:「上帝對窮人的照顧比對其他人更特別,因為他們最容易受到傷害和暴力的侵害。」或者正如他對詩篇82:3-4所寫的那樣,「一個公正和管理良好的政府將因維護窮人和受苦人的權利而脫穎而出。」民事官員「如果不主動幫助那些需要他們幫助的人,就會在上帝面前犯下疏忽的罪行。」他們不僅要保護窮人免受剝削,而且要通過建立或授權建立濟貧院、醫院和學校來做到這一點。

同時,加爾文認為,教會對屬靈之義的主要見證應存在於建立屬靈之義的教會事工中。通過傳講福音、聖禮、教會紀律和執事的服事,以及從這些做法中產生的教會有機生活,國度的屬靈之義就得到了落實。

對於牧師來說,這意味著傳揚全備福音,意味著教導每個人都需要悔改和重生,以及神的國度和它所有的義。加爾文認為,牧師應避免在講壇上講論政策和黨派主張的具體細節,因為這些問題都是出於智慧和謹慎的問題,也因為教會的權柄「不是無限制的,而是要降服於主的道,並且侷限在道的範圍之內。」(《要義》4.8.4)

牧師是基督和祂話語的僕人,而不是主人。儘管牧師在講道時不應該超越聖道,但他們也無權宣揚不符合聖道義理的東西。牧師要宣揚公義的基本原則,這些原則應貫穿基督徒對政治的參與,包括性道德、公正對待窮人、對難民和移民的憐憫以及生命的神聖性等廣泛事項。

教會的標誌

加爾文同樣認為,主餐和洗禮傳達了教會之為教會的含義。主餐意味著基督徒要參加聚會,「彼此交接、掰餅、團契相交,施捨,以及其他兄弟間的責任」(對使徒行傳2:42的註釋)。洗禮使所有基督徒委身於過悔改和成聖的生活。這就是為什麼加爾文認為紀律和執事制度如此必要。它們使教會免於表面禮儀的虛僞,這種虛僞看起來高舉了國度的福音,卻不能實踐其公義。

紀律的作用是要求那些自稱基督徒,但其生活卻證明與之相反的人承擔自己的責任。當然,加爾文知道天主教會普遍存在濫用紀律的現象。他強調,紀律不是教會隨意行使的強制權力,它也不是一種懲罰。相反,它的目的是維護主餐的完整性,並樂意饒恕那些陷入廉價恩典的虛僞基督徒——如果他們悔改的話,紀律確保國度的義將確實在教會的共同生活中得到體現。

在日內瓦,牧師和長老們認真對待他們的責任,對聖經中明確譴責的各種罪行和不公正行為進行懲戒。除了拜偶像、褻瀆神明和性犯罪之外,他們還懲戒虐待妻兒的父親、拒絕照顧父母的子女、剝削佃農的地主、欺負病人或不稱職的醫生、哄擡價格或限制公平競爭的商人、壓迫或不支付工人工資的僱主,以及拒絕和好的鄰居。

加爾文認為,執事會通過保障窮人的權利來確保教會對社會正義的見證。他認為,對窮人的物質支持是正義的要求,而不是簡單的慈善。當人類不能盡其所能為窮人提供幫助時,他們就剝奪了窮人們的權利。執事的責任是確保教會示範一個公正的社會應該是什麼樣子。它使教會不至於因奉行另一個世界的福音而變得虛僞。

日內瓦教會有兩個執事會,一個與國家密切合作(並由國家資助),另一個獨立於國家運作,專注於服務難民和移民。日內瓦的執事們並不只是對出現的需求作出反應,也不只為教會成員服務。相反,他們是積極主動的。他們為病人提供醫療服務,為失業者提供臨時支持和工作培訓,為寡婦提供長期支持,為旅行者提供款待,還有更多。

在加爾文看來,當耶穌宣稱祂來是為了向窮人傳福音,為受壓制的人提供自由時,他是在呼籲教會也這樣做。讓教會成為教會,就是要裝備教會,使其在言語和行動上為即將到來的上帝國度的義和公義做聖靈賦予的見證。

原文:福音聯盟中文網站(連結)

Matthew J. Tuninga(馬修·圖寧加)是密歇根州大急流城(Grand Rapids, Michigan)加爾文神學院的道德神學助理教授,著有《加爾文的政治神學與教會的公眾參與:基督的兩國論》一書。

導讀:操練敬虔──基督教要義(呂沛淵)(8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