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傳福音
四、應該怎樣傳福音?
歸根究柢來說,我們其實只有一個傳福音的方法(method):就是忠實解釋並應用福音信息。我們由此可以知道,無論面對哪一種佈道策略與技巧,我們都只有一個檢驗原則:它是否真正有助於神話語的傳揚?它是否經過精心設計,在福音的解釋上忠實而完備,在福音的應用上深入而確準?這就是我們前面所說的關鍵原則。如果有一種佈道策略與技巧能設計到這個地步,那麼它就是正當的、正確的;如果它遼蔽這信息的真意,又模糊其應用,那麼它就是不敬虔的、錯誤的。

所以讓我們一同把這件事搞清楚。這個關鍵原則意味著我們要重新檢討每項傳福音的計劃和做法——無論是宣教事工、特會、大規模的佈道行動、講道、陪談、見證;我們的大聚會、小聚會、個人談道;發福音單張、我們借出去的書,寫給人的信——都要問下列的問題:
這些呈現基督的方法,是否事先精心設計,使人深切體會福音是從神而來的話語?是否事先精心設計,使人把注意力從人轉移到神,從一切人間的事物轉移到屬神的真理?還是引人不注意福音信息的作者(Author)與權威(authority),反倒注意傳福音信息的使者和他的表現?

它使福音聽起來好像是人的想法,被講員玩弄於鼓掌之間?還是神的啟示,讓福音使者肅然起敬?這種呈現基督的方法,是否讓人覺得在賣弄人的聰明和演技?是否藉此高舉人?還是顯出這位傳道者簡單明瞭、毫不做作,全心傳遞神交付給他的信息,一點都不希望讓人注意他自己,甚至巴不得神擦去他的蹤影,讓他自己隱藏在信息背後,深怕人不知道應該要在全能主面前更加謙卑俯伏,反倒羨慕他,給他喝采?

同樣我們也要問:這樣事先精心設計呈現基督的方法,到底是促使神的話語在人心動工,還是攔阻神的話語在人心動工?它是使信息的意義更清楚,還是用看似敬虔的術語名詞、照本宣科的陳腔濫調把信息遮蔽了,以致使人覺得信息模糊難解?它會讓人思想,用心地思想,而且用心地思想屬神的事和他們與神的關係嗎?還是完全以操作情感為能事,讓人無法思考?它是否經過精心設計,要激發人思考?還是要讓人的頭腦昏沉懵懂?這樣呈現基督的方式,是要靠感覺使人受感動,還是靠真理?當然這不是說感情有什麼錯;一個人如果毫無感情地歸主,也是件怪事;但是如果完全訴諸情感,操作情感、役使情感,而不教導人思考,那就不對了。

同時我們還得問:這種呈現基督的方式,是否事先精心設計,向人傳達福音的教義?而且不只是傳一部份的教義,而是全部的教義——例如關於我們的造物主和祂對我們的要求等真理,關於我們自己是罪人,有罪、失喪、無助、需要重生的真理;關於神的兒子成為人、擔當人的罪而死,並且長遠活著,為要赦免罪人,並將他們帶到神面前的真理?還是在這方面好像有點缺陷,只討論了一半的真理,讓人對這些事一知半解,又在還沒說清楚他們到底需要悔改什麼、相信什麼的情況下,就催促他們認罪和悔改?

我們還必須再問:這種呈現基督的方式,是否經過精心設計,讓人明白福音的應用?而且不只是一部份的應用,而是完整的應用——例如使人從神的角度看自己、認識自己,就是「人是有罪的受造物」,並且明白自己因為與神的關係不對,以致陷入極深極大的窮乏之中,又知道回轉接受基督為救主要付什麼代價、有什麼後果,還是可能在這一點上也巧言搪塞,含混其詞,使人不明白必須怎樣才能算是接受福音,或是對這事只有片面而扭曲的印象?
例如它會不會讓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有義務立即回應基督的呼召?還是它會讓他們以為只要「信靠基督背負他們的罪」就夠了,卻不知道他們也要捨己、尊祂為主?(我們或許可以稱此為「只需相信」〔only-believism〕的錯誤信念);或是它會讓他們以為只要「把自己獻給基督,尊祂為主(Master)」就夠了,卻不知道他們也要「接受基督作他們的救主(Saviour)」?(我們或許可以稱此為「只需立志」〔good-resolutionism〕的錯誤信念)。

我們必須記得,從屬靈的角度來看,激起一個人的良心對福音作出錯誤的回應,因而用有缺陷的方式信基督,這會比讓他對福音根本沒反應更危險。如果你使一個稅吏變成了法利賽人,那麼你是使他的情況更糟,而不是更好。pp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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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曾列在《校園雜誌》2000年十一月號「宣教好書30種」內,並被評為「必讀」、「好書」、「容易」,後者的意思是「可能思想很深刻,但對初次閱讀宣教書籍的人卻是容易消化的」,這也正見證作者的寫作風格。本書這次修訂,經三位編者從文學、宣教、神學角度審閱,務求保存原書簡潔的文筆,冷靜的思考,神學的脈絡,以求帶給讀者最豐富的領受,和最愉快的閱讀經驗。

詹姆斯‧巴刻(James Innell Packer,1926年7月22日-2020年7月17日)
巴刻是英國出生、後來成為加拿大公民的福音派神學家、牧師和作家,屬於聖公會中比較傾向低教會(Low Church)和加爾文主義的傳統。他被認為是北美最有影響力的福音派領袖之一。巴刻最出名的是他在1973年出版的暢銷書《認識神》(Knowing God),以及他擔任英文標準譯本聖經(ESV)的總編輯。他也是1978年《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的重要簽署人之一,還擔任《聖經中的男女角色理事會》(Council on Biblical Manhood and Womanhood)的顧問團成員。1994年,他也參與撰寫了具有跨宗派意義的書籍《福音派與天主教徒同行》(Evangelicals and Catholics Together)。他最後的教職是在加拿大卑詩省溫哥華的維真學院(Regent College)擔任神學教授(由校董會任命),從1996年任教直到2016年因視力衰退而退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