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獄極力隱藏的秘密(瑞‧康福特)
為70年代末,上帝非常施恩,為我開了一個巡迴布道的事工。當開始行程後,我有機會接觸到教會增長記錄;令我震驚的是,我發現約有80-90%「決志」信主的人又離棄了信仰。也就是說,現代福音派及其傳福音的方式導致每100位「決志」信主者中的80至90位,成為我們所謂的「流失者」。
1991年是美國的一個主流教派「十年豐收」的第一年。那一年,這個擁有11500間教會的主流教派有294,000人「決志」信主。遺憾的是,他們中參加聚會的只有14,000人,換句話說,280,000人並沒有真正決志。我早在70年代末就發現這種普遍的當代傳福音的效果,這使我深感不安。我開始專注地學習羅馬書,以及上帝在歷代中所重用的僕人的福音佈 道,像司布真(Spurgeon)、衛斯理(Wesley)、慕迪(Moody)、芬尼(Finney)、懷特菲(Whitefield)、路德(Luther)等。我發現他們所使用的一個原則在現代福音派傳福音的方式中,幾乎完全被忽略了。

詩篇19:7說,「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到底什麽是聖經所說的「全備」並真正「能甦醒人心」的律法呢?為什麽經上要說得這麽清楚:「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為了說明上帝律法的功用,我們先來看看民事法。想像一下如果我這樣對你說,「好消息!有人剛剛替你交了25,000美元的超速罰款。」也許你會回應道:「這算哪門子好消息?我根本就沒有什麽25,000塊錢的超速罰款!」我的好消息對你而言毫無價值,不但愚蠢,更有冒犯之嫌。因為我正暗示你已經違反了法律,而你自己並不這樣認為。但我若這樣說的話就會更清楚一些:「來參加本次聚會的路上,你以時速55英里穿過一個專門為盲童會議預留的區域時被記錄下來。沿途有十個醒目的警告牌,標出最高時速為15英里,而你却以時速55英里穿越而過。你所作的是極其危險的,所以被罰款25,000美元。法律正要執行時,有一個你並不認識的人為你償付了這筆罰金,你真幸運。」
由此可見,只有先明確告訴人們的所作所為錯在哪裏,才能真正讓好消息顯得有意義。如果我不清楚讓你明白自己已經觸犯法律,那麽好消息就會顯得愚拙,並且是冒犯;而只有當你知曉自己已經違法了,好消息才會真正成為好消息。

同樣,如果我去對還不知悔改的世人說,「耶穌基督為你死在十字架上了」,這對他來說將是冒犯而且是愚蠢的。愚蠢是因為這對他毫無意義可言。聖經說,「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林前1:18);會冒犯他,是因為我暗示他是一個罪人,而他却不承認,他知道有許多人比他壞多了。但如果花工夫來解釋上帝的十誡律法,準確地向世人顯明其過犯在什麽地方,也就是因違背上帝的誡命而得罪了上帝;那麽他就會像雅各所說的那樣,「被律法定為犯法的」(雅2:9)。這樣,罪得赦免的福音就不會是愚拙,不會是冒犯,乃「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1:16)。
現在,讓我們來看一下羅馬書三章19節,來看看上帝律法對人類的一些功用。羅3:19說:「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上帝律法的一個功用就在於塞住各人的口,使罪人無法繼續自以為義地辯解:「還有好多人比我更缺德呢,我實在不算壞人呀!」不!律法塞住自我稱義的口,並讓普世的人,不僅僅是猶太人,而是叫整個世界在上帝面前都顯為有罪。

羅馬書3:20節說,「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所以上帝的律法告訴我們什麽是罪。「違背律法就是罪。」(約一3:4)保羅說:「這樣,我們可說什麽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羅7:7)「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加3:24)上帝的律法作為一個訓蒙的師傅,把我們帶到耶穌基督那裏,使我們可以因信祂的寶血而(被父神)稱義。律法並沒有幫助我們,却使我們陷於無助的處境。律法並沒有稱我們為義,而是使我們在那位聖潔的上帝之審判席前顯出自己的罪來。
現代福音派的悲劇是,他們在世紀之交,放棄了可以促使人認罪悔改、歸向基督的律法。為了吸引世人到基督面前,現代福音派不得不找出除此之外罪人應該回應福音的理由。現代福音派選來吸引世人的話題是「改善人生品質」,福音淪為「耶穌基督將給你平安、喜樂、仁愛、滿足和持久的幸福」。現在,為了要揭露這一相當流行的教訓中的「非聖經」本質,請注意聽我講一個故事,我的要點都在其中,所以請留心聽——
兩個人坐在飛機裏。第一個人拿到了一個降落傘,並被告知穿上就可改善他的航程。他一開始感到有些懷疑,因為他不明白在飛機內穿了降落傘怎麽可能改善航程。過了一會,他決定試試看所言屬實否。他把降落傘穿上,發現肩上沉重而且坐也坐不直。但他安慰自己說,他剛才實在是聽說降落傘會改善本次航程。因此,他決定給這個東西一點時間。等待的時候,他發覺某些乘客在譏笑他,因為他在飛機上穿起了降落傘。他開始感到有些丟人。當他們開始指指點點譏笑他時,他就再也受不了了。他離開座位,把降落傘扯了下來,一把丟在地板上。他感到很失望且惱怒,因為他覺得自己完全被欺騙了。

第二個人雖然拿了降落傘,但別人怎麽對他說的呢?別人叫他穿上降落傘,因為任何時候他都很可能需要從25,000英尺的高空跳出飛機。他很感激地穿上了降落傘;他並沒有察覺肩頭的重量和自己難以坐直。他心裏想的是沒有這個降落傘而跳機將是何樣的情形。
我們來分析一下這兩位乘客的動機和結果。第一個人穿上降落傘的動機僅僅是為了改善航程,結果他被周圍的乘客奚落。他感到很失望,而且有些惱怒那個把降落傘給他的人。第二個人背上降落傘,他完全只是為了跳機時能逃生;因為知道沒有降落傘的後果,曉得自己從必死的命運中得救了,他的心靈深處就已經有喜樂平安了。這樣的知識使他能忍耐其他乘客的譏諷,他對那給他降落傘的只有滿心的感激。
現在我們來聽聽現代福音派是怎麽說的。它說,「披戴上主耶穌基督,祂將會給你仁愛、喜樂、平安、滿足和持久的幸福」;換句話說,「耶穌將改善你的人生航程」。所以世人抱著試一試的心態來披戴救主,以查驗所言是否屬實。他得到什麽呢?應許中的試探、苦難和逼迫。周圍乘客一譏諷他,他就把主耶穌基督完全撇棄了,他「為道遭了患難」(可4:17),感到很失望且有些惱怒;他被應許的是平安、喜樂、仁愛、滿足和持久的幸福,得到的却是試煉與恥辱。

他的痛苦直接歸咎於那給他所謂「好消息」的人。他「末後的景况就比先前更不好了」——又是一個被誤導的滿懷苦毒的流失者。所以,我們不能傳講「耶穌改善人生航程」,而是要警告這些乘客他們將隨時需要跳出飛機;也就是聖經所說的「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當世人明白觸犯上帝誡命的可怕後果時,他就將逃到救主那裏單純是為了「脫離將來的忿怒」(帖前1:10)。如果我們是真正的、信實的見證人,那麽這就是我們所要傳講的﹕宣告上帝將來的忿怒,「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徒17:30)。
為什麼?「因為祂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徒17:31)關鍵不是快樂與否,而是是否能稱義。不管他今天作為一個罪人有多快樂,「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來11:25),若是沒有基督的義,他將在上帝發怒的日子滅亡。「發怒的日子,資財無益;唯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箴11:4)平安喜樂誠然是救恩所結的果子,但以此來吸引人領受救恩就不對了。

如果我們繼續這樣做,世人的回應將出於錯誤的動機而缺乏悔改之心。 現在,你們還記得為什麽第二個乘客在心裏感到喜樂和平安嗎?因為他知道這個降落傘將救他脫離必死無疑的結局。作為信徒,正如保羅所說的,我因信,心中充滿「諸般的喜樂平安」(羅15:13)。因為我曉得基督的義將使我脫離將來的審判。 你我如果披戴主耶穌基督是為了「脫離將來的忿怒」(帖前1:10),那麽當我們遇到患難、人生旅程巔簸不順時,就不會埋怨上帝;不會失去喜樂和平安,因為我們並非為了幸福生活而來到耶穌面前;我們來是為了「脫離將來的忿怒」。
任何患難都將讓真正的信徒更信靠主。但很不幸的是,據報導我們有很多所謂的基督徒在人生航程遇見波折時就喪失了他們的喜樂與平安。因為他們是以人為中心的「福音」果子,他們沒有悔改過。不悔改如何得救?
■瑞.康福特
點我觀看全文生命季刊第43期2007年9月
編者:本文是作者最初於1982年8月的一篇講章(Hell’s Best Kept Secret),2004年修訂後出版(音像及書),原文無版權。關於作者的事奉,請參網頁:www.livingwaters.com, www.thewayofthemaster.com本文中文版由李霆均初譯,林肇宏校訂;本刊編輯再校、審定。本刊發表時有删節。

Ray Comfort(瑞.康福特,1949年12月5日-)是出生於紐西蘭、現在住在美國的一位基督徒傳道人、佈道家,也是年輕地球創造論的支持者。他在加州貝爾福勞成立了「活水出版」和「主的道路」這兩個福音機構,並且寫了好幾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