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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將以賽亞書四十二章的經文看做保羅事工的一個背景,我們就特別需要考慮「壓傷的蘆葦」和「將殘的燈火」這兩個比喻的意義。藉由下文中的討論我們將不難看出保羅向外邦人宣教的方式是將在大自然以及人的良知中明明啟示的 lex Christi 宣告出來,藉此不僅是宣告上帝審判的信息,更是要使上帝的真光照亮他 們,使他們能夠回轉來順服這道德律。
我們可以先做一些概念上的觀察和連結。保羅所面對的這些外邦人可以說是「壓傷」的──這個字原文也有「壓制」的意思。他們沒有力量去順服那個已經清楚啟示的道德律,甚至可以說他們拒絕去承認在他們心中其實已經意識到這道德律的存在,因為這個道德律不斷的被他們自己的罪性所壓制。因此在他們心中微弱的良知如同將殘的燈火,幾乎可以說是沒有任何積極的功效(只有消極的使他們無可推諉)。要等到上帝的公義和良善(藉由保羅)被清楚宣告的時候,他們才能意識到原來自己是如此的盲目、如此活在黑暗當中;然後他們才有可能能夠因著自身缺乏亮光、不堅固而悔改(徒十七31、十四15);而這一切的目的是「要叫他們……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徒二十六18)。這樣,透過保羅的使徒事工,上帝的公義將會顯為大並且得榮耀(賽四十二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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