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新年崇拜會 詩篇二十三篇(唐崇榮牧師)

唐崇榮牧師2022新年崇拜會
詩篇二十三篇

馬丁布伯的《我與你》
  昨天我們已經讀了詩篇九十篇,現在我們要看詩篇二十三篇。這兩篇詩篇在整個世界文學中是有關於人最重要的詩。詩篇九十篇是三千五百年前所寫的,詩篇二十三篇是三千年前所寫的。摩西與大衛相差五百年,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大衛帶領我們對主有信心。我與上帝有什麼關係呢?我如何才能明白我在祂面前的地位呢?我怎樣在祂的面前?我怎樣面對祂呢?一百二十年前,希伯來大學(The Hebrew University of Jerusalem)的猶太教授馬丁布伯(Martin Buber, 1878-1965),他特別思想到在宗教與人的經驗中,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他寫了一本不到五、六十面的書,想不到這本書影響瑞士的神學家巴特(Karl Barth, 1886-1968)、卜仁纳(Heinrich Emil Brunner, 1889-1966),德國的神學教授 ,也影響全世界最有學問的人,後來影響所有重要的基督徒,這本書名為《我與你》(I and Thou)。我在四十多年前就開始教導馬丁布伯的神學思想,昨天聚會結束後,一位可愛的年輕人Calvin送我的書就是馬丁布伯所寫的這本書。

它 → 他 → 你
  每個人到了快要結婚的時候,發現自己找到了一個「你」。在這以前,他不敢告訴人:「我已經有了女朋友了」。當人在找那個「他」(或「她」)在哪裡,還沒有決定那個的「他」(或「她」)是誰,那一位他/她所愛的人就叫做「他」(或「她」)。後來,這個「他」(或「她」)變成「你」(或「妳」),兩人就結婚。之前,「你」(或「妳」)還沒有出現,只不過是「他」(或「她」)。「他要我?還是不要我?我不知道。我的觀念是要找到一個很完美、很健康、很愛我、很美麗的女人。」這其中經歷的變化,就從第一:我的觀念,進到第二:那個人,最後進到第三:有關係。幾而言之,第一,它(it);第二,他(或她);第三,你(或妳)。當人問你有沒有喜歡的對象,你說:「我看上一個人,她很漂亮、很可愛、很活潑、很令人喜歡。」「那麼,你跟她是什麼關係呢?」「我盼望跟她做好朋友。」「她知道嗎?」「她還不知道。」「為什麼她還不知道?」「我不敢告訴她。」「為什麼不敢告訴她?」「怕她拒絕我,我就苦死了。」一方面愛,一方面不敢告訴她;一方面希望娶到她,一方面不好意思。每天晚上就想她,做夢就夢見她,口裡就唸她的名字,但是還不可以稱她為女朋友,因為她還不知道,你也還不認識她,她和你沒有關係。

到底要不要表白?
  當有一天你見到她,鼓起勇氣對她說:「我有事情要告訴妳。」她說:「什麼事?」你嚇死了,直說:「我、我、我……」她問你:「我什麼?」你連忙說:「沒有、沒有」。然後,你再找一次機會對她說:「我有事情要告訴妳。」「什麼事?」「我、我、我……」「我什麼?」「我喜歡妳。」但是對方拒絕你。糟糕,現在這個人要上吊自殺了,因為她不喜歡他,就不能建立「我與你」的關係。每個人都會經歷這三個步驟,那位漂亮、健康的女孩,她的微笑很吸引我,讓我很想得到她。你理念中的「那個」就變成「她」,「她」在這裡,「她」接近我,在我的群體裡面,可是還是「她」。我敢表白嗎?我不敢,我怕我表白的時候被她拒絕,我會懊悔為什麼我那麼勇敢告白。如果還沒有告白,可能還有機會,還能互相尊重。當一個人勇敢告白卻被拒絕,就開始憂鬱,胡思亂想,感到自卑,感到自己就快要瘋了。可是,當有一天你鼓起勇氣,你對她說:「我要給妳一個東西。我、我、我……」「我什麼呢?」「我喜歡妳很久了。」那女孩說:「我也喜歡你。」這男孩的心就像在吃冰淇淋般,開始跟她談話,談戀愛,即便有事情,也是希望跟她聊天。「我可以請妳吃飯嗎?」「你要請我吃什麼?」「吃牛肉湯。」於是兩人就坐下來吃東西,男孩問:「牛肉湯好吃嗎?」女孩說:「還可以啦!我媽媽煮的還比這好吃。」

婚前的艱難時刻──等待伴侶的出現
  這個男孩即便賺了很多錢,女孩要求在希爾頓飯店吃飯,在很昂貴的餐館吃飯,他一個月的薪水兩次用餐就用去了一半,男孩心想:「算了,不要她了,她是有錢人,我很難滿足她的需要,但我又想沒有了她,我不能過活,她的美麗、微笑使我幾乎要死了。」於是又再請她吃飯,女孩粗魯地回應他。這男孩跟他的母親商量,他媽媽說:「你們不適合」;他跟爸爸、兄弟姊妹商量,全家人都不喜歡這個女孩,這男孩只好說:「算了,就跟她斷絕關係吧!」這就是人在婚前最艱難的時刻,找的對象不適合,沒有解決方案,女朋友一個一個換。後來,有一個女孩非常喜愛你,可是你覺得她的鼻子不夠好看,覺得她不夠漂亮。你要不要接受比較難看的?「不行,每天要看不好看的面孔,十字架實在太沈重了。喔,上帝啊!求祢賜給我一個完美的女孩。」你又再等待中忍受沒有伴侶的日子,不斷等待。

  經過二十年的時間,現在這個人已經四十五歲了,人問:「你的妻子呢?為什麼還沒有呢?」「因為人家不要我。」「為什麼人家不要你?」「不是因為我難看,是對方難看,我無法勉強自己喜歡她。」當這個人五十歲了,還沒有結婚,因為感到對方不適合,不夠漂亮,等待得相當辛苦。一個文學家說:「結婚很辛苦,我喜愛的人,他不喜愛我;我不喜愛的人,但他喜愛我。」這人一直在等待,到他六十歲了,人說:「我幫你介紹對象好嗎?」他已經六十歲了,介紹給他的對象是六十五歲,「比我更多皺紋,比我母親更難看,我不如死了好了,不要結婚。」「我介紹四十五歲的人給你好嗎?但是有了孩子。」「我不要,我是處男,我還沒有跟任何女孩接觸,她已經有了兩個孩子。」於是人問他:「你還要結婚嗎?「以前我很希望結婚,現在我還沒有找到適合的對象。」「你認為的適合是什麼意思?」「沒有結過婚的十八歲處女。」「十八歲?你瘋了啊!我不要幫你介紹。」

  最後這個人變成一個孤獨的人,自己照鏡子看自己,越看越覺得難看,於是他降低標準,「不要十八歲,二十五歲也可以,三十歲也可以」,仍然沒有人要他。到最後,他見到一個有眼睛、鼻子、嘴巴的人,雖然不好看,但也可以,因為還沒有結過婚,於是就對她說:「我可以請妳吃飯嗎?」六十七歲才得到一個她,從十五歲就想要結婚,但等了五十二年才結婚。得到之後,鼻子比較難看沒有關係,比較黑一點也沒有關係,反正是真品,真正是一個女人,她沒有結過婚。當他們第一次彼此面對面,「無論如何,她是我的妻子,再怎麼不滿足,這就是我的妻子,可惜就是四十多歲,不能再生育,只有我與你,沒有我與我的兒子,沒有我與我的女兒」。他原本有很多夢想,但已經落空了。現在的他已經六十九歲,醫師對他說:「你得了癌症,再過兩個禮拜你就會死了」,他說:「主啊,我就快要去見祢了。是誰要埋葬我呢?是我的妻子要埋葬我。喔,我才剛與妳建立的關係就要結束了」。他暗自流淚,「這是我的命運嗎?這是我人生的目的地嗎?上帝啊……」。

  我不要再繼續講下去,因為我如果再繼續這樣講下去,有很多人會哭泣。不要對你的前途太過樂觀,以為都是黃金時代,可是也不要像那些沒有盼望的人那麼消極。我們回到一個觀念:第一,我所需要的那個她在哪裡,我不知道;第二,我知道我所愛的那個她在這世上;第三,當我表白而她也願意接受我的時候,那個「她」變成了「妳」。你很高興,你親了她,抱著她,與她發生關係,「我是妳的,妳是我的」。我與妳經過這三個步驟,那個「她」變成了「妳」。馬丁布伯在他的書所講的《我與你》非常重要,這不到一百頁的書已經在一百多年內影響數億的人。

「我與祢」
  馬丁布伯教導人與上帝的關係經歷了三個步驟:第一,上帝是那個「它」。人用自己的哲學觀念談論有關上帝的事,但是沒有喜樂、實踐。上帝不是哲學所討論的一個主題,也不是課堂所教導的一個題目,永生的上帝乃是你敬拜的對象。我曾經在印尼北蘇門答臘省棉蘭的Universitas HKBP Nommensen講道。當所有的人來聽我講道的時候,該校的教授請我向即將畢業的神學生進行問題解答。當時三十二歲的我打開學生所寫的問題,我非常驚訝已經要從神學院畢業、已經要被按立成為牧師的人問:「請問上帝存在嗎?」有這樣的神學生,已經要畢業了,對於上帝的存在還是無法肯定。他的問題在於上帝之於他,不過是一個談論的題目罷了。馬丁布伯說:「上帝既不是它,也不是他,上帝在一個人的生命裡應該是一個『祢』。」上帝不是我們討論的對象,不是我們課堂的題目。什麼時候你的宗教改變再改變,經過這三個階段,直到有一天你跪下來說:「主啊,我愛祢,我的生命是祢賜給我的,我求祢賜我信心」,當這發生的時候,你與上帝的關係就成為「我與祢」的關係。

最早的「我與祢」:詩篇二十三篇
  當我看了馬丁布伯的書,我要明白馬丁布伯這麽偉大的思想是從哪裡來的。我告訴你,世界最高的智慧不是人想出來的,乃是上帝所啟示出來的。後來,我發現在馬丁布伯寫那本書以前二千年,上帝已經告訴我們了。在哪裡?詩篇二十三篇,「耶和華是我的牧者,祂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祂使我的靈魂甦醒,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參:詩23:1-3),當第一到第三節「祂與我」的關係,從第四節開始轉變為「祢與我」的關係,「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祢與我同在;祢的仗,祢的竿,都安慰我」(詩23:4),你看聖經這麼偉大、奇妙、獨特了嗎?上帝三千年前的啟示比近代最聰明的頭腦更有智慧。可惜的是,很多基督徒的上帝是一個理論、共產黨的思想、進化論的幻想,很少基督徒把上帝當作真正存在的祂,更少基督徒把上帝當作他關係最密切的『祢』。注意聽下面的話:如果你與你太太的關係是全世界最甜蜜的關係,我很怕你太太死了,很可能你會活不下去。你預備心成為寡婦、鰥夫了嗎?如果你的配偶或者你最親愛的人突然被上帝接回天家,你能繼續忍受下去,過你的生活嗎?

「暫時的你」與「永恆的祢」
  我的母親十七歲結婚,三十三歲成為寡婦,十六年內生下十個孩子,其中一個死了,另一個給人了,剩下八個孩子。當孩子們還小的時候,她的丈夫就離開世界,當時我三歲,我大哥十七歲,我的弟弟是十七個月。這八個孩子,一個女孩,七個男孩,五個成為牧師。我的母親很怕如果每個兒子都做牧師,我們家的經濟不足的話那該怎麼辦,因為在她的觀念中,牧師是很窮的,如果有兩個孩子做生意的話,她年老的時候還有飯吃。誰說做牧師一定貧窮?歸正福音教會的牧師就算不富有,也不會餓死。我們的牧師們沒有很多錢財,但能養大他們的孩子。我對我的孩子說:「你們不要期盼我死的時後留下很多錢財給你們。」我有鋼琴、房子,如果我要把這些獻給上帝,我不一定要留給我的孩子。在我的家庭中生下來的孩子有什麼益處呢?我盼望他們學習我的奮鬥精神,繼承我的信心,拼命為上帝奮鬥。我的上帝不可能虧待我,讓我餓死,我的上帝也會養活我的子子孫孫。

  直到有一天,當我們最愛的人離開世界的時候,那時你才知道「我與你」的那個「你」是暫時的對象,除非你與天上的上帝有很好的關係,當配偶離開世界,你流著眼淚說:「主啊,我與祢的關係依然存在。」(God, “I and Thou” still living. )為什麼「我與祢」的關係在第四節出現呢?因為出現了死亡,「雖然我必須經過這死蔭的幽谷」,這句話是什麼意思?當人離開世界的時候,他的配偶並沒有跟他一起去。你的妻子不是愛你嗎?妳的丈夫不是愛妳嗎?但當你/妳離開世界的時候,他們可能會大哭,之後可能再嫁。你會問:「誰是我永恆的你/妳?我永恆的你/妳在哪裡?」

  回到詩篇九十篇:「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祢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祢是上帝。」(詩90:1)上帝啊,我是祢的兒子,是祢的百姓,祢是我永恆的「祢」。沒有比聖經更偉大的真理。在今年二O二二年的第一天,你聽見「我與你」的道理,你所知道的是馬丁布伯很偉大嗎?不!因為上帝才是真偉大的。馬丁布伯還沒有寫《我與你》那本書以前三千年,聖經已經寫下了。盼望你今天明白這偉大的信息,重新振作起來向前走。寡婦、鰥夫、生病、前途黑暗的人,我奉主的名對你說:「打破烏雲,看見天上發光的太陽,主與你同在」。你要對主說:「主啊,我需要祢。主啊,祢愛我,建立祢與我的神人關係。」

內文:編錄自印尼歸正福音教會2022新年崇拜會 https://youtu.be/qla1_lW01_A ,完整內容請參考上述內容。

  • 文字稿/Missy Yeh
  • 校對/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