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典的次序(傅格森)
請聽《西敏信仰告白》是怎麼說的,在第15章:
悔改得生命是一種福音性的恩典。罪人藉著悔改,看到、也感受到自己的罪不但危險,而且他的罪是何等污穢可憎,違背了神的神聖本性和公義的律法,又知道神在基督裡向悔改之人所顯的恩慈,就為自己的罪憂傷,且恨惡自己的罪,以致轉離一切罪惡,歸向神,定意竭力按照神一切誡命與神同行。
換句話說,並沒有所謂的“真正的福音性的悔改”,除非人有察覺並且信靠神在耶穌基督裡的應許與憐憫,而正是這轉化悔改的過程,憑藉聖靈的大能,將我們所要完成的工作轉化為我們在內心所產生的回應,使我們從罪惡的生命轉向,真正信靠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在《現代神學精華》中,有一場非常有趣的討論,這是Nomista律法主義者和名為Evangelista的牧者的對話。請聽,Nomista——律法主義者說:然而,先生,你看!(他引用聖經)在基督要求一個人來到祂面前之前需要他先感到口渴,我想,如果沒有真實的悔改,不可能產生這種饑渴,口渴的人要到基督那裡取水喝。

傳道人引用了相關經文啟示錄22:17,約翰福音6:37,他說:你認為什麼是悔改呢?律法主義者回答說:我認為是人在神面前謙卑自己,因自己得罪神而憂傷痛悔,並要轉離這些罪,轉向神。傳道人接著說:那麼你能讓一個人在相信基督之前就真正做到這些嗎?律法主義者接著說道:當然,這些是他必須符合的條件。然後傳道者說——你幾乎可以感受到他的勝利,那麼我誠實地告訴你,你是在讓他做一件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因為一切敬虔的謙卑,都是來自於他們良善父神的愛,所以恨惡那令神不悅的罪,若沒有信心,這是不可能的。因此,你看到了重點所在,真正的悔改總是發生在使人得救的信心中。因此有人對精華人和他們的同伴所提的問題是:所以人不需要悔改了嗎?但這完全是誤解,不是嗎?他們不是說人不需要悔改,他們說的是,若沒有充滿對耶穌基督的信心,那麼它就是律法性的悔改,不是福音性的悔改。奇怪的是,當“精華爭議”發生時,湯瑪斯·波士頓正對他的會眾講了一系列關於悔改的講道。他們當然相信悔改的必要性,但他們明白,悔改不是我們來到基督面前的管道,悔改可以說是,我們信靠耶穌基督的另一面。


真正的悔改總是發生在使人得救的信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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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的是,悔改是得救的必要條件,但把悔改作為信靠基督的條件是對福音的歪曲。在本課中,傅格森博士彌合了精華爭議中的一個巨大分歧:悔改和信心之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