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獨基督 第二章 主愛長闊高深
主基督贖罪的範圍
一、前言
關於「主基督贖罪」的救恩基要真理,我們在出發點上必須按照聖經來定義「贖罪 atonement 」,而不是依照人們的想法來定義。其次,所謂「有限或無限 limited or unlimited」用詞語意不清,造成混淆誤解。我們使用這些詞彙,所要表明的意義為何,乃是非常重要的。
二、聖經對「贖罪」的定義
何謂「贖罪 atonement」?這是償還罪債,除去罪責,挽回怒氣,與神和好。「基督的贖罪」是指:主基督為我們獻上自己為贖罪祭,為我們流血付出贖價,使我們罪得赦免,與神和好。有關「基督贖罪的範圍 the extent of the atonement of Christ 」,這是論到:當主基督死於十架流血贖罪時,他是為了全人類每一人的罪付出贖價呢 ?還是為了他所揀選保守至終得救的人呢?天主教與亞米念派的立場是「基督贖罪的範圍是全人類每一位」,而宗教改革的立場是「基督贖罪的範圍是至終確定得救的人」;前者是被稱為「無限範圍」,後者被稱為是「有限範圍」。
三、用詞的誤導
「無限或有限」的用詞在歷史上的討論中,常常被誤用誤導。其實「有限或無限」用詞不是關鍵中心,因為我們根據聖經,清楚明白 「至終得救」的範圍不是無限的,因為至終不是古今全人類每一位都得救的。關鍵是「十架贖罪範圍」是不是包括全人類。「有限救贖」的用詞並不能恰當公平表達「宗教改革」的立場,因為它誤導人以為「有限或無限」是核心重點,將我們的注意力從「基督獻祭贖罪的偉大、榮美、確定、完備」轉移至所調的「範圍的無限或有限」。
如果你說你相信「有限救贖」,他說他相信 「無限救贖」,則表面上聽起來,他比你高舉神恩典的博愛偉大。其實,這只是給「人本主義」開了一道大門,讓人自己決定要不要接受神的博愛,將人的決定當作至終是否得救的關鍵。而事實上,「至終得救範圍」仍然是「有限的」。
四、中心關鍵
問題關鍵的中心在於:「十架贖罪的範圍」與「至終得救的範圍」是否同一。認為兩個範圍不同者(亞米念派與天主教),相信「主基督在十架上,是為全人類每一位付出贖價,而至終不是每一位都得救」。如此一來,主基督的贖罪是 「普遍的」,為全世界每一人付出贖價,其贖罪果效是「不確定的」(因為要看後來的世人是不是願意接受),所以此立場被稱為是「普遍救贖 universal redemption」或「不確定贖罪 indefinite atonementJ。認為「贖罪範圍」與「得救範圍」相同者(宗教改革信仰),相信「主基督在十架上,是為屬祂的人付出贖價,而至終他們也必定得救」。所以,主基督的贖罪是「特定的」為屬祂的人付出贖價,其贖罪果效是「確定的」(主必定使選民得救,一個也不少),此立場被稱為
是「特定救贖 particular redemption」或「確定贖罪 definite atonement」。
五、問題的真相
總結上述,雙方都同意下列三點:(1) 至終不是全人類每一位都得救:(2)主基督的贖罪,流血贖罪,其功效是足以教免全人類的罪,但是主在十架上為誰實際付出贖價,才是爭論的關鍵;(3)凡是聽見福音,真正侮改相信的人,沒有一位會被拒絕。雙方不同意的關鍵所在是:「贖罪範圍」是不是特定的奥確定的,與「得救範圍」 是否相同。正本清源,間題真正的中心在於「主基督在十架上為誰實際付出贖價」,而不是在於爭論「有限或無限」的用詞。唯有當我們弄清楚問題真正的所在,我們才能開始根據聖經,作有意義的討論,期盼在真理中達成共識與合一。
呂沛淵博士是當今知名的基督教歷史與神學博士,對基督教二千年來的歷史發展,其研究可謂鞭辟入裡,宏觀與微觀兼備;對於教會歷史中神學的偏頗、錯謬,更能給予抽絲剝繭,探其因由,撥亂反正。呂牧師堪稱是當今混亂世代的「中流砥柱 」──靠主恩典,力挽後現代的狂瀾、人本主義的洪流、世俗心理學的輔導、教會企業管理的風潮;本著聖經真理的「善道正路」,他對教會的呼籲始終如一:悔改歸正,重拾宗教改革的真義,尋訪古道、行在其間。
本書共分四章:
一、只誇基督十架:認識宗教改革信仰
二、主愛長闊高深:主基督贖罪範圍
三、教會被擄於亞米念:現代與後現代的教會亂象
四、恢復真正的福音:重訪古道悔改歸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