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把基督順服至死贏得的益處在復活時施行在基督自己身上救贖的成就才得到實現

復活是基督的救贖(葛富恩)

第三部分 從保羅的救贖論看基督的復活——中心主題的發展

基督的復活

復活是基督的救贖

當我們把復活稱為基督的救贖時,是從比較廣義的角度來使用「救贖」一詞,類似於這詞在系統神學用法裡的兩種主要含義:釋放或拯救。

事實上,這經常是保羅使用「ἀπολύτρωσις」一詞所表達的意思(羅八23;林前一30;弗一14,四30)。不過,「救贖」一詞也有更特定的含義,用來指一筆贖價,而這個含義被多次用在耶穌的死亡上(羅三24-25;林前六20,七23;加三13,四5;弗一7;提前二6;多二14)。

這些觀察促使我們在此先探討基督的復活與死亡之間的關係。無可否認地,保羅從未切割基督的死亡與復活,他也認為這兩者彼此脫離後就變得沒有意義。加爾文的觀察特別適用於保羅書信,他說新約聖經在單獨提到基督的死亡或復活時,都是以提喻的方式涵蓋彼此。

然而,這兩者的不可分離性,不代表它們之間毫無差別。顯然地,保羅把基督的死亡和復活視為接連發生的不同事件。復活並不是死亡的某個層面或組成部分。事實上,正如加爾文的陳述所反映的,死亡和復活有各自的意義,若忽視其中一方的意義,就可能嚴重扭曲保羅所傳的福音。

我們已試著指出,復活的意義不只在於理智層面,不只牽涉到揭露十字架的功效。我們在此需要強調的是:若把耶穌的死亡抽離出來看待,保羅並不認為這個死亡經歷具有正面積極的意義。這不是要質疑保羅和早期基督教團體的認信,他們都認為耶穌不可能被死亡的權勢拘禁(徒二24),也相信祂受死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前三18)。但在關於基督受死的一切獨特意義裡(特別參看腓二6-8),最基本的莫過於這死亡跟亞當的關聯;這是第二位亞當的死亡(參羅五18-19)。

除非明白無罪的基督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否則就無法正確理解祂的死。從羅馬書八章3節來看,保羅所教導關於罪人死亡的一切,只要作出適當的修正,都可以應用在基督的死亡上。基督替我們成為罪,而祂的死就是這罪的工價(參羅六23);基督一度忍受的死亡狀態是黑暗的深淵,代表祂暴露在父神的震怒之下。耶穌的死亡本身不包含任何因素,能減輕這死亡的殘酷無情。

因此,我們把復活稱為基督的救贖,這不僅是有意義的,而且也是必要的。直到復活的時刻來到,基督才從死亡的權勢和咒詛底下得到釋放;若非如此,祂的復活就不算什麼。此處的關鍵也是在於跟亞當之間的關聯。復活是耶穌身為末後亞當而得著的拯救;祂所經歷的復活,正是祂從承受忿怒到領受恩典的轉換點。

這絕不是暗示說,保羅妥協基督受死(祂的死是一種贖罪)的絕對必要性和內在功效。但這確實意味著,保羅並沒有混淆「贖價」和「支付贖價所確保的事」,無論這贖價是多麼崇高和寶貴。從保羅的思考方式來看,只要基督仍然處在死亡狀態,撒但和罪惡就尚未被擊敗,或從更廣泛的意義來說,舊世代的轄制尚未被打破。嚴格來講,不是基督的死亡,而是祂的復活(即祂的高升),標示出救贖工作一次而永遠地完全成就。

因此,在類似羅馬書六章10節的經文裡(「祂死是向罪死了⋯⋯」),我們必須仔細區分以下兩者:基督的死是向罪死的行動,以及祂向罪死後所發生的情況。羅馬書六章9節表明,後者伴隨著基督的復活狀態,而死在其中不再作祂的主。

事實上,只有藉著祂的復活,祂的死才是一種向罪死。若人們在建構一套救贖論時,從基督的死直接跳到把這死亡贏得的益處應用在別人身上,這其實是過度簡化保羅自己的觀點。對保羅而言,只有把基督順服至死所贏得的益處,在復活時施行在基督自己身上(藉著聖父和聖靈的工作),救贖的成就才得到決定性的實現。pp158-161

復活與救贖(葛富恩)

人們在探討基督論的焦點或救贖的成就時,經常只聚焦於基督的受苦和受死。即使人們關注基督的復活,通常也侷限於復活在護教方面的價值,以及用復活來激勵人的信心。但葛富恩博士透過嚴謹的釋經來證明,不論在救贖的成就或施行上,基督的復活都位居核心的地位。

作者介紹

  • 1936 生於中國北京。其父親於1948年,曾服事於上海信正長老會(OPC);適逢趙中輝牧師一家人從中國東北逃難至上海,他父親全家協助趙牧師一家輾轉從上海搭船前往廣東,使得趙牧師能再次年籌創「改革宗翻譯社」於廣州。
  • 1958加爾文大學(Calvin College),學士
  • 1961西敏神學院(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道學碩士
  • 1962 西敏神學院,神學碩士
  • 1969 西敏神學院,神學博士
  • 1962-1963 德國哥廷跟(Universitat, Gottingen)大學,研究生
  • 1965 擔任西敏神學院聖經神學與系統神學教授

推薦序

我十分榮幸能在此推薦這本研究保羅神學的精關著作。我認為此書極具啟發性,我很高興此書的英文版能再次出版,使新一代的學者、牧師和老師能得到造就。葛富恩博士的著作值得深入研讀,請讓我提出幾個理由。

  • 第一,他很仔細且忠心地詮釋新約聖經。所有認真研究聖經的人,都察覺到自己不斷面對一種掙扎,也就是要訓練自己尊敬聖經,讓經文本身來說話。在這方面,葛博士是一位可靠的嚮導與典範。他所寫的每一頁內容,幾乎都在表明這種掙扎的成果,要讓聖經成為自身的詮釋者。就這點而言,《復活與救贖》一書是學術研究的榜樣,這甚至比此書的內容更加可貴。
  • 第二,從葛博士的著作可看出,他是一位老練且熱心的研究保羅的學者。他非常清楚大數的掃羅蒙召要在教會裡承擔的獨特角色:他要為復活的基督作見證(徒廿六16;林前九1,十五8)。身為葛博士的同事,我的樂趣之一就是可以直接觀察到,他對保羅神學的教導如何影響眾多的學生。讀者可以從此書品嘗到這種教導。
  • 第三,此書的研究立足於老普林斯頓和西敏神學院的優良傳統,承認釋經和神學對於建構系統神學而言都非常重要。尤其是,《復活與救臢》提出重要且關鍵的問題,藉此探計「救恩次序」 (ordo salutis)在改革宗神學裡的傳統表述。然而,葛博士絕不是一位顛覆傳統的人。此書示範何謂學術研究裡的保羅精神:試著透過跟各世代的神子民交流,而更加明白福音的廣闊層面(弗三18)。
  • 第四,葛博士令人印象深刻地證明,復活的基督在救贖的成就和施行上,都位居核心的地位。他的研究強調一個千真萬確的事實:唯有在基督裡,我們才能享有稱義、成聖、得兒子名分、得榮耀等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

現代福音派的教導有些比較嚴重的偏差,其中之一就是在傳講福音帶來的益處時,傾向把這些益處跟那施恩的耶穌基督分開。如此一來,救恩就跟基督的救主身分互相分離。這扭曲先賢們對福音的真正教導,他們強調說:我們傳講的是那穿戴福音外袍的基督,罪人唯有信靠祂才能得救。在此書裡,葛博士向我們指出這個重點。他解說復活就是基督自身的稱義、得兒子名分、成聖和得榮耀,這不禁使我們回想起加爾文的名言:「我們的整個救恩和其中的所有部分,全都被包含在基督裡」(《基督教要義》,2:16:19。整段內容在這方面都深具啟發性)。因此,此書突顯出耶穌基督的核心地位:施是我們的救主,我們是在祂裡面領受豐盛且完全的救恩。

《復活與救贖》對系統神學提出令人興奮的挑戰,要我們根據聖經來評估傳兟的教義表述。但此書也對講台提出挑戰,激勵牧者更完整地傳講「耶穌與復活的道」,正如保羅當年所做的一樣(徒十七18)。若牧者要做到這一點,不能只靠複述此書提出的理論,而是要用心地將這此理論轉換成以基督為中心的講道,如此才能塑造基督徒的信仰經歷。如此看來,此書對講台的挑戰豈不是更大?我之所以推薦此書,也是出於我個人對作者深感欽佩。凡認識葛富恩教授的人,不論是將他視為一位基督徒、學者、老師或朋友,都高度讚賞他本人和他的見識。他的為人誠信正直,讀者可從此書的字裡行間明顯看出這個特點。

傅格森(Sinclair B. Ferguson)

西敏神學院

賓州 •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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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與救贖》保羅的救贖論(葛富恩Richard Gaffin)

人們在探討基督論的焦點或救贖的成就時,經常只聚焦於基督的受苦和受死。即使人們關注基督的復活,通常也侷限於復活在護教方面的價值,以及用復活來激勵人的信心。但葛富恩博士透過嚴謹的釋經來證明,不論在救贖的成就或施行上,基督的復活都位居核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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