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福音的四種錯誤觀點(卡森)

許多人指出,西方教會正經歷一個嚴重「零碎化」時期。這種「零碎化」甚至影響到我們對福音本身的理解。對某些基督徒而言,「福音」不過是一套關於耶穌的死與復活的狹義教導,只要人正確相信這些教導,就能被「推入」神的國;而真正的被造就、生命的改變、門徒訓練以及屬靈的成熟,則是在那之後才開始的。這與聖經所強調的相去甚遠。

「福音」是將聖經整體信息貫串起來的,帶領基督徒從失喪、定罪與神隔絕的景況,一路經過歸信、作門徒,直到終末的成全,得著復活的身體,進入新天新地。有些人則把福音等同於第一和第二條大誡命: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並愛鄰舍如己。誠然,這些誡命極其重要,以致耶穌親自指出,律法和先知書一切的道理都繫於這兩條誡命,但這不是福音。

今日的第三種看法,就是把正典四福音書中耶穌的倫理教訓視為「福音」。這種理解往往是將耶穌的倫理教訓,與他的受難和復活分割開來。這種做法建立在兩個災難性的錯誤之上。

首先,它忽略了一個事實:在第一世紀,並沒有所謂的「馬太福音」、「馬可福音」或「路加福音」這樣的稱呼。第一世紀沒有人使用這樣的術語。在第一世紀,人們所說的是:「照馬太所記述的福音」、「照馬可所記述的福音」、「照路加所記述的福音」;意思是只有一個福音,依照不同的見證人寫成的。

若你留意今日正典「福音書」所共同呈現的內容,你就會看到記述了從耶穌開始,到他的講論、奇妙大能、制伏黑暗權勢,一直到他的受死、復活,並頒布的大使命,這一切共同構成了「福音」,就是照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所記的「福音」。這些內容並不是一顆顆彼此獨立的珍珠,而是串聯起來構成了彌賽亞耶穌的生平事蹟。我們就無法正確理解耶穌教訓的記載——除非我們看清它如何逐步指向耶穌的受死與復活。

無視基督的受難與復活,只專研他的教導,比研究喬治華盛頓卻無視美國獨立戰爭糟糕多了,或像理解希特勒的《我的奮鬥》,卻無視第二次世界大戰。

其次,我們很快會看見,若只專注耶穌的教訓,卻把十字架邊緣化,榮美的好消息就會被降格為一種宗教,赦罪的喜樂會被降格為倫理上的順從,順服神最崇高的動機降格為責任。這樣的結果,不只是災難,更是一場浩劫。

但恐怕今日或許更常見的傾向是,先假定大家已經明白福音,無論所謂的福音是什麼。他們把創意、精力和熱情投注在其他議題上:婚姻、幸福、成功、傳福音、照顧貧窮人、如何回應伊斯蘭教、倫理學、世俗化的壓力、左右派問題,這樣的議題無休無止。但這忽略了一個事實:聽眾終究會被他們最熱切關注的事所吸引。每一位教師都知道,學生不可能學會我教的一切。我很久以前就接受這點了。他們最容易學會的,就是他們最熱衷的事。

如果我們假設大家都明白福音,而那些邊緣議題卻點燃了我們的熱情,我們就在教導下一代淡化福音信息,把注意力轉向邊緣議題。從邊緣發出先知式見解並不困難,但從核心點發出見解,才是我們需要的。最令人擔憂的如艾略特引用那著名的詩:核心已瓦解。

如果我們真正專注於福音,並且正確地理解福音,這福音若被正確理解,我們很快就會看見,這將指引我們如何思考並面對各種議題。

我們可以從許多經文與主題更清楚地思考福音。就我們這次的目的而言,我想讀林前十五章一至十九節。

弟兄們,我要你們明白我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這福音你們已經領受了,並且靠著它站立得穩。你們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道,就必靠這福音得救,不然就是徒然相信了。我從前領受了又傳交給你們那最要緊的,就是基督照著聖經所記的,為我們的罪死了;又埋葬了,又照著聖經所記的,第三天復活了;並且曾經向磯法顯現,然後向十二使徒顯現;以後又有一次向五百多個弟兄顯現,他們中間大多數到現今還在,也有些已經睡了;以後也向雅各顯現,再後又向眾使徒顯現;最後也向我顯現,我好像一個未到產期而生的人。

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本來沒有資格稱為使徒,因為我曾經迫害神的教會。然而靠著神的恩典,我得以有了今天,而且他賜給我的恩典並沒有落空。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其實不是我,而是神的恩典與我同在。因此,不論是我,或是眾使徒,我們這樣傳,你們也這樣信了。

我們既然傳基督從死人中復活了,你們中間怎麼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呢?倘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如果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就是枉然,你們的信也是枉然。這樣,我們就被看做是神的假見證人,因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神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了。因為死人若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你們的罪裡。那麼,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就滅亡了。如果我們在基督裡只在今生有盼望,就比所有人更可憐了。

這是神的話。

我們來自不同的教會傳統。然而,在宣讀聖經之後,以「感謝神」作為回應,是一個非常美的禮儀傳統,不是嗎?所以下次當有人宣讀聖經時,我鼓勵你們,當宣講者說:「這是主的話」,會眾要如何回應?感謝神。很好。

我會用八個總結詞來釐清這個問題,五個闡明性的句子,以及一個有力的總結。現在你知道大綱了。

首先,是八個總結性的詞語。保羅在這幾節經文裡所要談論的就是「福音」。「弟兄們,我要你們明白我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你們若持守這道,就必靠這福音得救。」接著,這些引言結束之後,首先出現的字就是「基督」。「我從前領受了又傳交給你們那最要緊的,就是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

所以,第一點:福音是關乎基督的,是以基督為中心的。福音不是一種空洞的有神論,更不是一種非位格性的泛神論。福音毫無轉圜餘地,是以基督為中心的。新約的重要書卷與各個文獻體系,都清楚有力地說明了這一點。

在馬太福音中,耶穌是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他就是神長久以來所應許的大衛君王,要帶來神的國度。藉著他的死與復活,他成為中保君王,並宣告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屬於他,而且唯獨屬於他。

在約翰福音中,唯有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他,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在使徒行傳所記載的講道中說,除耶穌以外,天下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在羅馬書、加拉太書和以弗所書中,耶穌是末後的亞當,也是律法和先知書共同見證的那一位。他照著神的旨意成為挽回祭,滿足了神的忿怒,並使猶太人和外邦人與他天上的父和好。

在啟示錄第四、五章那榮耀的異象中,唯有聖子配從父手中接過書卷,揭開封印,成就神一切賜福與審判的旨意。在這裡,福音也是以基督為中心的。約翰・斯托得說得對:若沒有傳基督,就沒有講福音。

然而,這種以基督為中心的立場,並不只是聚焦於基督的位格,它也同樣熱切地強調他的死與復活。保羅寫道:最要緊的,就是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在林前第二章中,保羅並不是對讀者說:「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他乃是說:「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和他釘十字架。」這裡也是一樣,最要緊的,就是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

這就是基督被釘十字架,又從死裡復活的福音。換句話說,我們不能只大肆慶祝聖誕節,卻忽視受難日和復活節。當我們堅持福音首要是以基督為中心的,我們不是把基督當作某種空洞的象徵,也不能把他看成只是來幫助我們的神人,像一位親切的保險業務員。耶穌是一位親切的神人,而且非常親切,當你出了問題時,他就來排憂解難。這樣的基督,沒有任何聖經依據。福音是健全的,是以基督為中心的。耶穌是所應許的彌賽亞,他死了,又復活了。

來源:4 Mistaken Views of the Gospel – Don Carson

授權:福音聯盟

譯:JC/R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