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註釋(加爾文)
以弗所書 2:8-10
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10. 我們原是衪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
這句話可以說是從上文推論而得的,保羅論到揀選和有效的恩召,為要指出他們唯獨因信而獲得救恩。首先,他說明以弗所信徒得到的救恩完全是神慈愛的作為,但他們也需要因信而獲得這恩典;我們應當同時注意神與人這兩部分。神並不欠我們什麼,因此救恩不是報酬或補償,而完全是恩典。或許有人要問,人如何能得到神的救恩呢?我的回答是︰因著信。因此保羅斷定,我們本身無功可言。如果對神來說,救恩完全是出乎恩典,並且我們只是帶著信心而毫無可稱讚之處,那麼救恩必然不是出於我們自己。因此,我們豈能再談自由意志、善良的動機、為得救作預備、功德和補償呢?這些事都是要使人在救恩上奪走對神的讚美,導致對恩典的讚美不夠完整。
在人的部分,保羅指出「信」是接受救恩的唯一途徑,他否定人們常倚賴的其他所有的途徑。「信」把一個毫無所有的人帶到神面前,好使基督的祝福充滿他;保羅因此加上「不是出於自己」——唯有不妄自居功,信徒才能承認:神是我們得救唯一的作者。
(9) 也不是出於行為
前面他說,救恩是出乎恩典,現在他說,救恩是神的賜與。前面他說,「不是出於自己」,現在他說「不是出於行為」。我們看到,在救恩的獲得上,保羅不讓人有任何的自誇,這三句話中他概括了羅馬書和加拉太書中的論點︰我們被稱義,完全是出於神的恩慈——神在基督裡藉著福音賜給我們,並唯獨以信心接受,人毫無功勞可言。
根據這段經文,我們可以很容易地駁斥天主教的教導,他們不承認我們的稱義完全不靠行為,他們認為保羅是在談聖禮,但是我們可以明顯地看出保羅不是談到某一類的行為,而是在否定人可以因行為稱義,包括人一切的功德。我們必須注意到保羅對照神與人、恩典與行為,如果他只是在為聖禮中的行為辯論,何必作這些對照呢?
天主教不得不承認,保羅把救恩的全部榮耀歸給神的恩典,但是他們卻發明一套論點,說神賜予我們的只是「初步的恩典」。他們以為這樣講可以達到他們的目的,但他們是不可能成功的,因為保羅指出,不論是「初步的恩典」或是有關救恩所有其他的恩典,人的努力在其中都完全無份。
更荒謬的是,他們忽視了保羅的結論︰免得有人自誇。只要在恩典之外加上任何功德,都是為人的自誇留餘地;除非將全部稱讚歸於神及衪的恩慈,否則保羅的這句話就無法成立。常常有人誤解這段經文,將「神所賜的」限於信心,但在第八節保羅已經提到信心是神所賜的,在這裡保羅強調:不但信心是神所賜的,整個救恩都是神所賜給我們的。
(10) 我們原是衪的工作
保羅把相反的論點先擱置一旁,現在要來論證我們得救是本乎恩。沒有任何行為可使我們贏得救恩,因為我們所有的一切善行都是重生的結果,行為本身就是恩典的一部分。
他說我們是神的工作,不是指神創造了人類,而是指「因著基督的靈,不是因著我們自己的力量,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被稱為義」。這工作只在信徒身上施行,他們雖是亞當的後裔,邪惡又敗壞,卻因基督之恩,在靈命上得到重生,成為新造的人。因此在我們心中的一切良善,都是由於神超然之工的結果。保羅解釋說︰我們是神的作品,因為我們不是在亞當裡受造,而是在基督裡受造;不是要過隨隨便便的生活,而是要行善。
我們的一切善行既然都是從神的靈領受來的,就不是從自由意志來的。敬虔的讀者應當注意思考使徒的話,他沒有說,我們受到神的協助;他沒有說,神預備了人的意志,然後必須藉這意志本身的力量來推動善行;他沒有說,神先賦予我們選擇善的能力,然後我們必須自己作一選擇;這一切講法都是那些要削弱神恩的人常用的詭辯之詞。保羅乃是說,我們是神的工作,凡在我們心中的良善都是衪所創造的,全都是神的手所造的,要叫我們成為良善。衪的「工作」不只是使我們有選擇善的能力、使我們準備行善、從旁協助我們行善,而是使我們有行善的意志。他要證明,人絕不能靠自己賺取救恩,而完全是神白白的恩典。他的根據是︰除了神的恩典之外,人毫無所有。任何人如果想在神恩以外為自己列出一丁點的功勞,他就是以為自己這一丁點的功勞能夠為自己賺取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