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M第三千禧年-我們相信耶穌 - (02:07:39) - 第四集 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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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 介紹 1
- 舊約背景 2
- 資格 2
- 上帝所任命 2
- 忠於上帝 3
- 功能 4
- 帶領指導 4
- 禮儀祭典 5
- 代禱調解 8
- 期望 9
- 歷史動向 9
- 明確預言 13
- 資格 2
- 在耶穌裡全然實現 14
- 資格 15
- 上帝所任命 15
- 忠於上帝 16
- 職責 17
- 帶領指導 17
- 禮儀祭典 18
- 代禱調解 21
- 期盼 22
- 大祭司 22
- 君王 23
- 祭司的國度 23
- 資格 15
- 現今應用 25
- 獻上為祭 25
- 相信 25
- 事奉 27
- 敬拜 28
- 和好 29
- 和平 30
- 合一 31
- 使命 32
- 代禱 32
- 呼求 32
- 代求 33
- 獻上為祭 25
- 總結 36
介紹
我們是否想像過,若接受邀請去面見某個高官貴人﹐會出現什麼狀況。若真有其事﹐我們也肯定會問自己﹕在這個會面中﹐有誰會引介我﹖我該怎麼穿著﹖我該怎麼作﹖我該說些什麼﹖在那兒﹐有誰會指點我舉止得體呢﹖
那麼﹐想像你受邀﹐進到上帝的榮耀寶座之前﹐就是創造一切的上帝面前﹐你可能也會有類似反應的﹕有誰會引介我去朝見上帝﹐我該怎麼作﹖我該說些什麼﹖有誰會指點我該有的舉止﹖
好消息是的確有這麼一位能夠幫助我們,準備好去見上帝﹐能引介我們﹐讓上帝恩慈的接待我們﹐使得我們無須懼怕祂的審判。當然這一位就是耶穌﹐我們的大祭司。
這是我們相信耶穌這個系列課程的第四課﹐題目是祭司。在這一課裡﹐我們要探討耶穌如何履行聖經裡祭司的職份﹐擔任聖約裡上帝與人的仲介。
就如我們前面幾課提過的﹐上帝在舊約裡設立了三個職份﹐以此治理祂的國度﹐那就是先知、祭司和君王三個職份。而在上帝國度的最後階段﹐就是我們通稱的新約時代﹐這三個職份全彙集成就於耶穌身上。為此緣故﹐瞭解在曆世歷代裡﹐這些職份的重要性和其功能﹐有助於我們認識耶穌現今如何治理上帝的國度﹐以及祂忠心的跟隨者能承受的祝福和當盡的義務。在這一課裡﹐我們要注重的是耶穌的祭司職份。
我們對祭司的定義是﹕
一個位於上帝與祂的子民之間的中保﹐使得上帝願意接納他們進入其神聖的同在裡﹐領受祂的祝福。
我們知道上帝一直以人肉眼看不到的方式無所不在。但是在某些時候﹐某些地方﹐祂也會以特殊可見的方式顯現。例如﹐祂顯現于榮耀輝煌的天庭寶座上﹐有時也以此顯於地上。但每次上帝以這樣的榮耀向受造物彰顯時﹐我們都需要有充份合宜的準備﹐需要有人能引介帶領我們﹐使得我們能夠蒙上帝悅納並領受祂的祝福。在聖經裡﹐這樣的準備、代表和引領乃是祭司的工作。
如同耶穌為先知的那一課一樣﹐我們在耶穌為祭司的這一課也是分三個主要部份﹐首先我們要查考祭司職份的舊約背景﹔其次﹐我們要探討這個職份在耶穌位格和工作上的全然實現﹔第三﹐我們要思考耶穌的祭司事奉在現今應用。讓我們先來看耶穌祭司職份的舊約背景。
舊約背景
多數的基督徒想到舊約的祭司職份時﹐他們馬上想到的是亞倫和他的子孫﹐他們是在摩西時代被按立為祭司﹐我們在利未記8和9章讀到這些記載。
然而更重要的是﹐即使在摩西時代以前﹐就已經有祭司在事奉上帝了。甚至更廣義的說﹐在人因罪墮落之前﹐上帝已經按立亞當﹐這位所有人類的始祖為祂的祭司。因此順著亞當下來﹐所有的人類原本是蒙召作為上帝的祭司的。
就其工作內涵來看﹐我們在創世記14章讀到亞伯拉罕時代的麥基洗德﹐他是撒冷的君王和祭司。約伯記1章也講到約伯自己為他的家人扮演著如同祭司的角色。還有根據出埃及記3章﹐摩西的岳父葉忒羅是在米甸擔任上帝的祭司。至終﹐上帝設立專門的祭司職份﹐並且召亞倫和他的後代擔任﹐以此取代其他形式的祭司職份。但是這些人所作的﹐雖然形態不同﹐仍是上帝的真祭司﹐而他們所行的﹐都是耶穌祭司職份舊約背景的一部份。
我們對於祭司職份舊約背景的探討要分成三個部份﹐第一﹐我們要看成為祭司的資格﹔第二﹐我們要思考他們的功能﹔第三﹐我們要探討舊約設立這個職份﹐對於祭司事工將來的期望。讓我們先來看舊約祭司應該具備的一些資格。
資格
古代的祭司必須符合好幾個資格﹐但我們只提到聖經強調的兩點﹐第一﹐我們要談到祭司是上帝所任命﹔第二﹐我們要著重於他們必須對上帝忠心。讓我們先來看祭司必須是上帝所任命﹐在這個職份上事奉祂。
上帝所任命
在舊約裡﹐只有上帝可以任命祭司。祭司從來都不是自我舉薦的﹐也不是經由選舉而進入這個職份。君王或是統治者也不能任命祭司﹐而且即使祭司本人也不能選其他人來擔任這個職務。
出埃及記28章1節﹐上帝如此命令摩西﹕
使你的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一同就近你,給我供祭司的職份。(出埃及記28章1節)
出埃及記28章接下去詳細的指引﹐顯示出上帝的任命乃是亞倫受命為大祭司不可少的部份。還有民數記18章22和23節﹐那裡甚至談到﹐如果以色列其他任何支派的人膽敢去作祭司的工作﹐那個人必定會死。
希伯來書5章1和4節﹐以這樣的話語證實這個觀念﹕
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辦理屬上帝的事……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上帝所召,像亞倫一樣。(希伯來書5章1,4節)
這樣的原則不只應用于大祭司﹐也是針對舊約裡所有的祭司。
除了要由上帝任命﹐祭司們還必須忠於上帝﹐才能合格的承擔這個職份。
忠於上帝
因為祭司們常要在會幕和聖殿裡﹐上帝特別同在的地方﹐就近事奉上帝﹐他們必須借著單獨的敬拜和職份﹐並且謹慎的執行他們的任務﹐顯明對上帝絕對的忠誠。他們也要認真確保上帝的子民也是忠於上帝﹐使得他們的事奉能蒙上帝悅納﹐進入祂神聖的同在裡。
我們從舊約祭司身上看到,他們要遵守一些非常特別的規矩,就連獻上獻祭的火,也要遵循一種非常特別的方式,他們有一種特定的方法,查驗帶來獻祭的動物,確保它們是完全的、確實沒有瑕疵。上帝要求這樣做。祭司要穿戴他們特定的服裝,需要進行特定的洗淨。希伯來書強調,所有這一切細節,包括帳幕連同帳幕裡的一切事情都有如此規定,就是因為它們代表了那稱為天上的帳幕,在那裡有上帝本身的同在。所以祭司是代表主耶穌基督。祭司代表我們要得赦免,就必須獻給上帝的那種聖潔、那種能滿足上帝公義要求的。所以關於祭司安排的一切事情,所賜下的關於祭司的條例,都讓我們看到基督是那位完全者,他確實要背負他百姓的罪。他們穿著的服裝,寫在他們身上的十二支派的名字,以及祭物的完美,所有這些事情都是為了讓我們看到,上帝是何等認真地應對此事,他是何等聖潔,當你看完這一切,你會發現其實只有唯一一條救恩臨到的道路。如果那條道路有任何的妥協,我們就沒救了,就沒有對義的滿足。所以關於祭司的規矩,對於在我們思想中樹立對上帝聖潔公義的嚴肅性,及其對基督獻祭的獨一無二的認識,都是非常重要的。
- 湯瑪斯·耐托思博士
聖經多處提到祭司必須嚴守聖潔﹐其中一個顯明的例子記載在利未記10章1到2節。在那裡﹐上帝擊殺了拿答和亞比戶﹐因為他們獻上不潔的祭。還有撒母耳記上4章﹐祭司何弗尼和非尼哈因著對上帝不尊敬也死了。
除了這些例子以外﹐在詩篇132章9節﹐以及耶利米哀歌4章11到13節﹐也講的很清楚﹐祭司們必須忠於上帝﹐才能帶著盼望﹐預備好﹐率領上帝的子民進入祂特別的同在裡﹐領受祂的祝福﹔否則接近上帝反而會遭到嚴重的審判。
談過了舊約祭司的資格以後﹐我們現在來看他們所行使的功能。
功能
我們要從三個方面來看祭司行使的職責。第一﹐我們要看他們給予的帶領指導﹔第二﹐我們要探討他們所要辦理的禮儀祭典﹔第三﹐我們要查考他們為他人的代禱調解。讓我們先來看祭司們擔任的帶領指導職責。
帶領指導
舊約的祭司們在許多方面擔任上帝子民的領袖﹐為了這一課的目的﹐我們將其歸納為三大項﹐首先﹐敬拜是祭司們主領的重要工作之一。
要預備百姓的心﹐帶領他們進入上帝聖潔的同在裡﹐敬拜是非常重要的。在以色列﹐祭司和利未人負責主領全國的敬拜事宜﹐例如以色列每年的各種節慶。他們也要負責每天在會幕和聖殿的敬拜﹐還有引導每週安息日的特別事奉﹐帶領敬拜的人,唱詩讚美上帝。我們在歷代志上15章﹐歷代志下7、8章﹐以及29和30章﹐還有尼希米記12章﹐讀到這些詳細的記載。
其次﹐祭司在民事判決和儀式執行上給予特別的指引﹐他們主要是將上帝的律法應用於他們所面臨的情況裡。聖經多處有這樣的記載﹐例如出埃及記28章29到30節﹐民數記21章27節﹐申命記21章5節﹐還有以西結書44章24節。
例如申命記17章8到9節﹐摩西這麼描述祭司要給予的民事判決﹕
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或因流血,或因爭競,或因毆打,是你[以色列個人]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申命記17章8-9節)
在這段經文裡﹐法律事件通常是在地方法庭裡解決的﹐但某些重大的案件﹐人們可以到祭司或是特別的審判官那裡﹐他們會給予判決。事實上﹐出埃及記18章﹐米甸祭司葉忒羅就告訴摩西要如何編組法庭和處理以色列人的審判事宜。葉忒羅的祭司職權使他這些事情上能提供經驗之談。
祭司的判決和指引也包括檢查、解釋和審判關乎健康和聖潔的一些事宜。祭司要檢查屋子裡有沒有黴菌存在﹐診斷疾病﹐根據上帝的律法宣判某個人和物是潔淨還是不潔淨。例如利未記11到15章﹐就有記載祭司的這些職責。
這些任務歸屬祭司來作﹐是因為世界上之所以出現個人和公共的健康問題﹐源于上帝對亞當犯罪的部份咒詛﹐亞當因著罪﹐被上帝逐出伊甸園﹐離開上帝特別的同在﹐創世記3章19節設定了死亡這普世性的咒詛﹐而這個整體性的審判也納入其它關乎健康的判決﹐就如我們在利未記26章16節﹐和申命記28章21到28節所讀到的。因著這個緣故﹐在預備以色列人﹐帶領他們親近上帝﹐領受祂的祝福時﹐健康事宜就顯得非常重要。
祭司擔任領導的第三重任是把上帝的話語教導給祂的百姓﹐如同我們在歷代志下35章3節﹐尼希米記8章﹐和瑪拉基書2章所讀到的。
舉例來說﹐瑪拉基書2章7節﹐上帝這麼說道﹕
祭司的嘴裡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瑪拉基書2章7節)
錯謬的教導是罪在世界的結果之一﹐而違逆上帝的話語則是讓百姓無法進入上帝特別的同在裡。因此,祭司們的職責是教導上帝的話語﹐預備百姓的心﹐以此帶領他們進入上帝聖潔的特別同在﹐而能夠領受祂的祝福。
談過了祭司擔任的領導指引職責﹐接著,我們來看他們如何為百姓們辦理禮儀祭典。
禮儀祭典
在舊約信徒的生活中,不同的節期,對安息日的遵守,所獻的祭,這些都發揮了一種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它們提醒以色列,身為上帝的百姓,他們的生命是上帝給他們的恩賜。例如逾越節是要提醒他們,他們曾在埃及為奴,上帝、唯獨上帝使他們得自由。但這不僅是為了提醒他們已經得自由,因為得自由脫離埃及,是要被帶到西乃山,在那裡上帝要與他們立約。所以以色列的節期生活是要提醒他們,上帝、唯有上帝呼召他們來作他的子民,要他們紀念上帝拯救他們的大能作為。安息日是要提醒他們兩件事,這世界是屬於耶和華的,不是他們自己創造的,不是他們讓自己得自由脫離奴役。在出埃及記中摩西說要守安息聖日。在申命記中摩西說要守安息日,因為不僅上帝在安息日安息,而且還要紀念你們曾經在埃及為奴。所有節期都是要提醒他們,上帝為了救贖他們做了什麼,提醒他們,因著上帝對他們的恩賜良善,唯有他們是上帝的子民。他們的生命,他們的自我認識要被這些做法塑造,使他們開始並且繼續過順服、信靠、愛慕和事奉的人生,回應上帝,向上帝盡忠。
- 斯提夫·布蘭克博士
在摩西時代﹐以及日後大衛的時代﹐祭司們要承辦不同的禮儀祭典﹐為的是預備上帝的百姓﹐帶領他們進入上帝特別的同在。這些典禮儀式涉及到聖日、節慶事宜和物件﹐在利未記1到7章和23章﹐民數記18到19章﹐歷代志上23章﹐以及歷代志下8章﹐對於這方面都有記載。
通常這些典禮是以一些聖潔的場所為中心﹐就是上帝要顯出祂特別同在的處所﹐也是祂的百姓敬拜祂的地方。例如祭司們有責任﹐確保會幕和聖殿等區域要維持美化潔淨﹐適合於讓上帝在那裡彰顯祂的榮耀。我們在利未記24章1到9節﹐民數記3章和4章﹐還有歷代志上24章25到32節讀到這些記載。
但是祭司們所辦理﹐最為人熟知的典禮就是獻祭。獻祭包括了向上帝的感恩祭﹐平安(團契)祭﹐和贖罪祭。有些是經常舉行的﹐例如每天早晚﹐還有每年贖罪日的獻祭﹔其它則是在特別情況下舉行﹐例如贖愆祭﹐還有一些是敬拜的人獻上的甘心祭。在利未記1到7章還有16章﹐詳細的陳列出這些不同類型的祭典。
祭司們所承擔的所有儀典職責裡﹐也是耶穌的事工裡最顯著突出的一項﹐就是獻祭﹐特別是贖罪祭﹐因此我們要特別著重這一點。
今天我們經常談論獻祭犧牲,如同是捨棄一些對我們有價值的事,為要得到更有價值的。讓禮物成為祭物就在於捨棄使我們失去了對我們有價值的東西。在舊約時期,人們向上帝獻祭不是因為上帝需要。獻祭使得上帝的子民捨棄一些他們在乎的,為要得到更加有價值的——比如他們的罪得赦免。獻祭使得信徒得以敬拜上帝,表明他們對他的順服,甚至表達他們對上帝供應他們需要的感恩。當然,獻祭總是應該在信心中體現的,應該有合宜的動機。上帝甚至會拒絕不是發自內心真誠的獻祭。獻祭的功效總是取決於獻祭者奉獻給上帝的真誠程度。
甚至在上帝借著摩西給予人詳細的祭典禮儀之前﹐為罪獻祭就是祭司任務裡很重要的一項。例如約伯記1章﹐約伯為他的兒女們獻燔祭﹐免得他們在聚集宴飲時不小心得罪上帝。而且事實上﹐自從人類犯罪以來﹐贖罪獻祭就開始了。亞當夏娃首次犯罪以後﹐上帝就設立贖罪祭﹐借此祂能夠赦免人的罪﹐修復與人的關係。利未記4到6章﹐還有民數記15章25到28節﹐都有贖罪祭的記載。
舊約獻祭制度表明上帝對我們的憐憫,讓我們看到,為罪付出贖價是有可能的。當然現在我們會說,在舊約裡成就的是片段,是部分,等等,需要一次一次又一次的獻祭,而在耶穌基督裡,這是一次成就直到永遠有效。這完全償還了每一件罪。儘管如此,舊約建立起這個原則,就是為罪付出贖價是有可能的,所以赦罪是有可能的。
- 傑渃得·博瑞博士
贖罪背後的整體意義其實是相當簡明清楚﹐因著我們的罪﹐全人類都應該受到上帝的刑罰。因此﹐為了避免承受公義的懲罰﹐敬拜上帝的人於是獻上代他們受刑的祭物。神學家們常稱這樣的做法是替代性贖罪﹐因為在贖罪儀式裡﹐替代敬拜者生命的祭物被獻上。
在整個舊約歷史裡﹐所有的贖罪祭都只是一個表徵。上帝借著贖罪祭赦免祂的百姓﹐但祂不是基於祭物本身的價值。相反的﹐所有舊約的贖罪祭之所以有其功效﹐乃是因為它們指向新約裡耶穌捨命的實質功效。
新約聖經明講﹐按著舊約裡的獻祭﹐上帝百姓的罪所得的赦免不是恒久的。為罪獻祭只是延緩上帝的審判﹐而且必須一作再作。基督在十字架的受死﹐才是上帝所接受、唯一能徹底付清罪的贖價的祭。上帝提供舊約獻祭的制度﹐以此為工具﹐透過它滿有恩慈的將基督受死的功效授予舊約的信徒們。
當替代忠誠信徒的贖罪祭物被獻上時﹐它們產生至少兩個重要結果﹐但兩者都靠著基督日後的捨命才達到果效。我們要提的第一個結果就是贖罪。
贖罪指的是獻祭對敬拜者的果效﹐就是從敬拜者身上除去罪咎或罪狀﹐保守他們免於承受上帝要傾倒在他們身上的憤怒。借著贖罪﹐敬拜者犯的罪該受的刑罰被置於替代的祭物上﹐他們因此受保護﹐得以避免上帝的審判。
聖經多處提到贖罪﹐特別是講到罪被遮蓋﹐或是隱藏﹐例如約伯記14章17節﹔詩篇32章1和5節。它有時也出現在講到罪被除去的經文裡﹐例如利未記10章17節﹔詩篇25章18節﹔還有以賽亞書6章7節。另外我們還看到﹐例如在以賽亞書53章6節﹐講到罪被歸到一個替代者的身上。
贖罪祭為信徒帶來的第二個結果是挽回或和好。挽回指的是獻祭對於上帝產生的果效。挽回是上帝的公義和忿怒得到滿足﹐它指的是上帝的怒氣得以舒解﹐而其公義得到滿足。因著挽回﹐上帝能夠在不逾越祂公義的情況下﹐向那些敬拜祂的人施予恩典和慈愛。
聖經裡談到上帝的忿怒得到滿足或上帝的怒氣轉消的經文﹐都含有挽回的意思﹐例如民數記25章11到13節﹐還有申命記13章16和17節。
舊約獻祭制度大大彰顯了關於上帝的一整套真理,但特別是彰顯了他的憐憫。我們經常從供應動物作為對人的替代,以此平息上帝的不悅、他的定罪和忿怒這個方面來思想這制度。但是,我們也要記得,這一切的整個動機,是由他的慈愛、他的憐憫驅動的;當我們想到憐憫,他對我們的同情時,這是與他的恩典聯繫在一起的,我們得到這恩典,是我們不配得的。利未記17章11節在這方面非常非常重要,不應把獻祭制度看作是以色列民發明出來的,為的是讓上帝站在他們這一邊。不是的,這是上帝在愛中採取主動,好使有一種方法,他通過這方法可以住在這子民的當中。這樣他們就能住在他的同在裡,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他要作他們的上帝。這一切都彰顯出他的憐憫,他的慈愛,他的恩典,所有這一切最終指向他在耶穌基督裡所供應的,他是這一切的應驗成就。所以在他裡面,這些獻祭預表的,現在成為現實,所以我們現在是在新的聖約意義上認識上帝。我們現在通過我們偉大的祭物,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可以直接來到上帝的面前。
- 司提反·威樂姆博士
舊約獻祭制度在幾方面表明了上帝的憐憫,但其中一個典型的方面,就是贖罪日。你看到有帳幕或聖殿,它最裡面的部分叫至聖所,在那裡有約櫃,裡面有十誡。約櫃之上有施恩座。在贖罪日,大祭司取了羔羊的血,把羔羊獻在帳幕或聖殿外的祭壇上,然後通過幔子進入那所有部分中最神聖的地方,把血灑在約櫃頂上。意思就是當羔羊的血遮蓋被人違反的律法,上帝就要施行憐憫。當然,這是指向基督要作那真正的羔羊,他的血要遮蓋我們違背的律法。請注意,上帝的憐憫是建立在那遮蓋我們違反律法的寶血之上。
- 弗蘭克·巴克爾博士
瞭解了祭司所行使的領導和典禮職責之後﹐我們現在來看他們怎麼為上帝的子民代禱調解。
代禱調解
我們可以定義代禱調解是為另一個人做中保﹐或是求情。一個介入說情者乃是有人在你遭遇到麻煩時﹐站在你這一邊﹐為你的事件求情﹐或是試著要使你和他人的紛爭得以和解。
舊約時代的祭司通常是借著他們的領導和指引﹐以及上帝託付給他們要辦理的禮儀祭典來為百姓介入調解。例如在人們要決斷法律糾紛﹔或是人獻上贖罪祭﹐修復與上帝的關係﹐都需要祭司的介入。不過祭司們也要執行其它的調解工作。
介入調解的一個常見方式就是祈求説明。祭司們常要祈求禱告上帝會醫治、拯救或協助祂的子民﹐我們在撒母耳記上1章17節﹐和歷代志上16章4節看到這樣的例子。
舉例來說﹐約伯記1章5節﹐那裡記載了約伯為他的兒女們代求﹕
筵宴的日子過了,約伯打發人去叫[他的兒女們]自潔。他清早起來,按著他們眾人的數目獻燔祭;因為他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上帝。(約伯記1章5節)
如同家中的祭司﹐約伯常為他的兒女們說情代禱﹐保守他們免於因著犯罪所要受的懲罰。
代禱調解的另一個常見方式是祝福的宣告。當祭司祝福百姓時﹐他們乃是祈求上帝對百姓施恩典。我們在創世記14章19和20節﹐讀到麥基洗德祝福亞伯拉罕﹔還有民數記6章22到27節﹐祭司們領受教導去為上帝的百姓祝福。例如我們在歷代志下30章27節﹐讀到這句經文﹕
祭司、利未人起來,為民祝福。他們的聲音蒙上帝垂聽,他們的禱告達到天上的聖所。(歷代志下30章27節)
經文講到蒙上帝垂聽﹐意思就是說上帝悅納祭司們的代求﹐祂要施恩給他們所祝福的百姓。祭司職責的這個部份﹐在現今常見於在集體敬拜結束時﹐牧師們為會眾的祝禱。許多教會甚至就是用複頌民數記6章上帝給亞倫的祝禱詞。
如同我們所探討的﹐祭司要承擔不同的職務﹐他們要引領百姓﹐辦理禮儀祭典﹐為百姓代禱調解。然而,不管這些活動多麼不同﹐要達成的目的都是一樣的﹔就是要幫助上帝的子民活在祂特別的同在裡﹐使得他們能夠領受聖約裡全部的祝福。
我們已經討論過祭司的資格和功能﹐現在要來看舊約對於將來祭司職份的一些期望。
期望
在舊約時代﹐祭司職份是動態與變化的﹐祭司特別的職務和責任隨著時間有所改變。麥基洗德的祭司職責與約伯的就不完全一樣﹐約伯的又有別于葉忒羅的﹐葉忒羅的又和亞倫與他的後代所擔任的職責不同。而且舊約也指出未來祭司的職務還是會有所變化的。
關於舊約對於未來祭司職份的期望﹐我們要以兩個方向探討﹕第一﹐我們要查看在整個舊約時代裡﹐這個職份的歷史動向。第二﹐我們要著重于關乎未來祭司職份的一些明確預言。讓我們先來看祭司職份的歷史動向。
歷史動向
人們總是渴求要親近上帝﹐進入祂神聖的同在﹐因此也總是需要有祭司的事奉。事實上﹐在上帝的創造和對人的長期策略上﹐祭司的位份非常重要。但是在歷史上﹐祭司的角色有時也因著上帝子民環境的變遷而有所調整。
我們要探討在歷史的四個不同階段﹐祭司角色的一些變遷﹐首先是創造時期﹐這段時間相當於上帝與亞當立約的時期。
創造. 人類被安置的所在伊甸園﹐其本身就是上帝在那裡與人同行交談的聖所。在那個環境裡﹐亞當和夏娃對上帝的事奉﹐就類似祭司亞倫和他的後裔在會幕和聖殿對上帝的事奉。因此﹐我們可以說祭司職份的存在是和人類歷史一樣的久遠。創世記2章15節﹐摩西這麼記載﹕
耶和華上帝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創世記2章15節)
在這段經文裡﹐摩西用來描述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工作的希伯來文是avad﹐譯為修理或工作﹐以及shamar﹐翻譯出來就是看守或照顧。而在民數記3章7到8節﹐摩西也用同樣的字來描述利未人在會幕裡的工作。此外﹐在創世記3章8節和撒母耳記下7章6節﹐我們也看到其中的相似處。
摩西用同樣的文字描述人在伊甸園的工作與祭司在會幕裡的事奉﹐以此表明亞當夏娃就是最初的祭司﹐而會幕或是聖殿等這些地方的設置﹐乃是要成就類似伊甸園原有的功能。事實上﹐許多學者們都認為﹐會幕和聖殿的裝飾和器具擺設﹐其設計目的就是要讓人想起伊甸園。
而在所有的活動裡﹐人在伊甸園的祭司職務包含了在園中聖所對上帝的事奉﹐照顧祂的聖物﹐確保這個地方適合於祂的居住同在。此外﹐上帝也命令亞當和夏娃﹐以及他們的後代要成為一個祭司的國度﹐將他們的工作推展到世界各地。
創世記1章28節﹐上帝對人這麼說道﹕
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世記1章28節)
上帝要人遍滿並治理全地的吩咐﹐通常被稱為是文化使命或禦令﹐因為它要人把全世界開發建設成像伊甸園那樣。從祭司的角度來看﹐人類的職責就是把全地變為上帝的聖所﹐並且永遠的事奉祂。
上帝按他的形象樣式造人時,他不是漫無目的。他賜給我們那稱作“創造界的文化使命”的命令。我們不僅從在地上的管理,我們經常與一種統治、君王性的功用聯繫起來的治理角度看,還要從祭司性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這對我們會有幫助。雖然那時罪還沒有進入世界,創世記第2章已經有一些畫面,把伊甸園描寫成一種聖殿,園子的聖所,所以我們在創造界中的功用,就是把伊甸園的邊界擴展到地極的範圍。最終來說,那是在基督裡,在新天新地裡實現的。這祭司工作的核心就是敬拜,這樣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上帝的榮耀,以行出那創造界的使命來事奉祂。其實這兩個觀念,敬拜與事奉,既是與君王性的工作,也是與祭司性的工作相聯繫。如此,我們在創造界中的文化使命是作管家,是與神有緊密關係的受造者,擴張那園子聖所,在敬拜、委身、順服、探索他創造的一切資源方面如此行,這些當然最終也必將在新天新地裡繼續實施。
- 司提反·威樂姆博士
我們在創世記看到文化使命。這是人的呼召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這是關係到在上帝眼中我們的身份與所是,該如何活出生命的賞賜。我們當然絕不會在任何方面認為文化使命應該超過、或導致我們忽略福音使命。這兩樣都是從上帝而來,兩樣都是正當,兩樣都很重要。從根本來說,文化使命是一份極大的恩賜和特權。它在根本上就是護理的上帝邀請按他形象被造的人,承擔分派給他們的責任,照管、管理和發展受造秩序的豐富潛能,作護理的上帝他自己忠心的使者、或授權代表。就這樣,正如我們作為創造之主的形象應該成為有創造性的人,我們要在實現創造使命時作滿有恩賜、慷慨和負責的護理者。
- 戈蘭·斯高靳博士
當創世記第三章﹐人類吃了上帝所禁止的分辨善惡樹上的果子﹐墮落犯罪之後﹐祭司的職份有了第一次的改變。
墮落. 那時﹐亞當和夏娃被趕逐出伊甸園﹐開始為他們的罪獻上贖罪祭。創世記3章21節﹐我們讀到這個儀式的關聯記載﹐那裡提到上帝用動物的毛皮為亞當和夏娃遮身。然後在創世記4章4節﹐我們讀到這種獻祭儀式更清楚的記載﹐那裡提到亞伯獻羊為供物給上帝。在那段時期﹐關乎獻祭的記載還可從以下經文看到﹐例如創世記8章20節﹐挪亞在洪水後獻祭﹔創世記22章13節﹐亞伯拉罕的獻公羊為祭﹔創世記31章54節﹐雅各的獻祭。在這段時期﹐家族裡的族長要為他的家屬後代承擔祭司的職責﹐只有少數幾個祭司是蒙召去作比較廣泛的職務。
在這段時期裡﹐祭司職份的另一個改變是他們事奉的地方。在墮落之前﹐所有祭司職務全是在伊甸園上帝的聖所裡進行的﹔但從創世記3章﹐人類被趕逐出伊甸園以後﹐上帝引導祂的祭司們要另外安設敬拜祂的地方﹐並且立石為記﹐標明祂與他們相會之處。不像創造的時期﹐在歷史的這段時間﹐尚未有那個地方可以稱為是上帝在人間的處所。
出埃及. 祭司職份另一個主要變動是發生於以色列出埃及,離開為奴之地的年代。以色列人被埃及法老王奴役了四百年之後﹐他們呼求上帝﹐而上帝施行一連串的神跡奇事﹐使他們得到釋放。這事蹟是記載在聖經的第二本書﹐書名就是出埃及記。
在這個時候﹐上帝所呼召的祭司﹐對象從全人類縮小到以色列國﹐就如祂在出埃及記19章6節所說的﹐以色列民是歸於祂作祭司的國度﹐祂更把利未支派分別出來﹐特定為是事奉祂的人。利未支派裡只有一小群人是擔任全國百姓的祭司﹐而其餘多數的利未人則是承擔支援幫助的工作。在利未人裡﹐只有亞倫和他的後裔被選召為祭司﹐其中一人是擔任大祭司。在全本利未記和部份的民數記裡﹐我們讀到上帝的許多指引﹐是關乎亞倫祭司身份所承擔的新職務。
在這段期間﹐上帝也清楚指示會幕的建造。會幕是個大而華美的帳篷﹐以色列人在旅程中可以扛著它行進。它呈顯的功能﹐基本上就如同創造時期的伊甸園﹐乃是上帝在地上的聖所﹐是祂與人同行交談之地。人類墮落以後﹐上帝在不同的地方與人會晤﹐但會幕造成以後﹐上帝再次將敬拜的處所設置在同一個地方﹐而這個地方是由上帝所選召的僕人﹐祭司們﹐來照管維修的。我們可以在出埃及記25到40章讀到關於造會幕的指引和它建造的經過。
上帝有意讓在出埃及時期,對祭司聖職做一些改變﹐成為祂成就對人類原先計畫的步驟。祂的計畫是首先使用亞倫家族的祭司﹐將以色列人變成祭司的國度﹔然後借著這個特別國度的忠誠事奉﹐將祂的國擴展到全世界。
君王期. 舊約裡祭司職份的最後改變是發生于以色列的君王期﹐那時以色列全國定居於應許之地﹐在君王的統治之下。君王期雖然始於以色列第一個王掃羅﹐但真正的開始是從掃羅的接續者大衛﹐然後由他的後裔傳承。
當以色列的君王統治時﹐他們與祭司的事奉有密切關聯。例如大衛有意要建造聖殿﹐並且確保祭司會認真執行他們的任務。他也組織祭司的家族﹐派定特別的職務給他們。我們在歷代志上15﹐16﹐23到28章可以讀到關乎這些的記載。大衛也指派任務給其他的利未家族﹐特別是要他們擔任聖殿的守門人和樂師。他甚至在不同時間﹐加入祭司的陣容﹐獻上祭物﹐為百姓祝福﹐就如我們在撒母耳記下6章17到18節讀到的。有一次﹐他甚至還把他的君尊朝服換成利未人穿的細麻布以弗得﹐這是記載在歷代志上15章27節。這些演變在大衛之後還是繼續維持著﹐如同我們在以斯拉記8章20節所讀到的。
在大衛的時代﹐能夠擔任大祭司的家族縮減到只有兩個﹐就是亞倫子孫撒督和亞比亞他的家族﹐這是記載於歷代志上18章16節。
大衛之後﹐他的兒子所羅門接續作為上帝國度的君王﹐他參與祭司的事奉﹐更甚與大衛。所羅門負責聖殿的建造﹐督導無數的獻祭儀式﹐還率領百姓在聖殿禱告﹐為他們祝福﹐如同他父親所作的。這些細節都記載於歷代志上21章28節﹐歷代志下3到6章﹐以及列王記上8章和9章。此外﹐這些記錄從大衛寫的許多詩歌裡﹐包括詩篇的5、11、18、27、65、66、68和其它數篇裡可以看出。
所羅門也把大祭司的人選更加縮減﹐因為亞比亞他涉及叛變﹐所以所羅門王將他和他的家族從祭司職份中排除﹐我們在列王記上2章26、27、35節讀到這個記載﹐這就應驗對祭司以利家族的審判﹐他是士師時期一個早先不忠心盡責的祭司﹐是記載於撒母耳記上2章27到36節。
雖然聖殿裡某些特別的事奉還是僅限於祭司才能承擔﹐但猶大國的一些君王們也遵循大衛和所羅門的模式﹐參與祭司型的事奉。他們事實上就是所羅門聖殿裡的君尊祭司。
君王期最後結束於主前587或586年﹐巴比倫摧毀耶路撒冷和所羅門的聖殿﹐以色列民陷入流亡被擄。但是在主前515年左右﹐流亡被擄後的恢復重建期間﹐回歸的以色列人建了第二所聖殿。這時﹐先知以西結和撒迦利亞宣告﹐上帝已任命撒督的後裔約書亞為大祭司。他們還宣告約書亞要和大衛的後裔所羅巴伯一起事奉。可惜的是﹐約書亞和所羅巴伯的努力並沒有持續多久。到最後大部份的祭司和利未人﹐以及多數以色列民都背離上帝﹐以色列的敬拜終止敗落﹐上帝的審判臨到這個國家有數百年之久。
即使是這樣﹐在這個時期﹐以色列人還是繼續回顧大衛和所羅門的時代﹐他們中間一些忠信的人還記得當君王和祭司按他們所被託付的﹐事奉敬拜上帝的光景。他們希望有朝一日﹐君王和祭司能更加榮耀的事奉上帝﹐執行他們的任務﹐勝過往日﹔而且上帝也願意接納祂那些知罪悔改的百姓﹐進入祂特別同在的祝福裡。
我們已經探討了祭司職份的歷史動向帶來的期盼﹐現在要來看舊約一些的明確預言如何使人對未來的祭司有些期盼。
明確預言
在這個部份﹐我們要著重於三個關於祭司職份的舊約預言。我們要探討的第一個期盼是﹐至終會有一個尊榮的大祭司出現﹐他的事奉永遠不會終止。
舊約聖經以不同方式指出﹐有一天﹐祭司聖職會終結於一個偉大的祭司身上﹐他要長遠的事奉上帝。在摩西時代上帝曾指定亞倫為大祭司,然而,舊約也盼望將來時候他這個祭司等次要被超越。因此,亞倫的祭司聖職是暫時性的,在那個偉大祭司出現後將會終止。事實上,舊約聖經的盼望是這兩個職分在那個偉大祭司和彌賽亞君王的身上聯合在一個職分上。
對這個觀點最明顯的敘述﹐可見於詩篇110篇4節﹐這節經文這麼寫著﹕
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詩篇110篇4節)
在這首詩篇的前後文裡﹐上帝應許彌賽亞為祭司的事奉是沒有終止的﹐它要持續要永遠。
希伯來書7章引用這個看法﹐將之直接與耶穌聯結﹐認定他就是那位要事奉上帝百姓的大祭司。這一章裡也指出基督永遠為祭司﹐是與耶利米在耶利米書31章31節所預言的新約相輔相成的。在那段經文裡﹐耶利米指出領受新約的生命是完全而美好的﹐與此相符的﹐希伯來書的作者宣稱這個更美的新約﹐也需要更美的祭司﹐一位能持續到永遠的。
希伯來書作者引用詩篇110篇4節﹐將那節放在希伯來書7章21和22節﹕
“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希伯來書7章21-22節)
總而言之﹐舊約曾明確的預言﹐在新約裡﹐上帝會命定一個大祭司﹐他的事奉是沒有窮盡的。
對於祭司職份的第二個期盼是﹐舊約明確預言﹐這位至高的大祭司是要如同君王那樣治理百姓。
我們早先看到﹐在伊甸園裡﹐人是以祭司和君王兼備的身份事奉上帝﹐而且麥基洗德也是以這兩種身份事奉。雖然在歷史上﹐這兩者後來是分開了﹐但舊約仍是預言他們至終在彌賽亞身上又會合二為一。
我們再來看詩篇110章2到4節﹐上帝對於未來彌賽亞的預告﹕
耶和華必使你從錫安伸出能力的杖來;你要在你仇敵中掌權……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詩篇110章2-4節)
在這裡﹐上帝應許這位彌賽亞是大衛的後裔﹐他要像君王一樣治理﹐又像祭司那樣的事奉。
這個觀念也出現在撒迦利亞書6章13節﹐那裡預告著這位將來的彌賽亞﹕
他必在位上作祭司。(撒迦利亞書6章13節)
按著舊約的預言帶來的期盼是﹐彌賽亞會把祭司和君王這兩個職份合二為一。
對於祭司職份的第三個明確預言是﹐上帝的百姓要成為祭司的國度。
我們在創世記2章15節看到﹐人類在伊甸園開始時是以祭司身份事奉﹐因此在上帝贖回犯罪墮落的人之後﹐蒙救贖的人理當要再以祭司身份事奉上帝。事實上﹐在出埃及記19章6節和以賽亞書61章6節對此都有明確的預言。這兩節經文指出﹐當彌賽亞以君王身份治理時﹐所有上帝的百姓都要成為忠信的祭司﹐並且要融合為一個祭司的國度。神學家通常稱這是信徒皆祭司。使徒彼得指出﹐在他還活著的年日﹐這一切已經發生了。
彼得前書2章5節這麼寫著﹕
你們……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借著耶穌基督奉獻上帝所悅納的靈祭。(彼得前書2章5節)
祭司是在聖約中帶領人與上帝和好的職分﹐舊約的祭司們不斷提醒百姓們他們與上帝聖約關係的重要性。而且由於罪對於創造帶來的破壞﹐要讓上帝的國度持續進展﹐上帝的旨意得以成就﹐祭司職份是至關重要﹔但是若少了歷史上最關鍵的祭司人物﹐就是整本舊約所期盼的彌賽亞﹐上帝的計畫仍然無法實現。
我們已經探討了祭司職份的舊約背景﹐現在要來看第二個主題﹕祭司職份在耶穌身上的全然實現。
在耶穌裡的全然實現
我們首先要探討的是﹐福音書和新約的書信都清楚講明耶穌乃是滿足了舊約對於祭司職份的所有期盼。
例如希伯來書3章1節﹐那段經文清楚的肯定耶穌的祭司事奉﹕
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大祭司的耶穌。(希伯來書3章1節)
還有﹐希伯來書4章14節也這麼說道﹕
我們既然有一位……大祭司,就是上帝的兒子耶穌。(希伯來書4章14節)
身為我們的大祭司﹐耶穌是介於我們和上帝之間﹐因此我們得以蒙上帝悅納﹐進入祂神聖的同在裡。耶穌會確保我們是已蒙潔淨﹐得以親近上帝﹐以致我們在祂的同在裡﹐可以領受聖約的祝福。
我們對於祭司職份成就應驗於耶穌身上的探討﹐也類似於我們對於這個職份在舊約背景的討論。首先我們要看耶穌如何符合這個職份的資格﹔其次﹐我們要看他如何執行祭司的功能﹔第三﹐我們要看他如何應驗人們對祭司職份的期盼。讓我們先來看耶穌如何符合祭司職份的資格。
資格
許多人認為耶穌從沒有在聖殿事奉過﹐也沒有主領過任何典禮事宜﹐而且他也不是亞倫的後代﹐因此為何新約的作者們卻說耶穌履行祭司的職責和事奉呢﹖而且他有什麼資格可以承擔祭司的職份﹖簡單而言﹐耶穌最具備祭司的資格﹐因為他全然符合舊約對君尊祭司的期盼﹐就是上帝所親自任命﹐超乎所有祭司的事奉。
我們對於耶穌祭司資格的探討﹐就如我們對舊約裡祭司資格的探討一樣﹐首先﹐我們會發現耶穌乃是上帝所任命﹐擔任祭司﹔第二﹐我們會看到他也是忠於上帝。讓我們先來看耶穌乃是上帝所任命的這個事實。
上帝所任命
希伯來書5章4到10節清楚講到上帝任命耶穌為大祭司。經文這麼說道﹕
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上帝所召,像亞倫一樣。如此,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乃是……蒙上帝……稱他為大祭司。(希伯來書5章4-10節)
既然是上帝所任命的﹐耶穌當然符合祭司的資格。與此同時﹐我們也得承認這個任命是更加不尋常﹐因為耶穌並非屬於利未的祭司譜系。你應該記得﹐在舊約的開始﹐上帝允許許多不同背景的人擔任祭司﹐但是到了舊約末期﹐祂只讓撒督的後裔擔任祭司。雖然如此﹐耶穌受命為祭司其實不像表面看來的那麼不尋常。
在伊甸園裡﹐亞當受命要治理全地﹐他成為隸屬上帝的諸侯或是附庸王。但亞當的治理也是一種祭司的事奉﹐就是他有責任要把全世界都轉成適合上帝榮耀同在的地方。在君王期的國王身上﹐我們也看到祭司和君王的職權有密切的關聯。
同樣的﹐基督是君尊的祭司。他以全然順命于上帝的諸侯身份治理﹐但他的治理也是祭司的事奉﹐預備我們和全地成為上帝可以榮耀特別同在的地方。因此﹐基督實際上履行了亞當和亞當的後裔所沒有盡到的職責。
我們再來讀詩篇110篇1到4節﹐大衛這麼講到這位偉大的彌賽亞﹕
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耶和華必使你從錫安伸出能力的杖來;你要在你仇敵中掌權……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詩篇110篇1-4節)
在這段經文裡﹐彌賽亞﹐也就是大衛稱為我主的那一位﹐被描述為既有君尊的樣式﹐因為他拿著能力的杖在掌權﹐同時也是像一個祭司。
大衛的預言乃是期望有一天,他的一個後代會登上如此尊貴的位置﹐不只是履行君王的職責﹐也承擔祭司的責任﹐就如麥基洗德的等次。這就是為什麼希伯來書7章14節強調﹐耶穌乃是出自猶大的君王支派﹐而非來自利未支派。耶穌既是猶大支派的君王﹐也是大祭司﹐這就證明了他的確是人們長久以來所期待的大衛的子孫﹐彌賽亞。
在這方面很大一部分要追溯到創世記14章和麥基洗德,聖經把他描述為既是祭司也是君王,因為亞伯拉罕獻祭,麥基洗德作為祭司接受這些獻祭,但與此同時,很清楚指出他是撒冷王。從這引申出很多,在聖經敘述的其它部分裡,我們可以看到有時候君王和祭司可以是同一個人。詩篇110篇把君王說成是義的監督掌權,顯然與之有關的是治理的方面。但是,如果一個人是義的監督,他也是在發揮祭司的功用,因為上帝為義,祂也要全世界為義,這是上帝的旨意。即使在有指定祭司的時候,也有君王參與其中,君王仍在發揮一種祭司的功用。當然,我們來看耶穌的時候,這些分支都合併在一起了,所以我們說他是先知、祭司和君王。正如在希伯來書論及的,他是那位新的麥基洗德,他是上帝在舊約中啟示要成就的、在新約的具體實現。
- 斯提夫·哈珀博士
我們已經談過了耶穌乃是被上帝任命為祭司﹐現在要來看他也符合另一個資格﹐就是忠於上帝。
忠於上帝
我們之前提過﹐祭司必須要非常忠於上帝﹐單單敬拜和事奉上帝﹐並且謹慎的執行上帝所託付給他們的職責。他們責任裡最主要的一個就是確保上帝的子民在道德生活和遵守禮儀上也是忠於上帝﹐好讓他們可以坦然無懼的進入上帝特別的同在裡。這就是祭司所要承擔的主要任務之一。
耶穌全然的符合這些要求。他敬拜和事奉的對象唯獨是上帝﹐並且絕對遵從父上帝的命令。透過他的祭司事奉﹐耶穌得以預備我們進入上帝聖潔的同在裡。
整體而言﹐我們可以從四本福音書的全部內容裡看到耶穌忠於上帝的記載﹐證明他如何順從父上帝給予的託付﹐只說父上帝要他說的話﹐作他看到父上帝所作的事情。不過新約裡也有許多明確的經文清楚的總結這些觀點﹐例如馬太福音26章42節﹔約翰福音5章19節﹐14章31節﹐和17章4節﹔以及希伯來書7章5到7節。
耶穌全然忠於上帝的心態﹐是他能承擔大祭司職責極為重要的一部分。唯有全然對上帝忠心﹐他才能使跟隨他的人也全然成聖﹐得以長遠的住在上帝的同在裡。我們在聖經裡找到許多這樣的例子。例如在約翰福音17章19節﹐耶穌在他大祭司的禱告裡特別為我們的成聖祈求。而且根據羅馬書15章16節﹐和哥林多前書6章11節﹐上帝也應允這樣的祈求﹐使我們在祂眼中看為聖潔。
談過了耶穌符合祭司的資格以後﹐我們要來看他如何履行祭司的職責。
職責
我們對於耶穌如何履行其職責的探討也類似我們對於舊約祭司角色的討論。首先﹐祭司要帶領指導上帝的百姓﹔第二﹐祭司要辦理禮儀祭典﹔第三﹐祭司要代禱調解。讓我們先來看耶穌如何履行其帶領指導的領導職責。
帶領指導
雖然耶穌承擔的領導職責有許多﹐我們只著重其中的三個﹐如同我們探討舊約背景時所談到的﹐首先就是他要帶領上帝的子民敬拜。
身為一個將被高舉的大祭司﹐耶穌作了許多事情﹐帶領以色列國民和他的跟隨者進入以真理和心靈對上帝的敬拜裡。例如在馬太福音21章12到13節﹐耶穌把作買賣和兌換銀錢的人趕出聖殿﹐因為他們把上帝禱告的殿變成賊窩。
然而最重要的是﹐耶穌讓百姓可以在屬天聖殿的至聖所裡親近上帝。在舊約裡﹐會幕以及後來的聖殿都是代表天地會合之處﹐在那裡﹐敬拜上帝的人可以同時在地上﹐又是在上帝的天庭裡。但是在新約裡﹐耶穌自己接管了這個功能﹐他不是帶我們去到一個特別的地方﹐好能夠進入上帝的天庭裡﹐他乃是親自帶領我們去到上帝那裡。借著耶穌﹐我們蒙上帝悅納﹐進入祂聖潔的特別同在裡﹐在那裡與上帝團契﹐領受祂給予的祝福。
希伯來書10章19到22節這麼說道﹕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借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上帝的家!……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上帝面前。(希伯來書10章19-22節)
就祭司領導職責上﹐耶穌也在民事訴訟和禮儀規矩上給予特別的指引和作出判決。
舉例來說﹐馬太福音12章1到8節﹐當他的門徒被控訴﹐說是違反了安息日的條例時﹐耶穌就給予祭司性的決斷。馬可福音7章19節﹐他也論到食物在儀式上的潔淨。馬太福音8章﹐他醫治了長大痲瘋的人之後﹐作了祭司性的宣告﹐稱那人已經潔淨﹐並且命令那人要帶著合宜的祭物到聖殿去。雖然耶穌是要那人去把身體給祭司看﹐但其目的不是要他們判決他的情況﹔因為根據馬太福音8章4節﹐這個行動乃是要證實耶穌的能力和權柄。
祭司領導職責的第三項是教導。耶穌也盡心的執行這個任務。
以色列的確有許多不同類型的教師。先知是宣揚上帝的聖約和旨意的教師﹐父母教導他們的兒女﹐拉比和長老教導他們的會眾﹐祭司則是特別教導上帝的子民要如何悔改和忠於上帝﹐好讓他們能夠蒙上帝悅納﹐進入祂特別的同在﹔在尼希米記8章﹐我們就看到這樣的例子。耶穌的教導也經常是在履行其祭司的職責﹐例如馬太福音5到7章的登山寶訓裡﹐耶穌解釋上帝律法的真義和應該如何應用﹐他這麼作﹐為的是要引導那些聽從他的人能夠忠誠守約。悔改和信心也是他經常教導的主題﹐例如我們可以從馬太福音4章17節﹐路加福音5章32節﹐還有約翰福音14章15到24節﹐這些經文裡看到這樣的例子。
我們已經探討了耶穌如何執行其帶領指導的職責﹐現在要來看他如何在禮儀祭典上履行其任務。
禮儀祭典
毫無疑問的﹐耶穌在十字架的死﹐就是他執行祭司事奉裡最重大的祭奠儀式。
耶穌親自參與了以色列的禮儀祭典。事實上,在約翰福音中提到了許多。但是除了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獻祭,沒有一樣的禮儀祭典能夠完成對上帝子民的拯救。毫無疑問的﹐耶穌在十字架的死﹐就是他執行祭司事奉裡最重大的祭奠儀式。摩西律法要求以色列順從,但是因為上帝知道以色列會繼續地不順從,上帝就吩咐以色列向上帝呈獻贖罪祭。雖然這些獻祭十分重要,但是以色列人需要年復一年的不斷獻祭——因為它們無法全然除去以色列的罪。為此,耶穌來為罪將自己獻上成為完美的祭。祂那完成救贖方式的贖罪祭是以色列的祭物絕對無法達成的。為此,耶穌祂一次獻上就有永遠除罪的功效,就成就了以色列的祭司期望。
舊約獻祭展望有一天,有一祭物要一次永遠除去罪,聖經描寫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工作,就是既作為為罪獻上的祭物,他自己也是獻上那祭物的祭司。在一種意義上,他實現了這兩種功能。他提供了那除去世人罪孽的上帝的羔羊,但耶穌也是那祭司,在一種意義上獻上自己,提供了那要終結所有其它獻祭的最終獻祭。
- 西門·沃伯特博士
我們可以從整個系列的方面來闡述耶穌的受死和舊約獻祭之間的關係。核心之處就是,舊約獻祭必須要放在上帝賜給以色列民的舊約之內來認識。獻祭制度是除去百姓的罪、挽回上帝忿怒的方法;上帝和他的百姓有一種關係。我們說這些獻祭是預表,是模式,向前指向某樣更大的事情。即使在舊約聖經中也有很多暗示,表明僅僅獻上動物為祭物,這絕不足以除去罪。說到底,這絕不是為最終除罪而設立的。它們是某樣更大事情的模式,指向基督的獻祭,他是像那祭物一樣作我們的替代。他是取代我們的那一位,他是以偉大得多的方式成就這件事的那一位,因為他是人。他取了我們的人性。那些動物獻祭並沒有我們的人性。然而他也是子上帝,道成肉身的上帝的兒子,所以,他現在滿足祂他自己義的要求,除去我們的罪,作為我們的代表,我們的替代,我們的祭司。他實現了那些祭物所指向的一切,恢復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使我們回到上帝一開始造我們的目的 —— 作他的百姓,為他而活,事奉他,在這個世界上作為擁有他形象的人發揮我們的作用,盡我們的本分。
- 司提反·威樂姆博士
我們先前看到﹐舊約的祭司們要負責不同的獻祭﹐包括贖罪、感恩和與平安祭。借著他在十字架的死﹐耶穌所獻的這個祭﹐就涵蓋了歷史上所獻過的每個祭奠的本質﹐之前所獻的各樣的祭﹐其實都是預表耶穌死在十字架所要成就的功效。許多聖經經文﹐例如羅馬書3章25節﹐8章3節﹐還有約翰一書2章2節﹐以及4章10節﹐都是在教導這個真理。
舉例來說﹐希伯來書10章1到4節﹐就這麼教導﹕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借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希伯來書10章1-4節)
舊約的獻祭之所以讓敬拜的人得到幫助﹐並不是基於祭物本身﹐而在於它們所預表的﹐有朝一日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呈獻的那個特別的祭。而且除非等到耶穌獻上舊約祭奠所指向的祭﹐否則當時的獻祭帶給人的功效絕不完全﹐這也是為什麼舊約的獻祭無法恒久為人除罪。它們的功用只是讓上帝延緩祂的憤怒﹐繼續忍耐﹐直到耶穌死在十字架上。
因此﹐耶穌不單是過去所有為除罪而獻祭所指向的本體﹐也是最後的贖罪祭。既然耶穌所獻的﹐成就了贖罪的一切要求﹐人就無須再獻那些表徵的祭物了。這就是為什麼基督徒不用再獻上舊約所提到的那些祭物﹐並非我們認為贖罪祭是不需要的﹐而是因為我們知道贖罪祭是非常必須的﹔我們之所以不用再獻上祭物﹐乃是因為我們相信耶穌所獻的那一次祭﹐把所有上帝的百姓所要付上的贖罪代價完全付清了。借著他的死﹐他為我們贏得需要的聖潔﹐使得我們能夠進入上帝的聖潔同在裡。
希伯來書10章10節這麼說道﹕
我們……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希伯來書10章10節)
耶穌所獻的祭開啟了上帝國度的新世代﹐它要終結上帝的子民活在流離和審判之下的世代。這個祭使得世上各國的人民得以直接前來﹐領受上帝的赦免﹐然而它也是表徵上帝對於許多不信之人的忍耐和寬容到了盡頭。
我們在使徒行傳17章30節讀到﹐在基督獻祭之前﹐上帝對於那些漠視真理的人常存忍耐﹐不願快快審判﹔但是基督的死所宣告的真理﹐使得那些不信的人再無藉口可言。因此﹐對於那些聽了福音資訊而不願悔改的人﹐上帝對於他們的審判會是加快而嚴厲的。
一些懷疑論者看耶穌的死,不過就是一個受到誤導人生悲慘的結局。但是,對相信的人來說,基督的死是有著他的目的、意義,和救贖。我們認識十字架奧秘作為的一部分,就是認識到它是對舊約獻祭的預表,或先前主旨的應驗。有必要強調,今天很多人對任何關於流血的要求都感到非常不安。這看起來如此原始,對更開化文明的人來說是如此地無法接受。我認為,對我們來說,很重要的就是要意識到,上帝並不是某個巨型吸血鬼,要求用血來滿足他的需要。舊約的獻祭,舊約的獻祭體系,是嚴峻、殘酷和令人緊張的,所有的這一切都是為了強調它所講的罪是多麼嚴重。舊約獻祭制度是要提醒古時候的人,如果要恢復上帝所造宇宙的道德協調,罪這個問題就一定需要得到解決。耶穌基督來,以通過前所未有舍己大愛的作為,滿足上帝公義和宇宙道德協調的要求,滿足了解決罪的要求。舊約,連同古代獻祭制度的細節,都是指向基督,並且在基督裡得到應驗和成就。
- 戈蘭·斯高靳博士
討論過了耶穌在帶領指導和禮儀祭典上,如何符合祭司的職責之後﹐我們現在要來探討他如何在代禱調解上成就祭司的責任。
代禱調解
之前我們提到﹐所謂的代禱調解就是為另一個人做中保或是求情。而這也是耶穌在地上所作的事奉﹐甚至他到天上仍然繼續這麼作。
我有一個朋友問我一個問題,“如果耶穌把我們帶到上帝那裡,我們為什麼還需要耶穌?既然他已經把我們帶到了上帝那裡,我們為什麼不可以不再需要他,直接向父禱告就好了。我們好像不再需要耶穌了。”這個問題是沒有看到耶穌繼續事奉的角色。因為新約聖經說耶穌是上帝和人之間那一位中保,這是個現在式,表明耶穌這人他永遠活著的、為我們代求。這豈不意味著至少耶穌在十字架上贖罪的工作從某些方面來看是不充分嗎?我們要肯定,耶穌的贖罪工作是一次性的、直到永遠,它是完全的,不再需要給它加添任何事情。但是,耶穌仍有一種不斷的、親自的、關係方面的角色,要在我們的生命中發揮作用,他要作為我們代求的,作我們的中保,我們的代表。他是我們的辯護律師,每天不斷去到那位偉大審判者上帝的面前,為我們求告。好消息就是,正因著他成就的贖罪工作,他代理的案子沒有一件是敗訴的。他總是訴諸於他為我們所成就的完全的工作,作為我們的大祭司為我們代求,這代求總是成功,總是有效。因這是持續、關係性的,動態的,所以耶穌根據他完成的贖罪工作,繼續作我們的中保,為我們代求,作我們的大祭司。
- 埃瑞克·索尼斯博士
聖經裡﹐關於耶穌的代禱事工最清楚的記載之一﹐就是在他被出賣而被逮捕的那一晚﹐為門徒們的禱告﹐那是記載在約翰福音17章。事實上﹐這篇禱告詞通常是被稱為是他大祭司的禱告。在這個禱告裡﹐包含了許多耶穌為使徒們的祈求。約翰福音17章20和21節﹐他也為那些因著使徒們傳福音而相信並且成為門徒的人禱告。
耶穌在十字架臨死前還繼續在為人代禱﹐他在那裡﹐以最有功效的方式﹐介入上帝和人之間。現在他已升到天上﹐即便是在天庭﹐他借著獻在聖壇上他自己的血﹐仍然繼續在父上帝面前﹐為我們代求祈禱。
希伯來書7章24和25這麼說道﹕
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凡靠著他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希伯來書7章24-25節)
因著耶穌﹐我們的大祭司﹐恒久持續的代表我們﹐祈求父上帝接受祂兒子的死帶來的功效﹐就是為我們的罪所付的贖價﹐我們的得救乃是恒久有效的。
耶穌全然的履行了舊約祭司的職責。他領導指引上帝的子民﹐他實現了約中各種的禮儀﹐包括有史以來最重要的﹐他在十字架上獻上自己為祭﹐也為他的子民代禱。事實上﹐直到現今﹐借著他的教會和他在天庭的大祭司事奉﹐他還是在作同樣的事奉。因此﹐身為他的跟隨者﹐我們必須要認定他﹐並而且唯有借著信靠他﹐才能到父上帝那裡去﹔並且在他預備我們來到父神面前的時候﹐也要全然的順服他和信靠他。
讓我們記住耶穌身為祭司的資格和他承負的職責﹐現在要來看他如何達到舊約對於祭司職份的一些期盼。
期盼
我們先前討論過﹐祭司職份的歷史動向引發了一些對未來祭司的期盼﹐祭司是持續介入上帝與祂的子民中間﹐使得上帝的百姓可以進入神聖的同在裡。我們也已看到耶穌所履行的職責的確達成了這些期盼。因此在這個部份﹐我們要著重的是耶穌如何應驗舊約對於未來祭司職份的一些明確預言。
我們的討論分為三個部份﹐第一﹐我們要看關於大祭司的預言﹔第二我們要探討關於這位大祭司以君王的身份事奉﹔第三﹐我們要探討上帝的子民要成為祭司國度的預言。讓我們先來看耶穌如何應驗大祭司的預言。
大祭司
舊約以不同方式﹐有時甚至是清楚明確的預告﹐將來有一位大祭司要出現﹐開啟彌賽亞的時代﹐而他甚至就是彌賽亞本人。根據詩篇110篇﹐這位大祭司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意思就是說他不是亞倫的後代﹔而且他也要在這個職位上長遠的事奉﹐也就是說﹐死亡也不能終止他繼續履行他的職責。根據希伯來書的作者﹐這些預言全應驗在耶穌身上。
希伯來書7章21和22節乃是引用詩篇110篇4節﹐並且作此評論﹕
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希伯來書7章21-22節)
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上帝起了誓﹐彌賽亞乃是長遠為祭司﹐他明確表示﹐這位將來的大祭司也是引入新約的彌賽亞。而按著希伯來書的這段經文﹐耶穌就是那位大祭司。
事實上﹐希伯來書至少有十次提到耶穌就是所預言的這位大祭司。書裡常指稱耶穌是“基督”或是““彌賽亞”﹐也在8章﹐9章﹐和12章明確表明﹐他就是帶來新約的那一位。比起新約的其它書卷﹐這封給希伯來人的書信毫無疑問的表明﹐耶穌是全然應驗舊約對於大祭司的所有期盼。
耶穌所應驗的第二個期盼就是﹐這位大祭司同時也是以君王身份治理。
君王
我們已經談過﹐從亞當到亞伯拉罕時代﹐祭司和君王的職份常是集中於一人身上。雖然在以色列的君王期﹐這兩個職份是分開的﹐但舊約預言他們至終會在彌賽亞身上合二為一。詩篇110篇2到4節﹐還有撒迦利亞書6章13節對此都講的很清楚。
而且我們在這一課和先前幾課也談過﹐當耶穌以彌賽亞身份來到時﹐他要承負君王和大祭司的職位。這是記載在馬可福音8章29節﹐路加福音23章3節﹐還有希伯來書8章和9章。
在耶穌來以前﹐亞倫子孫為祭司﹐事奉上帝的百姓已經有一千多年了﹐但他們的事奉總是指向那位要來的彌賽亞﹐他既是祭司﹐也是君王。事實上﹐根據使徒行傳6章7節﹐在耶路撒冷和以色列境內的許多祭司也承認耶穌就是彌賽亞﹐而成為跟隨他的人。耶穌未曾設立一個獨立的祭司職份﹐也沒有認定聖殿和亞倫子孫的祭司事奉是長遠的﹐那麼他從以色列祭司們所得到的支持﹐表明這些祭司瞭解舊約的教導﹐提到當彌賽亞來的時候﹐要將大祭司和君王兩職合二為一。我們也看到﹐這正是耶穌所作的。
耶穌祭司身份所達成的第三個期盼是﹐這位大祭司將要帶領上帝的百姓成為祭司的國度。
祭司的國度
我們已經看到﹐在出埃及記19章6節﹐和以賽亞書61章6節都有預告﹐將來會有一個時候﹐上帝的百姓要成為祭司的國度。他們要在神聖的同在裡事奉祂﹐作上帝所託付給他們的工作﹐獻上讚美和順服的祭﹐以及履行祭司的其它職責。很顯然的﹐在路加福音4章﹐記載耶穌的講道﹐主特別引用以賽亞書61章﹐並且宣稱那些預言正在應驗。耶穌以此暗示﹐他自己要將上帝的百姓轉變成為祭司的國度。而根據新約的其它記載﹐這正是耶穌所作的。
例如﹐彼得前書2章5節﹐彼得稱教會乃是聖潔的祭司﹐而在9節﹐他稱呼教會是君尊的祭司。我們在啟示錄1章6節﹐5章10節﹐和20章6節﹐也看到同樣的觀點。
例如啟示錄1章6節﹐以這些話語描述耶穌﹕
[他]使我們成為國民,作他父上帝的祭司。(啟示錄1章6節)
身為彌賽亞﹐耶穌這位大祭司也是以君王身份治理﹐而且他任命所有跟從他的人也要成為他國度的祭司。
我們從舊約聖經學到的其中一樣事情,就是信仰方面的關鍵人物是祭司。我們在新約聖經中發現,基督徒沒有一個細分人群是祭司,而是所有信徒現在都是祭司了。人們常常用一句很熟悉的話,就是信徒人人皆祭司來表明這個事實。當中強調的要點,就是所有基督徒都蒙召和得到力量來事奉,作耶穌的手、腳、心,成為基督的身體。這是一個大大給人加添能力的真理。人若把握住這個奇妙真理,它在歷史上帶來的其中一樣重大結果,就是無人再需要把另外一個人看作是他們和上帝之間必不可少的通道或中保。任何在你和上帝之間安置一個中間人的體系,都有著被人濫用、進行社會控制和捆綁的機會。所以,這是一個極大給人加添能力、賦予人尊嚴和給人自由的真理,然而,這個真理並沒有在任何方面削弱那與相互交映的真理,就是上帝賦予基督身體不同的恩賜,在這些恩賜當中,其中一樣我在那些服事我的人身上體會欣賞到的恩賜,就是牧師的恩賜。牧師的恩賜要求人有特別的心,要有作牧者的心懷和技能,能引導、鼓勵和安慰人。這不是擋在任何人與他們的上帝中間,這不是破壞上帝光照人自己的思想時,人盡他們的本分,為解釋聖經操練自己,去解釋聖經的權利。而是上帝提供給我們的恩典,幫助我們行走天路,在這路上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祭司,這些祭司中的每一位都看重、珍惜教牧性的眷顧。
- 戈蘭·斯高靳博士
耶穌應驗了祭司職份的期盼﹐提醒我們上帝在創造時原先的計畫﹐雖然因著人的犯罪而變得複雜﹐但絕不致於失敗的。耶穌的到來和全然應驗祭司職份的要求﹐顯示他乃是忠於上帝良善的計畫。他成全了全部祭司的職份﹐和其至終的意義﹐顯示他就是上帝成就他永恆計畫的中心人物。身為大祭司﹐他又以君王身份治理他的子民﹐他也成就了原先祭司職份所該有的樣式。因此﹐身為他的子民﹐我們必須尊榮、敬拜耶穌﹐並且忠心事奉他﹐因我們是他祭司的國度。
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探討了祭司職份的舊約背景﹐以及這職份在耶穌身上的實現。現在我們要來思考關於耶穌祭司職份的現今應用﹐耶穌大祭司的職份對於我們現今的生活到底有什麼意義﹖
現今應用
要如何將基督祭司的事奉應用于現今時代﹐一個合宜的方式就是威斯敏斯特小要理問答的第25個回答﹕
基督執行祭司的職分,是一次性的將他自己獻上為祭,滿足了上帝的公義﹐使我們與上帝和好﹐並且為我們繼續代求。
在這個回答裡﹐小要理問答以基督對信徒的事奉﹐總結了他的祭司工作﹐其中至少提到三個部份﹐第一﹐它講到基督自我獻上為祭的事奉﹔第二﹐它講到這一次性的獻上為祭﹐使得信徒與上帝得以和好﹔第三﹐它也提到基督繼續介於上帝和信徒之間的代求。
我們要順著威斯敏斯特小要理問答所強調的﹐來思考如何將基督祭司的事奉應用于現今。首先﹐我們要探討基督的獻上為祭﹔第二﹐我們也要著重于他達成的和好工作﹔第三﹐我們要思考基督代禱的應用。讓我們先來看基督的獻上為祭。
獻上為祭
就基督捨命為祭﹐有三個回應是我們應該要有的﹐要相信他的拯救﹔第二﹐忠誠的事奉他和那些他所愛的人﹔第三﹐敬拜。讓我們先來看相信這個回應。
相信
聖經教導我們﹐上帝賜下救恩唯一合法有效的根據﹐就是耶穌在十字架的捨命。基督死在十字架﹐為的是拯救罪人。借用我們本課早先學到的詞彙﹐耶穌成了挽回祭﹐滿足了上帝的公義與憤怒﹐為的是赦罪﹐就是除去每一個相信他的人的罪。
因此那個信心是很重要的﹐為了能領受基督所帶給我們的赦罪恩典﹐我們必須信靠他﹐也唯獨信靠他。我們必須相信他是上帝的兒子﹐為我們的罪而死。我們的罪得被赦免﹐乃在於他為我們捨命。約翰福音20章31節﹐羅馬書10章9和10節﹐以及約翰一書4章14到16節等經文都講到這樣的信心。
跟隨基督的人必須相信﹐我們的得救乃是基於耶穌的捨命﹐因為是耶穌所作的﹐所以有其功效。除他以外﹐無人能夠拯救我們。
使徒行傳4章12節﹐彼得這麼傳講﹕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4章12節)
我們無法賺取救恩。沒有那個教會或聖徒可以把救恩給我們。我們必須靠著基督的恩典和他的獻祭來使我們得救。
當我們唯獨相信耶穌時﹐我們在上帝面前就有喜樂和確據。耶穌忠誠的按著上帝所命定的行每一件事﹐我們深信﹐他也一定會做到他所應許的每一件事。
就如我們在希伯來書10章19到22節所讀到的﹕
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上帝的家……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上帝面前。(希伯來書10章19-22節)
這裡所提到的坦然﹐也可以說是信心﹐就是堅定的相信耶穌的捨命獻上為祭﹐已足以贖我們的罪﹐而且也必然可以拯救我們。
我們得救的其中一個標誌,就是我們感受到自己得救了。我們感受到自己是上帝家中的成員。聖經說聖靈與我們的心一同見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這樣,上帝真正的兒女是感受到他們被賦予了兒女的名分。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對自己得救確定、或確據的程度不會有波動。我們確實想要在這種確據上有長進,但是,肯定在時間中,它會有起有伏。我們需要努力認識福音,天天向我們自己傳講福音,好使我們明白耶穌代替我們的時候,他為我們做成了什麼,並且使我們能互相幫助。這就是我們在團契時做的事,我們彼此幫助,讓彼此更確信我們有了神兒子的名分,我們已經得救,罪得赦免;我們聽講道時,聖靈向我們內心強調這一點,我們對基督的信心,對他為我們成就的事的信心就增長。所以每一個信徒的得救確據是天天起伏的,但在長期而言,在大方面上這應該是不斷增長的。
- 埃瑞克·索尼斯博士
真信徒會懷疑他們是否得救嗎?當然會。人在聖經中看到這樣的例子。我想你會看到以利亞坐在羅騰樹下,你看到大衛在他寫的一些大大哀歎的詩篇中,提出關於他與上帝關係的問題,我想你可以在彼得的生平中看到,也許緊接著他不認主這件事,他就出去痛哭。肯定的是,真信徒可能會懷疑他們是否得救。你是知道的,我們得救,不是因為我有多少得救確據,這樣我就得救了。有時候,在福音派的圈子之內,我們傾向於那種方向。我們要求人作見證 — 我有一個見證,我有一種像保羅一樣的歸正經歷,是突然和強烈的。如果你要我作見證,我是可以給你作見證,長短都可以。有一天我曾不信耶穌存在,我也不在乎,然後在24小時之內,我相信他是上帝的兒子,是我的救主。然而,我是因著唯獨相信基督完成的工作和他成全的事而蒙恩得救,不是因著我有大量的得救確據而得救。有各種各樣的事情,可能會奪去你的得救確據。突然臨到你無法理解的上帝護理之工,主把你世上最愛的女人或男子接走,這可能會把你大大搖動。有時候是生理的,心理的原因。一些人容易從悲觀方面看事情,他們本質上屬於容易質疑的人。我們都知道世上的悲觀主義者,我想很有可能我自己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很容易問性質悲觀的問題。有各種因素,有從上帝而來的因素。例如十七世紀的韋斯敏斯德信條表明,上帝有時會把他面上的光照從我們身上挪開,離開我們,好讓我們更渴慕他,思念他這件事本身,就在我們身上產生作用,最終堅固我們的信心。這絕不是一種好的經歷。但是作為父母有時會這樣做。一個孩子開始學走路的時候,他們會把手從孩子身上收回來。他們在孩子身邊,如果孩子要跌倒,他們是預備好把孩子接住,但在那一瞬間孩子得靠自己學習站立。類似地,上帝這樣對待我們,讓我們思念他,讓我們因此得以成長。
- 德瑞克·湯瑪斯博士
我們已經探討了相信﹐以此回應基督的捨命獻上為祭。現在要來看他的犧牲所激勵我們該有的事奉。
事奉
聖經教導我們﹐耶穌為我們捨命﹐這應該能激發我們也要忠誠的事奉他。整個羅馬書6章﹐保羅清楚的講到﹐因著耶穌為我們而死﹐我們應該敬愛和順服他。他的死給予我們新的生命﹐乃是能夠不受罪掌控的生命。我們因著承受這樣的救恩﹐所當表達的感謝﹐就是要與身體裡的罪相爭﹐不允許自己再次順從它的掌控。
羅馬書6章2到4節﹐保羅這麼寫著﹕
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我們借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借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羅馬書6章2-4節)
耶穌受死的目的之一﹐就是讓我們得以免受罪的奴役。對於這樣的捨命犧牲﹐我們一個合宜的回應﹐就是活出一個討他喜悅的生命。
關於基督的捨命﹐聖經也提到許多我們可以事奉他的方式。顯然的﹐我們必須效法他的榜樣﹐願意受苦﹐甚至為他的緣故而捨命。事實上﹐使徒行傳5章41節﹐和腓立比書1章29節都指出﹐我們若是為基督的緣故受苦﹐那算是個榮耀和蒙福的經歷。
聖經也鼓勵我們﹐要為那些基督的死所要拯救的人而犧牲自己﹐以此來事奉基督。以弗所書4章32節到5章2節﹐教導我們﹐要存恩慈憐憫和忍耐的心彼此對待﹔羅馬書14章和哥林多前書8章提到﹐有時為著那些信心比我們軟弱的人﹐我們必須捨棄自己的自由。聖經甚至命令我們﹐為了其他信徒的緣故﹐我們要捨棄自己的生命﹐如同基督所行的。
約翰一書3章16節﹐使徒約翰這麼寫著﹕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翰一書3章16節)
耶穌在十字架上﹐一次性的獻上自己為贖罪祭﹐如此就全然成就所要達成的目的﹐也就是自己承擔上帝對於罪公義的懲罰。我們絕無法贖我們自己﹐更不可能為其他任何人贖罪。但我們可以效法耶穌的榜樣﹐為著他人的緣故而捨命。
我們若是願意為他們死﹐那麼我們也必須樂意作比這還輕省的事﹐例如付出時間﹐金錢﹐我們的舒適﹐以及我們所擁有的東西﹐為的是要服奉其他人。
我們很容易口頭上強調愛他人,為他們舍己奉獻的重要性。但是,要把這些理念化做行動,往往很困難。要真實地愛人,我們必須犧牲那些往往對我們非常重要的事——我們的時間、我們的金錢和我們的舒適。這些只是愛他人時必須捨棄的一部分。對我們而言,實在太難把上帝的國和祂的義優先於我們自己的舒適方便。但是,當我們不這樣做時,我們就逃避了一項重要的真理:我們獲得的遠大大於我們捨棄的,施比受更有福。我們獲得機會敬拜上帝,透過為他人付出我們的生命,來觀看在這個世界上拓展上帝統領的疆界。
對於基督的捨命獻上為祭﹐我們該有的回應﹐我們已經談過了相信和事奉﹐現在要來談敬拜。
敬拜
身為基督徒﹐當我們思想耶穌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常生髮敬拜他的心。他無私的舍己的確激發我們的心感謝讚美他所顯示的大愛﹐為了他買贖我們﹐使我們承受救恩無比的祝福﹐我們對他的感謝也是一再生髮。
而且耶穌的舍己也激發我們去敬拜聖父和聖靈。按著約翰福音14章31節所言﹐耶穌的捨命是聖父的計畫﹔而希伯來書9章14節教導我們﹐耶穌是借著聖靈的大能獻上自己為祭。因此﹐就如我們對待耶穌那樣﹐聖父和聖靈也值得我們的敬拜和讚美。
除了激發我們的敬拜﹐耶穌的舍己也是我們敬拜的榜樣。
羅馬書12章1節﹐保羅這麼寫著﹕
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馬書12章1節)
這節經文引發兩個問題﹕第一﹐為何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是一個敬拜的舉動﹖第二﹐我們的敬拜如何效法這個模式﹖
就第一個問題的回答﹐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之所以是一個敬拜的舉動﹐乃因為它成就了舊約各樣的祭所預表要達成的。在舊約裡﹐敬拜上帝是圍繞著祭奠。希伯來書9章教導我們﹐耶穌的舍己為祭正是舊約各樣的祭所指向的實體﹐那裡也提到耶穌不是被動式的為我們捨命﹐而是主動獻上他自己。他是遵循舊約敬拜禮儀的大祭司﹐將自己獻給上帝﹐以此為祭拜。因著這個緣故﹐我們舍己的行為也是對上帝的敬拜。
然而,我們在敬拜上如何能夠效法耶穌的捨命獻上為祭﹖我們應該獻上什麼樣的舍己行為﹖聖經教導我們﹐有許多我們可行的事﹐上帝都算為是犧牲的祭。就如我們先前談過的﹐羅馬書12章1節講到﹐當我們將身體獻予上帝﹐就是效法基督捨命的一種方式。但是2節接著解釋這行為的意義﹕我們不要仿效這世上的言行﹐而是要在基督裡心意更新﹐使得我們有新生的樣式。我們不容讓罪來使用我們的身體﹐而是要有新的行為來尊榮上帝。
以弗所書5章1和2節教導我們該效法基督舍己的第二個方式﹐就是活出愛的生命。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是愛的至高表現﹐因此我們也應該存恩慈良善憐憫的心彼此對待﹐如此﹐我們就是在生活中效法基督愛的犧牲。
腓立比書4章18節也提到我們可以借著舍己來敬拜上帝﹐例如奉獻金錢、資源、時間來幫助其他的信徒。保羅說腓立比信徒給予他的禮物乃是奉獻給上帝的祭物﹐因為對腓立比人而言﹐那是相當昂貴的饋贈﹐而且他們所行的也幫助那些上帝所愛的人。
當然﹐這些提示是說不盡我們該怎麼借著犧牲舍己為祭來敬拜上帝﹐但是對我們而言﹐這些是很好的起頭﹐幫助我們跟隨基督的腳蹤﹐借著愛的獻祭來敬拜上帝。
我們已經談過從耶穌的捨命獻上為祭所引發的一些實際可行的應用﹐現在要來看他祭司事奉帶來的和好對我們生命的影響。
和好
對於耶穌祭司事奉帶來的和好﹐我們可以應用於三個方面﹐第一﹐我們要探討它使得我們與上帝和平﹔第二﹐我們要看它所帶來的合一﹔第三﹐我們要思考它賦予我們的使命。讓我們先來看我們與上帝的和好。
和平
當耶穌使我們與上帝和好時﹐他使得我們與上帝之間是和平的。在和好之前﹐我們對上帝的叛逆﹐使得我們成為祂的仇敵﹐就如我們在羅馬書5章10節﹐和以弗所書2章2節所讀到的。那時﹐我們理當承受上帝的公義和震怒的懲罰。但耶穌使得我們與上帝和好之後﹐就結束這樣對立的狀態。他平息上帝的憤怒﹐讓我們之間有了和平。
我們非但不再是上帝的仇敵﹐反而是祂所愛的兒女﹐是上帝國度信實的子民。這意味著我們無須再懼怕上帝﹐像懼怕我們的敵人那樣。我們無須害怕祂想要摧毀我們。我們的生命是藏在基督裡﹐因此存于聖父和聖子之間的和平﹐也存於我們和上帝之間。這樣的平安使得我們的心能感恩頌贊﹐我們的手能行動﹐我們的心志能更多認識我們偉大的父上帝。
歌羅西書1章19到22節﹐保羅這麼寫著﹕
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耶穌]裡面居住。既然借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著他叫萬有……都與自己和好了。你們從前與上帝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他為敵。但如今他借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歌羅西書1章19-22節)
“我們與上帝和好”這個問題,我認為答案是非常清楚的。那麼,他為什麼還要管教信徒,他的兒女呢?我想簡單的答案,就是因為他愛我們。與上帝和好,這意味著我們被帶回到與他的關係當中。我們受造,是為了認識上帝,事奉他,愛慕他,順服他,親密地認識他。我們的罪切斷了我們與這一切的聯繫。救恩把我們帶回來,得享平安,與上帝和好,以及其他傳遞救恩的那些畫面,所以我們現在與他建立了新的關係。每當我們犯罪時,因著他愛我們,就不讓我們獨斷專行。他把我們拉回來,他管教我們,我指的是聖經中用來描寫父親對待孩子的畫面。就像對待我的孩子,如果我任憑他們做那些傷害他們的事,做違背我命令他們要去做的事,我根本就不是在照顧他們,愛他們。我們的天父通過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管教我們,好使我們現在效法他兒子的模樣。這是為我們的益處。所以,如果我們現在沒有經歷過上帝的管教,這就該讓我們擔心。管教不是一件壞事,它是好事,表明上帝對他兒女的愛。
- 司提反·威樂姆博士
我們與上帝之間的平安使得我們能夠從心裡頌贊祂﹐宣揚並感謝祂對我們無比的恩慈。這也激勵我們在禱告中訴說上帝的各樣美德﹐促使我們深思祂為我們生命所行的大事﹐也思考要如何更愛祂﹐順服祂。這也使得我們渴望鼓勵周遭的人﹐去經歷信徒們已經擁有的﹐與上帝和好的平安﹐讓那些未信的人也能夠與上帝和好。
我們與上帝的和好也應該促使我們的手去工作﹐促使我們要與其他人和睦相處﹐在道德、社會公義、和對需要者的關懷上﹐表現出上帝和平國度的祝福。我們也應當安慰勸勉那些因著生活中沒有平安和祝福而憂傷的破碎心靈。
我們從上帝而得的平安﹐也應該激勵我們想要更多地思想認識我們偉大的上帝和救主。祂的話語告訴我們要將我們的心志轉換﹐成為合上帝心意的樣式﹔我們也能在祂的豐足裡大有平安﹐不擔心上帝會撇棄我們﹐而是滿有信心知道祂愛我們﹐會照顧我們一切的需要。
要將耶穌祭司性的工作帶來的和好的第二個應用﹐就是在生活中彰顯上帝子民之間的合一。
合一
新約裡一個一再出現的主題是﹐那些愛上帝的人也要愛上帝所愛的人。
約翰一書4章21節﹐我們讀到﹕
愛上帝的,也當愛弟兄。(約翰一書4章21節)
當上帝已經與某個人和好時﹐我們也應該與那個人和好。
這就是為什麼使徒保羅勸勉他的讀者們﹐要認識到他們從上帝所領受的和好是何等美好的禮物﹐因此也要在與其他信徒的合一上表現出上帝的這份禮物。在初代教會裡﹐他時常運用這個理念來處理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緊張關係。
以弗所書2章13到16節﹐保羅這麼說道﹕
你們從前遠離上帝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為要將兩下[猶太人和外邦人]借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上帝和好了。(以弗所書2章13-16節)
而在約翰福音17章23節﹐羅馬書15章5節﹐以弗所書4章3到13節﹐我們也讀到類似的強調﹐就是信徒要合一的相處。
現今的教會很少會遇到猶太人和外邦人在相處上產生的一些特殊情況﹐但我們仍然面對許多類似的情況﹐例如信徒之間有不同的種族、國籍、和膚色。耶穌使人和睦的大工能夠幫助我們在這些方面追求合一。我們借著與基督聯合,已經與上帝和好了﹐也已經與其他信徒彼此聯合成為一體。這樣的聯合應該表現於教會的肢體關係上﹐幫助我們珍惜並追求上帝所看重的教會合一﹐即使那意味著有些時候﹐我們要把區分彼此的一些分歧擱置在一旁。
除了和好和合一﹐因著基督祭司事奉帶來的和解﹐顯於我們生活的應用﹐就是我們也因此承受使命﹐要把能與上帝和好的資訊帶給世上的人。
使命
耶穌使我們與上帝和好的祭司事奉尚未全然完成。他的舍己為祭已經買贖並確保我們與上帝的和好﹐但是這樣的和好並沒有遍及全世界。因此在歷史的這個階段﹐耶穌任命他的教會要擴展這樣的和解。我們乃是他所任命的大使﹐肩負責任﹐要向普世宣揚罪人與上帝和好的福音。
哥林多後書5章18到20節﹐保羅這麼描述﹕
上帝借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上帝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上帝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上帝和好。(哥林多後書5章18-20節)
幫助人與上帝和好一直是教會重要的事工。保羅告訴哥林多人﹐上帝借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而且祂也要全世界的人都與祂和好。因此﹐身為跟隨基督的人﹐我們的責任就是把這美好的資訊傳給其他人﹐使得他們也能夠借著耶穌與上帝和好。我們所傳報的福音就是借著基督的出生、受死、復活和升天﹐罪人能夠與上帝和好而得著平安。
我們已經談過了耶穌的獻上為祭與和好的祭司事奉﹐現在要來探討如何將耶穌祭司性的代禱應用于現今生活中。
代禱
我們要從兩方面來探討該如何應用耶穌的祭司性代禱。第一﹐我們要看他的代禱使得我們自己也可以直接向上帝呼求﹔第二﹐我們要看因著基督的代禱﹐使得我們也必須為其他人代求。讓我們先來看我們如何能夠為著自己的需要向上帝呼求。
呼求
我們先前談過﹐耶穌為我們代禱﹐他提醒聖父上帝﹐他為我們捨命﹐並且祈求父上帝能因著他的捨命﹐而饒恕我們的罪過﹐並且祝福我們。聖父愛祂的兒子﹐也看他的捨命犧牲為寶貴﹐祂垂聽基督為我們的祭司性求告﹐赦免我們的罪﹐潔淨我們的生命﹐讓我們得以領受在救恩裡的所有的祝福。
因著耶穌為我們所成就的﹐我們於是每天可以帶著我們的需要﹐直接來到父上帝面前﹐知道祂因著我們大祭司的祈求﹐也會垂聽我們的禱告。我們在以弗所書3章12節﹐希伯來書10章19節﹐和聖經多處的經文都看到這個真理。
例如希伯來書4章14到16節這麼說道﹕
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上帝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希伯來書4章14-16節)
就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所指出的﹐耶穌已經升入高天﹐也就是說他已經帶著他的寶血進入天上聖所﹐為的是要為我們代求。也因著他的代禱﹐我們坦然無懼的確信上帝會顧念我們﹐當我們祈求的時候﹐祂會憐恤施恩惠給我們。
我們可以帶著所有的需要向萬物的造物主呼求﹐不論是祈求祂的赦免和拯救﹐或是為日常衣食住所而求告﹐這些大事、小事都在基督為我們所代求的範圍裡﹐也不會超出他捨命獻祭的功效的範圍。因著這個緣故﹐我們可以帶著我們的需要和聖潔的願望﹐坦然無懼的向我們慈愛的天父禱告祈求。
我們已經知道因著基督的代禱﹐使得我們能夠無懼的向上帝祈求禱告﹐現在來看這如何激勵我們也為別人代求。
代求
耶穌已經為人代求,我們為什麼還要麻煩為別人禱告呢?我想主要的原因在於這幾個字 — 來跟從我。如果耶穌在為人代求,他會對你說,我要你來跟從我,我要你也為別人代求。我也相信我們的禱告確實帶來衝擊,我也認為聖經教導說,禱告不僅帶來衝擊,而且有時候,你不禱告,事情就不成就,原因就是你不禱告。所以,我們相信禱告嗎?相信。但為什麼相信呢?這是因為耶穌要求說,來跟從我,而他禱告。
- 馬太·弗瑞德曼博士
基督在天上的代求禱告給予我們的教訓之一﹐就是我們也應該效法他的榜樣﹐為別人祈求代禱。我們對別人的關係和愛會激發我們為他們的緣故而向上帝呼求﹐祈求祂在他們面臨的各樣環境當中向他們施慈愛憐憫。
以弗所書6章18節﹐保羅這麼寫著﹕
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警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以弗所書6章18節)
保羅在此教導信徒們要為別人的緣故求告上帝。當然﹐每次我們這麼作的時候﹐我們的祈求都是根基於基督的為他們捨命﹐正如耶穌為我們代求那樣。
所以當我自問,耶穌為什麼禱告,他都知道我們的需要,他明白我的需要,為什麼還要為我代求?在代求根本的地方,必然有一些事情,是表現出上帝的心意,就是他擔當,他承擔。在主道成肉身的生命中,在三一真神的生命中,他有擔當和慈愛,容納人們的需要。這是十字架的根基,我與耶穌同行的根基。主用命令的形式對我這樣說,因為他要我明白現實,但也給我機會,讓我在心裡為別人擔當。我可以這樣說,對每一個人需要的回應答覆,是在另一個人的裡面。當然,對我們所有人需要的回應答覆,是在耶穌的心裡面。可是,如果他按他的形象造了我們,呼召我們作他門徒,他說,我也要你來擔當,我要你作祭司,像以色列的祭司那樣。我要你像亞綸一樣在心裡擔當。我要你像我做的一樣,在心裡擔當世界的需要。所以代求真正表現出上帝的心意。
- 比爾·烏瑞博士
祈求代禱可以應用於生活的每個層面﹐許多經文都鼓勵我們要為基督徒的事工得以成就而禱告﹐例如羅馬書15章30節﹔以弗所書6章20節﹔歌羅西書4章4節﹔帖撒羅尼迦前書5章25節﹐還有希伯來書13章19節。
聖經也教導我們要為那些靈裡有危險或犯罪的人禱告﹐例如約翰一書5章16節。我們也要遵從馬太福音6章13節﹐耶穌的教訓﹐以及路加福音22章32節耶穌的榜樣﹐為別人代禱﹐使他們免於陷入試探﹔我們也要為別人的健康代禱﹐求上帝醫治他們心靈身體的傷害。
雅各書5章14到16節給予我們這樣的教導﹕
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各書5章14-16節)
雅各教導我們奉主的名為別人代求時﹐也就是我們代禱時﹐提醒主他們也是屬於基督的﹐主就會垂聽接納我們的代禱﹐並且回應我們所求的。為此緣故﹐我們應該充份利用這個權柄﹐經常為那些有需要的人切切代禱。
我對上帝的主權有一種不可搖動的信心。我絕對相信耶穌基督現在正在父的寶座前為我代求,為所有相信的人代求。我絕對相信,我一切的需要都在基督裡面。那麼如果我不為我知道有需要的人代求,這會有什麼問題嗎?讓我告訴你,一個人有需要的時候,他是不會問這個問題的。我曾身處有極大需要的處境,我曾落在一種光景之中,從醫學的角度講,我是命懸一線。我知道信徒的禱告很重要。我知道我在基督裡的弟兄姊妹為我禱告,這給我的生命帶來很大影響。我最終的信心和信靠是在一位主權的上帝和榮耀的基督身上,但我們對基督的忠心,要求我們遵行他所命令的,這意味著為眾信徒禱告。我知道有一個重要禱告理由,就是每當我為那些我知道有需要的人代禱時,我就成為一個更加忠信的基督徒。
- 奧爾伯特·穆勒博士
當然我們也必須為別人每日的需要代禱。例如當我們求上帝賜給我們每天的飲食時﹐也應該記得別人的需要﹐求上帝也紀念他們。我們要懇求上帝賞賜各樣的祝福給祂的子民﹐例如身體的健康﹐有工作機會﹐和良好的人際關係。每當生活的重擔壓在我們心頭時﹐我們應該求上帝幫助我們﹔同樣的﹐我們也要為別人的需要﹐無論大小﹐而求告上帝。
人經常對禱告的奧秘感到驚奇。我們為什麼需要禱告?如果上帝已經知道萬事,如果耶穌已經在代求,我們為什麼還需要禱告?如果我們不為這世界,不為其他人禱告代求,會有任何事情出問題,會給任何事情帶來傷害嗎?我認為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肯定的,一些事情會受到傷害,原因就是,首先,如果我們不代求,我們就是在悖逆上帝,因為上帝已經命令我們要禱告。在一個層面上,我們知道這一點就夠了。我們不需要明白禱告發揮作用的奧秘。上帝已經命令我們禱告。如果我們信靠他,愛他,我們就會禱告。但是第二,上帝不僅命令我們禱告,而且在這一切的奧秘當中,他奇妙地把聖徒的禱告包含在耶穌本身的代求當中了。啟示錄中這個畫面給我的震動很大,這香燒著升達到上帝那裡,這被描寫成是眾聖徒的禱告。這就好像是在說,如果我們不禱告,我們也是在傷害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上帝要我們同他一起去做他在世上正在做的事情。以此方式,他視我們自己是他的同工,就這樣呼召我們進入一種與他更深入更完全的關係,就像保羅對他自己和別人的描寫一樣,我們通過代求,在這救贖的工作上與上帝同工。因此,如果不禱告,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就要受損。但是第三,這是所有之中最大的奧秘。不知道為什麼,上帝已經決定,不是通過從外面採取行動,而是通過從裡面生出他恩典的大能來救贖世界。所以,當我們和耶穌一起代求的時候,我們根本就不應該以為我們自己是在努力要說服神,要他去做某一件他不想做的事,或者嘗試給耶穌的禱告增加一點什麼。我們更應當把我們為這世界的代求,看作是我們正在努力通過禱告,把這世界和其他人拉到上帝要他們命定的地方,好讓他的祝福和他的恩典可以傾注在他們身上。就這樣,是的,按照上帝奧秘的設計,如果我們不禱告,這就缺了某一樣東西,因為他留下他救贖的兒女,在他創造的世界上,不僅是在等候他們最終的得救,還是現在正在工作,用禱告牽拉吸引這世界和其他人,去到上帝要拯救他們的地方。
- 斯提夫·布蘭克博士
總結
在耶穌為祭司的這一課裡﹐我們查考了耶穌承擔這個職份的舊約背景﹐瞭解上帝按立祭司﹐要他們預備並帶領上帝的子民進入祂聖潔的同在裡﹐以領受祂的祝福。我們也看到耶穌在新約裡如何達成祭司的職責﹐成為我們的大祭司。我們也談到如何把耶穌祭司事奉的原則應用于我們現今的生活中。
耶穌是聖經裡祭司職份最後的實現者。身為我們的大祭司﹐他預備我們能活在聖潔的上帝面前﹐從上帝領受那超乎想像的福份﹔而且那些福份不是完全保留到未來才給我們的。借著耶穌的捨命和代禱﹐父上帝樂意讓我們在現今就初嘗永生的福份。因此﹐我們這些跟隨基督的人要因耶穌祭司的事奉而歡喜﹐並且渴望有朝一日能借著耶穌進入新天新地與上帝面對面的特別同在。然而我們必須信靠他﹐並且從基督現今的事奉得著祝福﹐因為他是我們的大祭司﹐在天上為我們日日祈求代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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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明白聖經(史普羅)
《明白聖經》使我們知道勤奮地研讀上帝的話語是每一位信徒的特權和義務。這提醒我們說我們有特權,同時也有責任要正確地解讀聖經。史普羅博士告訴我們,聖經的解讀就像其他科學一樣,是有規則存在的。他提到一些指導原則來幫助我們正確地明白、解讀並且應用聖經,並使用聖經中那些經過時間驗證的原則來說明該如何發掘出聖經內容的真正含義。本系列內容對於剛開始讀聖經的人、或是經驗豐富的人而言都是很好的研究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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