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嚴以律人,但自己卻拒絕改變。(《效法基督》金碧士,證主,36-37頁)

嚴以律人卻拒絕改變(效法基督)

我們嚴以律人,但自己卻拒絕改變。(《效法基督》金碧士,證主,36-37頁)

我們嚴以律人,但自己卻拒絕改變。我們批評別人濫用自由,卻不願自己的慾望受到限制。我們總要別人遵守嚴格的律法,但自己卻想擺脫律法的約束。由此看來,我們很少以同樣的尺度來衡量自己和鄰舍。如果每個人都是完全的,哪還需要我們為主的緣故去容忍別人呢?

  • 摘自:效法基督,金碧士,證主,36-37頁
  • 摘錄:譚棨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