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耶穌十誡新解(克羅尼)
第二誡 敬拜不可見之神的準確形像
神的形象在基督裡
4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埃及記二十章4-6節)
第二誡的真義必須從耶穌而來,因為祂轉化了第二誠。當耶穌面對假冒為善者的挑釁時,祂的回答顯明出這條誠命的豐富和深度。
當時法利賽人問耶穌:「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耶穌要他們拿一個上稅的銀錢給祂看。
祂看了之後回問這些反對者:「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不得不回答:「是該撒的。」正如耶穌回覆挑釁者的一貫作法,祂避開對方的圈套,又迫使他們思想神律法的真義,最終祂說出這個令人驚嘆的結論:「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太22:17-21)
逾越節很有力地象徵著神對以色列所宣告的主權。因為法老不願意釋放神的長子——以色列,神就在審判中宣告祂對法老之家的長子,以及對所有埃及家庭的長子的主權。

我們可能會以為這審判並沒有對以色列各家帶來威脅(在之前的九災中,以色列人因為居住在歌珊地,所以被神放過)。但我們知道滅命的天使也被差遣要審判每一個以色列家庭。
在之後頒佈給以色列人的禮儀律中,初熟果子和牲畜所生的頭一胎被視為其他所有的代表。神在這條律法所宣告的主權,就是要表示萬有都是屬於祂的。

取走長子的生命,是因為兩個很不一樣的原因:第一,神可以宣告任何的受造物是屬於祂的;第二,有罪的受造者都在神的審判之下。審判長子就代表所有人也當受刑罰。
如果公義的神要準確地在有罪的埃及人身上施加這個刑罰,那麼有罪的以色列人也不能逃過一劫。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埃及人如此,以色列人也是如此。

神所預備的逾越節羔羊,清楚地顯示出:如果神要彰顯祂的慈愛,那麼祂的公義也必須得到滿足。每戶以色列家庭要選出一頭沒有瑕疵的羔羊來。要殺了這羊,並把牠的血塗在自己房子的門框和門楣上,滅命的天使看到所塗的血之後,就會越過那一戶。
這血表示,死亡已經發生了。羔羊取代了長子來受死,而因為長子代表了其餘的兒女,所以羔羊也代替其餘的兒女受死。在逾越節的象徵中,以色列不只從奴役的重擔中被解救出來,他們還從罪惡過犯中被釋放出來。
當他們在吃羔羊肉的時候——就像他們吃平安祭的祭物一樣——表示他們與神的相交關係恢復了,因為神已經提供了救贖之道。他們之所以要穿旅行用的衣著來吃羔羊,是因為神的應許是確定且必會實現的。

逾越節的羔羊,為神要施行的拯救大工提供了一幅圖像。同樣地,出埃及事件展現出一種、融合禮儀性和歷史性的象徵。神透過祂的行為和話語來預示人類,使他們明白為什麼祂能宣稱罪人們為自己寶貝的產業。
耶穌基督滿足了禮儀律。祂是「神的羔羊」,除去了世人的罪惡。祂是我們的逾越節,為我們犧牲了。我們與神相交的聖餐也是與祂聯合的宴席——不只是這些象徵指向了基督——整個故事都指向了基督。

摩西和以利亞在變像山上,同耶穌討論祂將要在耶路撒冷進行的「出埃及」任務,是相當重要的。那將要被獻上為祭的羔羊同時也是拯救者和解放者。祂要來宣告被擄者得釋放,並且要親手折斷那最終的綑綁之軛,好釋放一切屬神的百姓。pp127-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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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介紹: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馬太福音5章17節
十誡已經過時了嗎?耶穌如何看待十誡?我們應當如何遵守它們才不會落入律法主義?
很多基督徒習慣強調我們脫離律法的轄制而得到自由,因此覺得耶穌說的這句話很奇怪,甚至不符合福音中的恩典。如果耶穌沒有廢掉律法,那麼今天我們究竟應該如何看待十誡?
本書作者愛德蒙‧克羅尼針對這個基要的問題,不僅解釋了耶穌如何強調十誡,如何將之擴大應用到我們生活的每個層面,而且還顯明了十誡中的基督,讓我們看到耶穌是如何成全律法的。
本書共有12章,每一章都包含思考和應用問題,非常適用於個人靈修和小組研討。
各方推薦
「作者克羅尼把這個主題寫得很簡要,但很深邃;他是我見過最了解所有經文都是為基督作見證的人。我強力推薦這本書給所有教會,以及所有尋求更認識主耶穌基督的人。」約翰.傅瑞姆(John Frame)
「這是一本闡釋聖經神學的偉大作品!作者克羅尼藉著深入地研討十誡,帶領我們辨認『無律法的縱容』和『無恩典的律法主義』之謬誤。」柴培爾(Bryan Chapell)

愛德蒙‧克羅尼(Edmund P. Clowney, 1917–2005)
克羅尼牧師是二十世紀極具影響力的改革宗神學家與牧者,被公認為「以基督為中心講道」運動的重要先驅之一。他長年致力於恢復以救贖歷史為主軸、以基督為核心的釋經與講道觀,對當代改革宗講道學、聖經神學與教會牧養產生深遠影響。
克羅尼牧師畢業於耶魯大學與威敏斯特神學院,後又在伊甸神學院取得神學博士學位。他在信正長老教會(Orthodox Presbyterian Church)任職多年,並於1966年至1984年間擔任費城威敏斯特神學院的院長。在任期間,他不僅繼承了葛理森、賀治與梅晨等先輩的神學遺產,更推動將聖經神學與講道學結合,強調每一篇講章都應當以基督的福音為焦點,顯明整本聖經的救贖脈絡。
克羅尼的著作簡潔卻具有深度,其中《教會的使命》(The Church)與《講道與聖經神學》(Preaching and Biblical Theology)都是改革宗講道與教會論的重要經典。他在書中指出,真正的講道並非單純的道德教導或屬靈激勵,而是要將基督在聖經中的榮耀清楚顯明,使聽眾在講道中遇見那位拯救的主。他的學生與追隨者包括提摩太‧凱勒(Timothy Keller)等人,皆深受其講道神學的啟發與塑造。
克羅尼的一生顯示了牧者學者合一的典範:他既是一位嚴謹的神學教師,也是一位溫柔忠心的牧者。他所強調的講道觀提醒教會,唯有當講台常常以基督為中心,教會才真正被福音塑造,信徒的生命才能不斷被更新進入上帝國度的盼望。
若要以一句話總結克羅尼的神學精神,可以說:他的一生就是不斷地呼召教會回到那位被釘十字架、如今坐在父右邊掌權的基督,並在一切講道、敬拜與服事中,使祂的榮耀居首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