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八課 十字架討厭的地方
(加5:11-18)
11 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為甚麼還受逼迫呢?若是這樣,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 12 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 13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14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5 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 16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17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 18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加拉太書五章11-18節)
11 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為甚麼還受逼迫呢?若是這樣,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
「然而,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為什麼我還(仍舊)受逼迫呢?」。使徒保羅以前(在他悔改歸正、脫離猶太教之前)是在「傳割禮」(猶太教叫人守舊約律法規條來得救稱義),如今不再繼續這樣作了。猶太教假教師迷惑加拉太信徒,說「他也是傳割禮的」;保羅針對此點澄清說:「我現在仍舊受猶太教假弟兄的逼迫,就證明我不是仍舊傳割禮」。「若是這樣,那十字架的絆腳石(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絆腳石」是指冒犯人、叫人跌倒、令人討厭不能接受,猶太教信徒追求靠遵行律法來稱義,想要如此憑著行為稱義的人,當然是討厭保羅所傳的「唯獨因信基督稱義」的十字架福音;對他們而言,基督被釘十字架,成為他們的絆腳石,羅9:30-33;林前1:23。對那些希圖外貌(肉體)體面、勉強外邦人受割禮的人,無非是怕自己(像保羅一樣)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6:12)。

12 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
「巴不得(恨不得)那些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保羅真是憤恨這些假教師,他們想要將加拉太信徒與福音割絕。加拉太北部有信奉外邦神廟的祭司,他們受閹割之禮;這些假教師所傳的禍音,與這些異教祭司相去不遠!這些假教師也被保羅稱為是「妄自行割的」(腓3:2)。

13-14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已」這一句話之內了。
使徒保羅再次稱呼加拉太信徒為「弟兄們」,顯示他對他們的愛。「因為你們(強調用詞)蒙召是要得自由,弟兄們」對應加5:1「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從此保羅立即論到此自由,不是放縱的由自,乃是用愛來服事的自由。接著展開5:13-26。
「只是不可將此自由作為給肉體(情慾)的放縱機會(場合 occasion)」,參林後11:12(斷絕機會)。保羅提出要緊的警告:「律法主義」是可怕的異端,另一同樣可怕的異端是「反律法」主義(不須遵行律法,任意妄為犯罪不影響得救)。猶太教假教師大肆宣傳:不遵行「律法主義」,就會變成「反律法」主義;他們以此抹黑保羅。保羅在此講明真理:唯獨因信基督稱義,不是「反律法」主義;福音成全律法,不是廢棄律法。「總要藉著愛(用愛心through love)互相服事」因為信是藉著愛作工Faith working through love (5:6)。唯有信靠基督而生發仁愛的行動,才能使我們免於「奴役我們的律法主義」以及「叫我們放縱的反律法主義」。因為全律法都包括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利19:18;太7:12;羅13:9。真正的愛人如已,是以愛神為根基前提(約壹4:20-21)。律法一切命令的總歸就是愛,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提前1:5;羅13:10)。

15 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
在基督裏的真自由,是「用愛心互相服事、愛人如已」。相反的是:放縱情慾的「相咬相吞」(像野獸一般),結果是彼此毀滅。保羅是愛中說真理,假教師是在尋找可吞吃的人。自我中心、想靠遵行律法稱義的人,追求在神在人面前的地位,必導致自以為義、論斷人的心態,且好與人爭鬥的行為。

16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但是)我說,你們應當(繼續不斷)順從聖靈而行(walk in the Spirit),就絕不會放縱肉體的私慾」。基督徒是靠著聖靈入門,神賜聖靈給我們、重生了我們(約3:5-8);我們是靠聖靈得生命、過生活。所以要順著聖靈行事(5:25),必不會放縱肉體的私慾。

17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
「因為肉體意欲抵擋聖靈;聖靈抵擋肉體;因為這一者是彼此相敵(羅8:5-8),使得你們不能作所願意(想要)作的」,見平行經文「羅7:14-25」:我們裏面的人(心中的律、內心)是體貼聖靈的,然而我們的老我罪性(肉體、裏頭的罪、肢體中犯罪的律)是體貼肉體的,所以我們裏面的爭戰在今生是持續不斷的。當我們軟弱跌倒被擄時,就使得新造的人「不能作所願意作的」。

18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
「凡被聖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女」(羅8:14),不是在律法以下為奴(羅6:14)。活在律法以下的人,是屬肉體的人;律法會刺激屬肉體之人情慾的發動(羅7:5),想要靠遵行律法稱義的人,只是在外表上守律法規條,實際上是無法制服情慾,並且不斷的放縱情慾。唯有在基督裏的人,因靠聖靈重生,才脫離了肉體的情慾、律法的定罪。
問題與討論:
- 1.何調「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十字架令誰討厭什麼?
- 2.「蒙召是要得自由,卻不是將自由當作放縱肉體的機會」,何謂「自由」?如何得真自由?
- 3. 唯獨因「信」稱義,總要用「愛」互相服事,「信」與「愛」的關係為何?
- 4.為何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私慾?何謂「體貼聖靈」(羅8:5)?pp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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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研經》是以精簡扼要的原文釋經,詳述純正教義真理與敬虔生活應用,闡明全書主題「唯獨因信基督稱義」。這是十六世紀改教運動以來至今,所有基督教會所應當堅守的福音真理。馬丁路德說《加拉太書》是他最喜愛的,因為此書將福音透徹講明。
「靠基督十架,作新造的人」是《加拉太書》全書的主旨,保羅簡潔有力的痛下針砭,論述救恩真義,對照異端假道: 「真福音」對比「假福音」、「唯獨信心」對比「行為功德」、「救恩真理」對比「律法主義」、「兒女的心」對比「奴僕的心」、「聖靈果子」對比「肉體情慾」。《加拉太書》的十字架信息,是今日教會需要不斷聆聽的暮鼓晨鐘,是起死回生的良藥。
本書言簡意賅,以導論起始,內容分為二十四課,按題分段、逐節查考,每課皆有問題討論。旨在幫助信徒仔細研讀《加拉太書》精義,適合個人每日研讀默想、家庭靈修分享、團契小組查經、主日學課程。

呂沛淵 牧師
美國西敏神學院神學博士。曾任洛杉磯台福神學院系統神學及教會歷史專任教授。現任美國加州矽谷一華人教會牧師與神學院教授。
呂沛淵牧師,1992年取得美國西敏神學院歷史與神學博士學位,並於同年任教加州洛城LOGOS神學院,1998至2000年,擔任聖荷西HARVEST神學院副院長與專任教授。2000至2006年,擔任矽谷Cupertino「基督之家」牧師,並同時在「華神北美分校」、「海外神學院」、「信義神學院」、「華神延伸部」、「更新學院」與「進深學房」授課。並曾任改革宗神學院代理院長。獻身事主傳道二十餘年。2006年11月起,開拓「聖經歸正教會」,同時擔任「改革宗神學院」與「工人神學院」兼任教授。
著作:
- 《先賢所信》- 早期教會史話
- 《生命之道》- 簡明系統神學經文版
- 《唯獨基督》
- 《興起發光》- 二千年教會史
- 《亂世忠僕》- 以利亞與以利沙
- 《哥林多前後書》研經
- 《羅馬書》研經
- 《歷史書要義》研經
- 《加拉太書》研經
- 《教牧書信》研經 – 提摩太前後書 提多書
- 《雅各書》研經
- 《約翰書信》研經
- 《腓立比書》研經
- 《天路歷程》靈修指南
- 《以弗所書》研經
- 《歌羅西書、腓利門書》研經
- 《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研經
譯著:
作者影音資源:聖經歸正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