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M第三千禧年-我們相信上帝 - (01:13:45) - 第一集 我們所認識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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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 介紹 1
- 啟示和奧秘 1
- 上帝的啟示 1
- 基本概念 2
- 類型 3
- 上帝的奧秘 7
- 基本概念 8
- 類型 10
- 上帝的啟示 1
- 屬性和作為 12
- 上帝的屬性 13
- 基本概念 13
- 類型 15
- 上帝的作為 17
- 基本概念 17
- 類型 19
- 上帝的屬性 13
- 結論 21
介紹
“認識上帝”,對於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義,包括從經歷個人與上帝的親密關係,見證祂的大能作為,到理解聖靈所啟示關乎上帝的事情。我們大多數的人都知道,與上帝有個人的關係,看到祂在世上的作為,是非常寶貴的。遺憾的是,許多人並沒有意識到,盡我們所能的,認知關乎上帝的許多事實,也是同等重要。這也難怪,因為研讀傳統系統神學家所謂的“上帝的教義”或是“上帝論”需要付出極多的精力,因為其內容是那麼複雜。但是,即使有這實際的困難,然而我們越認識上帝,我們個人與祂的關係也會日趨密切。我們對於上帝的事實有越多的認識,就越能意識到祂在世上的各種作為。事實上,盡我們所能的學習關乎上帝的事,必將使我們在基督信仰的每個層面上進深。
這是我們相信上帝這個系列的第一課。這個系列主要是探討上帝論,就是對上帝的認識。我們給這一課所定的題目是我們所認識的上帝。在這一課裡,我們要介紹一些福音派系統神學家是如何探討關於上帝是誰,祂有哪些作為等,這些基本的議題。
我們所認識的上帝這個入門課將要著重兩對基本議題。首先,我們要探討上帝的啟示和奧秘,就是上帝對於祂自己的彰顯和隱藏;其次,我們要查考上帝的屬性和作為,這是對於上帝的教義傳統探討主題的其中兩個。讓我們先來看上帝的啟示和奧秘。
上帝的启示和奥秘
為了簡單起見,我們要把上帝的啟示和奧秘分開處理。先來看上帝的啟示,然後再探討上帝的奧秘。讓我們先來看基督教所相信的上帝的啟示,就是上帝向人類的自我顯現。
上帝的啟示
在探討上帝論時,我們難以想像有比上帝的啟示更加基本的議題。上帝對於祂自己給予了哪些啟示?祂如何啟示祂自己?我們對於這些問題的回答,也為上帝論每個層面的探討設定了方向。
我們對於上帝的啟示這個觀念,要以兩個途經來介紹。首先,我們要介紹基督徒關於啟示的基本概念。其次,我們要深入探討,在認識上帝上,要記住啟示的兩個主要類型。那麼,什麼是上帝啟示的基本概念?
基本概念
對我們的目的而言,我們以此來總結基督教關於上帝啟示的基本概念,那就是:
上帝的自我顯現,總是以人能領會的方式,而且是在基督裡給予全然地顯現。
這個觀念有兩個層面值得強調的,首先的一個事實,就是上帝總是以人能領會的方式啟示祂自己。
聖經裡的上帝讓人最不可思議的特質之一,實際上也是祂的獨特性,就是當祂與受時空所制、有限、而活在歷史中的受造物產生關聯的時候,仍然保有祂那所有絕對的或不可傳遞的屬性,就是祂無限的特質。例如,祂的主權,永恆和無限。我們被告知,那偉大的自有永有者,進入時空和人類的歷史領域,以他們能領受的層次,來與受造物產生關聯,與之相交。這不是說祂放棄祂全知,無限和永恆的屬性,而是說,祂按著他們的程度來與之互動;就像我們對待一個孩子那樣,按著他們的程度,對他們說話。例如,我走入廚房,看到地上撒滿麵粉,我會說: “寶貝兒,怎麼滿地都是麵粉?”我不是不知道為何到處都是麵粉,不過我是以孩子們的程度來和他們交談。上帝也是按著祂的恩慈如此對待我們,上帝不可思議的降卑屈尊,來與我們相交,到一個程度,祂好像必須將祂的永恆無限的屬性加以折衷;不過實際上並非如此。上帝只是以我們能領受的程度來與我們互動,因為祂是如此的愛我們。
— 埃瑞克·索尼斯博士
我們都知道,我們不可能像處理日常生活的許多事物那樣來探究上帝,我們無法測量祂的高度,重量,或是把祂放入試管來檢測。相反的,上帝是如此的超然,遠超乎我們之上,除了一個事實之外,祂是全然隱藏的:那就是聖靈以人能領會的方式將祂啟示出來。系統神學家通常稱之為啟示的擬人化特質。換句話說,上帝以人的樣式顯現,或是以人類能夠理解的方式啟示祂自己。
在聖經裡至少有四種擬人化的啟示。就狹義而言,聖經通常把上帝的性情和人類的性情相比。有多處經文講到上帝有眼睛,耳朵,鼻孔,膀臂,手掌,大腿,腳掌;此外,上帝也有意識,會發問,諮詢他人,有情感,會思考。祂會採取行動,又後悔,如同你我一樣。但是整本聖經都清楚表明,上帝與人類之間的比較,這些擬人化的描述都只是比喻。上帝並沒有眼睛,手腳,不像人那樣。不過我們知道,上帝無時無刻的鑒察和成就萬事。
在稍微廣義上,聖經也類比人類社會的結構來體現上帝。例如,聖經經常描述上帝好像創造的至高君王,祂坐在天上的寶座,進行商議,聆聽彙報,發出公告,派遣使者,接受敬拜,就像聖經時代許多君王的作為。
按著這些脈絡,聖經描繪上帝如同是以色列的君尊勇士,律法的頒佈者,以及聖約的制定和持守者。祂是祂子民的君尊牧人,丈夫和父親。當然,這些關乎上帝的啟示是告訴我們,上帝在某些方面和我們人類相似,祂統管治理的方式,就類似古代那些君王統治人民那樣。
更加廣泛的說,上帝在歷史中可見的顯現也是擬人化的描述。聖經幾次提到,上帝彰顯於世上,我們稱之為上帝的顯現。上帝顯現最戲劇性的方式就是祂出現時有煙和火,天上有榮耀的雲彩。然而,有些經文,例如歌羅西書1章15節和提摩太前書1章17節,告訴我們,上帝是肉眼看不到的;因此這些上帝顯現的描述,就某個層面而言,也是擬人化的,不是真的將上帝呈現出來,而是以這樣的方式,讓我們人類能以有限的感官來體認上帝。
最後,從最廣義層面而言,聖經即使談到上帝抽象的特性,也以擬人化方式來呈現。聖經經常談到上帝是公義,聖潔,大有能力等等這樣的性情。然而聖經作者仍然是用人類的言辭,以我們能夠理解的方式,來解釋對上帝這些抽象的描寫。因此,我們可以說,不管是什麼描述,所有關乎上帝的啟示都是擬人化的,上帝向人啟示關乎祂自己的真理,所用的方式都是俯就我們人類的有限。
記住了聖靈總是以人能理解的言辭啟示上帝,我們現在來看上帝啟示的第二個基本特質:上帝在基督裡全然地彰顯自己。
當然,基督教的信仰裡,最核心的莫過於基督祂自己,祂是我們的救主和生命之主,祂是上帝對人至高的啟示。身為跟隨基督的人,我們知道,上帝在聖經歷史裡以許多的方式啟示祂自己。但是,一些經文,例如,歌羅西書1章15節,告訴我們,耶穌是上帝以人的樣式全然顯現,耶穌是道成肉身,是永生上帝的兒子,有完全人的形象,和上帝的代表。為此之故,我們必須依據上帝在耶穌裡的至高啟示,來相信關乎上帝的每件事,就是耶穌的教導,祂的生平,死亡,復活,升天,和榮耀的再來。
記住這個上帝啟示的基本概念,我們要進一步來看上帝如何以不同的啟示類型,所作的自我顯現。
類型
如同前面提到的,耶穌是上帝的至高啟示。但是在新約的記載裡,耶穌清楚表明,祂不是上帝唯一的啟示方式。耶穌其實強調上帝已經使用不同的方式啟示祂自己。
首先,除非上帝主動向我們彰顯,我們不可能認識祂;而上帝的確以不同方式給予啟示,最簡單的就是透過創造。我們環顧四周,就能看到祂奇妙的作為。上帝也透過我們與其他人互動,聽他們講述上帝所行的一些事情,以此來啟示祂自己。我們從許多不同層面領受來自上帝的啟示。當然,對基督徒而言,最重要的,就是祂的話語,上帝借著聖經啟示祂自己。因此,我們環顧周遭,看到上帝的啟示,知道祂存在;然後,祂透過祂的門徒,透過祂神聖的話語,直到如今告訴我們關乎祂自己。
— 傑弗瑞·摩爾博士
系統神學通常認為有兩種上帝的啟示類型,是耶穌所確認的。第一種就是所謂的普遍或是自然啟示。
普遍啟示. 簡單來說,普遍啟示指的是聖經所教導的,上帝借著創造的萬象經歷,對人類啟示祂自己。根據舊約的一些經文,例如詩篇19篇,耶穌經常從普遍啟示匯出神學的教訓。祂經常用大自然,和人們的日常活動,例如務農,捕魚等,以此教導人們認識上帝。事實上,祂屢次要祂的門徒們觀看他們的內在和周圍,從他們生活的經歷中,去察覺認識上帝。
其他的經文,例如使徒行傳14章17節和17章28節,使徒保羅也接續基督的方式,訴諸於普遍啟示。在這些經文裡,他對外邦人指明,他們透過對自然萬象和希臘詩歌的反思也可以認識上帝。
聖經的羅馬書1和2章,是對於普遍啟示最廣泛恢弘的解釋。我們探討上帝論的時候,要留心注意這些章節所提出的正、反兩面立場。從正面而言,羅馬書1和2章教導,透過上帝創造裡的生活經歷,我們可以去認識關乎上帝的許多事情。請聽使徒保羅在羅馬書1章20節所說的話:
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羅馬書1章20節)
當我們仔細研讀這些章節時,會明白所謂的“所造之物”不只是自然次序而已。保羅也考慮到,我們能夠從人類文化,人類本身,甚至我們個人內在生活,我們的道德良知,直覺和預感等,去認識上帝。
我想,普遍啟示的確是非常重要的神學觀念,首先,它是無可否認的。無論是基督徒與否,我們都是活在上帝所創造的這個世界裡。非基督徒是否認同這個概念是另一回事,但是在創造裡,也就是我們所謂的“普遍啟示”裡,只要我們環顧周遭,看自然萬象,就能知悉誰是上帝。我們從祂所造的草木,星辰,就能知道祂是大有能力的上帝;我們有一位喜愛美麗的上帝,因為祂看重有美麗本質的事物,例如,動物,樹木,日落等等;我們可以從獅子的威武裡看到上帝的雄壯威嚴。我們從遍地所見,就知道祂的性情。這是非常重要的概念,特別是從福音派的觀點,因為我們需要有個起點,而普遍啟示賦予我們這個起點。我們知悉世上的一些事物,因此從環顧周遭,我們就可以認識創造這個世界的上帝。
— 瑞克·羅德海沃博士
曆世歷代以來,普遍啟示的正面觀點,以自然神學的形式,在上帝論裡有著重要地位。自然神學就是透過普遍啟示,不斷的認識上帝。基督的跟隨者一直認為我們可以透過自然神學,學習到許多關乎上帝的知識。除了極少的例外,幾乎在每個宗派對於上帝教義的嚴肅神學思考裡,都包含自然神學。
事實上,中世紀主導的經院神學家還建構了一個正規的三重策略來探討自然神學。首先,他們談到因果之道,拉丁文的via causalitatis,他們指出,借著觀察上帝所創造,或是“使之存在”的美善事物,我們就能知悉關乎上帝的真理。例如我們看到上帝在這個世上,創造出美麗和次序,我們以此可推論上帝本身也是美善,秩序井然。
第二,經院派學者也談到否定之道,拉丁文是via negationis。他們認為,我們可以對比受造的局限性和不完美,而推論出關乎上帝的屬性。例如,受造是拘限於時空,但是上帝是永恆而無限的。
第三,中世紀的經院學者也談到卓越之道,拉丁文是via eminentiae。他們認為,從普遍啟示裡,我們注意到上帝總是比祂所創造的那些美善事物還更偉大,由此推論關乎上帝的崇高;例如自然界的力量,讓我們相信上帝至高的權能。人類的智力讓我們想到上帝無比的智慧。
在多數情況下,現今的福音派信徒並不遵循這樣嚴謹的探索方式,但是自然神學持續在上帝論裡有其重要位置。耶穌教導跟隨祂的人,論到上帝所設定的,我們受造經驗的每個層面,為的是啟示有關祂的事。身為基督忠信的子民,我們要透過普遍啟示,認真探索每件關乎上帝的事情。
我們學習上帝論時,普遍啟示和自然神學的這些正面立場是很重要的。但是我們也要思考羅馬書頭兩章所提到的一些關鍵性的反面立場。羅馬書1章18節,對於普遍啟示,保羅強調一些比較反面的立場:
上帝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羅馬書1章18節)
在這節經文裡,保羅解釋說普遍啟示顯示出上帝的忿怒,而不是祂的憐憫和救贖。這是真的,因為有罪的人通常都是因著他們的不義,而阻擋普遍啟示的真理。事實上,羅馬書1章25節這麼說道:
罪人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羅馬書1章25節)
耶穌自己也是屢次說道,有罪的人經常不肯從他們的生活經驗裡去體認上帝。耶穌和保羅都指明,面對上帝借著祂的創造所啟示的,罪人卻有著自欺欺人的習性。
我們可以從自然神學的範疇學習認識上帝,我對此是很謹慎的。我相信羅馬書1章20節的確是講到上帝的威嚴,和權能。我想你也可以依據那些敘述而有所學習。但是我必須馬上指出,我們急切需要特殊啟示來説明我們有合宜的觀點。因此,你需要特殊啟示來檢視人的思維,就是人的自主性推理思考。因為受造的領域也會生出一些我們在閱讀和理解時有疑問的產物。主耶穌基督真實的特殊啟示能夠讓我們正確的認識上帝。我們極其需要查考祂的話語,讓我們的論證一致。
— 布魯斯·菲爾茲博士
上帝的創造教導我們一些關乎祂的屬性。當然,最基本的就是讓我們知道祂是全權的創造主;上帝能夠使萬物從無而出,由此讓我們認識祂的能力。此外,羅馬書第一章也教導我們祂的公義。經文提到所有的人都知道上帝的存在,祂的公義和聖潔,祂配得人們的尊崇。然而罪人卻試圖忽略、漠視這個真理。所以,上帝的創造告訴我們祂是創造主,有權能而且公義;但是我們這些罪人卻企圖否認,壓制阻擋這些真相。上帝的創造教導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那些事情,卻沒有指引我們如何與祂保持正確關係,沒有傳述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恩典和憐憫;因此我們需要補充的特殊啟示,顯明祂在主耶穌基督裡的作為。
— 卡爾·楚爾門博士
對於普遍啟示的這些反面觀點,提醒我們要格外小心,千萬不可過分地去依賴自然神學。自然神學並非毫無錯誤,因為罪已經損壞我們從體驗上帝的創造去認知上帝的能力。即使是虔誠的基督教神學家盡了最大努力,自然神學還是會經常誤解和歪曲普遍啟示,導引出對上帝錯誤不實的認知。
例如,教父時期和中世紀時,異教思想古希臘神秘主義導致許多人否定人類能夠認知上帝。18世紀時,對於自然次序的誤解,使得一些神學家認同啟蒙自然神論,就是認為上帝已經不再參與世界的事務。最近幾個世紀,生物科學研究更導致人們否認聖經所描述的,上帝是創造主。人類心思的敗壞,持續不斷地導致神學家們錯失上帝在普遍啟示裡所顯明的真理。
當然,對於自然神學的反面觀點也導致一個基本問題:如果罪敗壞我們對普遍啟示的認知,我們如何能夠知道關乎上帝的真理?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來看上帝啟示的第二個主要類別。除了普遍啟示,耶穌也提到上帝給予我們特殊,或是特定的啟示。
特殊啟示. 廣義而言,特殊啟示就是上帝借著一些超自然的方式顯示祂自己。聖靈透過異夢,異象,話語,還有祂偉大的救贖和審判作為,給予啟示。上帝也透過一些人,就是被聖靈感動的先知、使徒們,來彰顯祂自己。當然還有我們之前提到的,上帝最偉大的特殊啟示就是在基督裡的啟示。
特殊啟示對於上帝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甚至在罪進入世界之前,那已經是上帝旨意的重點,祂透過特殊的言語啟示引導亞當和夏娃。當然,在人類犯罪之後,特殊啟示更是攸關重要,不只是引導我們嘗試去明白普遍啟示,也顯示永恆救贖的途經。
在罪進入世界之前和之後,上帝就給予奇妙的超然啟示,而我們通常所謂的“從上帝而來的特殊啟示”都是發生在幾千年前;因此,現今我們如何透過特殊啟示來認識上帝?
再一次的,我們必須轉向上帝的至高啟示:耶穌,祂所教導的。簡單來說,基督教導跟隨祂的人要致力於聖經裡上帝的特殊啟示。一些經文,例如馬可福音12章28到34節,表明耶穌就如祂當年的那些巴勒斯坦拉比一樣,確認舊約聖經是成文的上帝特殊啟示。
我們曉得,新約聖經也是上帝授予的啟示。從一些經文,例如約翰福音16章12和13節,以及以弗所書2章20節知道在耶穌升天之後,祂差遣聖靈來裝備第一世紀的使徒和先知們,將上帝啟示給教會。新約聖經就是把這些第一世紀的使徒和先知性的特殊啟示輯錄而成的。這就是為何福音派基督徒堅持我們要根據聖經來分辨,在曆世歷代裡,上帝借著普遍啟示和特殊啟示所要顯示的。
關於上帝的啟示和奧秘,我們已經探討了上帝的啟示乃是我們對上帝認知的來源。現在我們要來看同等重要的另一面。上帝的奧秘,就是關乎上帝許多仍然隱藏的事情,對於上帝論的查考,有什麼樣的影響?
上帝的奧秘
雖然不是那麼容易掌握,但有一點我們需要理解,那就是:上帝到底是誰?祂是超越一切,在所有受造物之上。我們在世上所經歷的,都是祂的創造。因此,除非祂主動啟示自己,除非祂進入受造的世界,我們無從真的認識祂。祂乃是全然借著祂的兒子耶穌,向我們顯現,對我們說話。然而對我們而言,這也讓祂顯得神秘莫測。事實上,因為祂容讓我們活在祂的國度裡,而祂是肉眼看不到的上帝,那麼要認識上帝掌權治理的國度,唯一途經就是祂願意向我們啟示這一切。
— 瑞克·博伊德博士
我們已經看到,上帝已經克服祂和人類之間的鴻大差距。祂借著普遍啟示和特殊啟示,讓我們能夠認識祂。然而與此同時,我們對於上帝的認知也深受上帝奧秘的影響。有許多事情上帝並沒有啟示讓我們知道。
瞭解上帝的奧秘,對於上帝論至關重要;我們可以用兩個步驟來探討。首先,我們需要解釋上帝奧秘的基本概念;其次,我們研討上帝的教義時,會論到奧秘的幾種類型。什麼是上帝奧秘的基本概念?
基本概念
聖經用不同方式講到“奧秘”,對我們而言,上帝的奧秘是:
無數關乎上帝的隱秘真理,局限著我們對上帝的認知。
我們要強調這個定義的兩個層面。首先,它是個事實,上帝的奧秘是無數關乎上帝的隱秘真理。羅馬書11章33節,使徒保羅提醒我們要記住上帝奧秘這個事實。他這麼寫著:
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羅馬書11章33節)
導致這節經文的前面章節裡,保羅從普遍啟示和特殊啟示導引出關乎上帝的可靠信念。但是在這節經文裡,保羅卻指出上帝的智慧和知識何等深哉。他意識到上帝的判斷是何其難測的,祂的蹤跡何其難尋。即使保羅從上帝啟示掌握了許多關乎上帝的真實,他還是面臨無數的奧秘,是上帝的靈未曾啟示的。
上帝充滿奧秘,因為祂超乎我們所有的知識和理解。祂採取行動,並沒有諮詢我們;而且有時候,祂的作為對我們而言,非常難以解讀。沒有人能夠窮盡一生知識去理解上帝,祂註定是奧秘難測,因為祂是上帝不是受造物。上帝的奧秘難測,至終對我們不是一個難題,因為上帝的奧秘不意味著人們無法趨近祂,也不意味著祂不能愛我們,或是我們無法感受祂的愛。絕非如此!事實上,如果上帝不是那麼神秘難測,我們反而可以確切的說,那麼祂就不是上帝!我們為何要一個不神秘難測的上帝?我們雖然無法全然認識祂,理解祂,但是我們可以真實的體認到一個程度,以致我們能夠說,我們真地認識上帝,而不是只領受一些模糊的哲學理念。
— 威廉姆·埃伽博士
普林斯頓神學院系統神學教授查理斯·賀志,他的生平是1797到1878年,曾經以出色的話語總結上帝的奧秘。在他的系統神學,卷一,部分一,四章他這麼寫著:
上帝的無限超乎我們所能想像;而就我們所知的,我們知道的仍不完全。
賀志的敘述有兩個顯著的見解。首先,他堅持認為,上帝的無限,超乎我們所能想像。並非只是少許的奧秘,或是一些奧秘,而是說,上帝本身就是無限的,無窮多的奧秘,超乎我們所能測度。賀志也解釋說,上帝的奧秘滲透到我們的認知裡。而就我們所知的,我們知道的仍不完全。換句話說,關乎上帝的每件事,我們都無法全然地參透。
有時我們聽到人家說上帝是無法理解的,我們因此會有消極反應,我們真的無法認識祂?然而,聖經就是上帝的自我啟示。祂如此啟示自己,為的是讓我們能以個別的方式去認識祂,認識關乎祂的事。你只須停下來想想,如果上帝真是無限的真神,那麼我們這可憐的腦袋,即使是最好的神學頭腦,也無法全然理解祂。就定義而言,如果我可以全然理解上帝,那麼我和祂就同等偉大。這點很重要,我們的上帝不是渺小的,小到我可以把祂全然裝入我的腦袋裡,或是寫成一本書。我們必須感謝,祂為了救贖我們,給予我們足夠的啟示,讓我們可以親近祂,對祂有相當的認識,並且與祂相交;即使無法詳盡,我們還是可以正確的理解祂,與祂保持正確的團契。
— 加雷思·考克瑞爾博士
除了意識到上帝的奧秘無法數算,我們也要注意上帝奧秘的第二個重要層面。當我們研討上帝論時,上帝的奧秘嚴格地局限我們的認知。
關於上帝的奧秘限制我們對祂認知,我們有很多可講論的,但就這一課而言,我們要思考兩方面。一方面,我們對於上帝,只有非常有限的知識。雖然上帝已經清楚啟示,在基督裡的救贖和生命,那些是至關重要的;但實際上,無人能對上帝有無窮的認識。哥林多前書13章12節說道,就像我們對著鏡子觀看,我們現今只是看到上帝真理“模糊不清”的樣子。
因此,討論上帝的教義時,我們會引發無數難以全然回答的問題。例如,為何上帝容許邪惡存在?我們如何從現今世上發生的事去分辨上帝的旨意?許多神學家,特別是那些被懷疑論者圍繞的,都岔入迷思猜測裡,因為他們不肯承認我們無法全然解答這些問題。但是,上帝的奧秘常引導忠心跟隨基督的人虛心承認我們的不知道。在探討上帝的教義時,如果上帝沒有啟示,我們就無法明瞭,情況就是這麼簡單!
身為基督忠誠的信徒,我們不該逃避我們對上帝所知有限的這個事實;能夠因此常被提醒,乃是一個福氣。上帝的奧秘驅使我們必須要信賴上帝,借著聖靈的運作,依靠父上帝和基督;而不是將我們的信心置於自己有限的能力,以此去認識上帝。
另一方面,上帝的奧秘也意味著,唯有人類能夠對於上帝的啟示,提供有限的解釋。上帝啟示的真理不會互相抵觸,我們這樣的堅持是正確的。在上帝的啟示裡有許多合理的關聯,然而,不管我們承認與否,上帝的奧秘不只限制我們對於上帝的認知,也限制我們對於上帝啟示裡的合理聯結的解釋能力。
例如,我們無法全然合理的解釋三位一體,上帝是一又是三的這個事實;我們無法合理解釋耶穌是完全的上帝,又是完全的人,這個事實的每個層面;我們無法闡明上帝全權掌管人類的事務,可是也要我們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最聰慧的基督徒試著想要回答這類型的問題,可是他們都不能提供完全合理的解釋。
至終,對於上帝所啟示的能試著提出合理解釋,乃是有價值,有意義的;但我們不是以此來衡量決定事情的真偽。任何神學說法的真實性取決於上帝是否曾借著普遍啟示或是特殊啟示予以顯明。
當神學家宣稱上帝是無法策透的理解,他們的意思是我們這有限的人,無法掌握和理解上帝全然的本質和屬性。上帝既然是無限的,我們就不可能全然掌握、認識祂。我回想到保羅在羅馬書11章33到34節說的,上帝那難測的知識和智慧。然而,上帝提供我們足夠的自我啟示,讓我們能夠憑著信心來親近祂,認識祂。
— 萊瑞·庫克瑞爾牧師
我們探討上帝的教義時,為了充分明瞭上帝奧秘的重要性,已經探討了基本概念,現在要來思考幾種上帝 奧秘的類型。
類型
我們要區分兩種奧秘的類型。第一個類型,我們稱之為暫時的奧秘。讓我們來看這到底是什麼。
暫時的. 暫時的奧秘指的是關乎上帝的一些真理在一段時期裡對人類隱藏,但是在歷史的稍後時期卻顯明出來。上帝經常透過普遍啟示,顯明一些曾是奧秘的事情。祂使用物質界,人類文化,其他人民,甚至我們的自我改變,來顯示暫時的奧秘。
特殊啟示也是如此。仔細研讀聖經,我們會發現,上帝後來的特殊啟示從沒有抵觸先前的特殊啟示;顯然的,上帝是隨著時日,而越來越多的彰顯祂自己。特殊啟示的開展,在聖經歷史的每個時期都發生過。當然,上帝奧秘最引人注目的彰顯就是基督的特殊啟示,保羅就是存著這意念而寫下以弗所書1章9節,3章3節,6章19節。在這些經文裡,保羅指出上帝在基督裡永恆旨意的奧秘。他解釋說,這個奧秘原先是隱藏的,直到新約的使徒先知時代才顯明出來。
為此緣故,每當我們試著要認識上帝,我們必須找出新約的特殊啟示,來闡明舊約裡暫時的奧秘。
有時我們用“奧秘”來形容上帝,因為我們難以確切明白上帝的作為。然而新約通常講到“奧秘”,是源自希臘字mysterion,指的是上帝揭露的救贖恩典計畫,乃是我們靠自己無法弄清楚的。也就是說,奧秘乃是若非上帝啟示我們,我們絕對無法明白;因此上帝以特殊啟示向我們顯明祂的計畫,這就是以弗所書和哥林多前書裡,“奧秘”這個詞語的意思。上帝逐漸開展祂的啟示,向我們顯示祂的救贖是對猶太人,也對外邦人,是對任何接受耶穌基督為彌賽亞的人。
— 撒母耳·拉莫森博士
可是我們也要記住,即使身為新約的基督徒,上帝仍然未將每個暫時啟示都向我們顯明。哥林多前書13章12節,保羅如此寫著:
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哥林多前書13章12節)
唯有當基督榮耀返回時,祂才會揭示每個暫時的奧秘。到那時,我們會比現今更全然明白上帝和祂的作為。
我們已經看到,在探討上帝論時,會碰到許多暫時的奧秘。但是聖經清楚告訴我們,在探討上帝論的時候,我們也需要面對一些永久的奧秘。
永久的. 永久的奧秘,就是人類永遠無法理解的關乎上帝的真理,因為是超乎我們的理解範圍。在傳統神學裡,這些真理被認為是我們無法測知的。我們可以明白上帝以人的詞彙所啟示的一些事情,但是我們永遠無法明瞭有關上帝的每件事情。以賽亞書55章8到9節清楚的表達這個意念。先知以賽亞這麼寫著:
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以賽亞書55章8-9節)
在這幾節經文裡,以賽亞提醒以色列人,上帝的永久奧秘是起因於上帝的不可全然理解性。
聖經講到上帝是奧秘的,我們要弄清楚這個詞語的意思。當我想到這世上一些神秘事件時,我想到的是它們隱含一些不為人知的秘密,有時會讓我大吃一驚。不過這裡的意思不是如此,我們談到“奧秘”,乃是說上帝的無法測度,祂是超乎我們的想像,是我們無法全然理解的。我倒是喜歡這樣,那意味著祂是超乎我們受造的生命,比我們所能想到的還要偉大。我們對此所用的神學詞語是:“超越”,上帝是超越一切,超乎我們思想範疇,那就是為什麼祂是那麼偉大,配得我們的敬拜和尊榮愛戴。
— 蓋瑞·伯格博士
上帝的奧秘,部份是因為祂的屬性,祂的無限對比我們的有限,祂有無限的權能和知識,而且那也特別關乎在創造裡祂的目的和計畫。為何上帝行這些事,卻不行那些事?有時我認為人類很傲慢的以為自己比上帝還懂得如何運作。然而聖經講到上帝的奧秘,例如申命記29章29節,說到隱秘的事是屬乎上帝的。而祂所啟示的,就是我們可以歡然領受的。我們要接受這個事實,上帝沒有向我們啟示所有事件,祂豈能向我們顯示一切?我們豈能完全明白?祂沒有全然告訴我們祂要如何達成祂的目的和計畫。舊約的約伯最知悉這一點,他想要知道上帝為何容許他經歷那些事情,但是上帝就是沒有給予他想要的答案,上帝給的答案是:“我知道我在做什麼,我計畫的奧秘性只有我可以充分說明,但是至終,當一切事情全然揭曉,你就能夠明白。”
— 路易士·溫克勒博士
在探討我們所認識的上帝 這一課中,我們一定要記得,雖然上帝借著普遍和特殊啟示彰顯祂自己,但是祂也對我們隱藏了暫時和永久的奧秘。我們無可避免的要瞭解,身為受造者我們對於上帝的認知總是非常有限的。
在我們所認識的上帝這一課裡,我們已經探索了一些上帝的啟示和奧秘,這些概念塑造了對上帝論的探討。接著我們要來看第二個主題:上帝的屬性和作為。這些議題代表傳統神學家用來總結 我們所認識的上帝 的兩個主要方式。
属性和作为
除了上帝的屬性和作為,系統神學家通常相當留意上帝論裡三位一體的教義。我們在使徒信經 那個系列更仔細地探討三位一體的議題。因此,在這個系列,我們要著重於另外這兩個主題。
在後面幾課,我們要探討上帝屬性和作為的許多特徵,在此,我們只介紹每個概念。首先,我們要思考上帝的屬性,就是上帝到底是誰?其次,我們要談上帝的作為,上帝在做什麼?讓我們先來看上帝的屬性。
上帝的屬性
我們打算分兩個步驟來介紹上帝的屬性這個題目。我們要先談上帝屬性的基本概念,然後要查看在系統神學裡有所區分的上帝屬性的類型。什麼是上帝屬性的基本概念?
基本概念
如果問絕大多數的基督徒,“什麼是上帝的屬性?”他們可能會說上帝的屬性就是聖經所提到的,上帝所有的性情或是特質。總體而言,這個觀點當然沒有錯,但是傳統的系統神學所謂“上帝的屬性”指的是更具體明確的事情。
系統神學裡,上帝的屬性是:
上帝本質的特性透過一些歷史上的顯現而表露出來。
對於上帝屬性的正式討論,這個定義強調兩個主要因素。首先,上帝的屬性是上帝本質的特性。現代的福音派不常提及上帝的本質,因此我們需要對這個概念加以探索。
首先,本質這個詞語是從拉丁文essentia翻譯而來,意思是本質,或存在。在拉丁神學裡,上帝的本質也和另一個詞語實體或本體是拉丁文substantia有密切關聯。教父和中世紀的神學家採納了新柏拉圖和亞裡斯多德哲學的這些詞語。當然,柏拉圖和亞裡斯多德是以不同方式來探討本質這個概念,而且現代哲學對於本質這個概念也提出一些重要的複雜議題,但是基本的概念仍然不難領會。
簡單來說,“本質”“存在”或是“本體”,就是樣貌形式變動的外型之下不變的真實內涵。基督徒神學家在討論上帝的屬性時,多採用本質這個概念。
整體而言,上帝的本質涉及四個重要的區分:上帝的本質,就是上帝本身;上帝的屬性,是上帝本質的品格;上帝的長期歷史顯現,是上帝在一段很長的時間表露祂自己;上帝的短期歷史顯現,是祂在一段很短的期間顯示祂自己。
要分辨這四個區別,我們可以用一個人為例子。例如,某個人禮拜天在教會是個獨唱者,他也是個農夫,每天兩次在他的農場擠牛奶;還有他身為丈夫和祖父。此外,作為基督徒,我們知道他是上帝的形象,被上帝任命為上帝的代表和上帝的僕人。
關於這個人的一些景況,我們可稱之為他的短期歷史顯現,有些是他有時會做的事情,例如,在教會獨唱,但只有禮拜天才如此。他需要擠牛奶,但每天兩次而已。雖然這些關乎他的描述都是真的,但都不是指他的本質。本質的意思是,不管他做或不做那些事情,他都是同樣的那個人。
有些描述是涉及這個人比較長期的歷史顯現,例如他身為丈夫和祖父,對他的這些描述持續的時期比較長,但也不是涉及他的本質;因為身為丈夫或是祖父不是一生都是如此,但他始終是同樣那個人。
當我們說這個人是上帝的形象,是上帝任命作為上帝的代表和上帝的僕人時,我們談的是他本質的永久屬性,是他人性的素質,不管他一生有什麼變化,這些關於他的描述總是真的。
如果我們把關於他的描述,包括他長久的屬性,綜合起來,會發現我們只是一瞥他的本質,不過對那描述還是很難以捉摸,超乎我們能全然領會。
在許多方面,系統神學家對於上帝論也作了類似的區分。當然我們都知道,聖經禁止我們為上帝設立肖像,因此我們在此不是試圖要描繪上帝的樣貌,只是用一個比喻來幫助我們瞭解上帝的本質。讓我們想像在外太空有個神秘的星雲,代表上帝的本質,環繞這個星雲是彩色的玻璃,代表上帝本質的屬性。除此外,想像有一些星系和行星從這個中心延伸出來,代表上帝的長期歷史顯現;最後,想像一些更遙遠的星系和行星,代表上帝的短期歷史顯現。在傳統的系統神學對於上帝論的探討裡,這些上帝本質的區分,祂的屬性,在歷史上長期、短期的顯現等是很重要的觀念。
寫于1530年,路德的奧格斯堡信條的第一條,類似英國聖公會對上帝本質討論的信仰39條,或是循道會信仰25條,內容如下:
有一位神聖本體,他被稱為上帝,他就是上帝;他是永恆的;沒有主體,沒有部分;具有無限的能力、智慧和良善;是萬物的創造者和保存者;既是可見的,又是不可見的。
我們看到,這個信條清楚指出一位神聖本體;事實上,上帝的本質,就是祂在歷史裡以不同形式彰顯自己時,所蘊含的那不可改變的特質。
遺憾的是,在宗教改革之前,傾向於基督教神秘主義的許多神學家都遵循古希臘哲學思想,他們認為上帝的本質是籠罩在神秘氣氛裡,上帝的啟示很少顯露其永恆的本質,祂的歷史顯現只向我們透露出一些次要的,會改變的性質。當然,福音派學者同意上帝的本質遠超乎我們所能認識的,但是儘管如此,福音派信徒仍然堅持上帝實際上已經向人啟示一些祂的神聖本質,祂的屬性。這個信念本是遵從聖經的教導。
讓我們再來看奧格斯堡信條的第一條款。緊接著一位神聖本體之後,信條就提到上帝本體的一些特質,講到上帝是永恆的,沒有主體,沒有部份,具有無限的能力,智慧和良善。上帝的這些屬性,永恆,不會改變的特質,就表徵上帝的本質。
有時,聖經作者清楚指出上帝永恆、本質的屬性。例如詩篇34篇8節宣告“上帝是美善的”,保羅在提摩太前書1章17節講到上帝是“永世”或“永在”的。我們讀整本聖經,會清楚發現,不管上帝在任何情況說什麼,做什麼,或是以不同形式彰顯,祂總是良善,並總是永在的。聖經關於上帝的描述,例如,上帝的無限、祂的聖潔,祂的公義,祂的智慧,祂的無法測度,祂的全能,以及其他的神聖屬性,都是如此;它們都是上帝神聖本體的恒久特質,是聖經清楚指明的。
上帝的屬性其實就是祂的自身特質。這使得上帝之所以為上帝,你可以稱之為上帝的本性,祂的實質,乃是聖父,聖子和聖靈共同享有的實體,在許多方面,這也讓上帝有別於我們這有限的受造物,這也界定了上帝的“神性”。
— 司科特·霍瑞爾博士
讓我們再來看我們對於上帝屬性的定義。除了上帝本質的屬性,上帝的屬性也透過一些歷史上的顯現而表露出來。
如同我們說過的,聖經有時清楚指出上帝恒久的屬性,不過,多半時候是借著一些描述,名字和稱呼,隱喻和類比,還有敘述祂在歷史的作為,間接顯露上帝的屬性。這些顯現都和祂的本質沒有抵觸,上帝顯現自己總是與祂的所是一致的;但是在系統神學裡,上帝的屬性不等同於祂的顯現,我們確定上帝屬性的方式是問如下的問題:哪些屬性對上帝是真的?上帝在歷史上的所有顯現如何闡明上帝的真實?
在此,我們需要小心,如果談到上帝在短期的作為,我們不難區分上帝的屬性和祂的顯現。例如,以西結書8章18節,上帝說祂不聽祂子民的禱告。顯然的,我們不會認為拒絕聽人的禱告就是上帝的本質;聖經在其他多處經文裡都告訴我們上帝是聽禱告的。這些關乎上帝的描述,都顯明祂在歷史的不同作為都誠如其性情,然而這些都不是祂本體的特質。其實,上帝的屬性都是祂本質的恒常屬性,無論上帝聽或不聽禱告都不會改變。
相反的,對於上帝在歷史上較長期的作為,我們就比較難區分祂的屬性和祂的顯現。例如,我們會認為忍耐是上帝的一個屬性,因為祂對於罪人是一代又一代的忍耐。不過從聖經我們也知道,上帝在歷史的不同時期也對不同的人終止祂的忍耐。當基督榮耀再來,在最後的審判時,上帝對所有罪人的容忍會終止。就系統神學的專門層面上,即使是上帝長時間的寬容忍耐也不是上帝本質的恒久屬性。
我們會在後面幾課更詳細討論到這個特點。目前,這個基本概念已經很清楚。上帝在歷史上,短期和長期的以不同方式彰顯祂自己;但是上帝的屬性乃是那些恒久真實的特質,過去如此,將來如此,永遠亦然。
我們記住上帝的屬性和它的基本概念,接著要來探討第二個議題:上帝屬性的幾個不同類型。神學家如何辨別和區分上帝本質的屬性?
類型
因為聖經沒有清楚列出上帝的所有屬性,也沒有加以區分類別,神學家於是將上帝的屬性以不同方式分類。許多學者乃是按著我們在本課先前所提到的,因果之道,否定之道和卓越之道來區分上帝的屬性;另一個把上帝屬性分類的通常方法,則是基於人類乃是上帝形象的這個基本認知;這個方法通常以祂的“本體”,祂的“理性”,祂的“意志”,祂的“道德性情”等,來描述上帝的屬性。雖然在區分上帝屬性上,這兩種分類的方式都不是最突出的,不過當神學家談到上帝的屬性時,不管是明說或暗喻,這些方式不時會出現,所以我們還是要記住。
大多數情況下,福音派學者喜歡將上帝的屬性分成兩個主要的屬性類型。第一個類型是上帝不可傳遞的絕對屬性,第二類型是上帝可傳遞的相對屬性。讓我們來解析這兩個類型,先來談上帝不可傳遞的屬性。
不可傳遞的. 知名的神學家經常指出這種二分法的有限性,我們在接續幾課會探討這些議題。不過在談到上帝本質的屬性時,這樣的區分還是很普遍的方式。
不可傳遞的意思是不能分享,因此上帝不可傳遞的屬性是上帝本質的那些屬性,不能與受造物,包括有上帝形象的人類,一起分享的。我們從否定之道談到的上帝屬性大致就是屬於這類型,上帝的這些屬性讓祂有別於受造之物。
之前我們看到,奧格斯堡信條的第一條指出上帝的六個屬性:祂是永恆的,沒有主體,沒有部份,有無限能力,智慧和良善。雖然這是簡略描述,然而上帝不可傳遞的屬性通常和永恆,沒有主體,沒有部份,無限等這些詞語有關聯。上帝是永恆的,我們是暫時的;祂沒有主體,我們有身體;祂沒有分開的肢體,我們卻有;祂是無限的,我們是有限的。
上帝為了要和我們溝通,聖經有時用隱約或是明顯的描述,來談上帝這些屬性與受造物之間的對比;聖經主要是透過上帝與受造的對比,來說明上帝的這些屬性,其目的不是要人類模仿上帝的這些性情,不是要我們試著成為永垂不朽,沒有主體,沒有部份,或是無限;聖經乃是要我們認識上帝的這些屬性,以謙卑的心態認知祂與我們的差異,而敬拜尊榮讚美祂。
記住上帝不可傳遞之屬性的觀念,讓我們來思考上帝屬性的第二類型:上帝可傳遞的屬性。
可傳遞的. 在奧格斯堡信條第一條列出的屬性裡,可傳遞的屬性通常和能力,智慧和良善有關聯。
可傳遞,意思就是能夠分享,因此,這裡指的是上帝能與祂的受造物,特別是和有祂的形象的人類分享一些永恆的屬性。人類具有能力。智慧和良善 ,即使不完全,而且很人性化,但是我們的確具有這些特質。
我們主要是透過比較來認識上帝這些可傳遞的屬性。在這個含義上,這些屬性大致上與中世紀神學家借著因果之道和卓越之道辨認出來的性情相符合。整本聖經教導我們不只是愛慕這些神聖的屬性,也要我們仿效這些特質;在我們能力運用上要越來越像上帝,也要效法祂,在生活中增長並展示智慧與良善。
關於上帝這兩個類型的屬性,還有很多需要說明的,我們會在這系列的接下去幾課繼續探討它們的重要性。目前,我們只要記住,要區分上帝屬性的類別,最常用的方式之一就是將它們區分為不可傳遞和可傳遞這兩種。
學習系統神學的學生需要能夠分辨上帝可傳遞和不可傳遞的屬性,兩者之間的差別,這是很重要的,因為我們需要知道我們何以不同;上帝是截然有別於祂的受造物,然而我們卻也具有上帝的形象。那麼我們需要知道,上帝的形象裡,哪些我們具有?哪些我們沒有。我們當然要記住,上帝是永恆而且無限,不會改變;然而我們是有限而且以不同方式常在改變,還會有失敗;不過我們也像上帝那樣,可以具有知識,能夠愛人,會追求公義和憐憫。在這些層面上,我們只是有限的程度,而上帝所行卻是完美的。重點是我們需要知道,身為上帝的形象,我們自己是誰;而作為我們的創造者,上帝是誰。
— 布然敦·羅賓斯教授
至此,關於上帝的屬性和作為這個概念,我們已經談過祂的神聖屬性,現在要來看上帝的神聖作為。
上帝的作為
在這一課裡,我們只扼要的介紹上帝的作為,因為在這個系列的末了幾課,我們會更徹底的探討這個觀念。在這個概述裡,我們首先要說明上帝作為的基本概念,然後我們會談到上帝作為的幾個類型。讓我們先來看上帝作為的基本概念。
基本概念
如果我們問多數的福音派基督徒:什麼是上帝的作為?多半的人會簡單指出聖經直接提到的,上帝做了這事,做了那事。這樣的答覆當然也是正確的,不過系統神學家處理上帝的作為,也像他們探討上帝的屬性那樣,不是專注於一些特殊歷史事件,而是試著要明白這些事件背後的真相。他們會這麼問:“在上帝過去,現今和未來的作為裡,什麼是祂不變,真實的原則?”
對於上帝作為的基本探討,我們可以如此總結:在系統神學裡,上帝的作為指的是:
上帝如何按著祂永恆的旨意,行做萬事。
我們要強調這個主題的兩個層面,第一個事實乃是,上帝的作為引發萬事萬物,上帝的作為涵蓋每個事件,這個觀念對學習神學的新學生而言,似乎有些理論化和出於推測,因此我們要對上帝作為的這個層面加以說明。以弗所書1章11節,保羅如此頌贊上帝:
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祂旨意所預定的。(以弗所書1章11節)
這裡我們看到保羅講到上帝行做萬事的這個事實。他沒有說上帝只涉及一些事情,或是許多事情。他所想的乃是,上帝行做每件已經、或是將要發生的事情。
現今福音派信徒很少想到上帝的作為是如此的大規模。對我們許多人而言,我們閱讀聖經,然後認定上帝只做一些事情,而其他的受造物則做其他的事情。
聖經的確有記載這些情況,經文說到上帝有時是直接介入行事,例如祂拯救以色列人在海中經過。聖經也談到超自然的活物引發一些事情的發生,例如撒旦引誘約伯去咒詛上帝。除此之外,我們也讀到人類自己也讓一些事情發生,例如大衛為所羅門的建造聖殿,辛勞的準備材料。我們還讀到動物植物對於世界也有影響,聖經也談到無生命的物體,例如太陽,也影響地球的生態。
但是,傳統基督教神學所問的是:我們是否該把“上帝的作為”,僅限於聖經所描述的,全然是上帝獨行,不借助第二因的那些事情而已?主流的傳統基督教神學,按著聖經,對此問題的回答是一個清楚響亮的“不行”!借用亞裡斯多德的術語,基督教神學家描述上帝是所有事件的 第一因或原動因。在福音派神學裡,這意味著,身為原動因,上帝不只是啟動歷史,也是歷史上每個時刻所發生的每件事情的根本動力。
除了認為上帝是原動因,福音派系統神學家還談到第二因,次動因,那就是受造的活物或是物體,在促使事情發生的動因上扮演著實際,但卻次要的角色。
原動因和次動因的差別是基於一個事實,那就是聖經談的不只是一些壯觀神奇的事件,例如拯救以色列人行過大海;約伯記1章清楚顯示上帝委任撒旦去測試約伯;而歷代志上29章16節,大衛歸榮耀給上帝,讓他能預備所羅門建聖殿的材料。還有詩篇147篇7到9節,顯示上帝掌管動植物的活動和生長,另外以賽亞書45章6到7節,則談到無生命的物體,例如太陽的功能,也是上帝賦予的。
在這系列的接續幾課,我們會探討原動因的上帝如何以不同方式,使用祂的受造物,或是次動因;這會説明我們認清上帝不是罪惡的製造者。不過目前,我們只簡單指出,不管如何,是間接或是直接行動,上帝的作為含括歷史上發生的每一件事情。如果我們再看一次對於上帝作為基本概念的總結,我們會發現上帝的作為也是“按著上帝永恆的旨意”。
我們在本課的前面有談到,在上帝論裡,神學家們花了大量的精力專注在上帝永恆不變的屬性上。這裡也同樣,他們也花了大量的精力專注於上帝的作為是如何按著祂永恆不變的旨意來展開的。現今許多福音派基督徒對這個概念已經變的陌生、不熟悉了。而談到這些議題的人們往往也有不同的認知;因此,我們需要來花一些時間,說明我們所思考的這個基本概念。你還記得以弗所書1章11節,保羅如此頌贊上帝:
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祂旨意所預定的。(以弗所書1章11節)
這裡保羅不只講到萬事都是上帝所行做的,也講到上帝的每個作為都是照著祂旨意所預定的。保羅是引用舊約的觀念,上帝為歷史有一個永恆的計畫,是祂一定會成就的計畫。例如,以賽亞書46章10節,上帝如此說道:
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從古時言明未成的事,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以賽亞書46章10節)
上帝的作為是如此的奧秘,因此忠信的基督徒會用不同方式去理解,但整體而言,主流的基督教神學總是認定上帝有個永恆的計畫,而祂的作為,就是含括歷史每個層面的事件,都是要成就祂的永恆計畫。上帝對於歷史要發生的事並非無知,祂也不會對歷史進展感到驚詫,祂的旨意不會被阻撓。而且雖然是如此奧秘,但是沒有一件事的發生是超越在基督裡,上帝對歷史而設的包羅一切的計畫。
每次世界發生什麼事情,人們總是懷疑:這真的是出於上帝?尤其是事情不順的時候,我們更是不解:到底上帝在哪裡?祂的旨意是什麼?因此我認為,對於上帝的主權,我們有必要充分瞭解聖經的教義,因為顯然每個事情發生,都不會超越上帝至終的心意和計畫。聖經對此有許多敘述,例如,以弗所書1章就明確說到上帝行做萬事,都是照著祂旨意所預定的。因此,歷史上每件事情的發生至終都是上帝旨意的一部份。雖然這對我們有限的思維是個極大的奧秘,但是上帝是照著祂的旨意,在人類歷史行做每件事。
— 菲力浦·萊肯博士
如果上帝是全知的,祂的知識含括過去,現在和未來,祂知悉要發生和已經發生的所有事情,那麼,所有歷史事件都是祂計畫的一部份。
— 戈蘭·克裡德博士
我們簡單談過上帝作為的基本概念,現在要來看,在上帝論的正式探討裡,是如何把上帝的作為區分為不同的類型。
類型
我們以奧格斯堡信條的第一條為例:
有一位神聖本體,他被稱為上帝,他就是上帝;他是永恆的;沒有主體,沒有部分;具有無限的能力、智慧和良善;是萬物的創造者和保存者;既是可見的,又是不可見的。
這裡我們看到,奧格斯堡信條把上帝的屬性列出之後,也談到兩種類型的上帝作為。一方面,它提到上帝是萬物的創造者,另一方面,祂是萬物的保存者,既是可見,又是不可見的。
奧格斯堡信條所確認的,代表傳統一貫對於上帝作為有兩種類型的區分,第一種是上帝的創造作為。我們都知道,創世記1章1節,聖經如此起始:
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世記1章1節)
就許多方面而言,聖經以此教導開始,因為它構成我們對上帝諸般作為認識和相信的基礎。
我們可以用許多方式,在上帝論裡對上帝創造的作為的傳統歸納進行總結。在後面幾課中,我們會更詳細探討這些議題。但在本課,我們只簡單提出三個重點。首先是創造的事實,上帝創造所存在的萬物;第二,創造的種類,上帝創造萬物,存於物質界和靈界裡;第三,創造的目的,上帝的創造要成就祂永恆的旨意。
除了創造的作為,上帝作為的第二類型是祂護理的作為 ,就是上帝保全祂的創造。
遺憾的是,現今一些福音派基督徒通常沒有領會上帝護理萬物的作為是何等精深,他們以為上帝創造了世界,就賦予它相當的獨立性,因此受造界可以維持運作,無須祂的關注。但是傳統的系統神學裡,來自拉丁文providentia,天佑、或護理這個詞語,隱含著對事物關注,或照顧的意思。這個詞語也反映出基督徒所相信的,萬物現今對上帝的依靠,如同它們起初受造時一樣。歌羅西書1章16和17節,使徒保羅這麼說道:
因為萬有都是靠基督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借著祂造的,又是為祂造的。祂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祂而立。(歌羅西書1章16-17節)
這段經文指出,萬有都是靠基督造的是個事實,而萬有靠祂而立也是同樣真實。使徒並列提出這兩點,清楚說明如果不是上帝的眷顧,也就是祂對於所造的,不斷的保護和持續關照,受造的萬物早就分崩離析解體了。
簡單來說,就如創造的作為,上帝護理的作為也能以三個重點來總結:上帝保守眷顧萬物的事實,就是祂如何保護持守所創造的世界和其中萬物。上帝保守眷顧的種類,祂如何以不同方式和不同的受造互動。還有上帝保守眷顧的目的,上帝如何確保祂的創造能達成祂的永恆旨意。在這一課,我們還不會詳細探討這三點,但是在接續的上帝論的學習裡,我們將會清楚看到,明白上帝的作為,不管是祂的創造還是護理,都是至關重要的。
當我們談到上帝的眷顧護理時,我們的意思是上帝持續關照所有祂創造的萬物。我們不相信上帝創造了世界之後,就離開去作其他事情了。絕非如此!上帝乃是繼續以祂權能的話語保守一切,透過祂的話語,祂的靈,持續維繫這個世界。我們想到上帝供應我們的需要:食物,飲水,空氣,所有那些我們認為理所當然的,都是上帝所供應;因此對上帝感恩是何等重要!我們進餐前有謝飯禱告,時時頌贊感謝祂,因為我們領受的每個美善之物都是天父的賞賜。我們要記得祂供應我們一切所需,祂是掌管者,看管一切事物,甚至包含歷史上那些似乎是失控的事件;然而上帝是超乎萬有的全能者,祂主導一切,容許一些我們覺得奧秘的事情發生,但是我們相信上帝依然掌管,也導引一切達成祂的目的。另外,最重要的,祂救贖我們,幫助我們認知,我們的生命需要祂恩慈的恢復、重建工作;如果我們持續信靠祂,有一天祂會帶領我們進入新天新地。我們跟隨祂進入這個新國度,會看到上帝的眷顧何等豐富,這位天父如此愛我們,供應我們需要的美善之物,讓我們得以持續祂託付給我們的工作。
— 賈斯汀·泰瑞博士
結論
在這一課,我們對上帝論的簡介,著重於如何更認識上帝。我們探討了上帝的啟示和奧秘如何塑造我們對上帝的認識,就是上帝普遍和特殊的啟示,以及那些暫時和永久的奧秘。而我們對上帝知識的認知,更導致我們對上帝的屬性和作為的認知,就是上帝那些不可傳遞和可傳遞的屬性,以及祂創造和護理萬物的作為。
所有基督的跟隨者們都要渴望對上帝的認知與日俱增,在生活中經歷祂在世界中的作為。為此,我們就必須完全地投身於學習認識上帝和關乎祂的事。在這一課,我們只是簡明扼要地談到上帝論裡的幾個顯著的基本議題,但是,在接續的上帝論課程裡,我們要更加深入地探討上帝的所是,即祂的屬性,和上帝的所為,即祂的作為。當我們如此一步一步循序漸進時,我們會發現,對上帝增添的認識,在基督教神學、和忠誠服事上帝的每個層面,是何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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