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氣的問題(保羅區普)

只有愛神高於一切的人才會愛鄰舍如己(箴言真福34.怒氣的問題(保羅區普)

我們談到了情緒,但我想選擇一個在箴言中有特殊地位的情緒:叫做「怒氣」。我會稱這主題為「怒氣的問題」。當我們談及箴言中所描述的豐富情感生活時,箴言特別聚焦在怒氣上,不僅是我們的怒氣,還有神的忿怒。我會這麼說:在箴言中有很多關於神與人的憤怒。讓我們承認,承認這點對你有幫助:我們都會發怒。我認為我們不可能沒有一天不經歷憤怒,而且很可能不超過一周這怒氣就會被證明是醜陋的。因此,我們需要箴言中的智慧。

箴言所呈現的問題不是:你是否在生氣?注意聽,問題是:你「為何」生氣?你生氣的「對象」是誰?我重複一次,箴言不是問:你是否在生氣?箴言先假設我們已經在生氣了,箴言要問的是:你「為何」生氣?,你生氣的「對象」是誰?同樣的,憤怒從來都不存在於所謂簡化的道德中立。這主題對我而言特別珍貴,在我剛結婚時,我是一個充滿怒氣的人,我正在摧毀我生命與事工,卻渾然不知。神在他的恩典裡,藉著環境為我掀開簾子,我才看了我自己,我才聽到了自己,這開啟了我認罪與悔改的過程,從根本上改變了我的生命,所以我非常感謝這主題。

箴言要我們做的是「慢慢地動怒」。有智慧的人是慢慢地動怒。保持這邏輯。智慧是從何而來?智慧是從敬畏耶和華而來的,因此義怒是以神為中心的怒氣是出於你對主敬畏的憤怒,是基於將神置於正確位置上的憤怒。聽好,只有當神處於正確的地位之時,你才會在我心裡處於正確的位置。只有愛神高於一切的人才會愛鄰舍如己。所以如果慢慢地動怒就是智慧,而智慧根基於對主的敬畏,那麼解決憤怒的方法就是直向的而不是橫向的。因為這是你跟神的問題,而非只是橫向問題──人與人之間的問題。再次,讓這種定罪洗淨你,被定罪是一件好事。

只有兩種怒氣的形式:「以神為中心」或「以自我為中心」的怒氣。我憤怒是因為人們擋了我的路,沒有遵循我至高無上的規矩,沒有順服我帝國的規則,所以我很氣憤。或者,是出於尊愛神的憤怒,出於我愛惜祂的智慧,出於我想順服祂。何等大的恩典,箴言帶領我們到我們通常不會檢視自己之處,並且問:你「為何」生氣?,你生氣「對象」是誰?並區分了「以神為中心」的憤怒與「以自我為中心」的憤怒。今天當你發怒時,請檢驗這憤怒。

譯:Ting-An Chang/ST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