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有人要受洗時讓他上前來把他獻給神全教會作見證人為他禱告朗讀已受過教導的信仰告白解釋洗禮中包含的應許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施洗最後以禱告和感恩結束(加爾文《基督教要義》第四卷第15章:洗禮)

基督教要義:洗禮(加爾文)

基督教要義:洗禮(加爾文)

第四卷 聖而公之教會

第15章 洗禮

受洗多年後仍然盲目和不信,但神的應許永遠立定

17. 他們又問:我們在受洗之後的多年之中,是怎樣的信心呢?他們這樣說,是為了證明我們的洗禮是虛妄的,因為必須以信心接受應許的話,否則這洗禮就不能將我們分別為聖。我們回答:我們在受洗之後的較長時間內仍然盲目和不信,沒有抓住主在洗禮中賜給我們的應許,但那仍然是應許(因為出於神),一直是穩固、可靠、真實的。雖然所有人都虛假和不守約,神卻仍然是可信可靠的(參:羅三3~4);雖然所有人都失喪,但基督總是救恩。

因此,我們認識到,在那一段時間內,洗禮對我們毫無益處,因為我們忽視了神賜給我們的應許,並且洗禮若無應許就是虛無。既然如此,當我們藉著神的恩典開始悔改時,就指控我們自己的盲目和剛硬的心,因為對祂偉大的良善竟然忘恩如此之久。

但是,我們不相信神的應許已經落空,我們卻是反省:神在洗禮裡應許罪得赦免,並且毫無疑問地在所有信徒身上成就祂的應許。這應許在洗禮中提供給我們,因此,我們當以信心接受它。

的確,對於我們,這應許之所以如此長久地隱藏,是由於我們的不信;因此,現在我們當用信心接受此應許。所以,當主勸猶太人侮改時,祂並沒有吩咐他們重受割禮,雖然(如我們前文所說)他們是由邪惡、褻瀆之人行割禮,並且長時間生活在同樣的不敬虔人之中。祂只吩咐他們的心歸正。不管他們如何悖逆地違背神與他們所立的約,按照主的設立,這約的記號總是立定、不可侵犯的。

因此,在悔改這唯一的條件之下,他們重新恢復神以前藉割禮與他們所立的約,雖然這割禮是由一位違約的祭司為他們施行的,並且他們自己在受割禮之後亦竭力敗壞此約。

論保羅為約翰的門徒再次施洗

18.他們斷言:保羅為那些受約翰洗禮之人重新施洗(參:徒十九3、5)。如果我們宣布約翰的洗體與我們的洗禮相同•那麼,一開始受到錯誤教導的人,在明白真信仰之後重新受洗歸入這信仰,照樣,沒有伴隨真教義的洗禮應被視為虛無,因此我們應該重新受洗,歸入現在第一次充滿我們的真信仰。他們以為這斷言是無法抵擋的武器。有人認為這是某位效法約翰的蠢人,藉著約翰的洗禮,領他們進入虛妄的迷信。

這想法可能根據下述事實揣測而來,即那些受洗者承認對聖靈完全無知,然而,約翰絕不會讓他的門徒如此無知。但是,即使壓根沒有受過洗的猶太人,也不可能對聖靈完全無知,因為舊約聖經的極多經文都在歌頌聖靈。因此,他們回答說自己不知道是否有聖靈,一定是如同在說,他們還沒有聽到過保羅問他們的聖靈的恩賜是否已經賜給了基督的門徒。

我認為,施洗約翰的洗禮是真正的洗禮,與基督的洗禮完全相同,但是我否認他們當時重新受洗。那麼,「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是什麼意思呢?

有人解釋說,他們只在當時才由保羅教導純正的教義;但我願意更加簡單地解釋為,這是指聖靈的洗,換言之,聖靈的可見恩賜,藉著按手賜給他們。這些恩賜有時候即稱為「洗禮」。因此,在五旬節,聖經說使徒們想起主關於聖靈與火的洗禮的話。彼得也說,當他看到聖靈的這些恩賜降臨到哥尼流、他的家人,以及他的親屬身上時,他也同樣想起主的這話。

此解釋與下面的補充也無衝突:「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徒十九6)。路加在此並沒有記載兩件不同的事,而是採用希伯來人常用的敘事方式,首先敘述主旨,然後再詳細解釋。任何人只從上下文就可以明白這一點。因為路加說:「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最後一句話描述了洗禮的性質。

但是,如果無知使從前的洗禮敗壞,因此需要用第二次受洗來糾正,那麼使徒們應該第一個重新受洗,因為在受洗之後的整整三年中,他們鮮少聽到任何比較純正的教義。我們的無知如此之多,神出於憐憫每天糾正我們,若要施行這麼多次洗禮,什麼樣的江河才夠呢?

洗禮的方式

19. 關於洗禮的能力、尊貴、效用和目的,如果我沒有犯錯,至此已經充分闡明了。關於外在的象徵,我盼望保持基督設立的方式,好遏制人的大膽。他們發明了一種祝禱——還不如說是咒語——玷污真正的祝水為聖,就像按照基督的訓誡用水施洗是一種可以藐視的事一樣。後來又加上了蠟燭和聖油,而且以為驅魔可以打開洗禮之門。雖然我知道這種外來的大雜燴年代久遠,然而,我和所有信徒仍然應當拒絕人所妄自加在基督設立之上的一切。撒旦在福音最初傳揚的時候,看到愚妄盲信的世人毫無異議地接受他的騙術,就更加昭著地嘲弄聖禮;於是唾沫以及其他荒唐事,不加羈絆地放肆使用,公然使洗禮蒙羞。

我們根據這些經驗知道:沒有什麽比單單以基督的權威為足更加聖潔、美好、安全的了。因此,刪除所有使愚蒙人目眩心迷的造作排場,當有人領洗時,讓他上前來,把他呈獻給神,全教會作為見證人,為他禱告;朗讀慕道者已經受過教導的信仰告白,解釋洗禮中包含的應許然後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施洗,最後以禱告和感恩結束,該有多好。這樣,應該有的東西都沒有忽略,神所設立的聖禮可以大放光彩,不被那些無關的儀式埋藏和玷污。至於受洗的人是全身浸入水中一次或三次,還是只將水灑在他的頭上,都無關緊要;各教會應當有自由,按照各地的不同習慣採用這兩種方式;然而,施洗一詞,原來是指浸入水中,初代教會也確實如此行。pp973-975

「讀者可以確信:此譯本忠實地反映加爾文的教導。」 柴培爾,聖約神學院(Bryan Chapell, Covenant Theological Seminary)

「神所喜悅的是:加爾文應該繼續藉著他的作品向我們說話,它們是如此具有學術分量,卻又滿有敬虔。未來的世世代代都應該繼續聆聽他,直到世界的末了,好叫他們認識我們的神的真貌,並與祂同活、同作王,直到永遠。」伯撒(Theodore Beza)

麥種基督教要義 (約翰.加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