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親密婚姻(史普羅) - 2─上帝與赤身露體
親密婚姻:上帝與赤身露體
再次歡迎你們參加這一系列有關基督徒婚姻的研討會。今天我們要來探討的主題是「上帝與赤裸」。首先我要帶你們來看一個有點奇怪的故事,就是在舊約聖經中與族長挪亞有關的故事。大家都聽過挪亞與洪水、挪亞與方舟,一公一母的動物之類的。但在洪水之後,挪亞遇到了甚麼事?洪水退去後,他們一行人安全抵達陸地,之後發生了甚麼?在創世記第9章有個很簡短卻又很奇怪的故事。第20節說:「挪亞作起農夫來,栽了一個葡萄園。他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在帳棚裡赤著身子。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赤身,就到外邊告訴他兩個弟兄。於是閃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給他父親蓋上。他們背著臉就看不見父親的赤身。」這不是很奇怪嗎?挪亞開始種葡萄園,然後他收取這些葡萄來釀成酒,接著喝醉了。他走進帳篷裡,醉得不省人事,他在酒醉中翻來覆去,弄到衣服都掉了,全身赤裸。接著他其中一個兒子走進帳篷,經文說他看見他父親赤身。請注意經文並不是說含走進來,看到他父親酒醉,然後就跑出去告訴他的兄弟。我們必須重建一下事發過程。很顯然含認為看到父親這種不得體、又羞恥的樣子是一件有趣的事,所以他跑出去告訴他兩個兄弟說:「你們一定要來看看這個老頭,他醉得跟一灘爛泥一樣,一件衣服也沒穿。」另外兩位兄弟並沒有趁機嘲笑父親,他們拿了衣服,搭在肩上,一人負責一邊,倒退著走進帳篷,他們一邊走,一邊把衣服蓋在父親身上,遮蓋他的赤裸。如果你往下讀,會看到當挪亞年老要給予後代祝福時,挪亞他祝福閃與雅弗,但是他卻咒詛含,因為他看了他父親的裸體。這是怎麼一回事?是不是古代以色列人對於自己的裸體都感到非常緊張不安,無法忍受自己的裸體被人看見,就連家人也不例外?
我們可以做個有趣的調查,就是看看整本聖經對於赤裸露體這件事有甚麼看法。舉例來說,在舊約聖經中,當你在戰場上擊敗了你的敵人時,若想要徹底地羞辱他的尊嚴,你要做的不單只是搶走他的盔甲和物品,還要把他脫光,並用鎖鏈綁著他,讓他赤裸裸地遊街示眾,這就是徹底羞辱敵人的方法。在古代,被判死刑的犯人在死刑執行的時候也要被全身脫光。這並不是巧合,就連基督在十字架上時也經歷了這種羞辱。這種刑罰的點子是從哪來的?要明白這點,我認為我們必須追溯到舊約聖經中更早的年代,就是伊甸園創造剛完成的時候。我們在第一堂聚會中就有簡短提到了上次我們講過上帝創造男人與女人的事情了。上帝用特別的方法創造女人,亞當第一次看到妻子的時候非常開心地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世記第2章以非常奇特的方式結尾,經文提到亞當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段經文到這句話為止,似乎已經達到整段敘述的巔峰了。這時應該要放個句號,然後開始講別的事情。但我們接下去看到的卻好像是話只講到一半,像是放在結尾不相干的附筆。這句奇怪的話就這樣接在創世記第2章的結尾:「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這是甚麼意思?當時兩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作者為什麼要加上這句話?我無法確定,但我知道創世記的作者在下一章也有寫到類似的內容。我們讀到上帝對亞當和夏娃頒布一道禁令,告訴他們在伊甸園中應當遵守的規定,然後就是蛇的出現。經文說:「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於是我們就看到最原始的試探,蛇誘惑夏娃和亞當,說:「你們吃了就會像上帝一樣能知道善惡。」第一對父母就這樣順從了誘惑,吃了那棵樹的果子,伊甸園的氣氛突然就徹底改變了。以前,天起了涼風,上帝走進伊甸園裡,每當祂一進到園子,亞當和夏娃就會跑到祂面前,享受上帝的榮耀,在伊甸園裡經歷與造物主之間的親密連結。但後來,他們不順服祂,當上帝來到伊甸園時,他們做甚麼呢?他們躲了起來。經文說他們犯罪之後,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我覺得這裡有很重要的心理意義,關於人類初次犯罪後所體會到的第一件事。經文並不是說:他們的眼睛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罪人;他們的眼睛明亮了,才知道自己犯罪了;眼睛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邪惡的。經文不是這樣說的。經文說他們的眼睛明亮了,於是就意識到自己的赤身露體,所以他們第一個反應就是跑去躲起來,遮蔽自己。他們不再是從前那樣子了,赤身露體而不羞恥,他們現在因赤身露體而感到羞恥。在我們更進一步探討赤裸與婚姻之間的關聯之前,先來看看上帝如何回應。上帝走進伊甸園,祂呼喚祂創造的人:「亞當,你在哪裡?」他們躲起來了。上帝說:「你為什麼躲起來了?」他們怎麼回答?他們說:「我們赤身露體,所以就躲起來了。」而不是說:「我們犯罪,所以躲起來了。」上帝說:「你們一直都是赤身露體的,我創造你們時,你們就是赤裸的。每次我與你們交流時,你們都是赤裸的。為什麼現在你們要因此躲藏?莫非你們吃了那棵樹的果子?」他們說他們意識到自己的赤裸。上帝把這件事理解為他們意識到自己的罪。
我們在這裡看到的就是赤身露體與罪惡之間令人不解的關聯。你們有沒有注意到現在的文化如何看待赤身露體?經過了性革命,看到《花花公子》這一類雜誌的出現,也看到電視節目與電影的分級制度在改變。在現在的電影和雜誌中,裸體已經是家常便飯了。我們似乎成了一個對裸體有特殊嗜好的民族了,不只是女人的裸體,還有男人的裸體。許多男星喜歡炫耀自己的裸體,讓女性瘋狂搶購這些放滿裸照的雜誌。男人老是喜歡這樣,但現在女人也開始這麼做了。幾年前我們看到裸奔這種現象層出不窮,有些人喜歡脫光衣服在街上跑來跑去。不過關於裸奔,我有注意到一件特別的事:裸奔並沒有被稱為「閒逛」。我們似乎對裸體這件事有矛盾情結。我相信每個人都能體會,回到家裡鬆開領帶,說:「我只想要放鬆一下,洗個澡,不想再擔心我的領帶有沒有綁好,或服裝整不整齊了。」到了現實今日,我們仍在尋找一個可以赤身露體而不羞恥的地方。雖然我們已經很世俗了,也很大膽,但赤身露體仍令我們感到緊張。有些泳裝雖然很暴露,但還是足夠遮蔽身體。商店裡日常生活用品區也都有賣浴室的布簾以及百葉窗。可見在日常生活中,人們一般不會裸著身體到處走。
德斯蒙德·莫利斯,他有從人類學的角度來做過研究。他把這份研究命名為《裸猿》。他說我們只不過是世上七十或八十種不同的靈長類之一而已。我們與猴子、猿猴和大猩猩相差不遠,使我們與恆河猴、猩猩、大猩猩不同的就是我們並沒有全身都受體毛遮蔽,所以我們必須買衣服。大自然對其他動物比較好。你們有在百貨公司裡看過任何動物在買西裝和領帶嗎?雖然有狗的圍巾和上衣之類的,但那是人類給牠們穿上的。我們對穿著非常講究。為什麼在整個地球上所有物種當中,只有我們會懂得自己製作衣服呢?衣服一開始是怎麼來的?
令我驚訝的是,上帝走進伊甸園,發現亞當和夏娃在躲藏。他們又害怕又緊張,也十分羞愧。你們在那裡做甚麼?我們赤身露體,所以躲藏。上帝大可以說:你們竟然不順服我,你們慘了,我要讓你們在之後的日子裡都赤身露體,又害怕又羞愧,讓所有受造物都一起嘲笑你們。但上帝卻是在定罪他們的同時,還因著恩典與憐憫而減緩了刑罰,人類史上第一次的救贖行動,第一次就是上帝為祂的受造物製作衣服。上帝說:拿去吧,祂遮蓋了他們的赤裸。看看整本聖經中的救贖:舉例來說,先知以賽亞提到說,我們在這墮落的處境中所擁有的義就像是破爛的衣服。整個贖罪的觀念在舊約與新約聖經中都是以此為核心的:遮蓋。基督遮蓋了我們的罪,上帝仁慈地用衣服遮蓋祂赤裸的孩子,這就象徵或預表了終極的救贖。
我們可以學到甚麼?我們可以學到的事情之一就是上帝允許我們穿衣服。上帝允許我們穿衣服。在我們的文化裡,大家都說:作人就要敞開,完完全全地敞開。有些治療課程和團體治療會鼓勵人們脫掉衣服,因為心理醫生知道身體的赤裸與心靈情感的敞開是有關聯的,所以為了鼓勵人們放下戒備,敞開心胸坦承一切,他們會鼓勵人們把衣服脫掉。但上帝說:等一等,你們不用把衣服脫掉。我們不必把自己最私密的部分敞開給每一個想知道我內心情感的人看。上帝讓我們每一個人享有隱私權。我們很久以前就學到教訓,不該隨意把內心情感敞開給每個人知道,因為我們都有過這種經歷:當你還是個小女孩或小男孩的時候,你做了一件壞事,覺得很羞愧,罪惡感令你難以忍受,所以你跑去找你最好的朋友,說:我要告訴你一件事,但你要答應我不跟別人說,於是你就把秘密告訴了朋友,但是隔一天全校都知道了。有人沒經歷過這種事嗎?有沒有?我們都經歷過,所以我們都知道要小心一點,我把秘密告訴某人,他卻趁機踐踏我,所以我下次會更小心,我會躲藏起來,我不再對人敞開,我不要讓任何人知道我在想甚麼,我不要讓任何人知道我的感受。於是我們成了偽裝自己的高手,我們確實需要如此。我們不必把自己敞開給每個人看。上帝有給我們衣服。雖然如此,我們還是很渴望重返天堂,我們仍然渴望有個地方能讓我們赤身露體而不羞恥。
其實,上帝已經賜給我們兩個地方可以赤身露體而不羞恥了。第一個就在祂的面前。我在上帝面前比在地球上任何一個地方都還更舒服自在。原因之一是我知道我騙不了祂,我所有精湛的偽裝手法,所有試圖隱瞞祂的各種花招都騙不過祂。我們完全不可能隱瞞得過祂。祂了解我,我坐下,我起來,祂都曉得。我舌頭上的話,祂沒有一句不知道的。所以我不可能躲過祂的鑒察,我躲不了祂的目光。我在上帝面前是毫無遮掩的,無論我喜不喜歡。很多人對此感到不安,大多數人並不想要上帝看著他們,大多數人希望上帝忽略他們。這就是不信者的可悲之處,他們並沒有體會過上帝慈愛的眼神,沒有經歷過上帝在他們犯了各種罪之後仍對他們說:我愛你。這不就是福音嗎?上帝知道我,祂完全了解我,卻還是愛我。否則大衛怎麼能說:上帝啊,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甚麼惡行沒有,潔淨我。因為當我們來到上帝面前時,雖然我們有罪,雖然祂會責備我們,會勸戒我們,會糾正我們,會懲罰我們,但祂從來沒有羞辱我們。祂的審判是有溫柔的,因為祂是在糾正我們,好讓我們能安穩地處在祂面前。
這就是第一個地方,這是最重要的地方,上帝讓我們可以赤身露體而不羞恥的第二個地方就是在神聖的婚姻之中。在所有人群中,最讓我感到舒適自在的地方就是家人的身邊。我在家人身邊可以放鬆,我不用做假,不用刻意迎合別人的期待,我可以放鬆作我自己,我可以把腳放在桌上。我的家人了解我,我說過很多次了,在這世上最了解我的人就是我的妻子。我們結婚25年了,在這之前交往了8年,我們是青梅竹馬,甚至連幼稚園都同一間(不是幼稚園,是小學)。昨晚我們還一起遇到小學三年級的老師,老師說:你們到現在還在一起呀?是的,到現在還在一起。所以我們的生活背景和朋友圈都是一樣的,我們很了解彼此,她常常知道我要講甚麼,常知道我要做甚麼。但她並不是每件事都知道,她並不像上帝那樣知道我的心思,她只知道我對她敞開的部分,只知道我願意讓她知道的部分。但重點是,即使有這些阻礙,她仍然是這世上最懂我的人,而且呢,她愛我。這世上最懂我的人,她是愛我的。她知道我身體和心靈赤裸的模樣,但仍然愛我,這對我而言是意義非凡。難怪上帝選擇用婚姻作為最主要的象徵,讓祂的百姓知道祂希望與他們之間有甚麼樣的關係。在舊約聖經中,以色列就是耶和華的新娘,在新約聖經中,教會就是基督的新娘,因為婚姻象徵著親密與深層的交流,令人感到舒適。難怪一個人在情感上所能經歷到最嚴重的打擊就是離婚。當你的伴侶離開你時,你所經歷的是甚麼?你經歷到的就是你發現這世上最懂你的人拒絕跟你在一起,這是很痛苦的經歷,讓人滿心恐懼,不敢再次敞開自己,隱蔽自己。
但是,上帝把婚姻賜給我們,同時也有安全措施以及各種責任。我們可以在婚姻中赤身露體,你們在婚姻中能夠赤身露體嗎?你們了解你們的伴侶嗎?你們覺得對方了解你們嗎?我們最常聽到的抱怨就是:我老婆不了解我。當這種狀況出現時,親密感就破碎了,不再赤身露體了,因為開始有隱瞞與躲藏了。我有看過一些婚姻已經變成在玩捉迷藏了,雙方都在防止對方了解自己。所以如果我們想要赤身露體而不羞恥,我們就必須學習如何了解彼此。
翻譯配音 / RTV Taiwan
授權
Ligonier Minist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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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Marriage (R.C. Spr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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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易漢倫 / RT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