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親密婚姻(史普羅) - 4─婚姻中的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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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今天要討論的主題,根據研究統計,是讓人們婚姻破碎、選擇離婚的首要原因。你們都不難猜到,你們都不難看到,在美國國內,造成各種婚姻問題與離婚的首要原因,就是這個:性。缺乏和諧,缺乏溝通,也就是婚姻中性生活方面的調適問題。

這或許會令我們稍感驚訝,畢竟近十年來,我們的文化變得非常開放,對性生活的和諧很感興趣。這點可以在書籍的出版上看出來。走進隨便一間書局,找到自助教學的書架,有些甚至有性與婚姻的專門書架,裡面有各式各樣的婚姻指南、婚姻教學和婚姻諮商的書籍,告訴人們如何在婚姻中享有美好的性生活。但不知為何,我們仍然不斷在婚姻的性生活中遇到嚴重的問題。

我也必須要說,雖然研究指出,這是國人離婚或婚姻崩解的首要原因,但我個人並不認為這是最首要的原因。我認為這只是表面上的原因,有比性生活更深層的原因存在,這部分我們會在之後的聚會中探討。不過性生活的問題確實是非常令人擔憂的。

我認為我們需要花點時間來講一下,在適應婚姻中的性生活時,身為基督徒的我們所面臨的最大問題之一,就是要從原先的生活標準中調整為婚姻的標準。性生活原本是上帝所禁止的,但在我們一進入婚姻之後,性生活突然變成不但是可以的,而且還是聖經命令我們要有的。許多人覺得這難以理解,原先被禁止去做的事,在婚姻的連結中卻成了上帝命令我們要去做的事。

教會在這件事情上掙扎了好幾個世紀。舉例來說,就在上週,我在讀聖奧古斯丁這位偉大神學家的文章。他一直以來都是我最喜歡的作家與神學家。在這篇文章中,他提到說,婚姻中的性生活只有一個正當的存在理由,就是要懷孕並生出小孩,僅此而已。也就是說,奧古斯丁認為婚姻中的性生活並不是用來享受的,因為這是丈夫與妻子之間肉體上的結合與肉體上的歡愉。換句話說,他認為性生活是為了要生育後代而不得不有的惡。

我認為聖奧古斯丁主張的這個觀點,並不是從聖經來的,而是古希臘或東方的觀點。這種觀點否定一切可見之物的價值。我們都知道唯物論者的罪惡,他們選擇透過物質來追求生命和一切的意義,例如透過金錢、食物、透過花天酒地、透過肉體的滿足,我們稱之為唯物論。我們知道這是在扭曲上帝的真理,但有時候我們會反應過度,落入另一個錯誤的極端,叫做唯心論,認為一切有價值的都只存在於心靈或靈魂的層次。

但我們所信的上帝確實創造了物質的世界。祂創造的人類不是只有靈魂而沒有身體,是既有靈魂也有身體的人。舉例來說,新約聖經中,耶穌的教導也顯示出祂對人類物質生活的關心。祂叫我們要餵飽飢餓的人,為赤身露體的披上衣服,為無家可歸的提供避難所,這些都是對於物質生活的關心。所以就連使徒也告訴我們說,丈夫的身體是屬於妻子的,妻子的身體是屬於丈夫的,我們不該互相欺騙。因此聖經對人類物質層面的生活,並沒有這種負面觀點。

不過上帝也很清楚地表明說,性生活要在甚麼條件下才可以享受。記得不久之前,我有特別研究過新約聖經對於性的觀點。我把新約中耶穌和使徒談到性的經文都條列出來。研究的時候,我翻閱了新約神學辭典,這本辭典是由一群德國學者寫的。他們並不相信福音與基督教,而且處理事情的風格一點也不守舊。這群學者當中,有一位專門研究新約聖經對於性的觀點,他不認同聖經的觀點,但他為此做了總結,說:我們無法否認,新約聖經確實很清楚地教導說,上帝認為婚前與婚外的性行為,都是嚴重地冒犯祂的聖潔。

因此使徒告訴我們說,淫亂的事情在我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是的,連提都不可。根據第一世紀護教家的著作,第一世紀末晚期到第二世紀,他們為受到異教攻擊的基督教信仰辯護。他們不只是在理論上守護基督教的真理,同時也聲明:如果有人想了解基督教的樣子,就看看我們的行事為人吧。他們說:歡迎檢視基督徒的道德行為,歡迎檢視我們的社群,看看我們當中有沒有放蕩淫亂的事。真難想像,我絕對不會在二十世紀的世俗主義者面前挺身宣稱說:如果你想看基督教信仰的證據,就請看基督徒的性生活吧。因為現在的基督徒與不信者都同樣受制於淫亂之中。

看看新約聖經,就知道聖經禁止淫亂這件事非同小可,甚至被列入十誡當中:不可姦淫。這並不是因為上帝反對我們快樂,或反對我們得到滿足。這是因為上帝知道,性這種親密的關係在婚姻中是神聖的。夫妻兩人可以在這當中赤身露體而不羞恥。所以上帝並不是說性是錯的,性是祂創造的,是祂設立的,同時祂也定了些規定。祂說:性在婚姻之外是不好的,我禁止,這會帶來破壞。性在婚姻中是美好的,含意深遠,這是我為了你們的喜悅而創造的。

因此身為基督徒的我們,就會有調適上的問題。好,進入婚姻之後,我們在性生活方面發現的問題是甚麼?在婚姻的性生活中,我們最常遇到的兩大問題,對男性而言是性無能,我有拼對嗎?對女性而言,就是所謂的性冷感。這兩個用詞都令我感到困擾,因為它們本身都不是很精準的用詞。沒有人是絕對性無能的,也沒有人是絕對性冷感的。這些用詞應該是指一個程度量表,表達說我們在婚姻的性生活中,有多少能力去展現自己。所以我們要以有程度區別的角度,去看待性無能與性冷感。

所謂的無能,當然就是指缺乏某種力氣或力量。而冷感則是個有趣的詞,因為它的意思就是「冰冷」,它表示一個人凍住了。這兩個用詞都是在表達性生活當中某種程度的癱瘓。所以婚姻就因為這個性生活癱瘓的問題,而逐漸失去健康。

這個問題非常重要。我們看到相關的診所在全美國紛紛出現,這些診所主要是透過醫療科學來調查所謂的性功能障礙,為的是要幫助人們解決這個足以破壞婚姻的問題。我得說,這真的很糟,幾乎沒有甚麼基督徒開的診所有在研究性功能障礙的。教會應該要比任何人都還更重視這個問題對婚姻的嚴重性,因為牧師每天都會面對人們的婚姻問題。對於面臨這種嚴重問題的人,我們所能提供的資源卻非常的稀少,因此他們必須在教會外尋找解藥,導致他們難免在基督教的價值觀上有所妥協。我們必須幫助人們處理這種癱瘓的問題。

每次我遇到人們有癱瘓的問題時,我都會立刻檢查兩個東西。我們所有的情緒感受當中,有兩個東西會持續造成各種不同的癱瘓。這兩個東西我寫在黑板上,就是恐懼與罪惡感。恐懼與罪惡感,它們剛好非常密切相關。我們常說某人嚇到僵住了,嚇到全身僵硬,他突然停了下來,一動也不動,也無法出聲,全身僵硬。恐懼會讓人癱瘓。

我們常在性生活問題中發現,各式各樣的恐懼正在侵襲著基督徒夫妻。這些恐懼是怎麼回事?我們在害怕甚麼?我們怕的東西很多。我認為在性無能和性冷感的案例中,造成恐懼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害怕自己表現不好。這是性文學蓬勃發展所帶來的問題之一。人們盲目地以為,一個健康且正常的人必須在性方面有精湛的技藝,男人和女人都必須如此。我們總是有這些迷思,這些錯謬的觀念,以為男人都應該要像好萊塢電影裡的超級猛男一樣,而女人都應該要到處搔首弄姿。這不是事實。

但是一個人剛進入交往關係的時候,總是會害怕自己達不到對方的期待。去年我看到一個統計,就是美國人的十大恐懼。你知道美國人最大的恐懼是甚麼嗎?我忘記死亡是第幾名了,好像是第四或第五之類的。我很訝異,你們知道美國人第一名的恐懼是甚麼嗎?就是害怕站在人群面前講話,這就是最令人感到害怕的一件事。

先生女士們,這點我可以體會。你們都有看過這種情形,就是有人站上台演講,他們嘴巴張開,卻沒有聲音,因為他們害怕到僵住了。我對於演講的害怕,並不是在於我講錯甚麼,或是忘記要講甚麼,而是害怕達不到眾人的期待。你們會以為越常講就越會講,這樣說也沒錯。但當你在這方面獲得一定的名聲後,你的聽眾會對你有更高的期待。聽眾期待越高,你的壓力就越大。壓力越大,我就會越想停下來,然後逃出去,因為承受不住了,快要窒息了。說到窒息,窒息就是脖子的癱瘓,因著恐懼而造成的。有些壓力大的運動員也會這樣,因為他們害怕自己達不到眾人對他們的期待。

我們的性生活不是用來炫耀的,沒有人會給你打分數。這是只限於婚姻中兩個人的親密關係,而且應當是以愛為基礎來進行的。這個愛不是單指感覺上的愛,這表示說,性生活並不是從愛的關係中切割出來的,而是表達愛的一種方式。

我常聽有人說:我們每週有兩次性生活。講得好像性生活與愛是不同的,性只是身體的行為而已。把性與愛分割開來,這對男人而言似乎比較容易,研究就是這樣顯示的。男人能夠享受性而不付出愛,因此才有所謂的娼妓存在,而且是歷史最悠久的行業。男人能享受肉體之歡而不投入愛情,每個女人都知道這點。男人一說「我愛你」,女人就會滿心猜疑,因為女人會把男人這句話解讀為:我想跟你上床,為了達到目的,我必須先說我愛你。因此人們期待女人去愛她的丈夫時,不是期待她付出愛,而是要她獻出身體。這就給婚姻種下了許多不滿與誤解,導致雙方關係癱瘓,停滯不前。

但如果性是在表達愛,如果丈夫知道妻子愛他,妻子也知道丈夫愛她,這樣就不會害怕達不到對方的期待了。我越是展現我的愛,我的妻子就越能夠在性生活中放鬆。她對我展現越多的愛,我就越能夠遠離恐懼,因為聖經說完全的愛能夠把懼怕除去。

對於性的恐懼,還包含了哪些事?在我們的社會中,尤其是對女性而言,越來越顯而易見的現象之一,就是對肢體暴力的恐懼。受過毆打的婦女,在我們的社會中並不算是少數。在我諮商輔導的案例中,有無數的女性不是被先生毆打,就是被父母毆打,也有的是受過性虐待,受盡傷害。許多男人憑著自己力氣大,就逼迫女人順從他們,讓女人深受肢體暴力的恐懼。

我們也聽過許多男人是非常粗暴、不溫柔的。你跟一群婦女談話,問說:你們希望丈夫有甚麼特質?她們當然希望丈夫是有安全感的、有自信,但她們也非常希望丈夫能敏銳於她們的感受。在我國,關於性成熟方面的一大問題就是,男人在性愛中缺少體貼。男人想要透過奇怪又錯謬的方式來證明自己的雄威,讓女人的身體受盡傷害。難怪女人不想要有性生活,因為她總是在這當中受苦,感受不到溫柔的愛。所以我們必須記得,對於痛苦的懼怕會讓婚姻癱瘓。

還有其他的恐懼存在。有一種恐懼是害怕被發現,這是非常真實的。我跟許多對夫妻談過,妻子常常都說,當他們不在家的時候,例如兩人去度假,或是住旅館的時候,她比較能享受與丈夫之間的性生活。稍微了解一下,你會發現,妻子很害怕,也有可能是丈夫很害怕。害怕甚麼?害怕小孩會突然走進來,或聽到他們的聲音等等的。所以你在婚姻中最棒的投資之一就是,在你臥室的門上裝一道鎖。這是你能夠赤身露體而不羞恥的空間,但如果隨時都有人會走進來,那你就無法赤身露體而不羞恥了。你的女兒不是你的妻子,你隔壁的鄰居也不是你的丈夫。如果隨時都要害怕被別人看到,那就無法不羞恥了,還會讓你的伴侶會以為你不喜歡跟他有性生活。

另一個常見的恐懼,就是害怕懷孕。我們可以花很多時間把這些會令人不自在的恐懼給條列出來。總之這就是我們需要溝通的地方。丈夫與妻子需要談話,需要對彼此表達說,自己的恐懼是甚麼。你是不是害怕甚麼?我可以幫上忙嗎?我絕對不會強迫我太太去做她所害怕的事情。

第二個,是幾乎沒有人會去談到的,就是罪惡感。我來講一下,我在婚姻輔導中很常看到的狀況。每當有丈夫走進我辦公室對我說:我想跟我太太離婚,我們的關係變得太糟了,她完全不願意跟我同房。我就會立刻毫不猶豫地問說:這裡只有我跟你,所以請你老實說,你跟你太太是不是在婚前就有性行為了?

各位,我個人,在婚姻諮商中的經驗是很有限的,無法一概代表全國人民的狀況。這只是我個人的經驗。我不知道我問過多少位丈夫這個問題了,應該有一百位?在我輔導過的丈夫中,每個說這句話的人,我反問他們說:你跟你太太是不是在婚前就有性行為了?每個人都說有。每一個都是。幾乎沒有丈夫在婚前守貞的,妻子也一樣。他們向我承認說有,他們確實在結婚之前就與妻子有性行為了。

我再問他們說:在你看來,你太太在性生活方面的活躍程度,是不是婚前比婚後還來得活躍?他們的眼神就會突然亮起來,說:她的確在婚前是比較活躍的。我這麼一問,他們看我就好像看到會通靈的巫醫一樣。他們說:你怎麼知道的?我說:這是因為我聽過很多次了,所以我才會問你這個問題。

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丈夫提到說,他們的妻子在結婚前會比在婚後還更願意與他們有性生活呢?是不是只因為過往的回憶總是比較甜美?有這個可能。是不是因為性生活在剛開始的時候比較新鮮刺激,久而久之就漸漸乏味了?這也有可能。還有另一種可能,就是他們的妻子只喜歡婚前被禁止的性行為,結婚後,性行為不再被禁止,於是她們就感到無趣了。有許多原因都能夠解釋,為什麼這些人說妻子在婚前對性比較有反應。

不過有一點,是我們要特別注意的。這些人說的可能是真的,他們的妻子可能真的在婚前比較願意有性生活,婚後卻突然間變得不太願意了。這有可能是因為,她們把許多罪惡感和厭惡感給帶進了婚姻。因為丈夫在婚前用各種花言巧語說服她們,去做她們試著在婚前不去做的事,於是她們把罪惡感帶進了婚姻,更糟的是,這些罪惡感一點也沒有減輕。

遇到這種狀況該怎麼辦?當然我們可以從醫學界、一般的諮商師或牧師那邊得到各種療程。現在大部分的療程都會告訴你說:你必須了解,你婚前做的那些事情是沒有不對的,大家都是這樣做的。各大報章雜誌都指出,絕大多數的人都會婚前性行為,既然大多數人都會這樣做,那表示這很正常。既然正常,那就是健康的。這只是你在成為一個負責任的人之前所必經的過程。

這種話你們都聽過無數次了。之前有個即將結婚的女士來找我談話,她已經訂婚一年多了。她來找我,說她感到有很大的罪惡感。她說:我該怎麼辦?我覺得很愧疚,我跟我未婚夫一直都有性關係。我去找我的牧師談,牧師對我說:要解決這個問題,你必須先明白,你之所以有罪惡感,是因為你受到那種心胸狹隘、食古不化的維多利亞式清教徒文化的洗腦,現在你必須長大。畢竟你又不是到處雜交,你是個有責任感的成人。但是她說:我試過這個方法了,但還是很有罪惡感。

我說:你之所以有罪惡感,是因為你確實是有罪的。婚前性行為的禁止,並不是愛德華滋發明,或維多利亞女王發明的,是上帝禁止的。你冒犯的就是上帝,你違背了祂的律法。不用管是不是每個人都會這樣,這個律法並不是心理醫生制定的,不是牧師制定的,也不是諮商師制定的,是上帝制定的,是上帝禁止的,你卻違背了。所以你是有罪的。

針對你這種情況,我只知道一種解藥,不是自我合理化。你確實是有罪的,如果你希望恢復正常,你就必須得到真正的赦免。要得到這種赦免,你只能回家去跪著,告訴上帝你所做的事,承認你的罪,上帝就會赦免你。在上帝眼中,你可以再次成為一位貞潔的女子。

我們必須整理我們的婚姻,處理那些尚未解決的罪。

授權
Ligonier Ministries
https://www.ligonier.org/

原文:Marriage (R.C. Spr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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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易漢倫 / R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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