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受造,是由取自亞當肋旁的一根肋骨;不是取自他的頭,好統管他,也不是取自他的腳,要被他踐踏,而是取自他的肋旁,要和他同等,在他的臂膀底下受保護,並且貼近他的心得寵愛。——馬太亨利,註釋創二2
“The woman was made of a rib out of the side of Adam; not made out of his head to rule over him, nor out of his feet to be trampled upon by him, but out of his side to be equal with him, under his arm to be protected, and near his heart to be beloved.”― Matthew Henry, Matthew Henry’s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翻譯摘自:清教徒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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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娃的被造
「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21-25)
於此我們可以看到:
一、女人的被造是要為亞當作配偶。雖然在此所記述是在第七日的安息以後,事實上女人是在第六日造的,也就是將亞當安置於伊甸園中的那日;通常所稱的神造男造女(創一27),在這是加以更清楚的敘述。請加注意,
1.先造的是亞當,然後再造夏娃(提前二13),她是從人而造的,也是為人而造的(林前十一8-9),由此顯明了瞭女人何以要謙卑、端莊、沉靜和順服的理由,女人特別對於自己的丈夫要順從和恭敬。人是在一切受造之物最後造的,也是一切受造之物中最良好最優等的;夏娃便是在亞當以後造的,也是從他而出,使男人得著尊榮,並成為男人的榮耀(林前十一7)。如果亞當是頭,夏娃就是冠冕,也是可見的受造者的冠冕。人是由塵土精鍊而製成的,女人是由塵土經過雙重精鍊而製成的,距離地土更加遠些。
2.亞當的妻子被造的時候,他正在睡著,沒有理由可以想象他在此曾經「指示耶和華的靈」(賽四十13),並作祂的謀士。他已經感覺到需要一位配偶,但是神卻進行為他預備了一個,他自己並未為此煩慮困擾,而在安然甜蜜入睡,好像一個人將他一切的憂慮都卸給神,欣然將自己和自己一切的事順從創造主的旨意和智慧。耶和華以勒,讓神按著祂所定的時候為祂所愛的人預備吧。
3.神使亞當睡著了,他沉沉熟睡,所以他肋旁開口,並無疼痛,那時他尚且不知道罪惡,神自然加以關注,使他不致感受痛苦。當神在祂的護佑之下,對祂的百姓有所作為,以致於使其血肉感受痛苦時,祂不但顧及他們在此一問題中所能得著的幸輻,並且施恩座,安然地鎮定他們的靈魂,使他們易於承受鋒利的手術。
4.女人是用亞當側旁的肋骨造成的,不是用他頭上的骨造成的,免得亞當受她的統治;不是用他足上的骨造成的,免得她被亞當踏在腳下;乃是用他身體旁側的肋骨所造成的,因而她和他相平等,為他的臂膀所保護,為他的心靈所摯愛。亞當失去了一根肋骨,並未減卻他的氣力和俊美(因為無疑的,他的肉是被合起來而毫無疤痕的);但是,代替此種損失的,他卻有了一位配偶,補足了他的損失而有餘。神從祂的子民中所取去的,祂將要用此或彼等方法使其得回更大的福分。在這件事上(在其他很多的事上是一樣),亞當是未來那一位的影象,因為從第二位亞當身側而出的,造成了祂的新婦教會,那時,基督是睡了,在十字架受死中沉睡了,由此而祂的肋旁開了,流出了血和水,血是為要贖買教會,水是為要潔淨教會使其歸於自己。
二、亞當和這個女人結了婚。結婚是光榮的,而這一次是所有婚禮中最光榮的,神自己的手一直在直接地加以安排著。婚姻(人們說)是由天上造成的,我們確認這是不錯的。男的,女的,所以能夠配合成功都是神自己的工作。神以祂的權能造男造女,祂又以聖禮使二人相合為一。此次的結婚是成就於天真無邪的狀態中,從來沒有任何婚姻是如此締結的,因為,
1.神是她的父親,祂把女人帶到那人的面前,作為他的第二位自己,亦即是作為他的配偶。當神造女人的時候,祂並未讓她自己去照料自己;不僅如此,她是神的孩子,她不能不經祂的同意即去結婚。凡是那些期望怡然居處、心靈平安的人,就要以信心和祈禱,謙卑地信靠神的保佑、接受神的引導。由於神特殊恩典的賜予,經過神特殊的佑助所帶領的妻子,可望保證成為人的適當的內助。
2.亞當從他的父神接受夏娃為妻子(23),他說:「這是我骨中的骨。現在我得著了我所要得著的,她是一個為我所預備的配偶,其他的受造之物是不能夠被安排充任的。」我們要以謙卑感謝的心接受神的禮物,深知祂以智慧使其滿足我們的需要,祂彰顯恩慈將祂的禮物賜給我們。或是在亞當睡著的時候,神在異象中向他啟示,現在所賜給他這位可愛的人,是他自己的骨肉,要成為他的伴侶和他立約的妻子。因此有些人辯稱,以此證明得榮耀的信徒在天上的樂園裏,可以彼此相認識。再則,為了表明他對她的接納,他給了她一個名稱,這不是她個人的名字,乃是對女性的通稱,「她將要稱為女人」,其和男人相比較是在性別上不同,而不是在本性上有異──她是由男人而造成,且與男人相聯合的。
三、婚姻制度和法規的訂定和建立。安息日和婚姻兩種聖禮都是在人類天真無邪時設立的:前者是為保存教會(宇宙教會),後者便是為要保存世界的人類。經文曾將此種含義顯明出來(太十九4-5),神自己於此曾說:「一個人必須要離開他一切的親屬和妻子聯合」;但祂究竟是藉著摩西、執筆者、或是亞當(他說,23)說的,就不能確定了。那又好像是亞當奉神的名所說的話,為他所有的後裔立下了這條規律。
1.一種聖神的法規的效力是何等的宏大,其連結的功能比較自然的關係更加堅強。人同誰的關聯能比生養自己的父母更加堅定呢?但是兒子要離開父母,和妻子相聯合;女兒要別離父母,和丈夫相聯合(詩四十五10-11)。
2.兒女結婚取得父母的同意,又是何等的必要呢?那些結婚而不取得父母同意的,對父母又是何等的不義和沒有責任心呀。因為他們以欺騙和不自然的方式,剝奪了父母對兒女婚姻的權力和利益,而將其讓於他人。
3.顯明出人選擇此種親密而久長的親屬,是何等的需要智慧和禱告。人們自己的終身大事自然應該妥善的加以處理。
4.看出了婚姻的連結是何等的堅牢,不能為多妻制所分散和削弱(瑪二15),不能為休妻或除淫亂和自動遺棄以外其他的原因所破壞或割裂。
5.看出了夫妻之間的感情應有何等的親密,有如對自己的身體一樣(弗五28)。兩人既要成為一體,也讓兩人有合而為一的靈魂。
四、證明了我們的兩位始祖被造時,是何等的天真無邪、潔白純淨。那時他們兩人是赤身露體的。他們不需要衣服來抵抗寒冷,因為寒冷不能夠傷害他們,他們不需要衣服作為裝飾。所羅門就是在極榮華的時候,所穿戴的還不如他們中的任何一人呢。他們不需要衣服來表示端莊;他們雖然赤身露體,但是並沒有理由感到羞恥。他們不知道羞恥是甚麼,迦勒底人對此也是這樣的瞭解。現今羞赧是滿有品德的特色,但是在那時羞赧並不是天真無邪的表徵。那些在良心上沒有罪惡的人們,雖然身上未穿衣服,臉上也不致於現出羞赧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