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M第三千禧年-人算什麼 - (01:21:46) - 第三集 罪的咒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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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 介紹……………………………………………………………………………………………………… 1
- 起源……………………………………………………………………………………………………… 1
- 人類 2
- 個人 3
- 始俑者 5
- 特徵……………………………………………………………………………………………………… 9
- 違背律法 9
- 沒有愛 11
- 後果……………………………………………………………………………………………………… 14
- 敗壞 15
- 觀念 16
- 行為 17
- 情感 19
- 隔絕 20
- 死亡 22
- 敗壞 15
- 結論 ……………………………………………………………………………………………………. 23
介紹
我們大多數人都參加過太多的葬禮,即使我們只參加過一兩次,這也是太多了。在基督徒的葬禮上,我們表明盼望,因我們知道我們最終還要與我們離世的朋友和所愛的人團聚。但是,我們仍然哭泣,因為我們恨惡罪在我們這世界引發的痛苦、艱難、受苦和死亡。我們認識到,要不是因為罪的緣故,就根本不會有任何葬禮了。罪已經極大地破壞了我們的世界、家庭和自己的人生。最後罪要殺死我們。我們怎麼會落到這種地步?為什麼罪在我們人生中有如此強大的威力,難以擺脫?
這是我們人算什麼?系列的第三課,我們給這一課定的標題是“罪的咒詛”。我們在這一課要查考聖經對人的罪,特別是對人類負面影響的教導。
罪有很多類型和不同程度,但各種罪的核心,就是一種悖逆上帝的靈。早在1647年發表的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 在14問答中表明瞭更正教對罪普遍的觀點。小要理問答在回答“罪是什麼”時是這樣回答的:
凡不遵守或違背上帝的律法的,都是罪。
我們要貫穿這一課看到,藐視和無視上帝的律法,在人類的第一件罪中位於中心地位,並且繼續是我們受咒詛光景的特徵。
我們關於“罪的咒詛”的這一課要分三部分。首先,我們要探索人類罪的起源。第二,我們要描寫罪的本質特徵。第三,我們要思想罪的後果。讓我們首先來看人類罪的起源。
起源
人有罪,這是不可否認的。人對上帝、對彼此、對其他受造物、這世界本身、甚至對自己犯各種各樣惡行。但罪是從哪裡來的?人類罪終極的源頭在哪裡?罪是怎樣影響人類的?
我們要從三個角度來看人類罪的起源。首先,我們要回顧在人類中罪的起源。第二,我們要聚焦來看在個人身上罪的起源。第三,我們要思想人類罪的始俑者,是什麼最終要為人的罪負責。讓我們首先來看在人類當中罪的起源。
人類
在我們存在的初期人類就墮落犯罪。事實上,就是頭兩個人——亞當和夏娃——把罪帶入人類。正如我們在前一課看到的,上帝造亞當和夏娃時,他們是無罪。他們沒有犯罪的傾向,沒有犯罪的理由。上帝非常善待他們,他們有各種理由信靠祂,有各種理由滿足了上帝對他們的供應,有各種理由要繼續處在祂聖約的祝福中,避免聖約的咒詛。
若他們要繼續處在這些聖約的祝福中,避免聖約的咒詛,就需要按照聖約的條件繼續對上帝盡忠。創世記1和2章列舉了在聖約方面忠心涉及的一些事。這包括亞當和夏娃有義務用人遍滿全地,耕耘這地,讓這地適合上帝的同在。他們也要治理上帝創造的其他受造物。他們要工作,修理看守伊甸園。除此以外,上帝也向他們頒佈了一條明確的禁令:他們不可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
這些聖約的義務表明討上帝喜悅的各種類型的事,以及令祂不悅的各種類型的事。討祂喜悅的事,必得到上帝聖約祝福的賞賜,不討上帝喜悅的事,必受到上帝聖約咒詛的懲罰。
令人難過的是,在創世記3章1-7節,蛇試探夏娃吃禁果,她就吃了。然後她把一些果子給了亞當,亞當也吃了。他們馬上意識到自己是赤身露體,感到羞恥。創世記並沒有宣稱這樹有任何能力讓人有罪。而是亞當和夏娃的不忠導致他們感受到罪責和羞恥。
然後在創世記3章8到24節,上帝質問亞當和夏娃,因他們不忠而咒詛他們。神學家經常把這整系列的事件——從蛇的試探到上帝的審判——貼上一個標簽,就是“墮落”。“墮落”這詞反映出這種觀念,就是亞當和夏娃的罪導致人類從上帝的眷顧和祝福當中墮落出去。例如,上帝在創世記3章16節對夏娃說:
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創世記3章16節)
上帝的咒詛並沒有免除夏娃在地上加增上帝形象的義務,但它確實在她盡此義務時給她帶來痛苦。這也導致她與亞當的婚姻關係出現衝突。上帝在創世記3章17到19節對亞當發出對應的咒詛:
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世記3章17-19節)
上帝並沒有免除亞當治服和耕耘這地的義務,祂只是讓這變得痛苦和更艱難。更糟糕的是,亞當和夏娃因著他們的罪都要經歷死亡。
墮落的結果,就是上帝審判男人和女人,確實,祂審判整個創造界。為此,例如工作是亞當和夏娃在墮落之前願意要做的,現在變得勞苦,因此人類對工作有一種愛恨交加的關係。還有,男人和女人之間的關係遭破壞扭曲。還有,生孩子,這是上帝讓人再造更多上帝形象的恩賜,變得痛苦,基本上來說,總體的結果就是上帝賦予亞當和夏娃享受的美好事物,他們仍繼續享受,但在某種意義上確實也遭受扭曲敗壞,讓他們無法完全地享受。
— 西門·沃伯特博士
我們不曉得如果亞當和夏娃沒有犯罪,這會出現什麼狀況。一些人認為,人類只要不犯罪,就會永遠活在伊甸園中。其他人認為亞當和夏娃是在考驗期,如果他們通過考驗期,就會永遠活著。然而,現實就是他們確實犯了罪,他們的罪是人類罪的起源。
看了人類罪的起源之後,讓我們現在來看罪是怎樣進入個人的。
個人
如果亞當和夏娃的罪沒有影響任何別的人,那麼每一個個別的人都要面對與亞當和夏娃曾面對的類似選擇。每一個人都要自己決定是否保持在無罪當中,還是墮落犯罪。但是,聖經教導說,對亞當和夏娃的咒詛發動在他們所有肉身的後裔身上,這指的是除耶穌之外的每一個人。請聽保羅在羅馬書5章12到19節說的關於亞當犯罪的事: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羅馬書5章12-19節)
因為亞當是人類聖約的元首,他做了一件悖逆的作為,全人類就被定罪。他不僅代表自己,也代表他的妻子,以及所有他們通過自然人類繁衍而出的後裔。他的罪算作是我們的罪,他的罪責成為我們的罪責。因為我們在這罪責中有份,我們也在上帝對這罪責的咒詛,包括死和敗壞中有份。這就是保羅能說亞當的罪導致人的死,把全人類變成罪人的原因。罪已經通過亞當的罪敗壞了我們所有的人,所以我們出生進入這世界的時候,已經有了亞當的罪,成為罪的奴僕,被宣判要死。或者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章22節所說:
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哥林多前書15章22節)
因著聖約的元首這教義,上帝要全人類為亞當的罪交帳。亞當過去,現在仍是我們聖約的元首。認識這一點的一個方法,就是思想國家或王國。有兩個王國,每一個王國都有一位君王。如果你是甲國的臣民,甲國的君王向乙國宣戰,因為他是你聖約的元首,你也是與乙國交戰。神學上也是同理。亞當是我們聖約的元首,他受造的時候,我們所有人都是在他裡面。他是我們聖約的代表,所以他墮落的時候,我們在他裡面也墮落了。如果我們對此難以接受,我們就麻煩了,因為拯救也是以同樣的方式運作。基督成為我們聖約的元首,因此就像保羅在羅馬書第5章講的,在亞當裡“眾人都犯了罪”,那麼在基督裡,我們所有人都活過來。因此,基督作為我們聖約的元首,遵守了全部律法,在第一位亞當失敗的地方成功了,得勝勝過死亡、地獄和墳墓。祂是完全的義,所以能把這義算為是我們的,然後在祂的被動順服中,把我們因我們聖約的元首亞當的緣故當死的死歸在祂自己身上,因此在祂被動和主動的順服中,我們的罪算在祂身上,祂的義算在我們身上。這就是聖約的元首的另一面。因此,除非你認識到基督聖約的元首的身份,否則就不能真的認識亞當聖約的元首身份。
— 沃迪·鮑查姆博士
這樣思想問題似乎很古怪,但上帝容許人類在亞當裡受審判,這確實是祂的恩典。亞當避免犯罪的能力比我們要大得多。而且他面對小得多的試探。他不是生在一個罪惡猖獗的世界,他不是落在各種其他人罪的影響之下。另外,他確實在伊甸園中與上帝同行,與上帝說話。毫無疑問,他對上帝的認識和經歷超過我們的認識和經歷,他也有極大的個人的義,受造時他完全沒有罪。除基督以外,沒有人有比亞當具有更大抵擋罪的能力。如果我們要面對亞當面對的同樣試探,我們甚至會失敗得更慘。所以由他作代表,我們實際上是具有極大的優勢。
我們很容易看到,因為亞當是我們的代表,上帝就把他們犯罪的罪責直接加在我們身上。但神學家對罪是怎樣敗壞每一個人,住在每一個人裡面的過程仍有不同看法。一些人相信,罪是由上帝直接加在我們身上,作為對我們在亞當裡共同罪責的正當司法懲罰。其他人認為,罪是從我們的父母繼承而來,他們相信罪在我們裡面複製,就像我們的身體按我們父母的模式塑造一樣。無論哪一種情形,從我們成孕那一刻起,罪就敗壞了每一個人。詩篇58篇3節說惡人在母腹裡就有罪。大衛在詩篇51篇5節哀歎他與拔示巴犯姦淫,承認他母親懷他的時候他就有了罪。因此就連那些死在母腹中的孩子也需耶穌拯救。正如耶穌在約翰福音14章6節所說: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章6節)
人不借著耶穌就不能到父這裡來這事實表明,每一個人無一例外都需要罪得赦免,得潔淨脫離罪。正如保羅在以弗所書2章1到3節教導的,因著我們的罪,我們到這世界上來的時候,都落在靈裡死亡的光景中。就像羅馬書7章14到25節描寫的,我們都與內住的罪掙扎,都有一種有罪、敗壞的本性。這些問題的每一樣都源于亞當在伊甸園的第一件罪。那過犯不僅是人類罪的源頭,也是每一個人的罪的源頭。
現在我們已經看了人類和個人身上罪的源頭,就讓我們來關注人類罪的始俑者這問題。
始俑者
當我們講到人類罪的始俑者時,我們想到的是要為罪最終負責的那一位。為了說明問題,請思想人打檯球時的情景。一個選手揮動球杆擊打母球,母球碰到另一個球,引發這球運動。我們可以從任何一方的角度來描寫不同部分的運動。例如我們可以說,球杆引發母球移動,母球引發第二個球移動,但沒有人會說母球,甚至那球杆是所有這一切運動的源頭。很明顯是選手啟動了整件事,他首先決定要推動球杆,然後實際揮動球杆擊球。
人犯罪時情況也類似。當然,人的罪更複雜,因為每一個人都有一種意志,可以始發出或做出事件的新方面。但當中這些事件仍有一個終極的源頭。
罪的始俑者這觀念很重要,因為許多反對基督教信仰的人控告上帝是人類墮落犯罪的“始俑者”,這就是說,他們企圖為人類的罪責怪上帝。他們的想法通常有這兩種目的中的一個。一方面,一些人論證說,如果上帝有罪,祂就不配成為上帝,肯定不配人敬拜。另一方面,一些人說,如果上帝是罪的終極源頭,那麼人類就無需為罪負責,因此上帝要懲罰我們,這就是不公義。但是,聖經是怎麼說的?
你可能會記得,亞當夏娃吃了禁果之後,上帝審判那條蛇,還有亞當和夏娃。在那審判過程中,亞當和夏娃都企圖怪罪其他人。亞當是首先企圖轉移責任的人。亞當在創世記3章12節說:
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創世記3章12節)
亞當並沒有否認吃了那果子,但卻企圖逃避為此負責。他首先責怪妻子,是妻子把這果子給他吃了。第二,他含蓄地責怪上帝,因為是上帝造了他的妻子。夏娃在創世記3章13節把罪責轉移在那條蛇身上,她說:
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創世記3章13節)
亞當和夏娃都企圖論證說,他們犯罪終極要受責怪的,或他們罪的始俑者,應當是其他的人。顯然他們這樣做,是要企圖逃脫受懲罰。當然上帝不認同他們的理論。祂並不否認他們受了其他人的影響,但是祂確實否認,這些外在的影響力提供了充分理由讓他們不受懲罰。所以,在接下來的經文裡,上帝懲罰那蛇,因它欺騙了女人。祂懲罰夏娃,因為夏娃受騙不信靠上帝,吃了那果子,然後誤導她的丈夫。祂懲罰亞當,因亞當被夏娃誤導,吃了那果子。就上帝而言,亞當和夏娃有罪,至少是因為他們選擇悖逆祂的命令。
在這敘述中,我們可以說,罪終極的“始俑者”就是那條蛇,因為它是第一個活物想出犯罪的觀念,第一位嘗試引發人類犯罪。同時,亞當和夏娃也做出了自由的選擇,參與這件事,在這種意義上,他們是人類罪的始俑者。
不過,這仍然給我們留下一些非常常見的問題,例如:蛇為什麼犯罪? 誰是第一個犯罪的有思想的受造物? 那受造物為什麼犯罪? 上帝是否要為祂受造物所犯的罪負最終責任? 聖經並沒有完全回答所有這些問題,但確實為我們提供了足夠的信息,回答這些問題最重要的方面。
首先和最重要的,聖經強調堅持說,上帝並沒有罪,不為罪負罪責,也沒有強迫任何人犯罪。事實上,上帝祂自己是良善完美的標準,因此按定義來說,祂不可能有任何的過犯。請聽約翰在約翰一書1章5節所寫的:
上帝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翰一書1章5節)
約翰在這封信中反復使用光來指道德的純潔,用黑暗來指罪和罪的影響。這要點是很清楚的:上帝完全沒有罪。
上帝自己是善惡的最終標準,在祂以外沒有終極的道德標準,可以用來判斷祂。除此以外,聖經在像申命記25章16節,詩篇5篇4節和撒迦利亞書8章17節這樣的經文中告訴我們,上帝恨惡罪。雅各書1章13節說祂不能被罪試探。
但因為上帝沒有罪,上帝恨惡罪,上帝肯定有足夠的能力防止罪,那麼為什麼罪還是發生了?一位沒有罪、全然有能力的創造主,為什麼設計一個會引發罪的創造界?大多數的神學家從上帝造的人的自由或自由意志的角度回答這個問題。
如果任何人用足夠長的時間思想神學、聖經、基督教信仰的事,他們腦海裡遲早會出現這問題:“為什麼上帝不是罪的始俑者?”我想我們確實要承認,事實上要確認,每一件發生的事都是一個宏偉計劃的一部分,所以上帝是從亙古的過去計劃了我們看到的一切的那一位,祂也有一個宏偉的目的。所以從亙古的過去,為那直到永遠的將來制訂的計劃,要成就一個充滿榮耀的目的。但我們說上帝不是罪的始俑者,因為上帝並不是罪的有效因,我這樣說,指的是祂並不是行出罪的那一位。我們很強調許可這概念,就是上帝創造了有道德責任的人,賦予他們選擇對錯的能力。當好的事情做成,這是靠著上帝的恩典,我們要快快說,上帝已經命定了好的事情。當邪惡的事發生,我們說這是在上帝許可的旨意之內,上帝容許這事發生。從伊甸園開始,一直到撒但在耶穌腳前下拜,宣告祂是主,情況一直都是這樣。
— 肯·克思禮博士
不同的神學傳統用不同的方式理解自由意志。但福音派人士傾向認同下列事件和原因的次序。首先,上帝創造的天使,賦予他們足夠的意志自由,使他們能在犯罪和避免犯罪之間作出選擇。一些天使選擇犯罪時,他們墮落失去了上帝的眷顧,成為我們所稱的鬼魔。猶大書6節講到這一點,它說:
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鏈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猶大書6節)
彼得後書2章4節 使用類似的說法來描寫這些墮落的天使。
在天使墮落之後,上帝創造人類,把人類安置在伊甸園中。像天使一樣,人類受造,有充分的意志自由,可以犯罪,也可以不犯罪。
生活在主後354年到430年之間的希波主教奧古斯丁,描寫這是一種叫作posse non peccare (POS-sā non peck-CAR-ā)的狀態,這拉丁文短語可以按字面意思翻譯為“能不犯罪”。但是按它的神學用法,這短語更通常譯為“不犯罪的能力”。按奧古斯丁的觀點,亞當和夏娃得到能力能完全避免犯罪,但他們也有犯罪的能力。
在上帝把人類安置在伊甸園之後,撒但,那最突出的墮落天使,取了一條蛇的形狀,用這形狀,他誘騙夏娃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禁果。雖然創世記沒有指出那蛇就是撒但,但啟示錄12章9節和20章2節都稱撒但是那“古蛇”。在馬太福音4章6節,撒但使用那園中的蛇用來欺騙夏娃的同樣策略企圖試探曠野中的耶穌。在這兩種情形裡,撒但的策略都是先引用、然後誤用上帝的話語。出於這原因,大多數福音派神學家已經把伊甸園中的那蛇與撒但等同起來。
無論如何,創世記3章6節記載了夏娃,然後亞當吃了那禁果。他們知道上帝的命令,自由選擇悖逆祂。這並不是出於任何內在或外在力量的強迫,他們的思想和選擇是出於他們自己。就這樣,人類要為他們的罪負責,上帝卻無需為此負責。
到了這裡,我們可能仍要追問,為什麼上帝容許人類犯罪?這要達成什麼目的?
基督徒會問,一個揮之不去的問題之一,就是上帝為什麼容許亞當和夏娃犯罪?我們看來難以想像一位無限大有能力的上帝,知道前面要發生的事情,在一種意義上卻不能先下手為強,制止所有這一切災難性的後果,這些持續多個世紀,成千年的死、受苦和人類痛苦?上帝為什麼容許這些事發生?其實我們不知道。通常來說,我們會責問審判我們的主,對祂的作為發出嚴厲的道德提問。但是,我認為,說到底信心會說,上帝必然是出於一種紮根在祂無限智慧和良善之上的計劃行事。祂必然已經看見,雖然人沒有按上帝的意願使用人的自由和尊嚴,但從中可以出現一種更大的好處,超過在一開始就取消這波瀾壯闊的人類試驗而來的好處。我認為,也許到了最後,直到我們能帶著感恩和驚奇回頭來看,上帝是何等充滿榮耀勝過邪惡,到最後上帝通過這人類的試驗,儘管參與其中的人有悲劇性的悖逆,卻要實現宏大的益處,我們才能看到這問題的答案。只是目前我們還不清楚上帝宏偉的得勝將會何等壯觀。
— 戈蘭·斯高靳博士
我們並不總是明白上帝的旨意。祂容許罪進入這世界的原因多少有些奧秘。確實,如果上帝保守我們,不讓我們犯罪,歷史的發展就會很不一樣。但很明顯,上帝為我們選擇了這條發展道路。正如保羅在以弗所書1章11節所寫那樣:
我們也在祂裡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著祂旨意所預定的。(以弗所書1章11節)
沒有一件發生的事是在上帝的計劃和控制之外,所以祂肯定有理由容許人類犯罪。至少我們可以證實,我們的罪給了祂彰顯出祂許多屬性的機會,如果我們從未犯罪,這些屬性對我們來說是隱藏起來的。例如,祂有時用憐憫和忍耐回應人的罪,其他時候,則表達出忿怒。上帝通過表明這些屬性讓人認識祂和榮耀祂。所以在一種意義上,祂是因著處理我們的罪而得榮耀。我們甚至可以證實,終極來說,罪做工,讓相信的人得益處,這就讓罪成為它祝福我們計劃的一個有用部分。正如我們在羅馬書8章28節看到的:
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羅馬書8章28節)
上帝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確和美好,祂身上甚至沒有一絲罪的痕跡。所以我們絕不可認為,人類的罪多少是減損了祂的聖潔。相反,人的罪為上帝提供了一個機會,彰顯祂的榮耀,通過赦免罪表明祂的憐憫和同情,通過審判罪表明祂的公義和忿怒。所有這一切都構成和彰顯出祂絕對的純潔和良善。所以當我們思想人類和在個人身上罪的來源時,我們需要記住,罪責完全是落在人的肩上。
現在我們已經從人類罪的起源這角度探索了“罪的咒詛”,就讓我們來思想罪根本的特徵。
特征
在聖經中辨認出罪的最容易、最明確方法,就是看上帝禁止、定為有罪或咒詛之事的例子。我們這樣來看的時候,就看到聖經使用廣泛不同的詞匯來說明罪。聖經通常描寫罪是不公義、過犯、疏忽、不達標、走偏路、墮落、虛妄、不誠實、引發傷害、悖逆、不虔誠、狡詐、不忠、魯莽、淫猥、邪情私欲等等——這份清單可以不斷寫下去,我們對於每一個說法討論也可以更詳盡深入。所以,與其探索聖經用來指出罪的每一個術語的意思,我們而是要把我們的關注力集中在罪普遍的屬性上。
我們要分兩部分來描寫罪的特徵。首先,我們要看,罪在根本上是違背律法。第二,我們要看到罪是沒有愛。讓我們首先來看罪是違背律法的這個觀念。
違背律法
今天的基督徒通常認為我們無需遵守上帝的律法,上帝的律法甚至對我們有害。通常這是因為他們誤解了保羅關於律法在拯救方面所起作用的教導。當然,律法確實不能拯救我們,律法只能定我們的罪。所以保羅在加拉太書5章4節寫道: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拉太書5章4節)
但這正是律法如此有用,幫助我們識別出罪,看到罪的特徵的原因。律法定我們罪的能力,在於它有能力辨認出我們的罪性。正如保羅在羅馬書5章20節所寫的那樣: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羅馬書5章20節)
律法以不同方式加重人的罪。例如,它讓我們承擔一些義務,是在有律法之前上帝不要求我們履行的。並且律法點燃我們有罪的私欲,吸引我們去關注律法禁止的。雖然如此,律法仍是良善的,仍真實反映出上帝的品格,以及衡量罪的標準。正如保羅繼續在羅馬書7章12節所寫那樣:
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馬書7章12節)
人常常錯誤認為,上帝頒佈的所有的律法都是為了攔阻人得生命。實際上,情況並非如此。上帝向人類頒佈律法,為的是讓人類可以知道如何正確生活。但因人類在罪中沒有能力,有罪的人類便誤解了律法。但一個人認識上帝之後,他就要清楚認識到,上帝頒佈律法,是要人能得到一個美好的生命,在上帝裡完全的生命。明白這一點,實際上一個相信的人就應當用一種積極的方式,帶著感恩回應上帝的律法,因為上帝的律法保護他、保守他、引導他。按照上帝的話語,上帝的律法本身是完全的。
— 阿古斯·塞提普查牧師
罪違背律法的特徵,很容易在人類在伊甸園墮落這件事上表明出來。亞當和夏娃從上帝領受了一條明確的禁令,他們因著直接違反了那條律法而犯罪。自從那時開始,每一件罪都反映出這種違背律法。
請從上帝與人類聖約的關係這角度來思想罪是違背律法。我們曾經提到,上帝的聖約彰顯出祂對我們的恩慈,要求我們忠誠,表明了我們忠誠和不忠誠帶來的後果。律法就是描述上帝要求我們的忠心。上帝贊同和祝福的每一件事,都是祂聖約律法的要求——不管聖經是否明確命令都是如此。祂譴責和咒詛的每一件事,都是祂聖約律法所禁止的——不管聖經是否明確禁止都是如此。所以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不是順服上帝的聖約,就是違背這聖約的律法。我們內心的每一個動機,不是為了求上帝的榮耀和喜悅,就是為要求我們自己的滿足。我們所想的每一種想法,我們採取的每一種行動,我們感受的每一種情感,不是朝著建立上帝聖約國度邁出的一步,就是朝向悖逆這國度君王邁出的一步。這就讓使徒約翰在約翰一書3章2到4節寫道:
我們現在是上帝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翰一書3章2-4節)
約翰在這一段經文中,把違背律法與像耶穌一樣完全純潔做對比。他看到只有兩種選擇,我們要麼沒有罪,要麼就是違背律法。
約翰相信律法並不是局限於聖經中一些數目有限的“做”和“不做”。律法而是概括出上帝完全的品格。這品格本身是終極成全了律法,而聖經中記載下來的律法,只是在描述這品格而已,所以任何違背上帝聖潔本質的事,都是違背了上帝的律法。請聽雅各在雅各書2章10和11節是怎樣說的: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雅各書2章10-11節)
雅各的要點和約翰的要點類似:聖經每條律法都是出於同一位上帝,要求我們要完全討上帝喜悅。
上帝祂自己是我們行為表現的終極標準,律法向我們啟示出這標準。律法並不能全然地彰顯出上帝,畢竟上帝自己是無限、無法完全測透,言語不能夠完全描述的上帝。律法而是僅僅概括出祂的品格。相應來說,我們的義務並不僅僅是做律法明確說要做的,而是讓我們自己與律法描寫的上帝完全的品格相符。無論我們在哪方面有欠缺,聖經都說得很正確,我們的罪是違背了律法。
在看了罪的特徵是違背律法之後,讓我們來探索這種觀念,就是罪也是沒有愛。
沒有愛
亞當夏娃一開始得罪上帝的時候,他們彰顯出一種對上帝、對彼此愛的極大缺乏。我們犯罪時也是如此:我們的罪是對上帝和對其他人沒有愛。
要明白什麼是沒有愛,我們開始的時候要解釋愛是什麼意思。愛有許多不同的概念。聖經講到丈夫和妻子之間的愛,家庭成員之間的愛,朋友之間的愛,愛公義和愛理想,甚至愛食物。但是當聖經從愛上帝和愛人的角度講的時候,看來它講的是不一樣的事情。這是一種對我們聖約義務忠心的愛,一種因聖約的緣故對其他人的仁慈的愛。 請思想耶穌在約翰福音14章15節對門徒說的話: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14章15節)
只有我們所愛的那一位是對我們擁有權柄時,這愛才是正確表現為順服。你能想像一個孩子對父母說:“如果你們愛我,就要順服我”嗎?或者你可以想像對你一位朋友說這樣的話嗎?當然不會。朋友不能命令他們的朋友順服自己,孩子沒有對父母的權柄。但耶穌並不是在挑戰門徒,要他們像孩子或朋友一樣來愛祂。他在挑戰他們,把祂作為他們聖約的君王來愛祂。約翰在約翰一書5章3節抓住了同樣的概念,他寫道:
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約翰一書5章3節)
在申命記6章5到6節,上帝是這樣把愛與聖約的忠心聯繫起來: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申命記6章5-6節)
我們在這兩處經文中認識到,上帝要求的愛,首要表現在出於內心順服祂的命令。
我認為愛上帝是順服上帝的動力,因為我要說,如果祂愛我,我用愛回應祂,我也明白祂為我付出的代價,我就會為祂做一切。我與一些人有這種關係,不是與上帝,而是與我的妻子。我願意為她做她要我做的一切,因為我知道她愛我,我用愛回應她,我認識到她在我們婚姻中為了使我快樂,使我聖潔,使我成為上帝要我成為的人而付出的代價。因此,認識到這一點,我就有了極大動力,為了她我要變成她要我成為的那一個人。事實就是,我認為上帝與人的關係正是這樣互動的。我們一旦認識到那愛,認識到那代價,我們就會甘願做一切事。
— 馬太·弗瑞德曼博士
上帝並不要祂的百姓僅僅因為懼怕祂,或僅僅因為要得到賞賜而順服。祂而是要他們因為真正尊榮祂,因為對於祂的良善發出感恩,因為效忠祂的聖約,因為在心裡看重祂和祂的律法而順服祂。這就是聖經如此經常從愛的角度來講上帝聖約的原因。例如,請聽申命記7章9到13節的這段話:
祂是上帝,是信實的上帝;向愛祂、守祂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你們果然聽從這些典章,謹守遵行,耶和華你上帝就必照祂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守約施慈愛。祂必愛你,賜福與你,使你人數增多。(申命記7章9-13節)
這一段經文是從守聖約的角度來描寫上帝對祂百姓的愛,以及祂百姓對祂的愛。
這就是耶穌在馬太福音22章34到40節,馬可福音12章28到31節講到律法中最大誡命時想到的。在這兩處經文中,耶穌與一位法利賽人討論,這法利賽人是一位律法師。這法利賽人提出一個問題,為要試驗耶穌如何理解律法的誡命彼此之間的關係。具體來說,他要耶穌舉出最大或最重要的律法。耶穌回答的時候引用了申命記6章5和6節,以及利未記19章18節。請聽耶穌在馬太福音22章37到40節說的話: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鄰舍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馬太福音22章37-40節)
首先要提醒大家,請留意耶穌講到這些律法時,是作了廣泛概括,為的是要反映出上帝律法全面的特徵。第二,請留意這兩條誡命都是從愛的角度:愛上帝和愛人鄰舍的角度來說明的。
保羅在羅馬書13章9節和加拉太書5章14節說了類似的話,他說,全部的律法可以從愛鄰舍的角度加以概括。換言之,愛上帝和愛鄰舍不僅僅只是律法的兩半。而是這兩條誡命的每一條都概括了全部律法。愛上帝是對全部律法的一種概括,愛鄰舍是對全部律法的另一種概括。
所以結論就是,罪是在根本上是不愛上帝,也不愛鄰舍。至少每一件罪都是不愛上帝,因為這表明祂並不是我們內心最委身的那一位。每一件罪都是拒絕祂的品格,悖逆祂的權柄,違反祂的聖約。每一件罪也是不愛我們的鄰舍,藐視我們鄰舍身上反映出的上帝品格與權柄,我們的鄰舍是上帝的形象。罪就是未能通過上帝聖約的祝福為我們的鄰舍求益處。
我教導學生說,除非他們通過神學101這門課,否則不能畢業,然後我告訴他們,神學101很簡單就是這句話:上帝是上帝,而你不是上帝。罪說:“我是上帝。”罪把上帝、上帝的榮耀、上帝的尊貴、上帝的旨意、上帝的國度邊緣化,把我們的榮耀、我們的尊貴、我們的意志、我們的王國 放在中心位置。然後接著神學101的是神學102:因為上帝是上帝,你就應當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因為你不是上帝,這世界並不是圍繞著你轉。你應當愛你的鄰舍,如同愛自己。這樣,罪就是在根本上不愛其他人,罪是愛你自己,把你自己放在中心位置上。就這樣,完全順服上帝——就是說不犯罪——就是愛。這就是愛上帝,這就是愛其他人了。
— 艾倫·哈爾伯格博士
請從人類墮落犯罪這角度來思想罪的特徵是不愛。蛇試探夏娃,告訴她上帝在禁果的事情上說謊。他說,如果她吃了這果子,她不僅不會死,還要成為像上帝一樣。在她吃了這果子之後,亞當顯然也被說服,相信同樣的謊言,所以他也吃了一些果子。
在這件事上,亞當和夏娃是怎樣不愛上帝,不愛他們鄰舍的呢?他們不愛上帝,悖逆祂聖約的律法,相信蛇說的謊言,而不相信上帝的真理。夏娃不愛亞當,試探他犯罪,不滿足于在亞當身上上帝的形象,不通過順服上帝的律法來求亞當的好處。類似地,亞當不愛夏娃,在她已經受騙之後不糾正她的想法,加深她對在她自己和他身上上帝形象的不滿,犯了一種消極縱容她的罪。
所有人的罪也類似。就像亞當和夏娃犯的第一件罪,每一種人的罪都以類似的方式看待上帝,拒絕祂的真理,不相信祂的良善,悖逆祂的權柄。簡單來說,每一種人的罪都未能彰顯出對上帝當有的聖約之愛。每一種人的罪也未能彰顯出對我們鄰舍當有的聖約之愛。無論我們是直接還是間接得罪他們,無論我們是因我們的不當行動、還是我們當作的不作導致的犯罪,我們的罪總是傷害其他人。罪不尊重在他們身上上帝的形象,不求他們的好處。罪用它的敗壞和後果傷害他們的生命。
你是否見過一些基督徒,他們相信只要有愛的動機,就能違背上帝的律法?或者人認為,如果他們遵守上帝的律法,是否愛人就不重要。這兩種類型的人都錯了。只有我們按著上帝聖約的要求看重人,我們才能愛上帝和愛我們的鄰舍。我們的行動只有是以聖約的愛為動力,才是遵守上帝的律法。這就是人容易犯罪的原因。罪並不在乎我們忽略了哪一半。無論我們是違背律法,還是沒有愛,罪都贏了。信徒至關重要就是要認識罪的特徵,原因就在於此。因為我們認識罪時,就能更好預備避免犯罪,就更感激上帝拯救我們脫離罪。
到目前為止,我們在“罪的咒詛”這一課已經探索了人類罪的來源,描寫了罪的基本特徵。現在我們準備來講我們第三個主要話題:罪的後果。
后果
按照傳統的系統神學,“原罪”這術語指的是人類第一件罪的後果。不同的神學家用不同的方式解釋原罪的細節。但在每一種情形裡,聚焦點都是放在:
因著亞當墮落犯罪的結果,他肉身的後裔們生來就進入的光景。
亞當的悖逆消極地衝擊著每一個按肉身從他而生的人。只有耶穌避免了有原罪。
簡單來說,原罪歸根到底就是一個人出生時就有的罪。人不能逃避這種罪。每一個人生下來必須接受這事實,因為人是從一個有罪的譜系中生出的。我舉一個例子:一隻獅子不可能生出一頭羔羊,亞當的後裔,一個犯罪的人,不可能生出一個聖潔的人,一個在上帝面前為正的人。這就是已經存在的罪。雖然我們不是用我們的思想犯這罪,不是用我們的言語犯這罪,不是用我們的行動犯這罪,這罪卻已經存在。我們中間沒有一個人能避免這罪,這就是我們所謂的原罪。就像大衛在詩篇51篇說的:“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原罪。”
— 耀韓尼·普瑞普圖華沙博士
為了達到我們這一課的目的,我們要聚焦人類墮落犯罪的三個後果:敗壞、隔絕和死亡。讓我們首先來看敗壞。
敗壞
你會記得,當亞當和夏娃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這就讓他們變壞了。之前我們提到,希波主教奧古斯丁描寫人類原初無罪的狀態是posse non peccare (POS-sā non peck-CAR-ā),就是人類有能力不犯罪。但在亞當夏娃犯罪之後,他們失去了這種能力,只留下了犯罪的能力。奧古斯丁描寫他們新的狀態是non posse non peccare (non POS-sā non peck-CAR-ā) — 沒有能力不犯罪。亞當和夏娃遭受的敗壞,使他們失去了討上帝喜悅,配得祂祝福的能力,讓他們只有能力犯罪,配得上帝的咒詛。
正如我們在創世記3章12和13節看到的,亞當和夏娃承認了他們的罪,雖然並不完全。在接下來的經文中,上帝憐憫他們,祂本來可以因他們的罪馬上將他們處死,但並沒有這樣做。祂而是向他們顯出憐憫。在創世記3章15節,祂甚至應許要派一位救贖主來拯救他們脫離罪和罪的後果。因著亞當和夏娃表明的相信和悔改,上帝更新他們的靈,拯救他們,恢復了他們抵抗犯罪的能力。
不幸的是,他們個人得到的恢復並沒有擴展到他們肉身的後裔。其餘的人類註定生下來是沒有能力不犯罪。耶穌和保羅在好像約翰福音8章31到44節,羅馬書6章6到20節這樣的地方,把這種道德敗壞的光景比作是作罪的奴僕。我們都留在這種敗壞的光景中,直到上帝拯救我們,就像祂拯救亞當和夏娃一樣為止。
耶穌在路加福音6章43到45節把我們敗壞的光景比作是一棵壞樹,只能結壞的果子。祂不是說未得救的墮落人類絕不能做任何表面上的好事。他們仍舊照顧兒女,仍然遵守民事法律,等等。但罪的敗壞使他們不能夠出於尊重上帝的律法,出於我們對上帝和鄰舍聖約的愛行事。所以他們所做的一切都被罪所玷污。正如保羅在羅馬書8章6到8節說的: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羅馬書8章6-8節)
不幸的是,對墮落的人類而言,我們的敗壞並不局限於我們沒有能力避免犯罪,而是延伸到人類本性的每一個方面。不同的神學傳統對這種敗壞的程度理解有所不同。無論如何,我們大家都能認同,我們人類本性的每一個官能,包括我們身體和靈魂的每一部分都已受到影響。例如,正如上帝在創世記3章16到19節說的那樣,我們的身體要受苦和死亡。正如保羅在羅馬書3章11節指出那樣,我們的思想並不明白。正如約翰在約翰一書2章16節指出的,我們的心發動私欲要犯罪。
罪在我們的生命當中蔓延,敗壞了墮落人類本性的每一個部分——敗壞了我們的身體、靈魂、思想、願望、意念和所有其他事。結果就是,罪也敗壞了出於我們本性而來的每一件事,我們思想、行動和感受的一切。我們信靠基督的時候,上帝更新我們,恢復我們在所有這些方面討祂喜悅的能力。然而那些尚未得救的人,他們所做的每一件事仍表現出罪。
請思想聖經講的,在我們信主之前,我們的敗壞生出罪的三種層面,首先是從我們接受罪的思想觀念開始。
觀念
當夏娃相信了蛇對上帝的動機,對吃禁果帶來的結果所說的謊言時,夏娃的思想觀念就被敗壞了。在亞當決定這禁果值得去吃的時候,他的思想觀念也類似地被敗壞了。但是這些敗壞最可怕的,就是透過上帝的咒詛,這些敗壞都傳給了全人類。
正如我們在前一課看到的,罪已經破壞了人類觀念思想的能力,令我們相信虛假的觀念是正確的。傳道書9章3節,耶利米書17章9節說,罪讓我們所有人在某些方面都變得瘋狂。我們不看重上帝看重的,我們讓我們專注於行惡。申命記29章2到4節說,罪人的思想很難把握上帝神跡的含義。約翰福音8章43到47節教導說,罪使我們接受謊言,攔阻我們接受真理。保羅在以弗所書4章17和18節這樣描寫罪的衝擊:
……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行事;他們心地昏昧,與上帝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以弗所書4章17-18節)
每次我們未能相信真理,這是因為罪已經敗壞了我們的觀念。更糟糕的是,我們許多錯誤的觀念本身就是有罪的。我們誤解太難掌握的觀念,或對我們還沒有機會學習的事情一無所知,這並不是罪。但是,我們確認錯誤的教義和不符合聖經的思維方式,這就是有罪。這就是保羅在提摩太前書6章3到5節指責那些假師傅犯罪的原因,因為他們有該責備的無知和敗壞思想。錯誤的教義和錯誤觀念是遮蔽上帝真理的謊言,把我們帶入更深一層的罪。
上帝就是上帝,祂值得我們正確加以認識。我們能正確認識祂是誰,有正確的教義,這是祂的功勞,因為正確的教義描寫上帝是誰,我們與祂有怎樣的關係。所以最重要的是,上帝配得我們用最好的想法來思想祂,配得我們盡我們所能正確和絕對地思想祂。就這樣,正確的教義很重要,因為正確的教義尊榮上帝,尊重上帝。我們要按祂原本的樣子認識祂,我們要認識關於祂向我們啟示的關於祂的真理。我們可以認識這些,這當然是聖經的目的。第二,新聖約聖經如此強烈反對錯誤教義,因為錯誤教義導致錯誤的生活方式。它讓人犯罪,轉離上帝。當我們錯誤認識上帝的時候,當我們對上帝有一種偏離的看法時,我們就要活出一種偏離的生活,我們就不會按照祂要我們服事祂那樣來服事祂。這就是新聖約聖如此強烈反對錯誤教義的原因。
— 加雷思·考克瑞爾博士
我們敗壞的第二個結果,就是我們行出有罪的行為。
行為
亞當和夏娃的行為,就是他們吃了禁果,這很有可能是他們罪最明顯的方面。這罪成了自從那時以來禍害人類的所有行為之罪的模式。正如我們在創世記6章5節看到的,在那之後,上帝對人犯罪的行為如此憤怒,以至於祂用一場洪水摧毀全人類,只拯救挪亞和他的家人,從他們一家重新繁衍這世上的人口。
讓人難過的是,人類這時候做的並不比從前好多少。我們仍然犯各種各樣行為方面的罪。事實上,保羅在羅馬書第1章論證說,我們如此大大犯罪的一個原因,就是上帝已經任憑我們放縱我們有罪的嗜好。在同一章裡,保羅描寫了我們在尚未得救和墮落的光景中,那成為我們特徵的行為,他的描寫令人恐懼。請聽保羅在羅馬書1章29到32節所寫的:
他們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上帝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上帝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馬書1章29-32節)
你知道,在二十世紀初,世人有極大的樂觀主義精神,西方世界尤其是這樣。因著科學進步,因著人普遍能接受教育,因著一切的發現,技術進步等等的緣故,哲學家和社會科學家,甚至自由派神學家有這種極大的樂觀主義精神,他們認為二十世紀要成為和平的世紀,不會再有戰爭。二十世紀將會是人類作王的世紀,講究理性的人類不會彼此殺戮。因此我們懷著這極大盼望,進入一個和平的世紀。你看到這種事情的問題……這就是馬克思主義的問題。它有一種樂觀主義的人類學觀念,導致社會的大災難,因它並沒有關於罪的教義。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發生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布爾什維克革命,後來有對猶太人的大屠殺,第二次世界大戰,希特勒,納粹主義,我們還可以繼續列舉下去。結果就是,在二十世紀總共有大約1億1280萬人死於戰爭。我講的只是戰爭,記錄的數據讓我們能計算出來的平民和軍人死亡的人數,這是在這之前四個世紀死亡人數總和的四倍。這告訴我們什麼?人出了問題。不僅社會的條件,一切的知識,科學進步和文明進步出了問題,而且人性在根本上出了問題。這就是我們基督徒所說的“罪”。這並不是一個在媒體、在學術界和其他地方非常流行的詞。然而,正如尼布爾所說,基督教關於罪的教義,是所有教義當中最不受人歡迎的,然而是我們在每一處地方有最壓倒性實證證據證明的教義。
— 彼得·庫茲彌克博士
我們要提到的我們敗壞的第三個結果,就是我們有罪的情感。
情感
正如我們已經看見的,上帝律法的第一和第二大的誡命,都是愛的誡命:首先,愛上帝;其次,愛我們的鄰舍。當然,愛是一種情感,至少部分是情感。這是驅使我們在生活每一方面順服的一種動機。因此,有罪的敗壞影響了我們的情感,攔阻我們按理當那樣愛上帝和愛我們的鄰舍,攔阻我們彰顯出從這愛流露而出的所有公義情感,這就不應讓我們感到驚奇了。
亞當和夏娃情感的敗壞,與他們的罪本身,這罪直接的影響,以及這罪持續的咒詛有關。例如,在創世記3章6節,夏娃想得到禁果帶給人的智慧。在7到10節,亞當和夏娃因他們赤身露體感到羞恥。在16節,上帝咒詛說,他們的情感和戀慕要衝擊他們的婚姻關係。
罪敗壞每一個人的情感,與這有一些類似。我們都在貪婪、私欲、驕傲、仇恨、不義的憤怒和各種各樣其他有罪的情感方面掙扎。正如耶穌在馬可福音7章21和22節所說:
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馬可福音7章21-22節)
即使在我們行事之前,我們有罪的情感和願望已經拉扯我們去有犯罪的思想和行為。雅各在雅各書1章14和15節這樣說:
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牽引誘惑的。私欲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雅各書1章14-15節)
按我們有罪的本性,就連外在順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可能的。但是當我們思想我們情感的敗壞,以及我們沒有能力按理當那樣愛上帝和愛我們的鄰舍,我們很明顯看到,沒有祂拯救的恩典,我們就沒有能力討上帝喜悅。
在看了普遍的敗壞是人類墮落犯罪的其中一個可怕後果之後,讓我們來探索我們與上帝,以及與其他人類隔絕這個問題。
隔絕
要誇大罪的後果,這其實是不可能的。首先,罪的工價就是死。因著罪,死進入了人類的經歷。因著罪,我們所有人都要死。第二,因著罪,我們都與上帝隔絕。因為我們的罪性,我們的關係破裂,我們根本沒有權利要與祂聯繫在一起。第三,因著罪,我們彼此的關係破裂,破碎和中斷。因為我們選擇把我們自己的需要放在首位,把我們自己放在其他人之前,因驕傲和自私變得膨脹,就不能完全和諧與他人相處。所有這一切都可以用罪加以解釋。
— 康斯坦丁·坎貝爾博士
上帝用祂的形象造人,為要人治理這世界,與上帝相交。我們應當擴展伊甸園,讓它充滿全地,讓整個創造界可以成為祂在地上的國度。在這國中,上帝要與我們生活在一起,向我們顯明祂的同在。我們也應當作為合一的人類生活,作為上帝的副攝政或附庸君王,用合作和愛心治理創造界。
但是罪破壞了我們與上帝的團契,破壞了我們與他人彼此的關係。這導致上帝把亞當和夏娃從伊甸園中趕出去。創世記3章24節說,上帝甚至讓天使駐紮在伊甸園門口,確保他們不會偷偷溜回來。結果就是,人類被迫生活在未經馴服的曠野,遠離上帝的同在和保護。正如我們在創世記4到6章看到的,人類很快就在曠野當中彼此對抗。殺害他弟弟亞伯的該隱,成為許多彼此惡待之人的祖先,最終人類彼此虐待變得如此嚴重,以至於在挪亞的日子,上帝用洪水淹沒全世界。
自從那時候以來,人類一直以這災難性的方式與上帝、與彼此隔絕。我們不再像亞當和夏娃曾經那樣與上帝同行,有上帝直接的同在;我們而是恨祂,與祂爭戰。謊言、欺騙、仇恨、相爭和各種各樣其他關係的問題,都攔阻我們和睦和平地與其他人生活。
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這種隔絕一開始的原因,就是亞當和夏娃吃禁果的時候,行事悖逆上帝。我們始祖犯罪的時候,斷言他們自己有權柄,淩駕在上帝的權柄之上。這是背叛上帝聖約的行為,把我們全人類變成上帝的仇敵。
保羅在給以弗所的信中,啟示出人類墮落犯罪引起我們整個墮落的人類加入撒但的國度。我們從上帝親密的盟友變成在一場屬靈爭戰中與祂衝突的人。結果就是,我們每一個人開始生活的時候,是完全與上帝的眷顧和恩典隔絕。我們看祂如同是我們天然的敵人。在以弗所書2章1到3節,保羅描寫了他聽眾在得救前的情況: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欲,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以弗所書2章1-3節)
請留意,保羅說我們 都是這樣生活時,就是把這種描寫應用在每一個尚未得救、墮落的人身上。他在羅馬書5章10節作了類似說明。他寫道: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借著上帝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羅馬書5章10節)
我們不僅因著我們的關係緊張,或者因為我們不能直接來到祂面前而與祂隔絕。情況比這更糟糕、更糟糕得多。人類墮落犯罪,這使我們成為上帝的仇敵。
雖然墮落並沒有按同樣地步破壞我們與所有其他人的關係,但仍然在許多方面使我們彼此隔絕。當然,我們的罪在人類當中已經帶來許多仇敵和戰爭,但它也要為我們更常見的關係問題負責任。就像它為亞當和夏娃帶來羞恥和婚姻衝突一樣,它也在任何其他婚姻中帶來問題。就像它在他們兒女身上生出暴力,同樣它在每一個社會也生出暴力。它讓我們彼此說謊,彼此仇恨,彼此傷害,被人得罪和得罪人。它讓我們嫉妒、充滿仇恨、不饒恕。甚至在基督徒中,在上帝已經拯救我們脫離我們被罪奴役沒有指望的光景之後,我們在彼此用愛心和憐憫相待方面仍有掙扎。正如雅各在雅各書4章1到2節寫給信徒那樣:
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哪裡來的呢?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欲來的嗎?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雅各書4章1-2節)
人類墮落犯罪,已經使我們與上帝和彼此隔絕。上帝造我們,是要我們與上帝和其他人在和平與相愛的關係中生活。我們本應一起生活和工作,我們的生活以我們服事的上帝為中心。但是墮落使我們變得自私、傲慢、充滿仇恨。結果我們不僅不服事上帝,卻反對上帝。我們不僅不無私地與他人生活,卻貪圖他人所有的,並利用這些達成自己的目的。我們尚未淪落到更加糟糕之地,我們在墮落的人類關係方面確實看見殘餘的良善,但事情不再是原本的樣子。罪已摧毀了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嚴重損壞了我們與其他人的關係。離開上帝的恩典,這些問題就不能得到解決。
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從敗壞和隔絕方面,思想了人類墮落犯罪的後果。現在我們準備來看死亡這問題。
死亡
上帝在創世記2章17節對亞當說,如果他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他就要死。在亞當吃了這果子之後,創世記3章19節記載了上帝咒詛亞當身體要死。但正如我們之前提到的,亞當的罪和這罪的咒詛不僅僅影響亞當。畢竟他是全人類聖約的元首,他是我們的君王。所以當他悖逆上帝的時候,我們全人類的國度都落在了他罪責的陰影之下,結果就是落在死的咒詛之下。正如保羅在羅馬書5章12到17節所說的: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羅馬書5章12-17節)
保羅說所有人都犯了罪,因為上帝不僅把亞當的罪責算在亞當,也算在其餘按肉體生的人類身上。這罪責導致我們的死亡。從原罪的律法角度來說,每一個人就像亞當那樣有罪。所以,如果亞當配得死(而且他確實配得死),那麼我們也配得死。這就是我們會死亡的原因。甚至在我們相信基督之後,罪的咒詛仍殘留在我們的身體之上。結果就是我們就像亞當一樣,都要最終死去,回歸塵土。
上帝咒詛亞當時,他並沒有馬上死,至少身體上沒有馬上死。我們其餘所有人也是如此。上帝容許我們在地上身體有一定壽命。但聖經確實暗示說,亞當受咒詛時在靈裡死了,他按肉體所生的後裔在相信之前,在靈裡也是死的。
以弗所書第二章很好講到了靈裡的死這問題。保羅基本上是說,我們死在我們的罪惡和過犯當中。所以當中的認識就是,我們死了,死人確實不能做很多討上帝喜悅的事。我認為,具體來說,保羅是在講我們行動的問題,上帝如何看我們的行動。這經文在第2章繼續說,我們是跟從這世界的領袖,我們是在做他要我們做的事,因為這是我們屬肉體的傾向。當我們死在我們的罪中,我們跟從這死的領袖,就是撒但。當我們在基督裡活過來,我們得著一個新生命。這是一種新的生命,是讓我們行動,做事討上帝喜悅的生命,但只有通過耶穌基督的生、死和復活,以及我們對祂的信心,這才變得有可能。
— 孟天牧師
保羅在以弗所書2章1到5節描寫了靈裡的死亡,他這樣說: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然而上帝……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以弗所書2章1-5節)
保羅描寫的人在身體上是活著的。他們參與犯罪,在屬靈爭戰中對抗上帝。但保羅仍然把他們稱為是“死”的,因為他們落在上帝的定罪之下,因為他們缺乏討上帝喜悅必不可少的屬靈生命。保羅也說,就連相信的人過去也同樣是“死”的。墮落的人類都有這種靈裡死的光景,直到我們接受了在基督裡屬靈的生命為止。正如保羅在羅馬書8章10節所寫那樣: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羅馬書8章10節)
保羅在這裡說,如果基督在我們心裡,我們就有屬靈的生命。言外之意就是,如果基督不在我們心裡面,我們在靈裡就是死的。
因著亞當墮落犯罪,我們受造的時候,就遭受直接的屬靈死亡,最終要遭受身體的死亡。更糟糕的是,如果我們從不相信基督,如果我們沒有靠著上帝的恩典得救贖脫離罪的咒詛,我們就要繼續在地獄遭受靈魂和身體的死亡。這就像在當今世界上屬靈的死亡一樣,這是一種有意識的經歷。沒有得到救贖的人要永遠存在,在身體和靈魂方面都要承受罪永遠的咒詛。罪的咒詛是非常真實的。但靠著上帝的恩典,我們可以現在與罪的影響抗爭,在將來能完全逃避罪。
结论
在關於“罪的咒詛”的這一課,我們探索了在人類和個人身上罪的起源,討論了罪的終極始俑者。我們也描述了罪的基本特徵是違背律法和沒有愛。我們也思想了罪的後果,就是敗壞、隔絕和死亡。
如果我們沒有在基督裡的盼望,人類罪的重擔就令我們絕望。正如我們在這一課看到的,這可不是一件小事。這是可怕的重擔,把我們與今生的敗壞捆綁在一起,把我們拉入永遠的死亡。約翰班揚在他的名著《天路歷程》當中,描寫罪是緊緊壓在我們背上的重擔,只有靠著基督的十字架才能除去。我們在下一課要看,我們的救主救贖我們脫離罪的咒詛時,這擔子是怎樣除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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