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M第三千禧年-人算什麼 - (01:15:33) - 第一集 起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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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介紹……………………………………………………………………………………………………… 1
  2. 創造……………………………………………………………………………………………………… 2
    1. 聖經記載                                                           3
    1. 歷史性                                                                     4
      1. 創世記                                                            5
      1. 舊約聖經                                                                6
      1. 新約聖經                                                         6
    1. 超越性                                                                     7
  3. 構成……………………………………………………………………………………………………… 9 
    1. 物質的身體                                                           10
    1. 非物質的靈魂                                                         11
      1. 起源                                                                        12
      1. 不滅                                                              13
      1. 三元論                                                            14
  4. 聖約……………………………………………………………………………………………………… 15
    1. 上帝恩慈                                                                       17
    1. 人類忠誠                                                              18
      1. 祭司義務                                                          19
      1. 君王義務                                                          20
    1. 後果                                                                 21
  5. 結論 ……………………………………………………………………………………………………. 23

介紹

  你是否曾經在對話進行到一半的時候才加入?或者在表演已經開始才到場?或者可能在體育比賽開始了才出現呢?如果你有過這樣的經歷,你就會明白,我們錯過了某件事的開頭,情況會讓人非常地令人困惑。因為我們不知道故事怎樣開始,就很難理解為什麼某些細節很重要,誰是英雄,誰是壞蛋,事情整個的要點是什麼。在我們思想人類狀況時,也面臨類似的情形。若知道我們是怎樣發展到目前的光景,我們的處境如何變成現在的樣子,我們理應做什麼,這極有助於認識和管理我們生活中的各樣細節。

這是我們人算什麼? 系列的第一課,我們給它定的標題是“起初”。我們在這一課要探索,上帝在一開始創造我們,把我們安置在伊甸園的時候,人類是怎樣的。這個系列的標題——人算什麼?——大多數基督徒應當是熟悉的,因為這說法在聖經中曾出現過幾次。例如詩篇8篇4節這樣說:

人算什,你竟念他?世人算什,你竟眷他?84

每次聖經人物或作者問“人算什麼?”的時候,他們都是在思想人類本質的問題。他們要知道這樣的事:就與上帝的關係而言,我們是誰?我們在這地上有什麼角色?我們擁有哪種道德能力。用正式的神學術語來說,他們是在問關於人論的問題。英文“人論”(anthropology)一詞源於兩個希臘文詞根:anthropos (AHN-thrō-poss) νθρωπος,意思就是“人”或“人類”,以及logos (LAWG-oss) λόγος,意思就是“研究”。所以,人論就是:

的研究

或者在神學方面,人論就是:

關於人的教義

在世俗的研究領域,“人論”聚焦在諸如人類的社會、文化、生態和發展這樣廣泛的事。但從神學方面,人論涉及的範圍要狹隘得多。伯克富生活的年代是從1873年到1957年,在他的《系統神學》  第二冊,第一章中是這樣定義人論:

神學性的人論,只關注聖經對人,和他目前與上帝的關係以及應當與上帝的關係方面,論說了什麼。

換言之,從神學方面看,人論就是研究人類本身,以及人類與上帝的關係。

    我們要把起初人算什麼的這一課,分為三部分。首先,我們要看上帝創造人類。第二,我們要描述我們本身的構成。第三,我們要看人類起初與上帝聖約的關係。讓我們首先來看上帝創造人類。

创造

    在古近東,摩西寫創世記的這一地區,創造的故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在聖經以外的文化中,創造的故事通常用來解釋世界按理想的狀態應當是怎樣的。這些故事會描述眾神祗在一開始是打算讓這世界如何運作,分派不同的角色給這世界的受造物。聖經以類似的方式使用創造的記載。

    當然,在古代以色列周圍的各種文化當中,創造的故事都是謊言。這些文化把創造的工作歸於假神,使用他們杜撰出來的故事鼓吹不正當的社會和政治結構,曲解人類和其他受造物之間的關係。

與之形成對比的是,聖經講述真實的創造故事,為的是解釋上帝是如何實際設計人類,讓人類在這世界中發揮作用。這就是為何聖經其他許多部分都訴諸于創造的記載,以此證明世界應當如何運作,人類在道德義務方面要擔當什麼角色。神學家常常把這些義務說成是“創造律令”,因為它們是:

由上帝創造的作為確立的道德要求

這種觀念就是,上帝的作為是完全的,因此這些作為是我們自己行為表現的標準。

    有時創造律令是明確的,例如,上帝在創世記1章28節命令人要“生養眾多”。但其他創造律令則是隱含的,例如,我們要守安息日為聖的義務。創造記載沒有明確說人類應在每一個第七日安息。但在出埃及記20章11節的十誡中,摩西澄清說,上帝六日工作第七日安息的模式,讓人類有義務同樣的遵循。

因此,當我們思想人類的意義和角色時,從上帝創造我們開始入手,這對我們是既自然、也有幫助。

    我們要分三步探索上帝創造人類。首先,我們要概括關於創造的聖經記載。第二,我們要思想亞當和夏娃的歷史性。第三,我們要看在上帝的受造物當中,人類的超越性。讓我們首先來看聖經記載。

聖經記載

    創世記這一卷書包含了兩個創造記載。第一個是在創世記1章1節到2章3節,另一個是在創世記2章4節到25節。這些記載結合在一起,給我們看到上帝如何創造我們,為什麼創造我們的總體畫面。

認為1章和第2章的記載,其是相相成的,它看的是同一個現實——它看的是第一個人文化,是由上帝所造,當其中唯一的居民是兩個人——它從兩個不同方面看他的文化——確,我在第1章看造的敘述,它的是全程,但我在第2章可以是有一扇窗口,可以看到造的第6日,造人的生命,從第2始,實際上更多的是他彼此的係,因此我兩章就像是一不同的影拍,拍的是同一個面,我需要能解讀這一點,而不是看它必然是矛盾,我認為看到的是相相成和畫面得更豐富的事情。

— 馬可·紹熙博士

    在創世記1章2節第一個創造記載中,我們得知創造起初是“空虛混沌”,然後在這一章其餘部分,我們得知上帝使用了六天時間塑造和充滿宇宙。

    在前三日,祂處理的事實情形就是創造界的混沌,因此塑造它成型,讓它有不同的領域。在第一日,祂把黑暗與光分開。第二日,祂塑造天空和大氣層,把上面的水與下面的水分開。第三日,祂把旱地與海洋分開。

    在接下來的三日,祂處理的事實情形就是創造界的空虛。在第四日,祂用像日頭和眾星這樣的天體充滿了光和暗。在第五日,祂把飛鳥放在天空中,把海中的受造物放在海洋裡。在第六日,祂用各種各樣的動物充滿旱地。接著祂創造了人類,讓人類代表祂治理整個創造界。正如我們在創世記1章27和28節看到的:

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的形象造男造女。上帝就,又們說要生眾多,遍滿地面,治理地;也要管理海裡的、空中的,和地上各的活物。127-28

    在聖經敘述的這一點上,人類很清楚是與其餘的創造界有所分別。人類是按上帝的形象受造,被賦予權柄治理其他受造物。我們後來要深入說明這一點。現在我們只是要指出,人類不僅是創造的一部分,也是創造的頂峰。

    在創世記2章4到25節的第二個創造記載,包含有關於上帝第六日的工作,那時祂創造陸地動物和人類的更多細節。在這裡我們得知,上帝用地上的塵土塑造動物。祂主要是用同樣方式造了第一個人亞當,也用地上的塵土塑造他的身體。但是,很有意思的是要留意,聖經說只有亞當領受了上帝吹到他裡面的氣,就有了氣息。

    接著,動物列隊在亞當面前走過,好讓他嘗試找到一位合適的幫助者——能協助他完成上帝分配給他任務的幫助者。在這過程中,他給動物起名,證明他對它們擁有權柄。它們當中沒有一個證明是他合適的幫助者,這並不該讓人感到驚奇。

    因此,上帝為了給亞當需要的幫助者,就創造了第一個女人夏娃,作亞當的妻子。但是上帝不是用地上的塵土造她,而是用亞當的肋骨造了夏娃,這讓夏娃在上帝已經創造的所有受造物中顯得獨一無二。正如亞當在創世記2章23節所說:

可以稱她“女人”,因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223

    起名這作為證明亞當對他的妻子擁有權柄。但他給她起的名字,希伯來文是ishshah (eesh-SHAH) אִשָּׁה,我們翻譯為“女人”,聽起來就像亞當自己的名字,ish (eesh) אּישׁ,我們翻譯為“男人”。

    這些名字的等同性,暗示雖然在他們的婚姻中,夏娃是在亞當的權柄之下,但按上帝分派給他們作為人類執行的任務方面,卻是與他平等。兩人都是按上帝的形象受造,兩人都要充滿和治理全地。兩人都被賦予了權柄,代表上帝治理創造界。

    記住關於上帝創造人類的這些聖經記載,就讓我們來看亞當和夏娃的歷史性,或歷史真實性。

歷史性

    近年來,許多神學家已經把上帝創造人類的聖經記載看作是比喻或寓言,而不是真實的歷史。但聖經本身對此有非常不一樣的看法。按聖經中很多其他經文,亞當和夏娃是真實的人。在他們受造的時候,他們是這星球上唯一的人類。但他們繼續生出真實的後代,最終讓人類生養眾多,成為我們今天看到的樣子。

當夏娃究竟是不是史人物?當然是了,呢?因為這是聖經記載的,那我們為要相信聖呢?因是神所示的,我深深地相信,聖是上帝向人示,我們認識這個世界,認識類歷史,我可以通的考古,各的文獻,各遺傳下來的文字記載,但是一切都不是我辯證亞當夏娃是不是史人物的最堅實的基,最堅實的基那就是我相信是聖經說的。

— 方曉軍牧師

    為了表明亞當和夏娃的歷史性,我們就要來看三條聖經見證的線索。首先,我們要思想創世記本身更廣闊的上下文。第二,我們要來查看創世記以外的舊約聖經書卷。第三,我們要看新約聖經。讓我們首先來看創世記本身範圍更廣闊的上下文。

創世記

    創世記2到4章對亞當和他直系親屬的記載,在方方面面都顯明記載的目的是為了描寫實際歷史。某些文學體裁傾向是高度比喻性和象徵性,如詩歌和比喻。其他則傾向是更直接,例如歷史敘述。創世記這卷書的大部分,無可爭辯是歷史敘述,例如11到37章中早期列祖的歷史,37到50章關於後來列祖的歷史,例如約瑟的故事。創世記2到4章的文學,與這些經文非常吻合。實際上,同樣的文學標誌帶出了創世記2章,這文學標誌引入了貫穿整卷創世記的許多其他歷史敘述。讓我們來聽摩西在創世記2章4節寫的具有模式性質的話:

造天地的來,在耶和上帝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24

    “來歷乃是這樣”這短語,希伯來文是elleh toledoth (ĀL-leh tō-leh-DŌT) tAdl.At hL,ae,可以按字面意思譯為“這些是某某的世代”。這同樣的短語帶出了貫穿創世記的人類世代名單和記載。它在5章1節帶出了亞當的後代,在6章9節帶出了挪亞的後代,在11章10節帶出閃的後代,在11章27節帶出他拉的後代,在25章12節帶出以實瑪利的後代,在25章19節帶出以撒的後代,在36章1節和9節帶出以掃的後代,還有在37章2節帶出雅各的後代。

    而且,創世記講了亞當生平像傳記一樣的細節。例如我們得知夏娃懷孕,我們得知他三個兒子的名字,該隱、亞伯和塞特。我們也得知亞當活了多久,看到他130歲時生了塞特,930歲時去世。這生命跨越的時間要比人類今天的壽命長得多,但是,仍然很明顯是作為歷史數據呈現在讀者面前。

    因此,鑒於這些章節中的敘述文學形式,帶出這些章節的世代模式說法,以及亞當生活的細節,我們可以肯定摩西要人把創世記2到4章看作是歷史。換言之,他要他的讀者相信,亞當和夏娃是真實的歷史人物。

舊約聖經

    我們已經看了創世記中亞當和夏娃的歷史性,就讓我們把 注意力轉向舊約聖經其他書卷。舊約聖經其他地方都沒有提名講到夏娃,但有兩次提到亞當。這兩個地方都把亞當呈現為是一個歷史人物。在歷代志上1章1節開始講到的家譜,列明他是塞特歷史上的父親。這家譜從亞當追溯到以色列和猶大從被擄巴比倫回歸前後的世代,接近主前第六世紀結束的時候。對於從被擄歸回的人而言,一份準確、歷史性的家譜是很重要的,因為這會幫助他們確立他們在應許之地原本的角色和產業。一份建立在神話之上的家譜,絕不能實現這一目的,因此對歷代志作者原本受眾來說根本就不具有說服力。

    另一次提到亞當的地方是在何西阿書,這節經文把歷史上以色列人犯的罪與亞當的罪作了比較。請聽何西阿書6章7節:

他們卻如亞當背約,在境內向我行事詭詐。(何西阿書67節)

    一些解經家認為,這指的在約書亞記3章16節提到的一座稱為亞當的城。但是,約書亞記並沒有提到那城犯罪。所以,如果何西阿書只是把它作為諺語使用,就顯得挺古怪的——尤其始祖的罪是如此為人所知,對人類導致如此可怕後果的情況下,就更加古怪了。其他人可能會認為,亞當並不一定要是一位歷史上的人物,才能讓這個比較有效。但是,正如我們後來在新約聖經看到的,上帝與亞當所立的聖約,只有具備歷史性才會有意義。

    我們已經探索了在創世記,以及舊約聖經其他地方亞當和夏娃的歷史性,現在就讓我們接著來看新約聖經。

新約聖經

    新約聖經有好幾次講到亞當,並且新約聖經作者經常賦予亞當的歷史極深遠的神學意義。例如保羅在羅馬書5章12到21節強調說,亞當的罪是人類死的原因。而且他還教導說,耶穌拯救相信他的人脫離我們在亞當裡所受的咒詛。類似的闡述可以在哥林多前書15章22節和45節找到。因此,如果亞當不是一位歷史上的人物,那麼耶穌拯救我們脫離什麼呢?如果歷史上不存在一位亞當犯罪得罪上帝,那麼,我們就不需要一位歷史性的耶穌死在十字架上了。

    保羅也在提摩太前書2章13和14節證實了亞當的歷史性,他在那裡說,先造的是亞當,而不是夏娃;先犯罪的是夏娃,而不是亞當。同樣,猶大書14節看亞當的家譜是可靠的,把以諾算作是亞當的第七代世孫。實際上,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沒有一處地方暗示亞當不是一位真實的歷史人物。

我認為,不承認亞當和夏娃的歷史性,對於我們認為耶穌基督來成就的事具有重大影響。所以,如果亞當和夏娃只是個神話,或是人為編造出來的故事——不存在著真實、歷史性的亞當和夏娃——那麼,上帝來到人間為一個從來不曾存在的神話而死,這就真是愚蠢了。而我認為,這也是自動削弱了耶穌基督的歷史性,因為當你讀使徒保羅的著作,例如,他總是喜歡使用此隱喻,說所有人在亞當裡都死了,但那位新的亞當,就是耶穌基督,賜給我們新生命。因此,如果亞當從未真正存在過,我為什麼還要信靠這位新的亞當呢?

— 烏亞尼·斯都牧師

    我們已經看了上帝創造人的頭兩步,概括了聖經記載,捍衛亞當和夏娃的歷史性,現在,就讓我們來關注人的超越性。

超越性

    正如我們之前提過的,聖經清楚教導,上帝造亞當和夏娃,是超越上帝在地上所有其他的受造物。這方面的暗示,在於創世記1章27節,列出上帝在第六日造人,是與創造動物分開的作為,算是一個創造的高峰。事實上,只在創造人類之後,敘述在創世記1章31節發生轉變,從說創造是“好的”,變為說創造是“甚好”。在創世記2章7節可能也暗示了人類的超越性,那裡明確說只有亞當是由上帝往他裡面吹進了他生命的氣。

但是,亞當和夏娃超越其餘受造物的真正證據,是體現在這事實,就是上帝按祂的形象創造了他們,指派他們代表上帝管理創造界。請再來聽創世記1章27-28節:

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上帝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世記127-28節)

像創世記9章2節和詩篇8篇6到8節這樣的地方也表明了同樣的觀念。

    上帝創造人類,要以其他受造物不能達到的方式,反映出祂的榮耀和祂的屬性。我們在後面一課要更詳細探索上帝的形象這概念。但是在此,我們只強調說,作上帝的形象就像一幅反映上帝的畫像。在古代的近東,君王會在他們國家到處樹立起他們自己的像,為的是提醒他們的國民,他們的君王是恩慈和偉大的。類似地,人類是上帝的像。我們存在的本身指向上帝的大能和恩慈。因為地上其餘的受造物沒有一樣有上帝的形象,所以沒有其他的受造物能有如此特別的尊榮,能有如此多內在的尊貴。

    除此以外,上帝指派我們第一對祖先,治理他所造的其他受造物。因此人類不僅有內在的超越性,上帝也賦予我們一種超越的角色。我們的任務,就是執行出上帝在這地上的治理。上帝已經把治理他創造界的任務委派給了我們,而不是給任何動物。我們看到創世記2章20節證實了這觀念,在那裡亞當給動物命名,以此行使對動物的權柄,他找不到任何動物能幫助他,去完成上帝指定他去執行的任務。

    後來聖經證實人的超越性, 把我們放在現在幾乎就要與天使同等的地位,表明我們將來要超越天使。正如我們在詩篇8篇5節看到的:

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詩篇85節)

詩篇第8篇其中一件了不起的事,就是它可以說是回應了創世記126-28節。一方面,聖經中有許多地方告訴我們上帝是多麼偉大,宇宙是多麼浩瀚,甚至這些經文告訴我們,宇宙是如此浩瀚,人與宇宙相比是多麼渺小。但是創世記12628節和詩篇第8篇都告訴我們人類的獨特,上帝賦予人類在上帝的世界上,實際上是在上帝的宇宙中有一種特別位置,就是他們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受造。在這裡,“按他的形象受造”這說法並沒有具體出現在詩篇第8篇,但其中有一種說法,就是人受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但也是得著“榮耀尊貴為冠冕”,然後肯定是重申了上帝賦予人類權柄治理創造界這說法——這治理就是作創造界的好管家——這是詩篇第8篇重申的。因此,詩篇第8篇幫助我們看到,或提醒我們,上帝創造我們的時候,他造我們賦予我們極高的地位與目的。

— 文森特·白寇特博士

    不幸的是,今天很多人企圖抹殺人類和動物之間的分別。例如,許多人相信,人類是進化的偶然產物。對他們來說,人類和動物的區別,主要是歷史方面的區別,可以通過少數DNA片段加以解釋。雖然這種觀點仍然承認人類在思想上超越動物,卻否認我們作為上帝的形象具有的根本尊嚴,削弱了我們作為創造界合法統治者的權柄。

    福音派人士用許多不同方式回應了這些宣稱。在這福音派區間的一邊,我們當中一些人相信上帝在六日,六個太陽日,創造了世界。許多人相信亞當和夏娃最早是在六千多年前受造的。在這區間的另一邊,我們當中一些人相信,創造用了更漫長的時間,亞當和夏娃若不是更早,也該是在數萬年前受造的。但是,無論我們採用哪一種觀點,都應當認同上帝創造人類,是要人類在尊貴和權柄方面超越其餘的創造界。

    到目前為止,我們對“起初”人算什麼的學習,是聚焦在上帝創造了我們第一對祖先。現在,讓我們轉過來關注我們人本質的構成。

构成

    我們講到我們人的“構成”時,想到的是組成一個人的不同部分。聖經使用了廣泛不同的說法,描述我們構成的部分。聖經講到我們的身體、肉體、心思、意念、靈、魂,還有許多其他方面。然而,貫穿許多世紀以來,神學家通常都認同所有這些部分都可以用兩方面來概括:物質的部分,通常稱為我們的“身體”,以及一個非物質的部分,通常稱為我們的“靈魂”或“靈”。

大多數福音派神學家都認同,人類是由物質的身體和非物質的靈魂組成,這些部分在一個有位格的人身上聯合起來。但是,聖經對這些要點的教導,因著使用多樣的詞匯描述我們人,特別是描述我們非物質的靈魂時,而變得複雜。因此,在聖經從物質和非物質方面概括我們的人性時,經常使用單一說法來講我們物質的部分,用另一個單一的說法來講我們非物質的部分。例如保羅在哥林多後書7章1節寫道:

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上帝,得以成聖。(哥林多後書71節)

保羅在這節經文表明,我們人的特質可以用兩部分概括:物質的身體以及非物質的靈魂。我們在整本聖經發現類似的構成,包括羅馬書8章10節,哥林多前書7章34節,歌羅西書2章5節,雅各書2章26節,以及彼得前書4章6節。

聖經教導說,人是由稱為身體的物質部分,以及稱為靈魂、靈、心、以及各種類似說法的非物質部分組成。人性本質的這兩部分都至關重要,都是我們受造之初本性的部分,最終是我們復活時人性本質的部分,因此我們不是最終變成只有靈魂或靈。最終身體要復活。因此這兩部分都是人性本質的部分,具有一種目前和一種將來的重要意義。

­— 約翰·漢密特博士

    按照這些理解,我們對我們人類構成的討論要分兩部分進行。首先,我們要看每一個人都有一個物質的身體。第二,我們要講到這事實,就是我們也有一個非物質的靈魂。讓我們首先來看我們物質的身體。

物質的身體

    聖經使用一些說法來講我們人本質的物質方面。聖經最經常使用身體這個名詞,說明人類是由真實、實在的物質組成。

    正如耶穌在馬太福音10章28節講的我們人性時說的那樣: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馬太福音1028節)

耶穌在這節經文中使用身體這說法,指的是我們物質的特質,與我們的靈魂,或非物質的特質分別開來。

    除了使用“身體”這說法,聖經在例如歌羅西書1章24節這樣的地方,也講到我們物質的特質是“肉體”;“血肉之體”的用法,在例如哥林多前書15章50節,以及希伯來書2章14節的地方;“骨和肉” 的用法,在創世記2章23節。還有使用“力量”的說法,來指我們物質方面的能力,例如在申命記6章5節,以及馬可福音12章30節 。

    很明顯,身體是由許多不同部分組成。有時聖經用總體的說法,講到身體是各部分的總和,例如羅馬書7章23節講的“肢體”。但聖經也按各自指出許多部分,例如手、膀臂、腳、眼睛等等。雖然我們可以列出一份非常詳盡的清單,上面寫有聖經提到的每一個身體部分,但這作用不大。神學家們按聖經的線索,滿足於理解這些部分的每一樣是屬￿一個更大整體,就是我們所說的我們物質的身體。

    很重要的就是要認識到,我們物質的身體不僅僅是暫時的,它們是我們生命存在必不可少的方面,是我們人性本質的重要部分。當我們受孕的時候,我們的身體就開始有了,貫穿我們在地上的生活,繼續和我們在一起。雖然在死的時候,我們物質的身體與我們非物質的靈魂分離,它們仍是我們的一部分。聖經經常講到死人是存在於他們的墳墓中,把死人的身體與他們活著時候的人說成是同一個人,其中一個原因就在於此。在這方面,我們看到耶何耶大,歷代志下24章15和16節說他與君王同葬在大衛城。彼得在使徒行傳13章36節講到大衛與他的祖先同葬。約翰福音11章17節說耶穌的朋友拉撒路自己本人在他的墳墓裡。使徒行傳13章 29和30節講到耶穌在復活之前躺在墳墓裡。

    而且,在這世代末了,人類普遍復活的時候,每一個死人的身體都要復活面對上帝的審判。在那時,我們的靈魂和身體要再聯合在一起,不再分開。得救贖的人要復活,得新天新地中的新生命。但惡人要復活定罪,身體永遠受折磨。請聽耶穌在約翰福音5章28和29節說的話:

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翰福音528-29節)

    這樣認識了我們物質的身體之後,讓我們來看我們構成的第二個方面:我們非物質的靈魂。

非物質的靈魂

    和身體一樣,聖經使用不同說法講到我們人性非物質的部分。其中一個最常用的說法就是靈魂,這經常是希伯來文nephesh (NEHF-esh) נֶפֶשׁ一詞,或希臘文psuché (psoo-KHĀ) ψυχή一詞的譯法。這些單詞通常指人類整個非物質本性,但有時會指整整一個人,包括物質的身體。例如創世記2章7節告訴我們,當上帝把生命的氣息吹進亞當裡面,亞當就成為了一個有靈的活人,或nephesh (NEHF-esh)。在這情形裡,它的意思就是亞當成為了一個活著、有呼吸的人。而在約翰福音15章13節,耶穌使用psuché (psoo-KHĀ) ψυχή這一個詞來指我們身體的生命,他解釋說,最大的愛就是為我們的朋友捨棄我們的生命——psuché (psoo-KHĀ) ψυχή

    另一個用來指我們人非物質部分的最常見說法,就是靈,它通常來說是希伯來文ruach (rū-AHCKH) רוּחַ,或對應希臘文pneuma (NŪ-mah) pneuma的譯法。這兩個詞常常指人性本質整個非物質方面,在這種意義上,它們相對來說是靈魂的同義詞。但“靈”也可以用來指不同的其他事情,例如“呼吸”,“風”,甚至一種態度或風範,比如提摩太后書1章7節中“膽怯的靈”這說法。

    聖經除了這些說法以外,也用了許多詞來講我們非物質生命的不同部分。例如“思想”通常指我們道德、理智和理性思想的所在,如羅馬書7章23節。“心”有時還指的是我們內在的生命,或我們思想、意志、感覺和情感的非物質來源,例如撒母耳記上16章7節,提摩太后書2章22節。就連希伯來文me’eh (MĀ-eh) מֵעֶה,通常譯成腸、子宮、或裡面部分的這個詞,在例如詩篇40篇8節這樣的地方,也可以用來指我們非物質的生命。

    當然,聖經也用許多其他說法來指我們非物質生命不同的部分,包括我們的良心、願望、理智、思想、心思,以及廣泛的不同情感。普遍來說,就像說到我們的身體一樣,神學家已經認識到,所有這些部分都是屬￿一個更大的整體,就是我們說的我們人非物質的靈魂或靈。

我們在聖經看到一些描寫,把人類描寫為有一個靈魂、思想、心和靈,這些說法有一些是同義詞,是重疊的,但它們確實有不同功能。因此,心是一種比喻的說法,表明人靈命的核心和中心。思想可以是心的一部分,意志可以是心的一部分,情感是在心裡的。因此,人的心思想,人的心選擇,人的心相信,人的心有感受。靈和靈魂也算是有某種重疊。因此人心就像是靈的中心,靈魂的中心,但靈和靈魂卻不是可以完全的互換用法。它們類似,按我能知道的,是用來指人類非物質的部分;還有天使是靈,上帝是靈,所以靈是一種非物質的實存。靈魂可以用來指整個人,包括靈和身體。因此,就連人死了,也能稱他們為靈魂,但他們死後通常不會被稱為是靈。因此,這是一種重疊的用法,我認為這並不表明靈是一個部分,靈魂是一個不同的部分。這只是用不同的說法,講到同一個深邃的屬靈現實,一個人的所是。要點就是,我們不只是有身體,我們人是一種複雜的活物,雖然是屬靈的、看不見的、非物質的事。因此這有一點複雜。

— 約翰·麥靳磊博士

    記住了對我們人非物質靈魂的基本介紹,就有三個相關的觀念,值得我們進一步留意:我們靈魂的起源,我們靈魂的不滅,以及關於我們非物質組成的另一種觀點,這觀點稱為“三元論”。讓我們首先來看靈魂的起源。

起源

    關於人類靈魂的起源,人有幾種不同看法。一些神學家,他們稱為是“靈魂創造論者”,相信當一個人受孕時,上帝為每一個人創造一個靈魂。這種觀點得到像撒迦利亞書12章1節這樣的經文支持,這節經文說,上帝造人裡面之靈。靈魂創造論者也引用像以賽亞書42章5節,希伯來書12章9節這樣的經文,這些經文表明上帝是我們靈魂的創造者。

    其他神學家,稱為“靈魂遺傳論者”,相信人是直接從父母繼承了靈魂。按照這種觀點,就像我們父母的身體生出我們的身體一樣,我們父母的靈魂生出我們的靈魂。人經常使用這種觀念解釋為什麼人生下來就有有罪的靈魂,因為很難解釋上帝為什麼會創造一個已經有罪的靈魂。靈魂遺傳論者依靠像羅馬書5章12節這樣的經文,這經文暗示我們通過正常或自然的生殖,從亞當繼承了我們的罪性,他們也使用希伯來書7章9和10節,這經文教導利未從生殖的意義上,已經存在于他的祖先亞伯拉罕裡面。

    我們可以肯定,我們的靈魂是從上帝而來,但這是如何發生,我們卻不完全清楚。因此,我們在這幾課不會採取堅定立場,支持辯論的任何一方。

很多人期望聖經告訴我們,我們靈魂的起源,它是如何來的,它是如何受造。聖經沒有澄清這些問題,但告訴我們,人不僅只是物質的身體,人確實有一個非物質的部分。人有一個身體,一個靈和一個魂。聖經說上帝造人的時候,上帝往人裡面吹氣,人就成了一個活著的靈,這就是屬靈的部分。聖經沒有告訴我們這是怎麼來的,但靈是存在的,我們需要保護這靈魂。人的這部分是不能用食物或通常物質的事情來滿足的。奧古斯丁這樣解釋這問題:我們有一個需要,需要耶穌在我們的生命中,在物質和屬靈生命中滿足我們。

— 埃德·卡司斯博士

    在說了我們非物質的靈魂的起源之後,讓我們簡單來講靈魂的不滅或不朽。

不滅

    聖經教導說,我們身體死後,我們的靈魂繼續存在。我們的身體躺在墳墓中,惡人的靈魂在陰間暫時受懲罰,而基督徒在天堂享受暫時的祝福。這是發生在神學家稱為的“居間狀態”,或是從我們目前在地球上活著,到基督再來人類普遍復活之間的這個時段。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後書5章8節所說:

我們……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哥林多後書58節)

    保羅的要點就是,我們人性本質非物質的部分在死後繼續存在。如果我們是信主的人,我們的靈魂就要去與主同住。聖經在路加福音23章43節,使徒行傳7章59節,腓立比書1章23和24節,以及啟示錄6章9節用類似的方式講到這一點。

不信之人的靈魂也類似,但是他們的靈魂不是在天堂享受主的同在,而是在陰間受苦。正如耶穌在路加福音12章4到5節教導那樣:

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作什麼的,不要怕他們……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路加福音124-5)

    雖然陰間是個死亡的地方,很重要的是要認識到,聖經中的死並不是不再存在,而是落在上帝定罪之下。所以,從懲罰和祝福的角度來看,靈魂在陰間裡是死的,但從存在的角度來看,這些靈魂永遠存在有感知的。

    在暫時受懲罰和得祝福的居間狀態之後,我們的靈魂要在人類普遍復活的時候與我們的身體再次聯合。在那時,我們要去到我們最終、永久的目的地。惡人要在地獄裡承受身體和靈魂懲罰,但是,對於基督徒而言,當我們復活的身體與我們不滅的靈魂聯合後,我們就要在新天新地裡,無論是身體還是靈魂都與基督一同活著,直到永遠。

    從起源和不滅的角度思想了人類非物質的靈魂之後,現在我們要來提一提三元論這教義。

三元論

    作為基督徒,我們知道人類並不僅僅是物質的受造之人,畢竟聖經從廣泛的各個方面講到我們非物質的靈魂。福音派神學家和學者當中最常見的觀點,就是我們已經描述過的,那稱為是二元論或二部論的觀點。這種教義持定人是由兩個根本部分,就是身體和靈魂組成。

    即使如此,並非所有福音派神學家都相信從物質身體與非物質靈魂的兩個角度,是最好地描述了我們人的構成。一些神學家而是堅持三元論或三部論的教義。這種觀點說,人類是由三個部分組成:身體,魂和靈。三元論首要是訴諸於小部分經文為根據,這些經文把人類的靈與魂區別開來。例如希伯來書4章12節:

上帝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希伯來書412節)

    相信三元論的人論證說,這節經文表明魂和靈是人類不同的非物質部分。人也根據哥林多前書15章44節,以及帖撒羅尼迦前書5章23節進行類似的論證。

    相信三元論的人根據這樣的經文論證說,靈和魂並不是同一回事。我們的魂基本上就是我們較低的非物質功能,例如,那些賦予我們身體存活,生出我們的願望和愛好的功能。與之形成對比的是我們的靈,我們較高的非物質功能,包括那些把我們與上帝聯繫起來的功能。

    但是,無論我們持守二元論,還是三元論,都應當認識到許多福音派基督徒是憑無愧的良心持守與我們不同的觀點。我們都應強調,持守二元論和三元論的人都認同人類的組成,部分是物質,部分是非物質。

關於人類構成二元論和三元論的觀點,人們已討論了很長一段時間,兩種觀點都有某種解經方面的權威。因此,我們不應在這問題上開戰,這問題並非意義重大到了一種地步,以至於一種是正統,另一種是異端。

— 拉梅什·理查德博士

    我們生命的構成告訴我們,我們的身體和我們的靈魂都很重要。有時我們會如此關注靈命,結果我們未能看顧我們自己物質的需要,或我們身邊人的物質需要。或者更經常的是,我們強調在地上物質生命的重要性,到一個地步,以至於未能正確關注我們靈命的發展。然而,我們由身體—靈魂構成的生命鼓勵我們認識到這兩者的重要性,以及它們互相依賴的關係。如果我們是真正思念屬靈的事,那麼我們就會用我們的身體,在這物質世界上尊榮上帝,我們就會看顧其他人物質方面的需要。如果我們真正努力使用我們的身體榮耀上帝,做祂的工作,這就要在我們內心和靈魂裡促進靈命成長興旺。

    到此為止,在我們討論人算什麼,標題是“起初”的這一課中,我們已經看了上帝創造人類,以及我們生命的構成。現在讓我們來看最後一個大主題,人類一開始與上帝聖約的關係。

圣约

    上帝創造亞當夏娃時,祂不只是讓他們在地上自由行走,毫無方向地狂奔。祂創造他們有一個目的,即要在地上建立祂的國度。祂賦予他們完成這任務所需的能力和幫助。祂制定規矩,要求他們忠誠,努力工作。祂說明如果他們順服祂就要領受的祝福,以及不順服就要遭受的懲罰。用神學的術語來說,我們可以說上帝在祂自己和人類之間建立了一種聖約的關係。

貫穿舊約和新約聖經歷史,上帝建立與祂百姓正式的關係。這些正式設立的關係的條件,常常是寫在聖經所說的聖約裡面,聖約這詞翻譯自希伯來文berîth (beh-REET) בְּרִית,以及希臘文diatheke (dee-ah-THĀ-kā) διαθήκη這詞。這些聖約的關係與古代的國際條約,特別是大君王或宗主,以及侍奉他們的附庸國之間的條約相似。

這些古代的條約都有三個特徵:宗主對他附庸的恩慈,宗主要求附庸對他的忠誠,以及因著附庸忠誠或不忠誠而產生的後果。這些條約或約是貫穿一代又一代人存在,因此附庸的繼承人要繼續服侍宗主的繼承人。類似,上帝的聖約記載著祂對祂百姓的恩慈,解釋了他們要對祂盡的忠誠,描寫了人類忠誠或不忠誠這些要求的後果。

    在創世記1到3章對上帝創造人類的記載中,希伯來文並沒有使用berîth (beh-REET) בְּרִית這詞。舊約聖經早期希臘文譯本七十士譯本也沒有使用diatheke (dee-ah-THĀ-kā) διαθήκη這詞。結果就是,一些神學家否認可以把上帝和亞當之間的關係正確稱為是一種聖約。即使如此,聖經也強烈表明上帝與亞當,以及通過亞當與其餘的人類立了一個聖約。

一方面,上帝與亞當的關係包含所有正式的聖約的元素。上帝很清楚是在亞當之上有主權、超越的君王。正如我們之前在創世記1章28節看到的,上帝設立人類作祂的附庸,或奴僕君王,指示他們代表祂治理整個創造界。

除此以外,上帝與亞當的關係包括了上帝的恩慈,對亞當忠誠的要求,以及亞當順服或不順服的後果。我們等一會兒要更詳細來看所有這些聖約的元素,因此現在只是簡單指出,存在著這些元素,這證明存在著一種聖約的關係。

    另一方面,後來創世記對挪亞記載的方式認定了上帝與亞當存在著聖約的關係。上帝在創世記6章18節對挪亞說:

我卻要與你立約。(上帝在創世記618節)

這裡譯為“立”的希伯來文動詞是qum (KŪM) קוּם。這是通常用來表明確立一個已經存在的聖約的詞語。若要立一個全新的聖約,通常使用的動詞是karath (kah-RAHT) כָּרַת。

所以,當上帝說祂要與挪亞“立”祂的約,祂指的是祂要與挪亞確立一種已經存在的聖約關係。同時,上帝與亞當的關係,是這裡講的創世記前面唯一的關係。後來,何西阿書提到亞當的約的地方證實了這種解釋。你會記得何西阿書6章7節說:

他們卻如亞當背約,在境內向我行事詭詐。(何西阿書67節)

    除此以外,耶利米書33章20節和25節提到一個約束創造界本身的聖約。這聖約看來是在創造周之內建立,因此,很自然地把亞當和夏娃包括在內,看他們是屬上帝的附庸君王。

    證明上帝與亞當立約的另一個證據,就是上帝與亞當的關係對應著上帝與基督的關係。保羅在羅馬書5章12到19節深入地論述到這一點,而上帝與基督的關係本是一種聖約。這事實反復貫穿在希伯來書7到13章當中,耶穌祂自己在最後的晚餐也提到這一點。耶穌在路加福音22章20節對門徒說:

“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加福音2220節)

    正如我們之前說過的,我們承認摩西並沒有使用berîth (beh-REET) בְּרִית.這詞來描寫上帝與亞當的關係。但是,無論我們怎樣稱呼這種關係,都可以確信上帝和亞當之間的安排具有聖約的所有特徵。歷史上,神學家傾向認同這一點。例如,神學家經常把上帝與亞當之間的關係稱為亞當之約,因為亞當是他百姓的元首,是人類第一個聖約的治理者。他們也把它稱為生命之約,因為如果亞當不破壞這聖約,它就會帶來永遠的生命。他們把它稱為創造之約,因為這是在創造周內所立下的,影響到整個創造秩序。他們把它稱為行為之約,因這聖約應許給人生命,條件是人類要有順服的行為。

 “行為之約”指的是創世記前幾章的一種治理,按這治理,上帝到亞當這裡來,在創世記第2章告訴他不要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因為他吃的日子必定死。行為之約向亞當呈現出生與死。如果亞當悖逆上帝,那麼結果就是死。要是亞當順服上帝,繼續順服上帝,結果就是得到確立的生命,但他並沒有順服上帝。正如保羅在羅馬書5章,以及哥林多前書15章教導的,亞當是一個約的代表人。這意味著亞當悖逆或順服的時候,在這裡的情形裡他是悖逆,他是作為他後代的代表如此行,因此當他犯罪的時候,死就臨到這世界,他的罪算為是他後代的罪,這樣死就臨到他們。

— 蓋伊·沃特斯博士

    我們要從之前提到聖約的三個首要特徵來思想上帝與亞當立的聖約。首先,我們要看上帝對人類的恩慈。第二,我們要察看上帝對亞當和他族類的要求,就是人要對上帝有忠誠。第三,我們要思想人類順服和悖逆的後果,讓我們首先來看上帝的恩慈。

上帝恩慈

上帝的恩慈,就是祂對祂創造的人表明出來的美善仁慈,就如祂在創世記第1和第2章為亞當和夏娃做的美事。例如上帝按祂的形象創造了亞當和夏娃,把他們提升到在其餘創造界之上掌管權柄的位置。大衛用詩篇8篇4到6節熟悉的話講到這種恩慈:

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詩篇84-6節)

    大衛問: “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他 是承認人類並不配得我們從上帝領受的這種顧念。大衛特別被上帝這種恩慈打動,就是上帝賦予亞當和夏娃,以及他們後裔在創造界之上的權柄。

上帝在祂起初與人類所立的聖約中,表明祂恩慈的另一種方式,就是向人提供居所和食物。具體來說,正如我們在創世記2章8節看到的,祂讓亞當和夏娃居住在伊甸園中,也供應他們所需的一切食物。上帝在創世記1章29節對亞當說:

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創世記129節)

    在亞當墮落犯罪之後,上帝立約的恩慈完全顯明。上帝在創世記2章17節已經警告亞當,如果人類干犯祂的律法,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就要死。但是,他們吃了這果子卻沒有死——至少身體方面沒有死。而上帝則是為他們提供了一個方法,可以得到救贖,把拯救的恩典澆灌在他們身上。祂繼續向一代又一代屬￿祂的人,向每一個為罪悔改,轉向上帝求得拯救的人顯出這恩典。

在創世記第一章、第二章裡面,神創造了天地萬物,都是為著人所創造的,可想而知這些的創造不但是為了亞當和夏娃,而且是在他的整個的後裔,所有的在他們墮落以後的人類都在享受著的起初的創造。並且更加奇妙的是,主耶穌在世上的這一段時間,他所宣講的,所講述的,所使用的很多的例子,都是從創世記的第一章和第二章中所選取的,他所看到的星星,當年指引那些東方的博士來參拜他,還有他在田野裡邊講道的時候,特別所提到的天上不種也不收的飛鳥,這些都作為他講道的美好的比喻。這讓我們想到在未來,主再來的時候,那些的新天新地,那些所出現的星光,所出現的榮耀,都是在起初的創世記裡邊都有一些很好的記載,並且是起初神所創造的。我想從起初神造的這些,就有其中的特別的目的。

— 劉奇峰牧師

    記住這種對上帝恩慈的認識之後,讓我們轉過來,看祂的聖約要求人類忠誠。

人類忠誠

    神學家為了證明上帝要求人有忠誠,就經常提到創世記2章17節,在那裡上帝命令亞當不可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雖然這確實是上帝要求的忠誠的一部分,祂的命令卻遠遠超過禁止的這一點。

神學家已經用不同方式描寫這些義務,但是,很多人認為亞當從上帝領受了全備的道德律,這道德律後來很清楚地在十誡中概括出來。例如在1647年寫成的威斯敏斯特信條的第19章,第1到2段是這樣描寫亞當的義務:

上帝給亞當一個律法作行為之約,上帝藉此約來約束他和他的後裔,來親自、完全、切實並永遠順服他……此律在亞當墮落之後,仍為完全之義的準則,並如此成為上帝在西乃山所頒佈……的十誡。

    我們在這一課要把我們的考察局限於上帝要求兩種類型的人類忠誠。第一,上帝把祭司義務加在亞當和夏娃身上。第二,祂給他們在其餘創造界之上君王義務。讓我們首先來看人類的祭司義務。

祭司義務

    亞當在伊甸園中祭司的義務是明顯的,既是因為伊甸園是地上的聖所,也是因為亞當和夏娃做祭司的工作。作為聖所,伊甸園預兆著帳幕,以及後來的聖殿。事實上,帳幕的佈置和裝飾讓許多神學家得出結論,帳幕是要複製伊甸園。帳幕的燈檯就像園中的生命樹。裝飾帳幕幔子以及約櫃的基路伯,讓人想起在創世記3章24節守衛伊甸園的基路伯。

正如伊甸園是帳幕和聖殿的預兆,亞當和夏娃也成了在這些神聖建築裡服侍的祭司的預兆。例如,在創世記3章,上帝與亞當和夏娃同行,與他們說話。按照利未記16章的記載,上帝後來只是向祂的大祭司,只是在帳幕和聖殿最神聖的地方顯出祂的同在。上帝在伊甸園賦予亞當的任務,也指向祂祭司的工作,因為聖經用描述祭司在帳幕中工作的同樣術語來描寫亞當的任務。我們在創世記2章15節看到:

耶和華上帝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創世記215節)

希伯來文動詞avad (ah-VAHD) עָבַד的意思就是修理,shamar (shah-MAHR) שָׁמַר,在這裡譯為看守,兩個詞都是相當普通的詞,可以有很多意思。但合在一起,它們構成一個術語性質的短語,描述的是祭司性的工作。例如我們在民數記3章8節看到:

利未人又要看守會幕的器具,並守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辦理帳幕的事。(民數記38節)

在創造的記載中,亞當和夏娃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受造,不僅治理和征服,而且也要做代表的工作。他們應當就像以色列祭司的角色那樣,祭司是上帝和人類之間的代表或中間人、媒介,亞當和夏娃受造,就是要做同樣的事;他們要治理、服侍、順服,因此在地上代表上帝,這正是貫穿先祖的記載,去看到以色列國和律法妥拉,去看到新約聖經和大使命,或在使徒行傳18節聖靈降臨在我們身上,要我們去做見證一樣,所有這一切都是紮根在亞當和夏娃受造,作上帝形象的承載者,按照上帝的樣式形象受造,不僅像祂那樣治理,也要顯出上帝是怎樣的上帝,這就是一位祭司首要的角色。

— 傑弗裡·沃克莫教授

上帝與亞當立的聖約,曾經是、現在仍然是對所有人類都具有約束力。因此,人類仍然要對上帝負責,履行從這些祭司本分而來的道德義務。例如,我們都蒙召要服事上帝,敬拜祂,栽培和守護創造界,把整個世界變成一個聖所,適合上帝的同在。在教會中,上帝已經賜給我們另外的義務,例如,向祂獻上讚美和順服的祭,向世人宣告祂的恩慈。正如彼得在彼得前書2章5和9節對教會說的:

你們……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奉獻上帝所悅納的靈祭……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得前書259節)

    從亞當和夏娃祭司義務的角度探索了人類忠誠之後,就讓我們討論他們的君王義務。

君王義務

    正如我們在這一課前面看到的,上帝指定亞當和夏娃代表祂治理創造界。祂命令他們讓人類人數加增,為的是把人類的治理擴展到全地之上。這就是人類的君王義務。請再聽上帝在創世記1章28節對人類的命令:

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世記128節)

對創世記1章“形象”和“樣式”這些表達的其中一種最常見理解,就是上帝創造我們,作祂的代表,作祂創造界的治理者。我們可以從摩西寫作時更大範圍的文化背景得出這結論,在那背景中,“形象”和“樣式”常常用來描寫法老和君王,所以說法老是按“神的形象”受造,就是說他是在那特別處境中代表神的治理者。我認為非常重要的,就是留意到在創世記2章,上帝不是把亞當和夏娃放在伊甸園中,然後對他們說,他們只要躺在草地上數天上的雲彩就好了,我不知道,也許還有看著旁邊的羊吧?祂向他們頒佈在伊甸園的一項任務和目的,不是嗎?祂把他們安置在那裡,要修理看顧這園子,因此有在創造界工作的呼召,幫助看顧、塑造、模造創造界,讓它成為上帝要它成為的那種創造界,就是所有受造物在當中興盛的創造界,這就是作人意義的一部分。上帝就是這樣創造我們,要我們在上帝把我們安放其中的創造界發揮這種代表作用。

— 馬可·科泰斯博士

天上的大君王命定人類做祂皇家的附庸,擴展祂的國度,超越他們居住的伊甸園起初的邊界。祂為他們設立的目標,是讓他們人數加增,分散出去,就像他們看顧那園子一樣看顧整個地球。最終來說,人類應當把整個地球變成上帝在地上的聖所,成為祂在天上國度的擴展,這仍然是我們今天的義務。耶穌在馬太福音6章10節的主禱文中教導我們禱告:

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馬太福音610節)

    幫助上帝擴展祂天上的國度到地上,這一直都是人類的任務。耶穌對我們禱告的教訓反映出這一點,而這任務是特別落在教會中信靠祂的人身上。我們應當看我們彼此的工作呼召都是上帝已經賦予我們管理這地使命的一部分。我們應當使用我們的技能和資源,看守和管理祂的創造界。無論我們是在家裡,在職場,在教會,或是在任何別的地方,我們都蒙上帝呼召,在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上,代表和服事我們聖潔偉大的君王。

    我們已經看了上帝在與亞當立聖約中顯明的上帝恩慈,以及祂要求的人類忠誠,現在讓我們來看人類順服與悖逆的後果。

後果

上帝與亞當立約,應許如果人類向祂顯出忠誠,祂就要祝福他們,如果他們向祂顯出不忠誠,就咒詛他們。正如我們已經提到的,悖逆的後果就是死。上帝在創世記2章17節對亞當說: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217節)

    在這方面,古代希伯來律法文件通常闡述的是可以實行的最大懲罰,而不是一定要施加的必然懲罰。但是,無論上帝在創世記2章17節的話指的是對悖逆的最大懲罰,還是必然懲罰,人類對上帝聖約的不忠誠都必帶來嚴重後果。顯然,我們第一對祖先理當受到死的懲罰。

    亞當和夏娃犯罪的一個後果,就是他們落在上帝的定罪之下,遭受我們之前提過的那種司法審判的死。保羅在羅馬書8章10節對靈命生與死的教導,表明他們在靈裡是死了,他們所有按肉身生的後裔都被定罪,有著同樣的結局。另外,正如我們在創世記3章22到24節看到的,上帝把他們趕出伊甸園,離開祂的面。因他們的罪,創造界本身落在敗壞的捆綁之下。

亞當犯罪的結果,在根本上就是為邪惡敞開了大門。他們的罪讓邪惡進入世界,結果就是,每一件事都被邪惡感染,每一件事都被邪惡破壞,具體來說,邪惡顛覆了上帝的旨意。因此它影響人類,影響我們的身體和我們的思想。它影響創造界最根本的結構,因此正如羅馬書第8章所說,創造界就落在挫敗之下,盼望得到挽回。當然,從關係的角度,邪惡影響我們作為人彼此的關係。但最重要的是,它影響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因此邪惡成為需要解決的問題。雖然只是通過一樣悖逆的作為,人就為邪惡敞開了大門,這有一點點像要把煎雞蛋復原一樣。要消除這個邪惡是一件浩大工程,因這敗壞是如此深地沉浸在創造秩序中。這就是為什麼聖經只用幾行文字描述亞當和夏娃犯罪的作為,卻用了上千頁的篇幅描寫消除這罪的作為。

— 蒂姆·福斯特博士

雖然人類犯罪有這一切可怕後果,但上帝並沒有馬上殺掉我們的第一對祖先;祂讓他們在身體上活著。更重要的是,上帝按他們犯罪的這種“新”光景,把祂的恩慈擴展到他們身上。例如,祂隱含著恢復他們的靈命,證據就是祂認定他們要憑信心養育兒女,以及夏娃在創世記4章1節和25節表明的信心。除此以外,上帝應許要派一位救贖主,拯救他們脫離他們罪的一切後果。這應許在上帝咒詛引誘夏娃去吃禁果的那條蛇這件事上表明出來。請聽上帝在創世記 3章15節對這蛇說的話: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世記 315節)

    這位救贖主最終就是基督,祂要完全守聖約,得到上帝聖約的祝福,施恩與祂救贖的人分享祂的祝福。

創世記中亞當和夏娃的歷史,並沒有明確描述亞當之約中一切的祝福。但創世記1章22節和28節暗示說,人數加增,治理這地,這些本身就是順服的祝福。這觀念得到後來經文的證實,這些經文提到生兒育女的祝福,例如申命記7章14節,以及治理這地祝福,例如提摩太后書2章12節。

而且,在創世記3章22節到24節,上帝將亞當和夏娃從伊甸園驅逐出去,至少部分是要攔阻他們來到生命樹面前。如果他們繼續順服,他們本來是吃這生命樹的果子,讓他們永遠在與上帝的團契中,在上帝直接的同在面前生活。因此我們能得出結論,永生本來也會是他們順服的一種祝福。這結論得到羅馬書5章12到19節的進一步證實,這段經文教導說,耶穌在亞當失敗的地方成功了,就為我們得到了生命。

    而且,因著亞當是人類立約的元首,他的忠誠和不忠誠的後果,成了全人類生死的大事。悲哀的是,亞當和夏娃向上帝不忠,因此他們和他們所有平常或自然的後代,都服在罪、敗壞和死之下。但上帝的恩慈仍然佔據上風,提供了逃脫的出路,通過祂所應許的救贖主耶穌基督提供了一條脫離的道路。

结论

    這一課講的是在起初人算什麼,我們已經從聖經記載,以及人類歷史性的角度看了上帝創造人類,人類超越其餘的創造界。我們也描述了我們的構成,是物質的身體和非物質的靈魂。我們已經從上帝的恩慈,祂要求人類忠誠,以及順服和悖逆的後果這些角度思想了人類起初與上帝聖約的關係。

    想起上帝創造之初賦予人類的尊貴和榮耀,實在令人震撼。顯然罪已經給我們製造了極大難題,但是認識上帝對人類的計劃,這是至關重要的第一步,讓我們可以開始認識祂勝過這罪,恢復人類以及其餘創造界回到原本榮耀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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