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是什麼?卡森(3集) - 2 - 福音是什麼?(二)卡森
逐字稿
【神學講座二:福音是什麼?】
D.A.卡森(羅三21-26)
在這堂,翻到羅馬書三章。羅馬書三章,這段經文,改革英雄馬丁路德稱為是羅馬書跟整本聖經的中心。很籠統的說法,無論他對不對,但嚴謹的路德若這樣認為,我們就必須認真看待這段經文。
我開始讀羅馬書三章21到26節。
但如今,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上帝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這是主的話。
現在,上帝因憐憫賜下聖經,用不同的文學體裁,有敘述性,有書信,有比喻,有家譜、祝福,等等。這獨特的論述資料,我想是特別有挑戰性的,因為太濃縮了。我想在座的都很熟悉這經文,我們需要來認真的研讀。我剛剛讀的,當我在讀的時候,你的腦海一片混亂,不斷的出現上帝這個字,神學用詞迅速疊起,但結束後,你能夠用三句話做總結嗎?我們剛剛才讀完,你能夠做總結嗎?
你要明白這種經文唯一的方式就是,一句一行的拆開來看,才能明白為何要串在一起。當你明白為何要串在一起時,你回到起點再重讀一次,你才看得出精彩的連慣性,但我們必須先拆解。
在我們一行一行的研讀之前,很重要的是,這是在羅馬書的框架中。在羅馬書的引言後,從一章18節直到三章的20節,緊接在後的是這一大段經文。保羅在這裡盡力描述世界是惡的,不只是惡的,也正因為是惡的,落入上帝公義的憤怒中。一章18節是這樣開始的:
上帝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
我們故意抵擋上帝藉著受造界向我們的顯明,故意抵擋上帝的自我啟示,結果就是我們扭曲自己生命,在性關係上、在道德上、在關係上、在神學上、在存有上,我們不斷的扭曲。猶太人外邦人都一樣,我們弄的亂七八糟。你若多領受上帝的啟示,你就抵擋這啟示;你若少領受上帝的啟示,你連基準線在哪都不知道。無論你領受的哪種啟示,你都達不到它的要求。所以整段一18到三20,在三章9節的引言中,攀登至精彩高峰。
現在我依然在不同的大學中講道,試著對人們解釋什麼是福音。我跟你講,當我引用這段經文時,學生常常看著我想,這傢伙到底在想什麼?你只要注意聽這經文,你只要聽,你是基督徒,你覺得舒服嗎?你試著站在你最要好、但未信主的朋友立場上想,你最好的非信徒朋友,你最好的伙伴,你最喜歡的那一個,但還沒有認識基督教,他們對這經文會有什麼樣的反應呢?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猶太人比別人優越嗎?絕對不是。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上帝的,都偏離正路,一同變毫無價值,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他們的喉嚨是敝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裏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為殺人流血腳步飛快,所經的路便行殘害暴虐,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們眼中不怕上帝。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沒有人是行善的?那Medecins Sans Frontieres呢?無國界醫生呢?一個法國組織,他們不是在作好事嗎?沒有尋找上帝的?全世界的人不是都在找上帝嗎?我們是無可藥救的宗教性族類。滿口是咒罵苦毒?但我是記者,講事實是我本分。沒有明白的?我們有一堆博士,有柏克萊大學,有加州大學,等等。真慘,沒有明白的,我們不是讀了一輩子的書嗎?等等,這些聽起極端右翼,都是負面的,完全不喜樂。
但,從保羅的角度來看,你若不明白這裡所說的,你就不可能明白三章21-26節,不可能。
我常對非基督徒講道,我樂在其中,對人傳講耶穌也是我莫大的榮幸。你知道今日西方對非基督徒傳福音最困難的地方在哪裡嗎?到目前為止最困難的地方,不是三位一體論。當然這在概念上是具有挑戰性的,你可以花很多時間來解釋,他們會看著你說:「恩,這是基督徒的相信的嗎?我尊重,這挺有意思的。」也不是耶穌從死裡復活,不管他們信不信,那是另外一個問題,他們可以理解這觀點,他們不會因這件事生氣。也不是我們宣告耶穌是上帝又是人(神人二性),有人信有人不信,但沒有人會因此生氣。
你知道最困難的點是什麼嗎?就是指出他們是罪人。這就是至今最困難的事。人若不知道自己是喪失的,他們就不會呼求拯救;人若不知道他們被判死刑,他們不會求活命;人若不知道他們活在上帝的憤怒下,上帝的愛對他們來講一點意義都沒有;人若不知道自己有是罪的,他們就不會求赦免。保羅寫了滿滿的三章來描述這部分,但他只花了6節來說明解決的方法。所以如果我們對宣教是認真的話,有一點我們必須要學習的是,要如何指出人的罪孽與過犯,作為傳福音的前提。在我們講福音前,不然就無法明白福音的主題是什麼。
你若說福音是,上帝愛你,祂對你生命有奇妙的計畫。這可能是真的,但對完全沒有概念的人來講,這道底是什麼意思?祂對我生命有奇妙的計畫?嘿,那不錯阿,是更好的工作?更多的性愛?使人滿意的東西?幸福婚姻?乖孩子?好薪資?優渥的退休?嘿,我生命有奇妙的計畫?就算用像「豐盛的生命」的形容詞,到底是什麼意思?
除非我們知道保羅講的舊約背景,就是以上帝為中心的觀點來看,我們真的沒有好行為。「所有的義…」先知以賽亞說,基督降生700年前,他說「都像污穢的衣服」(賽六四6)。因為我們所謂的好行為,也常常跟我們個人私慾糾纏不清而敗壞。你們知道是這樣。
在哪裡結束?這裡有一段哲學家普結西(Dr. Budziszewski)說的話。普結西在曾為基督徒前,曾是德州大學的無神論哲學教授。以下是他回憶歸信的經歷。
我現在知道在上帝之外一切都是錯誤的,就算在祂所賜給我們的美好事物上也成立,比如我們的大腦。祂賜給我美好的是物之一,就是一顆比一般人更發達的大腦。我講這點不是要自誇,人藉著各種不同的方式領受各樣的恩賜。問題在當好頭腦拒絕事奉上帝,這就是錯誤的開端。
有些人在逃避上帝的時候,他們偷竊殺害;有些人逃避上帝的時候,他們嘗試毒品與性。當我逃避上帝的時候,我不是做這些事,我逃避的方是就是變笨。有些知識份子也許會驚訝,但某種愚蠢,是需要有高智慧跟受過高等教育才能達到的。上帝準備軍砲來攻打驕傲的驢子,而我全部都見識過了。這就是我為什麼不斷的辦講座寫論文,來證明我們有分辨善惡的能力,我們也可以為自己所做的事負責任。我現在還記得我也曾經這樣教導學生,這真是罪孽。
這使他很痛苦。你不能想人能對自己做出什麼樣的事情來。恩,如果你跟我一樣,也許你可以。你不能想像人怎麼可以堅持相信這些胡說八道的事情呢?聖徒保羅說過:上帝的律法的作用是刻在他們的心裏,有他們的良心一同作證(羅二15 新譯本)。他引用了這章的經文,主張自然法主張人是自己心思最深層的建造者。這意味著,我們只要有腦袋,我們就無法認識這些,也罷,反正我也決定不要認識這些,所以我必須拆毀我的腦袋。我抵擋相信良善的誘惑,是跟某些聖徒極力抵擋不要忽略良善的力樣是一樣的。
舉例,我愛我太太跟小孩,但我若認定這種愛是主觀的,是完全沒有客觀價值的,認為我愛他們是出於我自己。畢竟,如果愛是承諾意願善待另一個人,但你要如何善待別人,如果他自己都否認良善,否認位格的實存,又否認承諾是他自己能夠掌控的?
把以下轉成視覺:大腦開放,人企圖抽出上帝烙印在裡面的面板。問題是他們本就有上帝烙印在裡面的東西,所以人才不會罷休,不管拿多少出來,他還是要繼續抽。我就是那個人,因為我拿越多出來,我就剩越少能夠思考的東西。因為我剩越少能夠思考的東西,我自已為我是更專注的。我信一些使我恐懼的東西,我相信我比不信者還聰明,也比他們更勇敢。我看到宇宙中心是空虛的,是他們愚蠢的人所沒有看到的,但我才是那笨蛋。
聽好,我們才剛剛熬過人類有史以來最血腥的一百年。據估計,除了戰爭以外,我們人類做掉了至少1.7億條性命。在戰爭以外,我們才剛經歷奧斯威辛(納粹集中營屠殺600萬人)、波布(Pol Pot柬埔寨大屠殺 200萬人)、南非種族隔離(Apartheid 1948-1994)。你可以選擇這國家或其他國家的罪惡形象。
我們走到20世紀初,現在我們會說:我們只要彼此相愛、彼此容忍,常常久久,事情就會變好。只有上帝才知道真容忍是什麼意思。但聖經描述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17:9),的確是最接近真相的。
你有去過奧斯威辛嗎?集中營外面那條小路依然在那裡,鐵門上面橫掛著的標語,寫著:ARBEIT MACHT FREI(德文)「勞動必叫你們得以自由」。離那兩公里處,比克瑙集中營(主要滅絕營),在那小廣場上,成千上萬生命被射殺。我有一個朋友是在那裡歸信的。在波蘭南部,他被教導務必要痛恨德國人。當他真正的重生時,他的心掙脫恨的捆綁。他要求一定要在奧斯威辛門口前的那條河裡受洗。在那裡他說:「我埋葬我的恨。」因為他看見自己內心的仇恨,正是奧斯威辛的仇恨。這種恨怎麼樣才會終止?
事實的真相是:最根本的邪惡是偶像崇拜。正確來講並不是越過律法,是偶像的崇拜,是把上帝除掉。不管什麼事,不管它本身是多好的一件事,只要那件事成為你最重要的事,他就成為你的上帝。這就是為什麼保羅會舉例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西3:5b)。如果你非常渴望什麼東西,就是你夢寐以求的,是會使你幻想的,為了得著他,你開始策劃,使得那就成為你的上帝。這就是為什麼貪婪就是拜偶像原因。
所謂的好東西都能成為偶像。追求學問是件好事,但如果這就等同你的身份,是你最想要的,你為了達到目標,踩著別人的頭往上爬,不擇手段,不管父母,不管你愛的人、家人、小孩,任何事物都不能阻擋你,你只要學術上的成就。就這樣,這就是你的身份,這就成為你的上帝。某方面來就這就是除去上帝,就是偶像崇拜。而整個人類變成了一個華麗的浮華世界,偶像多重選擇之地。
所以就算是在我們做的「好事情」裡,上帝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連一個也沒有!上帝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在這拜偶像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羅一18)。所以我們就跟上帝隔絕了,人跟人也隔絕了。
我們務必要明白一章18-20節就是三章21-26節的序言。我不夠時間一一解釋,我強調這點是因為:你若不明白福音解決了什麼樣的問題,那你就不明白福音,也就是好消息到底是什麼。
我認識一些在芝加哥地區的學生,在北芝加哥郊區經營一個幫助窮人的家。他們設立一個家,幫助窮人,他們在做好事,我也很佩服他們。他們說這是「全人關懷」事奉。我三不五時就會問他們,既然你們在做「全人關懷」事奉,那你們有常常對他們講解耶穌為何要在十字架上受苦,祂又為什麼要上十架?你們會對他們講重生與上帝和好這些嗎?喔,我們還沒有做那部分。
我的回答永遠是一樣的:你們其實不相信全人關懷事奉。你們其實連一半的關懷,搞不好連四分之一的關懷都沒有。我不是在否認純正福音帶來的轉變會促使人去幫助窮人,我反倒堅持他們一定要做好事,但那不是福音。福音是上帝的作為,首先的任務是要解決的就是我們與上帝的疏離,處理我們的墮落。我們落在祂的審判中,我們必須先跟祂和好!當我們先跟祂和好後,就會發現我們彼此也和好了。重生使人轉變的大能,一定會改變每個方面的行為,這樣一來無論如何我們才會真的關心人。
你明白了嗎?你必須明白,首先的需要,第一需要,最基本的需要,不管在什麼樣的蠻荒情境中,無論我們被呼召來解決跟滿足什麼樣的情境,首先的需要解決的問題就是跟上帝的疏離,就是偶像崇拜,就是上帝的憤怒顯明在我們的身上。所以,保羅在這裡先奠定基礎,我們就可以移到三章20節。這裡是在講上帝在基督裡所預備的。
如果你快速的讀一遍這段經文,你會納悶「公義」為何一再地出現?22節,但如今,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等等,一共出現四次。「義」在原文是同一個字,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這也在同義字群裡。這裡在講人是如何在上帝面前能夠被稱義,與上帝和好。特別是上帝是正直公義的上帝,到底要如解決?更何況先決條件是污穢、疏離、拜偶像、罪孽,到底要怎麼在上帝面前被稱為義?這就是我們所需要的。
我們現在要進入保羅講道的中心。我們看見他在這裡提到四點,他提到四件事:
第一點、他把上帝的公義跟舊約作連結。我再講一次:他把上帝的公義跟舊約作連結。
但如今,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有時「但如今」是用在邏輯性的聯繫詞上,但保羅在這裡,我認為他是指時間的差異,就是在過去,我們看見律法的作為,猶太人是如何領受律法的,但猶太人跟外邦人都受審判……「但現在」有新的事情發生了。隨著基督的降臨,有新事發生了。所以接下來的經文在講「新的事」是什麼事?是什麼從舊的變成新的?是什麼從「以前的」變成「但如今」?本質的差異到底在哪裡?
有人說,是在昨日的問答題中,有放在大螢幕上,你們在座的有沒有來我不知道。如果你沒有來,我再重複一次。我們常聽到說:舊約的上帝是烈怒審判的上帝,但在新約祂是仁愛的上帝。就是說,在舊約祂是憤怒的上帝,「但如今」祂在基督裡表達祂是仁愛的上帝。是這樣的關聯性嗎?我不認為是這樣,我想不是這樣。因為就像我們昨晚講的,如果我們快速按次序的閱讀舊約到新約,是上帝在舊約的恩惠與慈愛,在新約推上了頂峰;而上帝在舊約的烈怒與審判,也在新約推上了頂峰。先前是瘟疫跟戰爭,現在卻是在講真實的地獄。不是烈怒與審判消失了,然後現在現在只剩下愛跟基督上十架。事實是這兩者之間張力,在十字架上相遇。
這「但如今」不是烈怒變成慈愛,好像這新世代是上帝烈怒的結束。不是的,是上帝的公義在新的框架中的彰顯。在舊約,上帝的公義界限不就是律法嗎?律法說要這樣做,不要那樣做,這是上帝的要求,要聖潔,因我是聖潔的(利11:45)。這界限就在因為上帝是上帝,是上帝啟示公義的方式,也在他的百姓經歷上彰顯,也彰顯祂的恩典,在這些事上,也彰顯在他收回恩惠的時候,這也是上帝公義不斷的彰顯方式。
「但如今」,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就是指在舊約之外。現在我們要進入新的約中,是我們知道的,是基督所立的約,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所立的約。上帝的公義在舊約中是藉著律法彰顯,但現在,上帝的公義是在另外一個框架中彰顯。這不是說整個舊約框架跟新約沒有連結關係。你看到保羅下一句說什麼嗎?「但如今」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那就是,你若正確的讀聖經,律法跟先知,就是整個舊約,所瞻望的是今日上帝在基督裡所啟示的公義。
現在,你若是老基督徒,你知道這如何運作。在舊約,他們每年都會慶祝逾越節的獻祭。你還記得當他們在埃及的時候,上帝指示說:每個家要宰殺一隻羔羊,要取血,塗在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在裡面吃那隻羔羊。如果他們有遵守,當滅命天使越過那門,那家人就必存留(出12:3-51)。這就是逾越節的羔羊,逾越節的獻祭。這就是說,長子不會被屠殺,是有代替性的死,就是羔羊的死(出12:29)。
所以當保羅寫信給歌林多教會的基督徒時,他說:基督,我們的逾越節的羔羊,已經為了我們被殺獻祭了(林前5:7)。是獻祭的代替,是另外一隻羔羊,就是滅絕天使臨到你我身上時,我們沒有因應得的審判被滅命,我們的死卻被代替了,是我們的逾越節的羔羊,就是基督自己。有很多像這樣的描述,這從舊約到新約的軌跡,是指向,是預先,是事先的預告,那將臨到的事。現在,在日期滿足之時,基督來了。
「但如今」上帝的義在律法的約之外被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指證歷歷的。你若正確的讀舊約,全部都是指向這獨一的中心。我們就是在這日期滿足的時候(弗1:10),是時代的轉捩點,是基督來臨的時代。這就是他確立的第一點。他先確立上帝公義的彰顯是連結在舊約上。
接下來,第二點,他確立了上帝的公義是全人類不分種族都能夠得著的,但有一個條件:要相信。我再重複一次:他確立了上帝的公義是全人類不分種族都能夠得著的,但條件就是要相信。22-23節,重點是,在舊約,在律法,在律法和舊約下,上帝主要對以色列人藉著律法舊約彰顯公義。「但如今」,上帝的公義彰顯於整個人類,完全沒有種族分別。是不是猶太人不是條件之一。以前你若是外邦人,你希望進入這個約,你就需要受割禮,你需要對摩西之約發誓。「但如今」,上帝的公義是全人類不分種族都能夠得著的,但條件是要相信。22-23節。
現在這公義,就是我們剛剛講的21節,這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
我們必須在這裡暫停一下。你們當中有人會讀一些神學書籍,你們知道在過去三十幾年來,第22節跟其他3-4處經節有過非常激烈的討論。會引起這場激辯,部分是因為英文譯本所缺乏的意思。信心這名詞在英文,聽起來跟相信動詞不像。也就是當我們說我是因信而相信,聽起來是不同的,因為這是兩個發音不同的字。但在希臘文是同類別的字。所以我若說,我因信心而信,聽起來很奇怪,因為在希臘文中是同類別的字。這有點像說:我因信任而信任。太瞎了,你不會說這麼蠢的話。
但保羅在這裡想要講的是,我若用信來取代相信或信心讓他們同音,這義加給一切因信而信耶穌基督的人。我認為聽起來超怪的,重複了一次。因此有人認為「信耶穌基督」或「相信耶穌基督」不是真的在講信耶穌基督,是指:耶穌基督的信實。而希臘文,有可能是這意思。如果是這樣這經文就要讀:這義是因「耶穌基督的信實」賜給一切相信的人。這不是錯誤的,這在神學上沒有什麼不對。不是就是耶穌基督的信實使祂走向十字架嗎?他在客西馬尼園呼求: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就是祂對天父的信實促使祂上十字架。共觀福音出現過,希伯來書也出現過,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希十二2),祂要榮耀天上的父親,祂忍耐到底,明白嗎?我們也要效法祂。這樣就可以解決重複(信)的問題。
但我認為這大眾化的解釋行不通。我並不是在否認耶穌基督是信實的,這是毫無疑問的事。但從三到四章,這兩章,「信」這個字持續不斷的重複出現。無論出現在哪裡,信的對象永遠都是耶穌基督,是信靠耶穌基督。但那就必須要解釋為何要重複(信)?為什麼接下來說: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中文版沒有這補充句),抱歉,是更前面,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答案就在那簡短的字:一切(All)。我再讀一次,這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猶太人跟外邦人),因為世人都犯了罪,都虧缺了上帝的榮耀!
現在你就清楚看見這兩句跟前兩章半的關係。前兩章半詳細一行一行的論述,引用舊約,用整體性的邏輯,說明全人類,猶太人跟外邦人都一樣,全都跟上帝隔絕了,是在上帝的烈怒下,是落在上帝的咒詛下,我們是墮落的。我們是否擁有律法不是重點,就像三章9節說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咒詛)之下。全都犯了罪,全都虧缺了上帝的榮耀。除了上帝的作為,我們沒有盼望。
但如今,保羅確立了上帝的公義是全人類不分種族都能夠得著的,但有一個條件:要相信。所以現在,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第21節,有律法和先知為證。這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不是因受割禮,不是因摩西律法之約,是因信耶穌基督。這運作方式他還沒有解釋,但會在接下來的幾句中解釋。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信」耶穌基督的人,並沒有分別(猶太人跟外邦人),因為世人「都」犯了罪。這就是人類的普遍性的罪孽,是超越所有種族類別。
感謝上帝,這也成為上帝普遍性恩典的基礎,是超越所有種族類別的。也就是說你不需要成為肯亞的庫庫族,你不需要成為澳洲原住民,不需要你成為美國人,當然也不需成為加拿大人。唯一的條件,對所有人、所有的民族,但條件就是要相信耶穌基督。這是如何運作的?這裡還沒有解釋,在幾節後才會解釋。這裡所確立的是最基要的。確立了上帝的公義是全人類不分種族都能夠得著的,但條件就是要相信。
所以你可以對你的鄰舍說:我才不在乎你的膚色,我才不在乎你的國籍,我才不在乎你的社會地位,你的收入高或低。這我所講的福音,這好消息,就是像你跟我這樣的罪人,都可以跟上帝和好,完全沒有種族分別的問題,但條件就是要相信。
如果有人說:我覺得我不夠好。我會說遠比你想的糟糕。這不是給好人的,是給敗壞的人的,是給迷失的人,是給那些已經在咒詛下的人,就是給這些人,是不分種族而適用於全人類的,但條件就是要相信。
第三,保羅確立了,上帝的義是源自於上帝出於祂的恩典,賞賜耶穌為我們的罪所了挽回祭(或贖罪祭)。這等下我們會解釋這些詞彙。上帝是以出於祂的恩典所賞賜的耶穌,來為我們的罪作成挽回祭。這是24到25節的一部分。
這裡我們要放慢速度,一步一步來。23b告訴我們,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是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第一個跟上帝出現的字是「救贖」。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贖罪祭、贖愆祭,每個版本都不大一樣。下一個跟上帝一起出現的字是,「是憑著祂的血」,藉著人的信。
現在,有那麼多的字相疊,我們必須一個一個來拆解,才能明白他想要說什麼。對現代西方人來講,「救贖」這個字是純粹神學用語,不會用在其他的東西上。當你在講足球,你不會用到這個字;當你在講湖人隊的時候(籃球),你不會用到這個字;當你在講世界杯的時候,你也不會用到這個字。幾十年前,在某種圈子還會用這樣的字,你「贖回」抵押。當以前我們還有很多當鋪,你可以抵押你的東西,你回去把他贖出來,給付一個百分比給當鋪老闆,但我們現在連在這方面也不用「贖」這個字了。
但在第一世紀,救贖是個很普遍的字,不是只單用在神跟神學上,是常用在跟奴隸有關係的地方。在古代,奴隸有很多意思。有可能是因為軍事戰爭,一方被另外一方俘虜了,有可能是這樣。另外一方面,也有可能是因為當時羅馬並沒有破產法,如果你貸借了一筆錢,生意不好,你失去了你的生意,按法律,你只能把自己變賣成奴隸,也許連你全家人也要作奴。當時很多人因經濟問題成為奴隸。
順便提一下,這就是為什麼在羅馬帝國,奴隸不會跟特定民族有關係。在美國的歷史中,只有黑人,唯獨黑人是奴隸,白人有可能是僕人,但不可能是奴隸。但在古代,有非洲奴隸,有非洲自由人,有非洲貴族;有德國奴隸,有德國自由人,有德國貴族;有英國奴隸,有英國自由人,有英國貴族;義大利人也是這樣,以此類推。所以奴隸不會跟特定民族有關係,因為各民族都可能有人經濟上出問題,而他們的處境只允許他們成為奴隸,明白嗎?
假設你經濟不好,你把你自己賣做奴隸。你在20英里外有個有錢表兄,我是說古代的20英里,沒有手機,沒有跑得很快的車子,可能要走上好幾天。終於有一天你的表哥知道這消息,現在他想要「救贖」你,這就是他們的用語。他要把你贖回來,使你得自由身。這流程這樣子的:他必須要去異教徒的廟中,他必需支付你為奴隸的代價給廟寺,再加上額外的祭司的費用。廟寺會把這筆錢轉給你的主人,你就會變成這廟中神明的奴隸。這也意味著你脫離一切人的奴隸,你被救贖了,你自由了。正確來講,按法律來講,現在你變成廟寺的奴隸,意思就是你自由身,想要做什麼都可以,只是虛構的法律而已,明白嗎?
這就是為什麼保羅有時會說:我是耶穌基督的奴隸。多數英文翻譯版本都翻成基督的「僕人」,因為我們不想要用奴隸這種字眼,因為這在我們國家的創國時期事件不光采的事情。但保羅用Doulos這個字的時候,這個字永遠是指奴隸,是大有能力的,是描述他如何將自己交給基督的。他甚至說:你要不是做罪的奴隸,要不然就是做基督的奴隸(羅6:16)。意思不是說你本來是自由的,現在成為基督的奴隸。你若以為自己是自由身,你就是罪的奴隸,而福音臨到就是來拯救你脫離你自己跟罪的奴隸,使你自由,好叫你成為基督的奴隸。
我們以前也會這樣唱,是舊詩歌,這主題在現代詩歌一直不斷的被排擠。
(詩歌:主 願你俘虜我-馬德勝1841-1906)
主 願你俘虜我 才可得真自由
主命我放下手中劍 才可得勝凱旋
當我剛愎自恃 我便下沉危急
惟主聖臂將我拘限 我手反得強健
明白嗎?在這框架下,基督徒是被「救贖」的一群,是被釋放的,是從罪中得釋放的,從罪的咒詛和羞恥中得釋放,從上帝的憤怒中得釋放。我們是被「救贖」的一群,因為我們被轉移到另外一位主人,我們現在是耶穌基督的奴隸。
這就是使徒保羅在這第一件提到關於救恩的事。他說:我們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等下我們會解釋稱義。)這稱義是跟公義同個字根。我們是藉著上帝的恩典,白白的稱義,也因著基督耶穌而來的救贖。這就是說:透過某種方式,我們在上帝面前被宣判為義,我們被稱義,是在上帝面前被稱義,是藉著這個作為。我們再也不是魔鬼的奴隸,我們被釋放,所以我們是基督的奴隸。我們是被「贖回」回來的活物。而這當然是出於上帝的恩惠,不是我們贖回自己。奴隸沒有辦法買回自己,他什麼都沒有。奴隸的定義就是,他一切所有的都是屬於他主人的,所以奴隸不可能救贖自己。事實上,我們被贖回是因恩典,得釋放是因恩典。這就是我們被「稱義」的根基,是在上帝面前被宣判為義,也是在前兩章宣判我們是罪人的那位上帝。等一下會解釋為什麼事這樣,但這就是參考的基準,是保羅用來描述這一幕的。
讓我再讀一次:因為世人都犯了罪,(全部都)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全部都)蒙上帝的恩典,因(藉著)基督耶穌(而來)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因耶穌基督救贖,我們被「贖回了」,脫離一切的罪惡跟綑綁。
為什麼?第25節告訴我們答案:上帝設立耶穌作……我們先選擇翻做「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我們必須先在這裡暫停一下,解釋幾個用詞。挽回祭(Propitiation)、贖罪祭(Expiation)、贖愆祭(Sacrifice of atonement)。
我們從挽回祭開始。如果你是用ESV跟一些翻譯本,你在這裡就會看到挽回祭;如果你用NIV,是贖愆祭;如果你用RSV,是贖罪祭;如果你是用NEB,是「受辱修繕」。這到底是什麼是意思?為什麼會產生這麼多不同看法?因為若用很技術性的名詞就沒有人聽的懂,這樣一來怎麼解釋都沒關係,是嗎?我們來解開這些用詞,看到底是指什麼,瞭解保羅要藉著這句話說些什麼。
挽回祭就是討上帝喜悅的獻祭,是為了贏得上帝的喜悅。挽回祭就是討上帝喜悅的獻祭,是為了贏得上帝的喜悅,這就是挽回祭。在挽回祭,取悅的對象是上帝,或者在外邦人世界,是指外邦的那些神祇。讓我往回轉,稍做解釋,因為在外邦人當中,他們也用挽回祭這個字。
在古代當然一堆神,希臘人和羅馬人有成千上萬的神祇,印度可能有上億,沒有人能夠全部認識。但希臘人和羅馬人是有成千上萬的神祇,而這些神祇有「特殊」的領域。假設你想從大數(土耳其)走海線,跨越地中海前往他施(西班牙),你會希望大有能力的海神尼普頓(Neptunus)站在你這邊。所以你去尼普頓神廟獻祭,來取悅尼普頓,為要贏得尼普頓的喜悅。因為當你踏上那條小船的時候,你希望尼普頓保佑你。假設你需要對羅馬議會演講,你就會希望溝通的神祉站在你這邊。在羅馬叫做墨丘利(Mercury),在希臘叫做赫耳墨斯(Hermes)。所以你就對赫耳墨斯獻祭,你就獻上挽回祭,取悅赫耳墨,讓他喜悅你,明白嗎?
在1930年代,有一個英國教授,在威爾斯出生,他在英國教書,叫做陶德(C.H.Dodd)。他在這個題目上,寫了一些有影響力的註解,說服很了多人。他說,聽好,在外邦人當中,那些神祇,比如說海神尼普頓,是個脾氣不好,是暴躁的、反復無常的神祇,所以你必須向他獻祭來取悅他。你想安然上船,你要取悅他。
但你要如何對上帝,聖經中的上帝獻祭?聖經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祂已經對如此的喜悅我們,那麼的愛我們,甚至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我們怎麼能說我們需要獻祭來取悅上帝?你怎麼可以這樣做?祂已經那麼的愛我們,甚至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那為什麼要祂獨子還要犧牲,好取悅這位上帝?祂不是已經喜悅我們,甚至已經賜下祂的愛子了嗎?
所以他說:這不可能是挽回祭,這一定是贖罪祭。在贖罪祭,你獻祭,使罪一筆勾消。挽回祭是要取悅上帝或神祇的獻祭,挽回祭的對象是上帝,但贖罪祭的對象是罪。你想除罪,是除罪的獻祭。所以這:上帝設立耶穌作「贖罪祭」,是因我們的罪。這就是說目的不是要取悅上帝,祂本來就喜悅我們,這只是要除去我們還有的罪而已。所以這應該是贖罪祭,而不是挽回祭。
這引起巨大迴響,文章跟書籍,等等。很多人就以為陶德是正確的。但爾金尼可,你們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他曾經在改革宗神學院教書,在那之前是在哥登‧康威爾神學院,他寫了一篇評論。
我們回溯到1958,有一個澳洲人叫做李歐莫理斯(Leon Morris),他寫了一本書,叫做:使徒所傳講的十字架(The Apostolic Preaching of the Cross)。這本書還找的到,如果你沒有這本書,賣掉你的襯衫來買這本書,就是這麼的重要,很少書是這種遺產。你若沒有,要買。使徒所傳講的十字架-李歐莫理斯,莫、理、斯。
他指出在這裡,無論是用哪一個字,是用挽回祭、贖罪祭、舊約的那部份,等等,永遠都是在「忿怒」的框架下。在這裡也不是這樣嗎?我們前面有兩章半的經文正描述全人類,都落在上帝的忿怒中。羅一18用「上帝的忿怒從天上顯明」開始。你明白嗎?這忿怒就是必須要平息的,所以你不能把挽回祭改成贖罪祭。
但有些人說:是的是的,但照外邦人的習俗,我在這裡,我要渡海,「我」是崇拜者,來獻上祭來討這位神祇喜悅,「我」是崇拜者,來獻上祭來討這位神祇喜悅,這樣我就能安然渡海。但這經文說:是「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嗎?這意義在那裡?他們說,畢竟,你若說是上帝自己獻祭,來取悅上帝自己,這根本行不通阿你知道嗎?若說:「我們」獻祭,取悅上帝,這我們可以理解;但我們若說:是「上帝」獻祭,來取悅上帝,這是哪門子的道理?這在邏輯上是完全行不通,他們的說。
這個產生了極大的對立,促使C.H.陶德成為一個眾人皆知的痛恨基督教歷史救贖論者。他非常痛恨這些。事實上,當他當上NEB譯本的總編主席時,論到羅馬書的這段經文,跟委員會一起,人家聽到他一邊讀希臘文一邊說:這真是垃圾。這促使其中的一個委員打了一首油詩:
曾經有個教授叫做陶德(Dodd),他的名字乖僻異常(odd),麻煩你用三個D來拼寫他的名,但寫上帝(God)的名卻用一個就夠了。
那是十五世紀的英式神學論證形式。這不是褒揚別人的回應,但很好笑,而且也會使這傢伙生氣。
但我們回到這控告說,上帝獻挽回祭給上帝,是行不通的。回答是:你不懂嗎?這就是福音。原因就在於,上帝在憤怒中敵對我們,是因我們的罪跟罪孽,兩章半的經文確立這觀點。上帝在愛中照顧我們,則是因為祂就是這樣的上帝。你要如何把這兩件事湊在一起?
祂敵對我們,對我們發忿怒,不是因為祂跟海神尼普頓一樣脾氣暴躁,用你的獻祭,就是你付一點錢給廟寺,就可以操弄他。「我們」可以獻上挽回祭,上帝脾氣不好,只要我們獻上正確的挽回祭,某種程度的捨己,某種程度的靈修,也許上帝就會喜悅!祂與我們對立,不是因為祂的脾氣不好,像是反復無常的老頭,是因為我們是罪人,是因為我們是拜偶像的,一個義人也沒有,不,一個也沒有!所以我們落入上帝的忿怒中。
但祂在愛中照顧我們,不是因為我們在本質上很可愛,而是因為祂就是這樣的上帝。祂有豐盛的憐憫,滿有恩典,祂不輕易發怒,是祂呼叫說:回轉吧,你們何必死亡呢?死人之死我不喜悅(結18:32)。在日期滿足之時,祂差遣祂的兒子,設立祂作為我們的罪孽作挽回祭。這就是說:是祂轉移上帝的忿怒。上帝自己預備獻祭,滿足自己的公義性情,並轉移上帝的忿怒。現在,這實際上就是撤銷罪孽跟死亡,成為贖罪祭。同一個事件是挽回祭又是贖罪祭,就是為什麼有些翻譯版本,比如說NIV用贖愆祭,用一個更大的類別來容納兩種祭,明白嗎?贖罪祭,撤銷罪;挽回祭,轉移上帝的忿怒。我認為這樣解釋也很棒。
但我完全不能接受CH陶德在NEB新英文譯本(New English Bible)寫的:上帝設立耶穌為「我們污穢的補救措施」,像清湯,還是什麼靈性漂白之類的。當然聖經是有提到洗淨我們,但現在在講的是十字架上的死,當提及忿怒和公義時,這死成就了什麼?
在講到核心之前,讓我在更詳細的解釋一下。我們還沒有講到核心,還沒有展開這部分。我們西方世界很難理解這點,我猜其中的原因之一,因我們對猶太系統的看法侷限於:法官不可能是被得罪的那方。
所以,比如說:你打了一個人,你被拘捕,開庭,你發現被你打的那個人就是法官。這不是個好狀況,但其實你還比較安全。因為我們要知道那個法官必須自律,屈服於我們的法律系統之下,這也是說法官永遠不能是被得罪的那方,他永遠是大系統下的中立性裁判。當你犯罪,在美國、加拿大、法國、英國、澳洲律法下,西方世界多數的法律系統,甚至西方律法外,不是每個地方,但很常見的是:你犯了罪,但你冒犯的永遠不是法官。你是犯罪國家,是犯律法,是冒犯王權,是冒犯憲法,還是什麼的,瞭解嗎?但不是冒犯了法官。法官是系統下的中立性裁判,所以這系統對你公正,才能做出正確的判決。這就是我們的法官的工作。
你曾用這樣的例子來解釋福音嗎?我以前也常這樣用。比如一個法官對被告宣判五千元的罰金,兩年的監獄,等。在宣判懲罰後,他離開法官座,脫下法官袍,他寫了一張五千元的支票,或為這罪犯做兩年的監獄。你曾經用這種例子來解釋「替代性的救贖」嗎?我以前也常這樣做,我現在再也不這樣做了。因為這雖然解釋了替代性的概念,但在我們的法律系統下,這種例子是沒有意義的。因為我們只要有一個法官這樣做,那他馬上就變成不公義的。因為我們的法官他們曾經發誓要公正,無論他有沒有這樣做,要公正,要公平。比如說如果這罪人是他的兒子,他決定自己支付這金額,這是不公平的審判。因為重點是他必須是一個服在比他更大的系統下的中立性裁判,他沒有權利操縱司法,好使有罪的那方恢復自由,並且自己支付罰金。他沒有這樣做的權利。這樣解釋是不符合框架的。
上帝永遠才是那最受人冒犯的那方,他也從來不迴避。你想過這點嗎?還記得在舊約,大衛對拔示巴所犯下不堪的罪嗎?(撒下11:3)他勾引鄰居美婦,而她的丈夫卻在前線為大衛打仗。她懷孕了。大衛把這年輕人叫回來,以為他會跟太太同房,他就會誤以為小孩是早產兒,早一兩個月生的。但這年輕人是那麼的想回到前線,他連家都沒有回(撒下11:9)。大衛王知道問題大了,所以他就敗壞軍事權,要置這年輕人於死地。他安排一場進攻,到陣勢極險之處,大家都被告知在某種暗示下要收軍,留下他一個人在極險之處,不可避免他就被殺。大衛就以為脫離困境了。
但是先知拿單就責備他。大衛就為自己的罪孽跟羞恥大大的憂傷,他因此寫下在我們的聖經中的詩篇第五十一篇。在詩篇五十一,他對上帝的告解說: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
當我們讀到這裡的時候,你也許會想要說:大衛……也你幫幫忙,你惟獨得罪了上帝?他不但得罪勾引的對象,就是那年輕女子,他也得罪她的丈夫烏利亞,置他於死地,他得罪烏利亞妻給大衛所生的孩子,他得罪軍隊,使他們敗壞,他得罪他的家庭,背叛他們,他得罪整個國家,他應該是法官首領,他的作為敗壞司法,他幾乎得罪所有的人。但他卻還有臉皮說:我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
但是,在最深層的意義,這非常的正確,不能省略。他當然得罪所有人,他也不會否認。但最深層的意義,為什麼罪是罪?為什麼罪是如此的壞?為什麼罪是如此的可怕?為什麼罪是異常的醜陋跟變態?因為正確來講,所有的罪行都是得罪上帝的。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他沒有盡心盡力盡意愛他的上帝,他沒有遵行律法,他犯姦淫,他得罪了上帝。最被冒犯的一方是上帝。
如果你在稅務上作弊,最被冒犯的不是美國政府,是全能的上帝。你欺騙你的配偶?當他或她知道的時候,最被冒犯的不是你的配偶,是上帝。不管配偶知不知道。你沈迷色情?最被冒犯的一方是上帝。你對別人積蓄忿怒?最被冒犯的一方是上帝。你知道前三章的重點嗎?上帝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在人身上。
我們需要的是與上帝和好,我們需要上帝宣告我們為義。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就白白的稱義。經文這樣說:白白的稱義,是藉著救贖,救我們脫離罪的奴役,是設立基督作為挽回祭,為了我們的罪,是他轉移上帝的忿怒。為什麼是這樣?這意味著什麼?
這就講到最後一點。保羅確立:基督的十字架彰顯上帝的公義。他確立基督的十字架是彰顯上帝的公義。25節後段。
上帝這樣做: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祂這樣做是因為要顯明祂的公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讓我解釋這部分。我們總是認為十字架彰顯上帝對我們的愛,而的確也是這樣,但這經節卻說是為了顯明上帝的公義。假設上帝臨到我們,並說:好的,史達林,我一點都不在乎你曾經做掉兩百萬烏克蘭人,不是很重要,沒關係,我依然愛你。這會讓我們敬崇祂嗎?上帝的公義跑去哪了?
現在假設祂臨到我唐卡森。好的,唐卡森,你也許沒有做掉兩百萬人,但我知道你內心的敗壞、隱藏之事、你的敗壞跟偶像,等等,我全都知道。但你知道嗎?我是個好好上帝,我原諒你,沒問題。這會讓我們敬崇祂嗎?能顯出祂的公義嗎?
而這經文說:祂設立耶穌作血淋淋的活祭,流血,轉移上帝的怒氣的最重要的原因是:上帝顯明祂的公義,是稱不義的人為義。正常的法官是宣告義人為義,宣告義人為義,惡人為惡,這就是法官的工作。但上帝稱不義的人為義,卻又要顯明自己的公義,因為祂使祂的獨子背負了罪孽、羞辱、死亡、咒詛。祂必須主持公道,罪也必須付上代價,不能除去、隱藏、當作罪不存在,不能這樣。如果上帝這樣做,他就不是公義的。
十字架彰顯上帝的公義跟愛。特別是,要顯明祂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這是說:所有的罪,上帝百姓一切的罪,在古時代,舊約時代,我是指:我們知道亞伯拉罕、雅各、以撒在末了會進天國,那亞伯拉罕為什麼被原諒?因為他流了一些動物的血嗎?這是亞伯拉罕能夠被上帝接納的原因嗎?不不不,你還不明白嗎?他們的罪尚未被處置,直到基督來,擔當了他們的刑罰。
那些舊約的懲罰,國家暫時性的懲罰,出埃及記,等等,那些只是部分的懲罰,那些都不是真正的懲罰。這些罪尚未被處置,直到基督來。上帝設立了耶穌作挽回祭,是為我們的罪,不是我們而已,還有古時上帝的百姓的罪,是祂之前所寬容的。所以祂也宣告他們為義,是藉著信(創十五6),因為他們知道在日期滿足之時,基督會來,是為了我們的罪做挽回祭。而這樣就顯明上帝的公義!也稱不義的人為義。
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三26)。
這就是福音的中心。接下來,我若有時間我會解釋27-31節,焦點在「公義」跟「接受公義的信心」。第四章,公義跟信心再次相遇,這些經文,直到五章1節,中心點就是耶穌為我們死。這就是馬丁路德所說的:是羅馬書的中心,也是正本聖經的中心。
所以福音是什麼?是上帝已經作成的好消息。這能從不同主軸上來看。其中的一個主軸是:人在稱義中跟上帝和好,是基於信靠基督的十字架。另外一個主軸是:人在重生中被改變,是因為有是藉著基督被在山上被舉起,並聖靈澆灌我們,徹底改變我們。救恩包括跟上帝和好,在上帝面前有新地位,包括被改變,所以不再做從前做的事。
有關這部分,我最喜歡引用約翰牛頓。你們看過《奇異恩典》)這部片嗎?雖然歷史部分不大正確,但有一幕是年老的約翰牛頓說:我只知道兩件事,我是大罪人,上帝是大救主。這就是牛頓。他曾經是奴隸販子,估計他曾運輸過21萬奴隸,從大西洋另一邊的非洲。當他重生後,他就遠離這樣的生活。他說每天在夢中都會聽到奴隸從船底傳來的哭聲。所以我們不會驚訝他曾寫下:
奇異恩典 甘似蜜甜
拯救如此敗壞的我(直譯)
我在上節課提出說:你怎麼能確定,上帝拯救的恩典已稱你為義,重生你,改變你,好讓你有把握這信心是真的?你怎麼知道?
聽好,你被上帝接受的基礎永遠是十字架,永遠是基督,是基督,唯獨基督。假設你到了天堂門口,聖彼得站在門口,問你說:你憑什麼要進去?你的答案不會是:恩,我有諸多證據證明我是重生的。我沒有其他的理由,沒有其他的方法,除了這個:是耶穌死了,為我而死,是因我們的罪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這才是我信靠的。
另一方面,的確是要有你重生的證據。我喜歡約翰牛頓說的,他說:我不再是那個我了,不是成為曾想做的那個我,我也不會成為那本來應當的我,但我已經不是那個我了,因上帝的恩典,我是現在的我自己。
這使基督徒不斷的謙卑,看上帝的作為,深深的為需要改的事情羞愧,我們就努力,仰望那最終將會來到的更新,直到我們生命的末了。
一同禱告。
大有憐憫的上帝,我們依然仰望。我們的主告訴我們,我們不過只是無用的僕人,而你卻使我們作永活上帝的兒女,與耶穌基督同作後嗣,何等美好。你為我們的罪設立耶穌作挽回祭,好讓人知道你的公義,又稱我們這些不敬虔的百姓為義。開我們的眼,讓我們看見十字架的奇妙,使我們看見,我們的所應得的賞罰,我們的所渴望的,我們的選擇,我們的意志,都是落在你的忿怒之下。但因全然的恩典,就是你差遣基督成為我們的救贖,我們得享你的慈愛,儘管我們還未完全享有,卻已在祂裡面得著上帝的義。使我們的心歌唱,因為認識了這福音。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授權:福音聯盟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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