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上帝 系列 - 1.敬畏上帝與教會歷史(周必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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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會歷史中
對上帝的敬畏是關鍵性的
在你真正與上帝建立關係
他得尊榮
因為敬畏上帝是
與上帝的親密關係劃上等號
真正與上帝有密切的關係
有些早期教父
寫下敬畏上帝的重要性
比如說奧古斯丁
他常常提到敬畏
你若讀他的「懺悔錄」
上帝是無所不在的觀念
活在上帝的面前
是主要的想法
當我們來到中世紀時
當恩典不再是救恩的主軸
救贖變成是恩典要再加上行為
敬畏上帝成為一種混合體
敬畏變成「奴隸式」的敬畏
而不是像「兒童般」的敬畏
甚是遺憾
我們需要保留
部分唯命是從的敬畏
上帝是宏偉的
我們必須因罪是罪
而畏懼罪
但是
在福音中我們的主要動機
是因為我們愛上帝
如兒童般的敬畏
但你若教導
救恩是恩典混合行為
——在稱義上
你要先成聖才能被稱義
就如當時羅馬的教導
是中世紀主流的想法
不是所有的神學家
但的確是主流想法
接著奴隸式的敬畏
開始勝過兒童般的敬畏
但在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時期
路德也是這樣的掙扎
你若觀看他的一生
看他的掙扎
他在福音中得自由
當他真的突破
當他讀羅馬書一章16節
他說:天國之門開了
這裡發生的是
——至少在敬畏上帝的教義上
那是一個轉換
現在是兒童般的敬畏
成為主要的思想
因為基督才是我全部的義
這也正是清教徒的思維
他們很堅持這點
他們常描述對上帝的敬畏
事實上我才剛寫完一本書
正要出版
《約翰本仁之虔誠敬畏》
Godly Fear of John Bunyan
主題就是敬畏上帝
本仁的理解⋯⋯
其實本仁也寫過敬畏上帝的一本書
但這主題貫穿他所有的著作
清教徒這樣高舉對上帝的敬畏
兒童般的感恩
這非常重要
耶利米巴羅夫
Jeremiah Burroughs 1600-46
安東尼伯吉斯
Anthony Burgess 1600-63
威廉柏金斯
William Perkins 1558–1602
敬畏上帝是常見的主題
接下來當你看到
清教徒主義的衰退
清教徒的結束與大覺醒的期間
那段期間所失去的正是對上帝的敬畏
在大覺醒運動之後直到啟蒙運動
從歐洲興起傳到美國
「敬畏人」的想法成為主流
遠勝過對上帝的敬畏
只在乎人想什麼
在那時代
有三四位哈佛的校長
是以敬畏上帝做為起點的
約翰哈佛說:
敬畏上帝是知識的開端
他很堅持這部分
所羅門的概念
當時的狀況是
我想是哈佛的第四位校長
他要去放暑假
他吩咐校園的雕刻家說:
當我回來的時候
在這種新的建築上
我要你刻上大字
要比人高
在最高之處
人是萬物的尺度
(普羅塔哥拉斯)
雕刻家要開始工作
但他是敬畏上帝的人
他做不下去
他的良心不安
當校長回來
他回來看這成品
嚇一大跳
因為不是寫著:
人是萬物的尺度
而是寫著:
人算什麼
你竟顧念他?(詩八4)
剛好相反
這是敬畏上帝的人會做的事
我想真正的屬靈生命
對上帝的敬畏
會遠超過對人的敬畏
上帝是偉大的
人是卑微的
我們俯伏敬拜他
我們每日的大哉問應該是
主啊 你要我做什麼?
願我今日能取你喜悅
願我今日與你有團契
其他的事都是橫向的
都是來自與直向的關係
是沉浸在對上帝的敬畏中
來到今日
怎麼可以五位最高法院法官
可以明目張膽的敵對上帝的話?
因為他們眼中不怕上帝(羅三18)
他們自己成為尺度
他們按照自己的意思
為三億人重新定義婚姻
這是人類本性的厚顏無恥
把人從對上帝的敬畏剝離
墮胎的議題也是一樣
但你與我所犯的每一條罪
也是這樣
清教徒司提反夏納克說:
(Stephen Charnock 1628–80)
每次我們知而犯罪的時候
無論是「忽略的罪」
sin of omission
無論是「過犯的罪」
sin of commission
在那一瞬間
我們就成為實踐性的無神論者
因為我們的所作所為
都彷彿上帝不存在
在那一瞬
對上帝的敬畏不復存在
完全沒意識到
若我們能意識到對上帝的敬畏
我們就不敢犯罪
就像約瑟
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
(創三十九9)
所以你若成為基督徒
你的靈魂已在各各他紮營
你見過什麼是敬畏上帝
在十架上你見過
未歸信的人是永遠看不見的
你根本就不該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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