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的福音 Gospel in Life - 短篇(13分鐘) - 將臨期默想-第2週:基督有完全的神性和完全的人性(提摩太凱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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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

非常著名的經文。

當然,這些經文都很有名,因為我們每年聖誕節都會聽到。

這段經文明顯在說的是:耶穌基督「既是神又是人」。他有一位人類母親馬利亞,生理上他是人類的一員;另一方面,他有一位屬天的父親,她所懷的胎是由聖靈感孕。他名叫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神——他具備神性;我們——他具備人性。「神與我們同在」:他同時擁有神性與人性。這就是道成肉身的教義,也是我們每年聖誕節所慶祝的核心。但這對我們來說意味著什麼?我要說明「道成肉身」的四個實際應用,就是耶穌基督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四個實際的應用。

第一,因為他是神,所以在耶穌基督這件事上沒有任何中立地帶,沒有中間地帶。你若不是完全贊同,就是完全反對。你想,如果他只是宣稱自己是個偉人,或只是一位有高度神性的人,或是諸如此類的說法,那你可能會聽聽他的話,然後說:我還不確定是否要跟隨他,我得再想想,我要再三考慮。但當他宣稱自己是神的時候,你要嘛就俯伏在他腳前,把你整個生命交給他;要不然,你就會因憤怒或恐懼而逃離他。而這正是你在聖經中所看到的,因為他那些驚人的宣稱——宣稱自己是神——不會有人聽完他的講道然後說:「不錯的講道,傳道人,我回家再想想。」人們不是俯伏在他腳前,就是要用石頭打死他,或者尖叫逃走。我們所處的世界和社會裡,大多數自稱是基督徒的人,其實並不真正明白這一點。他們不明白他的宣稱,因為根本不存在所謂「中性的基督徒」。你不是把自己完全投身在他腳前,讓你生命中的一切都以他為中心;不然,你就根本不該與他有任何關係。任何其他的態度都是自相矛盾的。而我認為在這個國家大多數自稱基督徒的人都想保持中立,這表示他們沒有認真看待「道成肉身」的教義。這是第一點:因為他是神,沒有中間地帶。

第二點,因為他是神,所以不用懼怕未來。耶穌基督並不是一位二元論的神。二元論宗教、哲學和世界觀認為宇宙中有兩個同等的原則,一個善的、一個惡的原則。你甚至在《星際大戰》裡也能看到這種觀念,稱之為:原力的黑暗面和光明面。這種觀念認為善與惡陷入一場無止境的爭戰,因為它們的力量勢均力敵。但這並不是聖經中的神,聖經中的神是全能的,聖經的神完全掌權,沒有任何事能抵擋他。如果那位愛的主——耶穌基督——就是神,其實誰會在意「死後有沒有生命」呢?真正的問題是:「死後有沒有愛?」而答案是有的。所有的邪惡與苦難終究會結束嗎?如果掌管愛的主就是神,那麼是的,最終一切都會結束。這表示這個世界仍有希望,這也表示你我即使充滿缺點,也有無限盼望。所以,因為他是神,世界充滿盼望;因為他是神,沒有中間地帶。但還有兩點。

首先,因為他是人,他能夠理解我們。你可以到他面前,整卷希伯來書就是在講這件事。他不是那種居高臨下責備我們為何不振作的神。當然,他要求我們順服,但他也明白被拒絕的感受。他了解飢餓,他知道痛苦,他知道遭受不公待遇是什麼感受,他都嚐過。無論你正在經歷什麼,他都能體會,他都明白。你可以就近他,在需要時得著憐憫與幫助。

最後一點:因為他是人,我們才能得救。你這樣想想看:為什麼耶穌基督要成為人?如果耶穌基督只是完全聖潔的神,卻沒有愛,那他為什麼要捨棄榮耀,降世並經歷這一切呢?如果他只是公義聖潔的神,卻沒有愛,他不會想要成為人。但如果他只是個充滿愛「我接納每一個人」的神,那他也不需要降世為人,他只要接納大家就好了。唯有一位既聖潔、堅持罪必須受刑罰的神,但一位慈愛的神會說:雖然我要嚴懲罪,同時又必須兼顧慈愛且赦免我的百姓。唯有既聖潔又慈愛的神,才會選擇成為人。這正是他這麼做的原因。如此一來,聖潔的神既能成全公義,又能同時向我們敞開懷抱。如果他沒有成為人,我們就無法得救。

最後我用一個小故事作結尾。順便一提,有人說,當推理小說家桃樂西寫下《溫西爵爺偵探》時,據說,當她回顧自己所寫的小說時,看見了這個角色。溫西爵爺是一位貴族,他聰明、才華橫溢,是位優秀的偵探,但孤單且未婚。有趣的是她後來在小說裡以及短篇中加入了一位名叫哈莉特·維恩的女角色。有趣的是,在小說裡,哈莉特·維恩是最早進入牛津大學的女性之一。順便一提,跟桃樂西本人一樣。她剛好也是一位偵探小說作家,跟桃樂西本人一樣。當然,在書中和故事裡,溫西爵爺愛上了她。從某個角度來說,她拯救了他脫離孤單,脫離過去的生活。有人曾經寫過一句話,我一直記在心裡。意思是,桃樂西以某種方式注視著她所創造的世界,她看見了一個自己所愛的人,為了拯救他,她把自己寫進了那個世界,她進入了那個世界。這只有作者才能做到,然後救了他。但這正是耶穌基督所做的事。他注視著這個世界,看見我們正在死去,他看見我們的軟弱,並且如此愛我們,以至於把自己寫進來。他雖然是神卻成為了人,並且拯救了我們。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阿們。

接下來是提摩太凱勒和凱西凱勒為今天的默想帶來簡短問答。

好,現在我要來挑戰你,來考考傳道人,其實也不盡然,更多時候是考考基督徒。因為人們常常會問:聖經裡沒有任何地方記載耶穌自稱是神,那是其他人編造的,他從未真正說過「我是神」。請指出耶穌說過「我是神」的經文給我看。我給你一點時間想,不用太久。不過,魯益師在《返璞歸真》中明確提到,如果有人自稱是神,那麼,你要嘛敬拜他,要嘛把他關起來當他是瘋子,就像有人說自己是顆水煮蛋一樣;要嘛你就把他當成被鬼附的來唾棄。所以如果耶穌真的沒有自稱是神,那我們就必須知道這件事,對吧?對,我會說是的。那現在開始計時,請找出四處耶穌明確自稱是神的經文。好,三、四個地方。我先回答你,然後再跟你分享幾個值得思考的觀點。

舉例來說,所有關於「我是」的宣告,約翰福音中所有「我是」的宣告,耶穌刻意使用「ego eimi」,這在當時是很不尋常的。在希臘文中,通常你不需要用第一人稱的「我是」。舉例來說,在約翰福音八章的結尾,當他說:亞伯拉罕因看見我的日子而歡喜,宗教領袖則說那太荒謬了,亞伯拉罕怎麼可能因看見你的日子而歡喜呢?然後他說:在亞伯拉罕還沒出生以前「我就是」。他也不是說,在亞伯拉罕還沒出生以前「我曾經」,那樣就已經夠奇怪了,等於說自己活了好幾千年。但他確實說「我是」,這是刻意使用神聖之名,也就是神在燃燒的荊棘中向摩西啟示的名字。他問神的名字,神說:我是。耶穌取用了這個神聖的名字。他們因此想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們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順帶一提,在約翰福音前面,在第五章,他說自己不是神的「眾子之一」,而是神的「獨生」子。他是神唯一的兒子。在當時,人人都知道如果你是獨生子,你就會繼承父親的一切。這表示你與父親同等。而且在約翰福音五章末尾說,他們想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使自己與神同等。

但當他赦免罪時,例如在馬可福音二章,他赦免了那位癱子的罪。講到第三點了,對吧?是的。他赦免了那癱子的罪,並且說:孩子,你的罪已經被赦免了。大家都說:除了神,誰能赦免罪呢?重點是,如果你不介意的話,我本來不該舉這個例子,但假如我們兒子麥克打了另一個兒子大衛的鼻子,我不能對麥克說:我原諒你打大衛的鼻子,因為只有大衛能饒恕麥克。但如果你是神,所有的罪都是得罪你的,這表示當他赦罪時,就是在宣稱自己是神。

最後再給你一個相對簡單的,那就是在馬太福音十一章,耶穌確實說過:「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也沒有人知道父。」我所認識的每一位註解者,包括比較自由派的,你可能會說,如果他只是說「除了父沒有人認識子」,那也還好,好,這已經很多了。但他說「除了子,沒有人知道父」,這表示父與子彼此的認識是完全對等且徹底的,這是一種宣稱自己與神同等的說法。而且有很多這樣的宣稱,其實一開始不會那麼明顯。

我還以為你會提到「看見我就是看見父」。他說:「我與父原為一。」沒錯,我與父原為一。我還以為你會舉例說:「我是好牧人。」因為在舊約裡,神說:「我是看顧羊群的好牧人。」但他也說:「我是我子民的新郎。」舊約中確實有提到新郎的形象。我腦中還有另一整份清單,例子實在太多了。真的很多。

最後我想指出,如果你在這件事上仍然掙扎,你可以參考斯托德寫的《真理的尋索》。這是一本很容易讀的經典之作,這是一本信仰入門的書籍。書中有一整章專門在談:我們如何知道耶穌是神,以及他以各種方式宣稱自己是神,無論是直接或間接,方式多到難以忽視。

好,做得很好,叮咚!(時間到)你也做得很好。

譯:MT/RTV Taiwan

提摩太凱勒

1950年出生於美國賓州西敏斯特神學院教牧學博士,哥頓康威神學院道學碩士於紐約曼哈頓創立救贖主長老會於西敏斯特神學院授城市宣教與實用神學,凱勒牧師安息於2023年5月。

初期牧會於維吉尼亞州霍普威爾市(Hopewell, Virginia)。一九八九年與妻子和三個兒子於曼哈頓(Manhattan) 創立救贖主長老教會 (Redeemer Presbyterian Church)。

今天,救贖主教會有超過五千人固定參加禮拜天崇拜,也在世界各地幫助建立了將近兩百間新教會。

他的作品還包括《工作魅力》(Every Good Endeavor)《慷慨的公義》(Generous Justice)《山寨版的上帝》(Counterfeit Gods)《揮霍的上帝》(The Prodigal God)《王的十字架》(King’s Cross),以及《我為什麼相信》(The Reason for G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