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書2:8-10)
你們可能也聽過第一個比喻,是這樣的:墮落之人是不健康的,病得非常嚴重,甚至快要病死了,並且正住在醫院的絕症病房裡。這個人絕對不可能自己醫治自己,他幾乎要昏迷了,肯定是活不了的。除非服藥,否則他一定會死。所以上帝就提供了這個藥。然後護士用湯匙盛藥,上帝將這藥送往這個半昏迷的人乾燥的嘴裡。上帝將湯匙送往這個人的嘴邊。在那個當下,那個病人可以選擇吃藥或者不吃藥。如果他張開嘴巴,上帝就會將藥送進他嘴裡,他就能得救了。但如果他緊閉著嘴,那麼他就無法得到必要的治療。所以這個比喻是要告訴我們,說罪人是處在非常嚴重的情況中,但仍然活著。
但聖經說,上帝是在醫生宣布病人死亡之後才進到病房裡的。保羅說,上帝是在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使我們活過來的。這樣的比喻會比較恰當:有個人落海了,沉入海底,然後上帝潛入水下,把這個人的屍體帶上岸,對這個人做口對口人工呼吸,並且將祂的氣息吹入這個人體內。於是這個人就從死裡復活了。這就是聖經所謂上帝的主動,使人復活、從肉體進入聖靈、從黑暗國度進入光明國度的第一個步驟,是由上帝完成的,而不是人。
當然,在上帝使我們活過來以後,我們會做出決定,會選擇相信,會選擇接受基督,會悔改。這些事情我們都會做,因為我們如今對屬上帝的事是有知覺的了。但那第一步,那最剛開始的行動,那使人從死裡復活的作為,是上帝做的,並且是祂獨自做成的。
蒙上帝揀選(史普羅)
6.上帝的主動
當我們想到上帝在救贖之工當中扮演的角色時,我們依然會不太容易了解上帝的至高主權與人的責任之間的關係。我們知道聖經在關於墮落之人的屬靈狀態這方面有什麼樣的教導,我們也認同聖經說唯獨只有上帝能夠帶我們脫離罪與敗壞的狀態。因此,面對上帝的至高主權,以及祂在傳福音的事情上呼召我們扮演的角色這兩件事,我們會感到有張力與掙扎。在本單元中,藉由教導我們如何恰當地回應上帝在拯救祂百姓的這件事情上所擁有的主動權,史普羅博士總結了這一系列有關預定論的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