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無基督之死,勢無罪惡之死。──約翰歐文-There-is-no-death-of-sin-witohut-the-death-of-Christ.---John-Owen

歐文論治死罪(一)

若無基督之死,勢無罪惡之死。──約翰歐文-There-is-no-death-of-sin-witohut-the-death-of-Christ.---John-Owen
圖片:RefToons 圖譯:Amos Chaw / 雪隆歸正福音教會

歐文論治死罪(一)

1656年,清教徒牧師約翰·歐文對一些口裡說信耶穌的基督徒感到憂慮,因為他們「在世上過得太安逸」。他也相信在他那個時代,有太多對於反對罪惡的教導,在聽眾當中產生了「迷信、自義,和良心上的不安」。因此,歐文根據羅馬書八章13節,「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寫了一本名為《論治死信徒心中的罪》(Of the Mortification of Sin in Believers)的小書。

這節經文概括了所有信徒,也就是那些「不屬肉體,乃屬聖靈」(第9節)的人的責任。上帝鼓勵信徒與罪爭戰。若我們好好地對抗罪惡,我們就必活著。治死罪的結果是豐盛的生命。但是為了避免我們對自己的力量過分自信,我們必須知道,「這是聖靈的工作,唯獨靠著基督,我們才能經歷到勝利。」(第3頁)聖靈使我們有能力和內住在我們心裡的罪爭戰,正如基督使我們的舊人(舊的生活方式)和祂同釘在十字架上(羅六6)一樣。當我們治死我們的罪性,我們的喜樂、安慰、活力就會逐漸活過來。

一、治死罪要守的幾個原則

1.治死罪是所有信徒的責任(西三2、5)。
基於六個理由,每個基督徒都必須「殺死罪,否則就會被罪所殺。」(第5頁)首先,基督徒只有在榮耀中才會成為完全(腓三12)。只有當罪已經死了,我們才能安息。其次,罪總是在不斷努力要結出壞果子。「站著不動,讓敵人施展雙拳不加抵抗的,到最後無疑會被打倒。」(第7頁)第三,未受到挑戰的罪會越來越強大,也越會欺騙人。「罪,如果沒有不斷被治死,就會帶來大罪,受咒詛的罪,可恥的罪,毀滅靈魂的罪(加五19-20)」(第?頁)。第四,上帝賜給我們聖靈,也賜給我們新的本性,來對抗罪和私慾(加五17;彼後一4)。我們不可輕忽祂的恩賜。第五,當罪在基督徒心裡日益強大,基督徒就會變得日益軟弱。未經操練的恩典會日漸凋萎。第六,屬靈成長是我們每天的責任(彼後三18)。「在朝向上帝的路程中不殺死罪,就不會有任何進展。」(10頁)

那些不治死罪的人,會對他們自己,也會對他人造成極大的傷害。他們提倡的敬虔是一種毫無能力得著永生的敬虔形式。

2.治死罪要靠聖靈
僅僅是外在的、想要殺死罪的嘗試——起誓,在我們的肉體上加上許多嚴厲的規條(西二23),持守一些宗教責任——必定會失敗。若上帝沒有應許要透過這些途徑作工,它們就毫無能力。倘若你把信心建立在你自己的努力上,即便建立在禱告、自律,和一些應許上,我們還是在逃避福音的大能。

治死罪是聖靈所成就的。聖靈會把我們在基督裡所有的福分賜給我們,包括成聖。上帝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好叫我們可以克服我們的罪。
聖靈藉著一些方法來治死我們的罪。聖靈使我們充滿恩典,好叫聖靈的果子限制肉體的果子。聖靈摧毀我們的私慾。「祂是焚毀我們私慾之根的火。」(18頁)聖靈使信徒藉著信心與基督的死和受苦相通。缺乏聖靈的幫助,我們會對抗罪,卻沒有力量贏得戰爭。

即使聖靈必須治死罪,我們也有責任要靠著聖靈的幫助來治死罪。

3.治死罪有極大好處
要過一個喜樂的屬靈生活,我們必須殺死罪。治死罪並不保證會得到一個舒適的人生,如同詩篇第八十八篇清楚說明的。但是若不治死罪,我們的心靈就無法存活。未能治死罪會使我們的靈魂軟弱,使它失去活力。大衛抱怨說,他尚未殺滅的罪使他失去了判斷力,軟弱無力,受到重壓(詩三十八、四十、五十一,等等)。「罪藉著糾纏我們的情感……擾亂我們的心。」(23頁)被世俗的追求所纏累的心靈,無法被上帝所填滿。「罪也會使心靈昏暗,使它失去安慰和平安。」(24頁)罪就像烏雲,會截斷「上帝全部的愛的光束……」(24頁)罪還沒有被治死的心田就像野地長滿雜草,長不出好的作物來。

二、對治死罪的說明

1.治死罪不是什麼
首先,治死罪不是在今生徹底消滅罪。我們在今生的目標是要治死罪,但這是我們只能在來世時經歷到的(腓三12)。其次,治死罪不是改變罪的外貌。用一種比較不明顯、沒那麼危險的犯罪習慣來替換另一種是可能的。但是,治死罪不僅僅是取代而已。第三,治死罪不是改善我們天然的本性。即使沒有重生,人還是可以壓制敗壞本性的外在表現。但是表面的改變不會深入到罪的根源。第四,治死罪不是分散罪。老年人的私慾也許會隨著年紀變少。但是「用世故來取代驕傲,或用律法主義來取代好色」,並不是治死罪。(29頁)第五,治死罪不是偶爾勝過罪。有時候當我們犯了一個大罪,我們會嚇到不敢再犯這個罪。或者,當我們受了很大的苦,我們會決心停止犯罪,好叫我們不會感到罪的重擔。這兩個例子都不是治死罪,只是暫時休眠。

2.治死罪是什麼
首先,治死罪是習慣性地削弱私慾。私慾是一種「敗壞的習慣或傾向」,「使心思昏暗,澆滅我們的信念」,並且「罷黜理性」(33頁)。治死罪是我們削弱罪的習慣,罪的反擊因此不會那麼劇烈。我們必須「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加五24)。其次,治死罪是不斷地與罪爭戰和競爭。我們必須辨識出我們必須對抗的敵人,「除非我們認識我們內心的疾病,否則無法前進。」(36頁)「對於私慾逞能的方式、詭計、方法、優勢、時機,我們必須非常熟悉。」(37頁)我們必須天天攻擊我們的私慾,即使我們以為它們已經死了。第三,治死罪是在戰鬥中獲得某種的成功。當我們的心靈在對抗肉體上獲得力量,我們就會開始經歷到信心的得勝。當罪死去,基督徒就會認知到更大的良心的平安,並且得到更大盼望的支撐。

三、治死罪要遵守哪些規則

1.只有信徒可以治死罪
只有與基督一同復活的人才能治死在地上的私慾。一個沒有歸信卻想要殺死罪的人,就像一個人想要蓋一棟沒有地基的房子。「沒有基督的死,就沒有罪的死。」(41頁)「一個奉命付賬單的僕人,必須先到銀行領錢。」(41頁)同樣,在我們與罪爭戰之前,我們必須在聖靈裡領受治死罪的能力。

事實上,沒有重生卻想要治死罪是很危險的,理由如下。首先,我們的心思和生命會被導引離開最重要的事。那些感受到罪的重壓的人,必須意識到他們對基督的需要,並且相信福音。但是在這場不可能成功的、對抗罪的爭戰中,他們的注意力會被分散,不再注目基督,以祂為救主。其次,這個努力會帶來一種虛假的良心上的平安。倘若一個人可以除去罪的某些症狀,他們會受騙,以為他們已經被治癒了。第三,當一個尚未歸信的人在經過一段時間後沒有能治死罪,他也許會感到絕望,以為自己從此無法勝過罪。

不信靠耶穌而想要對抗罪,實際上是在實踐自以為義,而不是在實踐基督信仰。

2.唯一的目標必須是全面治死罪
「那些想要真正並徹底治死任何蠢蠢欲動的罪的人,必須在一切順服的事上同樣地殷勤。」(53頁)倘若我們以為我們只需要和少數困擾我們良心的罪爭戰,我們就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事實上,若不是全心全意被上帝吸引,就連一個罪也對抗不了。只有當我們因為基督為我們上十字架而愛祂,並且恨惡所有使基督上十字架的罪,我們才能真正地對抗罪。不錯,有時候某項特別的罪困擾我們會超過其他的罪。但是這些更嚴重的罪往往是我們更普遍的疏忽的證明。它們能使我們甦醒,使我們的內心和行事為人的轉變能更加徹底。

治死信徒身上的罪 (約翰.歐文)

二十世紀影響力最大的傳道人鍾馬田醫生說:在整本聖經中,對於新約聖經成聖教義實踐的一面,羅馬書八章12~13節或許是最重要的陳述。《治死罪》這本書的基礎是:「你們……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八13),作者解釋並應用這句話所包含的偉大福音真理和奧秘,藉此來論述這整個主題,幫助信徒們清晰而有序地明白治死罪的工作。作者根據這半節經文,論述

  1. 神所指定的職責:「治死身體的惡行」
  2. 指定要承擔這個職責的人是:「你們」——「你們……若……治死」
  3. 附加在這個職責上的應許是:「你們……必要活著」
  4. 執行這項職責的肇因或媒介——聖靈:「若靠著聖靈」
  5. 整個命題——包含職責、媒介,和應許——的條件:「你們若」等詞語。

相較於其他神學家而言,無論是古代的或現代的,我欠約翰˙歐文最多;而相較於約翰˙歐文其他的著述而言,我欠《治死罪》最多。歐文所帶給我的所有洞見,都始於我最初讀到的他關於治死罪的論著,這本小書彷彿一座屬靈的金礦,再怎麼推薦都不為過……。

——巴刻(J. I. Pac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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