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親密婚姻(史普羅) - 6─男人與女人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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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各位再次一起來探討基督徒的婚姻。今天是本系列最後一次的聚會。我把比較有爭議的內容都留在今天。今天我們要來探討的,就是男人與女人在婚姻中的角色。我認為我們必須要探討這件事,這在新約聖經中也有記載,而且近年來,這件事成了一個頗具爭議的主題,所以我要帶各位來看看保羅寫在以弗所書第五章的教導。

我們從第二十一節開始看,經文內容是這樣說的: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這節經文通常被視為是在連接保羅於前文與後文中的教導。有些人認為這節經文可以引導我們解讀後面的經文。這節經文教導我們要彼此順服,然後下一節經文說,妻子要順服丈夫,之後說兒女要順服父母。因此有些人說,這段經文真正的意思是指,我們基督徒在所有關係中,無論是雇主與員工、主人與僕人、兒女與父母,都要有互相順服的態度。因此這段經文要這樣解讀: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作丈夫的,當順服自己的妻子。

我沒有時間從非常專業的角度來詳細解說這段經文的涵義,不過我要讓你們知道我的立場。我認為這種說法,是嚴重地扭曲了經文,我會稱之為出於絕望的解經。要不是我們現在的文化,在關於男人與女人的角色上有那麼多爭論,我不認為有任何人會這樣解釋這段經文。因為如果我們照這種說法來看的話,就會把經文解讀為:父母要順服孩子,正如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也是基督的頭。用這種說法來看整段經文的話,最後會變得非常怪異又混亂,毫無道理可言。

相反地,教會歷來對這段經文涵義的共識,都認為使徒是在說,每個基督徒都在某些時候需要互相順服,因為我們都不是至高的那一位。在許多場合和情況中,我必須順服別人的權柄和領導。在許多身分當中,我們都是要順服別人的。我們來看看使徒在這裡命令我們做甚麼,並且要注意到,他是這樣開頭的: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說真的,關於這段經文的爭議,有件事令我感到非常害怕,就是有許多人竟然憤怒地說:使徒保羅,以為自己是誰呀?竟敢命令作妻子的要順服丈夫?這些人非常生氣。我說:冷靜,冷靜。如果這段經文是出於保羅的大男人主義和個人見解,那他寫這段經文就真的是驕傲至極了,我們也就能合理地對這個教導發怒了。但是要小心,如果基督真的像祂自己說的那樣,祂說的都是真理,祂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如果上帝的權柄賜給了耶穌,耶穌又把權柄賜給了使徒,那麼我們頑固地反對這段經文,就不是在反對哪位猶太拉比的見解了,而是在反對上帝的律法。如果這是上帝的話語,那麼我們就必須謙卑地聽從,對上帝心存敬畏。

說了這些,我們來看看為什麼有這麼多爭論圍繞著這段經文。在一開頭,保羅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多數基督徒女性對後半段沒甚麼意見,她們都很願意順服基督的權柄與領導。但是保羅說,這邊要注意的是,妻子要順服丈夫,順福丈夫的程度要像順服耶穌基督那樣。對基督的順服,是非常徹底的順服,這給了丈夫非常特別的權柄。這個類比繼續下去說: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所以就像基督是教會的頭一樣,丈夫也是妻子的頭。

我看過許多人為了要逃避這個命令,而發展出各式各樣的說詞。不過在新約聖經和希臘文當中,作頭的意思十分明確,就是指身居領導,並擁有權柄的地位。我認為這段經文是在說:在家庭中,丈夫是一家之主。這並不是說丈夫可以任意妄為,也不是說丈夫可以踐踏妻子,把妻子當作奴隸,而是說家庭裡最主要的權柄與領導責任,是在丈夫身上的。如果妻子不順服的話,這段經文很明顯地指出,如果妻子不順服的話,就是不順服上帝。這個命令是上帝給的。

所以我說我很害怕聽到有作妻子的,這麼強烈地反對這節經文。如果她們反對的是我,那沒關係;如果她們反對的是別人,也沒關係;但如果她們反對的是上帝,那就是非常、非常嚴重的問題了。

另一個疑問就是:妻子是不是在所有情況中都必須順服丈夫?我在福音派基督徒當中聽過有人教導一種指揮鏈的關係,這觀念認為這種順服是絕對的,無論丈夫要妻子做甚麼,她都必須去做。如果丈夫叫她去當妓女,她也必須敬虔地順服,去當妓女。如果丈夫不允許她每個主日早上去教會,她也必須照單全收。先生女士們,這完全違背了聖經要我們順服上帝的教導。

聖經中確實有不同層級的授權。上帝是最大的,祂授權給基督,基督授權給使徒。聖經也說,這世上一切的權柄都是源自上帝的。聖經要我們順服,並且尊榮在上位的統治者,順服官長的命令。但聖經同時也清楚地說,我們只有在兩種情況下必須順服這些在上位者,就是他們命令我們去做對的事,或是禁止我們去做錯的事。我換個說法,一個女人,或男人,當在上位者命令他去做上帝所禁止的任何事情,或禁止他去做上帝要他做的事情時,他就可以不順服在上位者。當上帝的命令與世上統治者的命令有衝突時,我們不但可以抗拒世上的統治者,也一定要抗拒。懂我的意思嗎?

在新約聖經中,基督命令祂的使徒去傳福音,於是他們就開始傳福音。然後地方官員來找他們,要他們停止傳福音。他們怎麼回答?我們該聽從上帝,還是聽從人?答案非常明顯。如果上帝的命令和人的命令有衝突,我們必須順服上帝。所以如果有丈夫命令妻子去當妓女,那妻子不但可以抗拒,也必須要抗拒。如果丈夫不允許妻子主日去教會,上帝要每一位信徒都重視主日聚會,因此妻子就必須抗拒丈夫的要求。

但如果丈夫是命令妻子不可以去禮拜三晚上的崇拜呢?這會讓她不高興,讓她不舒服,讓她失望等等的。但是上帝沒有命令她每週三要去教會,這並不是聖徒每星期的聚會,所以在這件事情上,妻子就必須去順服丈夫。妻子有自己的意見,但她要透過順服丈夫的權柄,來展現出她對上帝與基督的順服。

這裡有個可以讓女性感到安慰的細節,我覺得上帝蠻有幽默感的。祂說: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祂不是說,你必須順服別人的丈夫。別人的丈夫對你並沒有權柄。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我喜歡「自己的」這個詞,因為它的希臘文是“idion”,也就是「個人特質」一詞的由來。它的意思是一個人特有的氣質,是獨一無二的。“idion”同時也是英文「笨蛋」一詞的由來。所以如果翻譯出錯的話,就會變成:作妻子的,當順服你的笨丈夫。彷彿上帝是說:我知道你丈夫很笨,但我要你為了我的緣故,去順服你的丈夫。

在我們文化中我常聽到所謂平權式的婚姻。我想不到有甚麼比這更糟糕的事了。因為在雙方權柄相等的情況中,就沒有誰有權做最後的決定了。而墮落的我們,在這種情況下最常做的,就是永無止盡地爭奪權柄,雙方拼命搶奪更多的主導權。但上帝已經安排好了。上帝說,權柄與領導,是我賦予男人的。我不確定這到底是特權,還是特別沉重的責任。

我有些話要對女性說。我知道過去幾十年來,女性都深深地為一件事所苦,就是許多男人錯誤解讀了這段經文,以為說既然上帝要女人順服男人,那一定是因為男人天生就比女人優越。這完全不是真理。聖經所說的那種分工合作的順服,從來沒有包含低人一等的意思。就連我們有關上帝位格的神學也說,聖子順服聖父,聖靈順服聖父與聖子。這當中完全沒有誰比誰低等的意思,並不是說聖靈的神性比聖父和聖子還低。所以在婚姻中,女人的尊嚴、重要性和價值,都沒有低於男人。如果有與此不同的教導,那就是錯解了聖經的命令。

許多男人扭曲了自己的角色,亂用聖經來合理化自己的暴行,這種事層出不窮。女人鄭重地表示說她們受夠了,所以我們常聽到女性的訴求,我覺得我們確實要聆聽。不過各位女性,你們也要了解一下男人。我之所以提到這點,是因為多數男人開不了口。根據一些心理醫學研究指出,美國男性平均作噩夢的次數比女性多上五倍。這跟我們的主題有甚麼關聯?請容我接著說,在這些噩夢中,美國男性最首要的恐懼,就是要養家糊口。

我不認為大家都了解這件事的意義。有人說每當男人聚在一起私下聊天的時候,他們會聊到運動,聊到工作,聊到女人,但他們絕對不會聊到說:我好害怕,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承擔得起這個責任。因為男人從小受的教育就告訴他們,一旦他站在教堂裡,站在牧師和會眾面前,宣誓說:我正式娶這個女人作我的妻子。這對他來說,就是承擔責任。從此他就有責任要讓妻子和小孩都過上豐衣足食的生活。

有件事我得承認,我發現說,我在人生中最擔心的事情之一就是金錢。我擔心的不是說我有沒有足夠的錢買新車,我擔心的是如果我過世了,我留下來的錢夠不夠我老婆用。我有沒有足夠的錢讓我的小孩受教育,並且填飽肚子?我覺得能夠感受到這些責任帶來的壓力,這是文化教導我的。但也不只是文化,從伊甸園開始,歷世歷代的人都是這樣。

女人是被創造為幫助者的,不是僕人。她被創造為伊甸園的皇后。亞當是國王,夏娃並不是女傭。她是皇后,她是伴侶,是合作夥伴,也是幫助者。管理伊甸園的重責大任,主要是落在亞當身上。

各位,這件事可能會讓女性覺得難以理解,這表示我不夠資格嗎?不是的。我結婚二十五年來,我老婆的想法常常跟我不一樣。她知道我是家中要向上帝負責的一家之主,但我們還是常常意見不合。她不是木頭或石頭,她是活生生的人。上帝要我尊重她的想法,上帝要我尊重她的意見,尊重她的身分。當她不認同我的計畫或決定時,如果我故意忽略她的意見,還說:喂,女人就乖乖站好別講話。這不是合乎聖經的態度。我們要溝通。

我敢說我們大多數的決定都是一起做成的。這二十五年當中,大概只有三次,是我們無法達成協議的。這時我就會說:老婆,必須做出決定了,責任由我承擔,所以我必須請你順服。幸好那幾次我老婆都說:好吧。我知道這很困難,不過上帝確實是這樣規定的。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據我所知,這句經文還算容易理解。看別人做總是比較輕鬆。我老是覺得女人的角色比較好扮演。有時我希望我只需要順服老婆就好了,讓她當家裡負責做決定與領導的人。

困難的部分來了。注意看上帝對男人說甚麼: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如果經文停在這裡,好像也不錯。但經文是說: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我從沒遇到哪個女人會說,如果她的丈夫像耶穌一樣的話,她會很難順服他。作妻子的永遠不需要擔心,耶穌會利用她。耶穌絕對不會以暴力對待她。她絕對不會被虐待,也不會被毆打,根本不會有虐待這種事發生。

身為丈夫的你和我,上帝對我們說,我們有責任要愛我們的妻子,就像耶穌愛教會一樣。耶穌有多愛教會呢?你們看,耶穌被高舉到天父的右邊,這表示說,祂坐在宇宙的寶座上。祂有責任要掌管整個宇宙,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你們能想像,每天都要統治、管理、經營整個宇宙,是多龐大又複雜的一件事嗎?有哪個作丈夫的比耶穌更有理由說:我工作太忙了,忙到沒時間跟我老婆講話,你說行嗎?這位要管理整個宇宙的耶穌,卻應許說祂會聆聽祂新婦的每一個禱告,祂也確實這麼做。祂聆聽祂的新婦,祂在乎祂的妻子,祂非常在乎祂的妻子,祂甚至為了她捨了生命。

我比較習慣領導,而不是追隨,因為我發現,這世上我願意追隨的人並不多。但當我確實發現有非常值得景仰、值得尊敬與信任的人時,我總是感到興奮。在我開始追隨別人之前,我認為有件事要先釐清。我可不想追隨別人進入陷阱,我也不想用真心的付出,去換取別人對我的背叛。但是追隨一個願意為你死的人,你們知道,這有多令人安心嗎?這就是我必須對我妻子負的責任。我必須愛她,不只是感覺上的甜蜜而已。而且,我對待她的方式,還必須讓她感受到我已經準備好要為她犧牲生命了。

有沒有發現這件事是雙向的?對我們而言,為妻子捨命,對她說:為了你的幸福,我已經準備好犧牲自己了,這是很困難的。如果妻子在每件事情上都與你作對,那麼對你而言,愛妻子就更加困難了。同樣的道理,妻子也很難順服一個她不信任的丈夫。如果在我的婚姻中,我完全負起我的責任,不再老是拿聖經去要求我老婆,而是專心遵行聖經對我的要求,並且認真面對自己的責任,開始像基督愛教會那樣來愛我老婆,我老婆大概就不會再不順服我了。同樣地,我認為,如果她全心全意地扮演好幫助者的角色,她就會發現我更願意犧牲自己去愛她了。她再也不用擔心我的惡言惡行,我真的是這樣認為的。

我知道幾年前,有一本書震驚了基督教圈子,甚至在世俗文化中也產生了巨大衝擊,就是瑪拉貝爾·摩根寫的《完全女人》。這本書談到說,妻子要用各種創意的方法來跟丈夫相處,例如盛裝打扮地站在門口迎接丈夫。但書中的內容卻被當作笑話。男人都喜歡她說的,但女人都不喜歡。於是可憐的瑪拉貝爾就收到了各種惡意郵件和電話。事發之後,她整整兩天都躺在床上哭泣,非常悲慘。

身為男人的我在《完全女人》這本書中,有看到這麼一句話,我永遠也忘不了。她這句話是寫給作妻子的。她寫說:女人,關鍵秘訣就是,你丈夫並不想要你的建議,他要的是你的仰慕。我可以想像,有很多女性讀了這句話以後非常憤怒,她們會說:看吧,他根本不重視我的建議,他只想要我整天拍他馬屁,他只想要我把他捧成英雄。我可以想像,許多女性讀了這本書之後,會覺得自己被貶低了。嘿,女人,你的丈夫不想要你的建議,他只想要你的仰慕。你們知道嗎?我不確定他是否真的不想要你的建議,但我知道他肯定想要你的仰慕。我讀了那句話,心想這個女人真懂男人。

因為男人的自尊心是用易碎玻璃做的。世上最脆弱的東西,就是人類的自尊心。在人類的兩種自尊心當中,我認為,男人的自尊比較脆弱。假如我問一千個人說,我表現得如何,就算九百九十九個人都回答說我做得很好,但只要我老婆說:呃,差強人意。我就會苦不堪言。我想要我老婆仰慕我,而她想要我疼愛她,她想要我珍惜她,她想要我尊榮她。

某種意義上,這句話很容易被誤解。上帝要我當她的基督,而不只是當她的白馬王子,要作她的祭司。因為使徒接著說: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這並不是說,我只需要把她洗淨,幫助她改變就好了,而是說我同時也必須保全她的完整。因為我最後必須把她獻給基督,並且說:這就是你當初賜給我的新娘。我不敢在她身上留下瘀青,我不敢在她身上留下暴力帶來的傷痕。我希望我最後可以把我妻子完整地獻給耶穌,因為這才是祂要的。

婚姻不是戰場,婚姻不是在搶奪權柄。婚姻是上帝創造的,要讓夫妻兩人成為一體。保羅接著說: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這就是我的責任,要保養顧惜我的妻子。這樣就能榮耀基督,並且使婚姻圓滿了。

授權
Ligonier Minist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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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Marriage (R.C. Spr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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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易漢倫 / R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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