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各種審判》—— 導論
唐崇榮牧師
▪️ 審判、畏懼與改變
真神所行的真正的審判,誰能擔當得住呢?當主顯現的時候,誰能站立得住呢?真正了解這句話的人,知道審判這件事是很可怕的,因有了警戒,產生非常機動性生活上的改變。這不是在宗教中想像空無一物的神話,而是實際與上帝有一個相對性存在的關係,在互動上有應盡的責任,因敬畏上帝產生行為上的果子。真實的上帝執行真正的審判的時候,人會產生懼怕、敬畏與改善的動力。我們沒有辦法因為動機上的敬畏改變我們的生活,我們要恐懼顫驚來到上帝面前,因上帝的審判產生的畏懼而有改變。摩西寫下最古老的人生之詩──詩篇九十篇,比大衛所寫的詩早五百年,「有誰按你當受的敬畏懼怕你,照你公義審判有所覺悟,過一個該有的公義生活呢?」(參:詩 90:11)盼望上帝藉著這項真理帶給你我生命的改變,成為我們活在上帝面前的一大動力。
上帝不僅是有公義、有真理的上帝,上帝乃是公義的本體、真理的本體,這不是本質上與上帝迥然有別的被造者所能想像的。上帝就是那聖者、那義者,祂不是有聖潔、有公義而已。使徒行傳第七章,司提反說:「那義者到你們中間來,你們竟然殺死他」(徒 7:52),表示人多麼痛恨上帝,不敬畏上帝,袒護犯罪的自己,抗拒上帝干涉我們的生命,這就是我們因不敬畏上帝所產生的態度。上帝不但有公義、有聖潔,祂是那聖者、那義者。本體與客體不同的地方,在於追求真理的人,應當降服於公義的上帝,作為降服於上帝權威之下的敬拜者。當上帝的公義發出光來,我們從祂的審判得著警惕、光照與改正,也得到上帝的悅納。
聖經第一次將「審判」與「公義」這兩個字結合再一起,是在創世記第十八章二十五節,「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上帝是人類的創造者、啟示者、審判者,祂賜福人、啟示人、警戒人。聖經提地的主是上帝,天的主也是上帝,聖經每次提到天地的主,就是指上帝;聖經提到世界的王,是指魔鬼。新約聖經提到世界的王,那不是指上帝,而是指魔鬼,牠曾經領受上帝給牠暫時的權柄,管理全世界的人。約翰一書告訴我們全世界都臥在撒但的手下,世界的王非法統治、佔領、掌管犯罪的人類,魔鬼因而被稱為世界的王,牠用牠的能力使世界混亂,誘導人誤用自由、背叛上帝,上帝許可牠這麼做,上帝卻掌管牠,連牠都要受上帝的審判。
▪️ 最後的審判
終極的權柄在上帝的手中,現在時間還沒到,上帝許可撒但用牠管制的權柄,引誘人恣意犯罪,但人終極要受上帝最後的審判。從創世以來,人一犯罪,就可能領受上帝的審判,但這些審判不是最後終極的審判,最後的審判一旦來臨,人永遠不能上訴。從聖經的創世記到啟示錄,神的審判是神自己做的工作,從暫時的審判、有限的審判、不斷的審判,到最後的審判,之間經歷的時期很長,我們無法正確算出它的年日,但上帝許可撒但在這段期間管治、慫恿人犯罪抵擋上帝,基督再來的時候,要用祂最後的審判,審判人在時空之下所犯的罪,當上帝最後的審判來臨的時候,時空來到終點,基督用他的大能把宇宙所有犯罪的事情解決了,把義人帶進永恆的國度,把惡人丟進火湖。當你想到這件事,你會越想越害怕,最大的位格──創造者、人類的主宰,用祂終極的權柄審判罪惡,人無法逃避與上訴這終結性的算帳。
▪️ 五大唯獨上帝能做的工作
審判是上帝至高權柄與威榮的表現,這審判的原則是以祂的公義成為審判的基礎。上帝所做的五大工作:第一、創造,第二、救贖,第三、護理(成全),第四、啟示,第五、審判,這五大工作是只有上帝才能做的工作。世界的宗教無法明白這些真理,我們乃是藉由上帝的啟示之工,明白上帝的創造之工、救贖之工、護理之工,並在最後明白上帝的審判之工。我們不是從世界的宗教經典來看上帝的審判之工。真理的上帝創造可能明白真理的人類,透過上帝的啟示,使人藉由悟性明白真理。上帝的啟示把源頭所要釋放出來的信息告訴我們,上帝的創造、救贖、成全、審判都是從上帝的啟示顯明出來。
▪️ 人具有中介性的危機
人之所以為人,因為人是按照上帝的形像造的。人高於動物,人不是動物,人的潛在能幾乎是無限的。人像上帝,這是聖經非常偉大的描寫。人在靈性、德性、法性上的發揮,這些都是人的特權,因為人是按照神的形像樣式造的,人當盡的責任也就更大。上帝賦予人的自由帶有危機性的責任,人在恆暫之間、善惡之間、光暗之間、靈物之間被造,我們是有身體與靈魂的中介性活物。上帝製造有自由背叛他、有他形像樣式的人。人被造在靈肉、恆暫的中介性之中,因為這個危機性,我們肩負一個很大的責任,我們有一天要受上帝的審判。人的存在是一種很獨特的危機性存在,要向上帝交帳,承受永遠的審判。上帝按祂的公義審判,我們所領受的恩典不是我們本當領受的,而是上帝白白賜給我們的,即便濫用自由、放縱情慾,最終仍要向上帝負責。
▪️ 聖經中第一次的審判
聖經第一次的審判,一定是在人身上,因為神不審判動物,神不審判物質,神不審判世界,上帝審判按祂形像樣式被造而犯罪的人,上帝審判的是人。上帝第一次審判人,是怎樣審判呢?亞當夏娃背叛上帝,誤用神的形像樣式抵擋上帝,上帝看這兩個人抵擋他、背叛他,上帝把他們從伊甸園趕出去,無分於與上帝之間的融洽與合一。上帝造了人,人違背上帝,被上帝趕出伊甸園,這是上帝第一次用祂公義的本性與聖潔的權柄審判人。始祖亞當夏娃被趕出伊甸園後,人因為犯罪,與神隔絕、與人不和。亞當自從被趕出伊甸園至今,世界在混亂與爭鬥之中,在不公義之中執行人間的法律,各樣的事都參雜破壞的影子,罪惡的形像在我們之中。如果上帝沒有應許,人就毫無盼望的根據。盼望是人的生命中很重要的一環。我們不是談在人的文化中有盼望,而是談透過上帝的應許真正可以達到的事實。人可以盼望上帝的應許。人自從離開上帝之後,還有盼望嗎?有,這盼望唯有在基督裡。上帝在始祖亞當夏娃犯罪後,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把守伊甸園的門,人活在充滿痛苦、悽慘、分裂、罪惡、咒詛的世界,該怎麼辦呢?你只能等候上帝所應許的,在新約所成全的。
▪️ 從上帝的應許得著真實的盼望
這將來的審判要等世界末日才完成的,父交給子審判的權柄。回教徒如果真正有上帝的靈重生他的生命、光照他的悟性,使他重新感受到真理的可信度,他就會成為基督徒。我們有一個工人非常忠心看管博物館的東西,他就是這樣歸主的回教徒。當他看到聖經寫到上帝要把最後審判的權柄交給他的兒子耶穌,而不是交給穆罕默德,他思想這彌賽亞是誰。他在教會聽過這彌賽亞就是基督,他覺悟到真正能審判人的是上帝,耶穌是上帝。他從那一天開始渴慕做基督徒。他回教的妻子一定要跟他離婚,他很痛苦,他問我該怎麼辦。我對他說:「如果他真的登記離婚,你不可以再娶;當離婚真正通過,你可以再娶。」後來上帝為他預備一個基督徒的妻子,孩子現在已經八歲了。
上帝最後的審判是藉著基督施行。上帝的審判是公義的、嚴肅的,人沒有再上訴的機會。「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羅 3:4)人用自己的想像力去想可怕的審判所能帶給人最大災禍的可能是什麼。上帝是義的本身、聖的本身,祂責備人的時候就顯出祂的公義與神聖,祂怎樣審判與刑罰是另一件事。當上帝的審判沒有來到的時候,當上帝的刑罰沒有來到的時候,上帝給我們公義與神聖的啟示,警戒你、提醒你,使你產生懼怕。審判來到的時候,警戒功用的時期已經結束,可能就是滅絕、巨大的刑罰以及我們想像不到的痛苦,那時人已經沒有悔改的機會了。願上帝賜福我們在這段時間,持守應許,產生盼望。上帝給人最大的應許,就是永生。亞當犯罪之後,神人隔絕,人在伊甸園外面,上帝在祂的國度裏,安設基路伯為把守的審判官,他的手拿著輪轉不停的火焰的劍,不准人回到上帝的面前。聖經告訴我們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給我們的恩賜,就是永生。信靠基督的人,就不因律法滅亡,我們要在審判以前,趕緊來到基督面前,願祂赦免我們的罪,使我們得以回到上帝的面前。
內文:編自印尼歸正福音教會主日信息20210704,未經講員過目。
📡《聖經中各種審判》- 唐崇榮牧師主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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