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神的敬畏就是對神的權柄的尊重(第五誡(2023-CRTS-服從權威和基督徒的自由(包格斯博士)))

第五誡(包格斯)

摘自:2023CRTS-服從權威和基督徒的自由

第五誡(包格斯)

我們已經結束了第一塊石板上的教導,首先四條誡命是最直接與神有關係的。但當我們談到第五誡的時候,我們就討論到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清教徒在教導第五條誡命的時候,一般上會如此認為:第五誡是接下來誡命的房角石,因為如果沒有對權柄的順服,就不會有對生命的尊重,也不會有對守諾言的尊重,也就不會去尊重你鄰舍的財務,也不會去尊重誠實或者個人的信德。

然後,我們與這世上所有的這事物的關係就是一種貪婪的關係,就是為了收集這世界上所有的一切。但如果我們已經學習了順服權柄,它就成為一個基礎來幫助我們去奠定接下來所有事物上的關係。這就是為什麼第五誡它會特別聚焦在父母身上,因為在一個家庭關係當中,一個父母跟孩子的關係當中,其實這就是神所設立一個工作坊,幫助人來學習如何順服權柄。這是很容易理解的。

請問在人與人的關係當中,還有哪一個層面你可以看到這個慈愛跟管教是如此和諧的融合在一起呢?豈不就是父母跟孩子的關係嗎?父母跟孩子的關係其實就是要教導我們當權柄是用在一種愛的處境當中,我們要去順服它。當然,在這個關係當中,父母的角色其實也就是反映神在慈愛當中運用祂的權柄來愛我們。因此,當孩子學習順服父母的權柄的時候,他們同時也是在學習順服神的權柄。

從道德的角度來看,你作為父母首要的目標是要奠定這個基礎,教導你的孩子順服權柄,因為你就是在他們年幼的時候教導他們他們所需要順服權柄的這種心態,來使他們在往後的生活當中能夠成功的活下去。如果他們在家裡的時候沒有辦法學習順服權柄的時候,請問將來在社會當中他們又要在哪裡學習順服權柄呢?哪裡會有對神的敬畏呢?對神的敬畏就是對神的權柄的尊重,然後神又在哪裡設立了給我們學習順服權柄的一個環境呢?豈不就是在家庭裡面嗎?

我們這個第五誡的關鍵的這個角色和設定還有另外一個角度可以去看。因為第五誡所反映的是在一個水平關係當中的垂直關係,因為在前面這四誡所討論的是垂直的關係,是我們跟神之間的關係,那在第五誡第六誡當中是水平的關係,討論的是我們與其他擁有神形象之人之間的關係。但因為第五誡所討論的又是權柄方面的事情,所以它是在水平關係當中的垂直層面。因此,它就成為第一塊石板跟第二塊石板中間的連繫。這其實就進一步反映所有的權柄都是來自神這個事實,政府的權柄、父母的權柄、教會的權柄,所有的權柄都是來自於神,沒有是不出自於神的。所以第五誡乃是把神的權柄跟人類社會當中的權柄連繫起來。

當然,亞當和夏娃被造的時候,他們已經是成年人了,他們是唯一一對沒有經過兒童階段的人。甚至連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也是透過這個馬利亞懷孕所生,然後在約瑟跟馬利亞的權柄之下長大的。所以,在亞當和夏娃之後,所有的人類都按照神的意旨跟安排,是要透過一個家庭父母權柄的情況之下被帶大。當然,不是所有的人都會成為父母,但是所有的人都曾經當過孩子,所有人都會是某人的孩子。這是普世性,也是基礎性的,是整個社會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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