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兒女起來稱他有福;他的丈夫也稱讚他,說:才德的女子很多,惟獨你超過一切。艷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箴言三十一章28-30節)
結婚後並沒有如期待懷孕
2007年我與江牧師結婚,原本想結婚後會很自然的就懷孕當一位母親,但每想到從結婚到現在我始終沒有懷孕,不過,因為牧會的壓力,課業的忙碌,我就沒有多想這方面的問題。只是偶爾想到沒有孩子會有一點遺憾,一些時候也是陷入苦毒和懷疑上帝。也曾經在會友、親人的介紹之下看西醫、也吃中藥調身體,但總是因為教會事工太多、生活步調太過緊湊,以及心思沒有放太多在懷孕的事上,因此,就中斷求醫,江牧師跟我說沒有孩子也沒有關係的,兩人世界也是不錯,因此我們兩個人就不再積極禱告和看醫生,但事實上還有一個問題是因為我們的夫妻關係不太融洽,所以我們根本也不太願意彼此親近,或者藉由對牧會生活忙碌來合理化夫妻的冷漠關係。
面對不孕不育的問題及對應態度
因為我和江牧師的婚姻在初期時是有很多狀況和問題,我們的脾氣都太過驕傲和剛硬,誰都不肯示弱,而我是更加嚴重的輕看我先生,認為自己的能力比我先生更優秀,所以我們在15年的婚姻生活裡面,第一年就吵架連連,我就生出離婚念頭,然後往後的婚姻生活就是在這種常常生氣、輕看、互相指責、牧會上的爭競等等度過,所以我總是告訴自己、自我安慰,上帝沒有給我們孩子也好,免得孩子在這樣不成熟的父親照顧之下很可憐(其實應該是我們兩個都不成熟。)
另外一個念頭是,上帝應該知道我們兩個不是一個好的父母,所以才不會給我們孩子來學習當一對父母,因此我自然地把問題歸咎在自己的身上,這看起來很屬靈、很謙卑、不得罪上帝,但事實上,這是對上帝錯誤的認識。原因是我認定上帝的心意是不要把孩子賜給不成熟的我們,但這真是上帝的心意嗎?另外我是否相信即便在不孕不育的處境下,上帝對我們仍有美好的心意,就是要我們繼續在這艱難的處境繼續操練信心來相信上帝,即便我們沒有孩子、即便我不是一位母親,但我依然對上帝有極大的信靠來面對心裡任何負面的情緒和影響,我不抱怨、我不懷疑、我不苦毒、我不自卑,我仍相信上帝對我有其他的美意等等。
在福音中找到了出路
(1)上帝為我開了換心手術
一直到我去到改革宗神學院讀聖經輔導,被上帝話語光照,明白先生是妻子的頭的意義,以及婚姻的神聖性,我徹底認罪悔改,我的心被上帝開了一個手術,硬心變成柔軟的心,我把自己放回到正確的位置上,尊先生為我的頭,而我們兩人的頭是耶穌基督,於是婚姻便有了翻轉和更新。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5:21-24)
妻子和丈夫如何彼此相待,是與教會與基督的關係是有所關連的。鍾馬田牧師說「我們絕對不可以忽視(這段經文)」,「因為我們所面對的是一個前所未曾碰過的最尊貴、最榮耀之教訓。」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弗5:22)夫妻兩人都當先向主順服,才能存敬畏的心彼此順服,然後就可以用「膝蓋」(禱告)來解決問題。
用順服基督的心去面對一切的紛爭、敵意、偏執,我們總是要存著一個討祂喜悅的心,隨時預備好基督和祂的話語教導、引領我們。
(2)改變錯誤的婚姻觀點
我過去的婚姻觀點是不屬聖經的觀點,或許只是因為時間到了,好像該結婚,於是就結婚,但是我們卻從未認真思考婚姻的本質,和在聖經中的意義。於是我們是用世界的觀點和自我的經驗、價值、個性在面對婚姻,因此夫妻可能會彼此轄制、彼此欺騙。家中的氣氛是忌妒、懊惱、紛爭、衝突,夫妻不會在主裡彼此順服,反而各自營私、各懷鬼胎,夫妻沒有「同伴」的關係,只是因為在一起而不得不一起做事,實際上心中卻互存苦毒、惱恨和敵意。
基督徒的婚姻觀應當完全受聖經教訓。我們應當如此問「聖經對婚姻說了什麼?」我們也必須完全明白有關主耶穌基督和教會的教訓,我們才能夠明白婚姻。因此,只有基督徒才能真正明白婚姻。
基督教信仰不但要對付你的靈魂,你最後的救恩,你上天堂或下地獄的命運,並且也與你現今活在世上的生活息息相關,因此,基督徒因著信仰在夫妻關係上有重大改變,是更叫人興奮的。我們的夫妻關係,在江牧師離開之前將近四年的時間,我們原本是互相仇恨、埋怨,甚至考慮離婚,直到我被上帝改變,我的先生也因此也改變之後(那時我們兩個人才是真正的基督徒),我才發現婚姻的美好,我可以享受夫妻的親密、彼此的相愛,但這已經是我們結婚10多年之後,並且只剩下將近四年的美好時光。
(3)基督才是我信靠的對象
當我將夫妻之間的婚姻是與基督與教會的關係連結時,我是被一種更高的忠誠所管理,就是忠於那位不顧惜自己的權力和益處,只一心考慮我的生命得救的主耶穌基督,祂自己甘心卑微,取了奴僕的樣式,甚至死在十字架上。當我在婚姻艱難之處仰望祂時,祂會給我謙卑的勇氣、改變的大能,賜我悟性,明白基督的榮耀,使我用心的視角來看待我與先生之間的關係。
因此,我願意順服丈夫,是因為我要對主順服,我如此做是為主而做,這樣是討神喜悅的。「幫助者」一詞也有順服的意思,主要功用是填補丈夫的不足。男人不僅要為自己負責,也當為妻子和家庭負責。妻子則是幫助、支持、輔助丈夫盡到做頭的責任,因為這是上帝給丈夫的地位,並且這樣的順服是甘心樂意、出於自願的行動,像基督的順服一樣。兩人要共同活出上帝的榮耀。
結論:
1、無法成為一位母親,雖然有一些的遺憾,但是上帝讓更大的喜悅充滿我,就是我在江牧師過世之前,我可以成為他美好的妻子、稱職的幫助者。
2、無法懷孕擁有孩子不代表我要過一個靈性枯乾的生活,我相信倚靠基督的聖靈會幫助我孕育出更多的果實。我也認識當生孩子是上帝的祝福,但不表示生孩子是上帝給每一對父母的權力,不孕的狀況不要影響到我們對上帝的信心。
3、我們除了擁有自己的婚姻家庭之外,我們也同時被安放在基督的身體——教會這個大家庭裡,我們會運用上帝所賦予我們與教會的兄弟姐妹一起走成聖道路的責任,這包括教會裡的兒童、夫妻等,我們彼此應用母親與夫妻的角色來幫助彼此成聖,靈性成熟。
「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羅 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