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得好! - 第01集 - 基督徒如何面對清明節?(錢慕恆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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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如何面對清明節?
引言:
- 華人的清明節,一般都會與家人,甚至整個大家族一起掃墓,難免會涉及一些傳統宗教祭拜儀式什麼的。
- 這困難點就在於華人傳統清明節的文化中,將孝道和祭拜混在一起了(台灣和東南亞一帶的華人很明顯還是如此,中國大陸較少)。
- 因此,很多時候從基督徒本身的角度我們做/不做這件事是因為我們遵守“不可敬拜偶像”;但從未信的家人眼中,卻是被解讀為沒有孝心。
- 那基督徒該如何過清明節呢?(假設的情況: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一起掃墓)
- 我先來談兩個聖經相關的主題,然後給你兩個判斷的原則。
聖經如何教導?
- 首先,我們自己要先明白聖經的原則性教導是什麼(心裡要有個底,才能知道如何判斷做或不做/怎麼做)。
- 若在當下做錯判斷,神有憐憫的,悔改就是了,但我們先要有的底。
- 其實應該這麼說,我們要明白聖經的教導,主要不是為了知道該如何做判斷、如何做;或如何向未信的親戚交代,而是因為你自己的心需要被說服為什麼要如此。
- 我注意到很多基督徒想到這個課題時,第一件跳出來的問題就是我要怎樣做,我要怎麼跟我未信主的親戚交代、我要怎麼避免不必要的衝突(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但我的經驗告訴我你不會令所有人的快快樂樂的滿意你的);但其實你真正第一個需要面對的人不是你的親戚,而是你自己。你真的明白為什麼你不需要做這些事情嗎?你真的喜樂這麼遵守嗎?甚至必須付代價你也願意嗎?我們不能只停留在 “我是基督徒,所以我不可以做這些事情”(然後面帶愁容)。你自己不會滿意,你的親戚也不會滿意。
- 其中涉及兩組聖經主題,一個就是“唯獨敬拜真神”(第一和第二誡命;申六4;可十二29) ;另一個就是“敬重父母”(第五誡命;未十九3;弗六1-3;西三20)(優先秩序很重要,你先敬拜神,然後順服這位獨一真神的命令去敬重父母)。
- 第一組:聖經教導我們當唯獨敬拜耶和華,單單照祂的話去行。
- 為什麼?因為除了祂以外,並沒有別神。
- 這不是一種限制,反而是因為神愛我們,他知道在他以外並沒有任何的好處,他不想我們投資我們的精力和時間在虛空的事情上。而上帝是忌邪的神,他也討厭任何想要在他以外得到益處的想法和行為(不榮耀神)。
- 基督徒自己心裡需要知道,你今天不再做這些事情,是因為你已經認識了這位真神,認識了這位真正有權柄,也真正愛你,也知道怎麼愛你的神。你已經自由了,你不需要再活在任何神沒有應許我們的虛妄和不確定當中!
- 這個福音的信息是你在去清明節時需要首先溫習/提醒自己的。我建議如果你家有小孩,在清明節前先撥一天出來,幫助孩子們明白這些福音真理,預備他們的心。
- 第二組:“當敬重父母”,或者在清明節 “慎重追遠,紀念祖先”。
- 這是好的,雖然聖經談到敬重(kaved, heaviness)父母的時候,更自然的意思是指在父母生前尊敬他們、感謝他們、聽他們的話、供應他們的需要;但在他們過世後仍然思念他們、紀念他們的生命,為他們的生命感恩也是好的。
- 我自己的父親很早就過世,已經二十年了;因為我平常都在外地,所以每次回家鄉時有機會的話都會帶太太孩子去父親的墳墓那裡(不只是清明節的)。
- 而我到今天都還在努力去認識我父親生前的為人如何,因為他過世時我還小,所以沒什麼概念,但長大後自己當父親時,就更加能體會到我父親的不容易,我的親戚長輩們也會告訴我更多關於我父親的事;所以,雖然他已經過世二十年,我還在對他的生命感興趣,也感恩!
兩個判斷原則:
- 那麼,在清明節時特別有它複雜性的一面(混雜了孝道和拜偶像),基督徒在當中該如何判斷呢?我這裡提出兩個原則/目標:
- 第一,讓不拜偶像明顯局限在不拜偶像的範圍。
- 神禁止的是偶像崇拜,而不是慎重追遠。既然你是懂這個道理的,那我們就有責任要努力的讓未信的親戚們也能分辨出這兩者的差別。我們不敬拜假神,但我們熱愛已故父母的生命!要做到這點很不簡單,例如在清明節拿香或跪拜祖先這件事。我們知道這些動作本身可能涉及了幾個含義:第一,慎重追遠,紀念祖先(跟宗教或拜偶像無關的)。第二,供養亡靈,安慰亡靈(包括燒紙錢、燒豬肉)。第三,求祖先的庇佑與賜福(虛妄的)。雖然第一個理由嚴格來說並沒有違反第一誡命,但拿香/跪拜的動作本身背後隱含的意思是很複雜的。往往三種意思都綁在一起,所以還是不建議這麼做。但我們要如何表達出“慎重追遠,紀念祖先”的含義呢?(不能只是不做,還要問當做什麼?)
- 有些基督徒會用獻花取代上香(我覺得獻水果或KFC肯德基還是有點不妥,因為假設這些亡靈還能吃喝;當然花也有這個問題)。我想最基本的是幫忙打掃墓地,主動樂意的去幹最辛苦的活。或者有需要的話出錢修復墓地什麼的。在這之上如果有機會的話,可以帶領我們的家人一起為先人的生命感謝神,稍微回顧一下他們的貢獻,然後禱告(也不要為了做而做;不要給人以為這只是兩個不同宗教的祭拜模式)。這點跟接下來的第二個原則有關:
- 神禁止的是偶像崇拜,而不是慎重追遠。既然你是懂這個道理的,那我們就有責任要努力的讓未信的親戚們也能分辨出這兩者的差別。我們不敬拜假神,但我們熱愛已故父母的生命!要做到這點很不簡單,例如在清明節拿香或跪拜祖先這件事。我們知道這些動作本身可能涉及了幾個含義:第一,慎重追遠,紀念祖先(跟宗教或拜偶像無關的)。第二,供養亡靈,安慰亡靈(包括燒紙錢、燒豬肉)。第三,求祖先的庇佑與賜福(虛妄的)。雖然第一個理由嚴格來說並沒有違反第一誡命,但拿香/跪拜的動作本身背後隱含的意思是很複雜的。往往三種意思都綁在一起,所以還是不建議這麼做。但我們要如何表達出“慎重追遠,紀念祖先”的含義呢?(不能只是不做,還要問當做什麼?)
- 第二,專注點是在活人的身上,不是死人的身上。
- 除了辛苦的“掃墓”之外,更重要的是可以私下找到一些親戚交流。關心他們的近況,跟他們分享這些年來這些已故的先人如何為你自己的生命帶來了影響(不是數落他們)。其實這是我們跟親戚傳福音很難得的一個切入點;因為他跟你往往有類似的成長歷程。再加上清明節是一個好的時間點直接可以進入到這個話題,你不需要有很多的鋪陳。往往華人清明節的文化把人的焦點放在儀式上,而不是人生命的需要上。基督徒需要幫助和引導我們的親戚們將焦點拉回來去默想他們生命和靈魂的需要(不一定要傳福音/開佈道會)。
- 那至於祭拜過後的燒豬肉可不可以吃?基於保羅在林前八–十31“或吃或喝都是為了榮耀神而行”;我們一方面知道這些祭拜過偶像的食物對我們一點也沒有影響;但為了旁邊的人(再次的,是為活著的人的好處),若你覺得會有疑惑的話,就選擇不吃好了。可以待會開車回家時順便在港式餐廳外帶一份回家吃。
- 第一,讓不拜偶像明顯局限在不拜偶像的範圍。
錢慕恆牧師(Rev. Moh-Herng Chee)
—主授神學、實踐神學(每年教授2門或以上的課程)
- 美國北卡坎貝爾大學工學士2005(商業與電腦科系)
- 台灣台北改革宗神學院道學碩士2012
- 美國肯塔基州美南浸信會神學院神學碩士2015(主修基督教哲學與護教學)
- 美國密西根州清教徒改革宗神學院哲學博士撰寫論文中(主修歷史神學)
- 2012-2016 馬來西亞檳城佳音浸信教會傳道
- 2015-2016 馬來西亞浸信會神學院全職講師
- 2017- 改革宗神學院專任教師
- 2018- 按牧加入台灣改革宗長老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