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從權威和基督徒的自由(包格斯) - 第01集 - 第一誡與第二誡
摘自:2023CRTS-服從權威和基督徒的自由
我在這裡要強調的意思,就是十誡不單單只是出現在出埃及記20章以及申命記第5章而已。它是整本聖經正典的一個架構。然後改革宗的道德神學乃是反映了聖經的這一個十誡的架構在它的這個道德神學的體系當中。但它同時也是一個理性的架構。所以讓我來花這時間向大家解釋一下這個十誡的邏輯性。
第一誡
請注意,在系統神學我們是從神論來開始,神總是有優先性。同樣的,在道德神學當中,我們也是從神開始,他是優先的。然後請問第一誡是什麼?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那這個誡命在討論的就是我們唯獨可以敬拜神,這你的生命當中只有一位神是可以是你最終極的人生目標,唯有他是你絕對的,或者高過一切的去順服的,他是你最高的尊崇和敬畏的對象,他是你最崇高的愛的對象,他是就是你最崇敬的對象。當我們談到什麼是神的時候,我們生命中最高的位格,最高的對象是什麼,就只有神,也就是他一位而已。
當然這個誡命所包含的範圍是不只是敬拜而已,雖然說第一誡所包含的內容不單單只是敬拜,但是當我們談到對這位最崇高的神,我們最深層的一種關係其實就是一個敬拜的關係。所以這個介面第一誡自然也包括我們只可以有一個敬拜的對象,這就是第一誡。
第二誡
所以如果我們只可以敬拜這位神,那接下來自然的第二個問題就是我們應當如何敬拜他,就是第二誡。第二誡要教導的就是我們敬拜神是按照他的方式來敬拜他,而不是我們的方式。我們不能夠自己發明方法來去嘗試去遵從它去親近它。如果我們這樣子做,我們其實是不遵從神,我們必須是成為一個學生的態度去向神去學習什麼敬拜的方式才是合乎他的心意。所以他就給了我們第二誡來教導我們如何正確的敬拜他。
當然在這一點我們可以討論的東西還有很多,但在我們進到第三誡之前想再做多做一些討論。首先我們要去思考一下第二誡所賜給我們的這個禮物是什麼。我們來思考下第二誡給我們的恩賜是什麼?因為我們並不是處在一個黑暗的處境當中,嘗試去揣摩到底要如何敬拜神,才是能討他的喜悅。神清楚的告訴我們他所接納的敬拜是什麼樣子的,所以這就讓我們在敬拜的過程當中我們是有信心的,然後我們因為有信心,知道正確的敬拜是什麼,我們就可以自由的去敬拜。
那我們今天在討論這種敬拜當中的自由觀念的時候,往往這種自由其實是讓我們失去對敬拜的信心,因為很多時候人會想去做一些,我想要怎麼表達都可以表達,只要讓我能夠感覺親近神,然後他們就發明出自己認為合宜的尊崇神的方法,然後他們就面對這一個問題,請問他們是不是自己在做一些的想像而已,請問他們怎麼知道自己所做的東西是討神的喜悅的呢?可能這只是他們在敬拜的時候,自己討自己的喜悅而已,然後下一件事情是什麼?他們就開始失去自信,失去信心不確定自己做的是不是對的,然後接下來就是失去這個這個保證。但聖經卻給了我們一個神很清楚的告訴我們這是我要你敬拜的方法,這是合乎我心意的方法,然後這是足夠的,它並不是一個勞苦的重擔,我們的敬拜是簡單的,然後這個敬拜確實能夠使我們與神相交往,然後從這相交往當中我們就得到安慰。
但我在進到下一誡之前,還有另一點關於第二誡的事情要大家理解,神透過摩西之約所教導關於以色列百姓應當如何敬拜他的方法,都是基督的預表和影子。會幕是基督的預表,然後的聖殿也是。耶穌說你摧毀我這個聖殿三天之內我必把它重建起來,因為就是在基督裡神跟他的百姓能夠和好,就是在基督裡神和他的百姓相見相會,而這個祭壇也是他的十架的預表,而所有的獻祭都是基督工作,基督為我們所做的工作的預表,祭司的制度也就是耶穌為我們做中保職份的預表。
如果我們去思考這個聖殿中的物品像是這一個施恩座,或者是陳設餅之類的,其實都是基督的預表。你們都知道這些,但這些都是與第二誡緊密相連的,因為請問神所設立要讓我們得以與他親近的方法是什麼?就是基督,它是神所賜以使我們能夠與神親近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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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宗神學院T99-3夏季密集課
課程簡介:
本課程思考各種權威其榮譽的本質、實體和限制的問題(第五誡),特別關注在這種道德的責任與基督徒的自由是如何相互交錯。我們將首先以聖經為本發展出一種尊重權威的道德神學,以改革宗認信的標準為依據,並考慮第五誡在當代環境中的應用。我們將解決尊重和服從的問題;合法和非法的權力;關係和權力限制(包括教會與國家之間的關係以及 1788 年對西敏準則的修訂);公民抗命的理由和限制;良心和基督徒自由;和暴政。我們將閱讀和討論聖經的各種文本、改革宗準則的相關部分,以及來自全球各地的歷史和當代神學家和公眾人物的重要貢獻。
我們邀請到美國清教徒改革宗神學院(Puritan Reformed Theological Seminary)的老師──布魯斯‧包格斯博士(Dr. Bruce Baugus)來台教導這門課。
布魯斯‧包格斯簡介:布魯斯·包格斯博士擁有加爾文神學院哲學神學博士學位(2009年),在加入清教徒改革宗神學院擔任教職之前,曾在密西西比州傑克遜的改革宗神學院任教長達十四年(2008年至2022年)。他是美國長老會的教導長老,曾擔任過牧師,持續定期講道並在長老會和總會的各種委員會中任職。包格斯博士經常在其他國家教學,並擔任兩個專注於改革宗神學教育全球發展的組織的董事會成員。他是《改革宗道德神學的歷史根源》(RHB,2022年)的作者,《中國改革中的教會》(RHB,2014年)的編輯,並撰寫了眾多的章節、文章和論文。他和妻子特麗西亞(Tricia)有兩個兒子、一個兒媳和一個孫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