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麥克阿瑟) - 長篇(1小時14分) - 聖經允許女人講道嗎?(林前十四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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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允許女人講道嗎?
約翰 麥克阿瑟
今天我想要處理一個很重要的議題
這個議題因為我牽涉其中
而在網路上鬧得沸沸揚揚
我不喜歡給出簡短的回應
我也不喜歡在那樣的處境下回應
因為我覺得那只會讓場面更加混亂
因此今天早上我想藉此機會
來處理女性傳道人的議題
從神的話語針對這非常重要的主題
給你更完整的答案
而且我認為等我們講完
你就會明白神的話對此的教導
說得有多麼一致
因此首先讓我們翻開神的話
翻到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
我要你往下看到33節
「因為神不是混亂的神
而是和平的神」
然後這句話真正開始了關於
我們主題的經文:
「正如在聖徒的各教會那樣
婦女在教會應當保持沉默
因為她們沒有獲准講話
就像律法上所說的那樣
她們要服從
如果她們想請教什麼
就應該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
因為婦女在教會裡講話是可恥的
難道神的話語是從你們出來的嗎?
難道只是臨到你們嗎?
如果有人自以為是做先知傳道的
或是屬靈的
就應該承認:
我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
但如果有人不承認他也不會被承認」
(中文標準譯本)
光從這段話就可以看出
聖經對講道婦女的看法並非不清不楚
儘管聖經講得很清楚
如今這卻成了極為荒謬的議題
一句從神而來的話回答了這個問題:
「關於女性的傳道人,聖經說了什麼?」
在35節
最後那段話:
「婦女在教會裡講話是不成體統的」
(NASB)
這並非含糊不清的
絲毫沒有不清楚的地方
「婦女在教會裡講話是不成體統的」
這是一條絕對的禁令
關於這句話的力道
聖靈選擇「不成體統的」
這個字是非常謹慎的
沒有留下不夠明確的空間
翻譯成「不成體統」的這個字
在希臘文裡是「αἰσχρός」
其實這個字的意思是
「可恥的」、「丟臉的」
某件事不僅僅是「不成體統」
而是「可恥的」
事實上,林前11:6「可恥的」
這個字正是這樣翻的
以弗所書5章12節也是這樣翻的
翻成「可恥的」或「丟臉的」
提多書1章11節也用了同樣的字
在這裡翻出來是「卑劣的」
「卑劣的」基本上這個字的意思是
「卑鄙的」或「下流的」
有常識的意涵
就是某件大家都認為丟臉的事
在以弗所書第五章第4節裡
在這裡用了同樣字根的字
我讀一下這節經文:
「更不要講淫穢和愚妄的話或下流的笑話
這些都與你們不相稱」
又是同樣的字根:「可恥的」或「丟臉的」
所以「淫穢、愚妄或粗俗的話、
下流的笑話」(通常是性暗示)
這些是可恥的、骯髒的、丟臉的
這個字就是這個意思
我們在35節讀到的是:
「婦女在教會裡講話是可恥的」是丟臉的
這是對所有這類行為公認的看法
與提多書一章11節
「骯髒的利益」的教導是一樣的
可恥的、不道德的利益
這有點像假先知做了
他們為錢而做的事
這明顯的、神的律法和命令
是如此地絕對
所以我們回到34節
這節真正開始的地方
如果你有本ESV
你就會注意到
「正如在聖徒的各教會那樣
婦女在教會應當保持沉默
因為她們沒有獲准講話」
接著35節(NASB):
「婦女在教會裡講話是不成體統的」
正如在聖徒的各教會那樣
無論何時何地
這一整節是從33節結尾
的那句話開始的(英文版):
「正如在聖徒的各教會那樣」
保羅這裡給我們的是普遍性的原則
這不是某個地方的事
而是任何地方、任何時候
保羅說這句話的時候
他講的是放諸四海皆準的事
我會從哥林多前書其他地方證明給你看
如果你往前看第四章
保羅在寫信給哥林多教會
「我打發提摩太到你們那裡去
他是我在主裡親愛又忠心的兒子
他要提醒你們我在基督裡
是怎樣行事為人
正如我在各處教會中所教導的一樣」
(新譯本)同樣的措辭!
提摩太要帶給他們的是
「信徒與基督的關係」
就是保羅在各處教會教導的內容
這是神的教訓
這是福音的真教訓
他在每個教會都教導過
並沒有因教會而有所改變
保羅說的是:
「他會教導你們我在基督裡的行事為人
就是我在每間教會裡教的:
何謂在基督裡活著」
這是給各教會所有信徒的!
哥林多前書第七章
在哥林多教會裡有些討論
關於你何時成為信徒、
你要是嫁娶了非信徒…
你是離婚還是與非信徒同住?
假使你受了割禮或沒有受割禮呢?
你會做些什麼嗎?
然後有必要受割禮嗎?
你會拋棄你不信的配偶嗎?
面對你的社交處境,你會做什麼?
他在17節說:
「不過,照主所分給各人的
照上帝所呼召各人的是怎樣
他就該怎樣行」(呂振中譯本)
如果你結婚了 保持婚姻狀態
如果你是單身的 就保持單身
別擔心割禮
他在下一節、18節這樣說
這些都不重要
往下看20節:「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
他就應當保持原來的情況」(新譯本)
聽著!成為信徒不是離婚的藉口
即使你有個不信的配偶
關於這一點 重要的是17節結尾
保羅說:
「我在各教會中也是這樣吩咐的」
又說一次
他在所有的教會都教導相同的教義
就是提摩太會向他們重申的
保羅在建立同樣嚴格的標準
當一個人成為信徒的時候
你不會改變你的生活處境
現在你是個信徒
並不表示你必須結婚
也不表示你應該離婚
你應維持原有的處境
這對眾教會所有的信徒來說都是一樣的
然後是十一章16節
我們稍後會回到十四章
保羅在這裡是在講女人的順服
他在講女人順服的方式
是藉著她如何穿著打扮表露出來的
藉著她看起來是什麼樣子、
藉著穿戴女性氣質文化象徵來表達順服
但是保羅也知道會有女人起來抗爭
所以他在16節就說
我們卻沒有這樣的慣例
神的各教會也沒有」
(中文標準譯本)
這對任何時候、
任何教會裡的女人來說都是一樣的
你要明顯地表露出自己對丈夫的順服
還有對主的順服
因此當保羅說「正如在各教會那樣」時
他表達的是在教會裡教導的普遍教義
他表達的是教訓所有信徒遵守的普遍行為
這表示他們會維持自己原有的社交處境
在社會層面
基督教不是擾亂生活的藉口
基本上這裡表達的是
任何時候在任何教會裡
女人都要維持對男人的順服
沒有不清楚的地方!
我再說一次
如果你回去看哥林多前書十四章
要誤解保羅的話是不可能的
「正如在聖徒的各教會那樣
婦女在教會應當保持沉默
她們沒有獲准講話……婦女講話是可恥的」
面對這樣的景況…
你知道了可能會很震驚
在2017年進行的一項調查
大約80%的美國人認同
女性的牧者
對女牧師職分採開放的態度
在牧師的培訓方面,有一個學位、
一個研究所的學位叫「道學碩士」
總之這是三或四年制、預備你教牧事奉的學位
神學院入學的女性有50%
我應該說,神學院道學碩士的學生裡
有50%的女性在預備教牧事奉
神學院全體教師有25%是女性
這表示你有女性教職員在教導女學生當牧師
全國有27%的牧師是女性
這是爆發性的成長!
在1960年
只有2%的牧師是女性
教會裡的女權運動基本上才剛爆發
這運動最後一塊未開拓的領域
是福音派的教會
是最後一塊尚未屈服於女權主義
偕同文化馬克思主義反叛的領域
或許女牧師和女傳道
就是教會反抗聖經最明顯的證據
我想不出任何事像
「女人在女傳道人這件事上反抗神的話」
這樣影響深遠、超越宗派的
女人在教會裡牧養
傳道是件丟臉的事
他們公然地表現出對神話語
清楚命令的反抗
這是公然的離經叛道
這在我們的文化裡是可以接受的
甚至如今在福音派中也是可以接受的
我這個禮拜讀了一位女性寫的文章
標題是《有道碩就講道》
寫文章的這位女性說
寫這篇文章是為了回答這個問題:
「當會眾逐漸接受女性教牧領袖時
男性至上主義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
所以如果你不願接受女性教牧領袖
你就不是忠於聖經的人
你是個性別歧視者
對神的話的反叛如此地廣泛、嚴重
這是為什麼呢?
為什麼?嗯…
答案可以一路追溯到創世記第三章
所以跟我一起回到創世記第三章
我們會看到這一切是如何開始的
這故事我們都知道:
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被造的時候是無罪的
夏娃從亞當的保護下出來
與撒但相遇
她被引誘、被騙
她犯了罪
亞當跟著犯了罪
整個人類瞬間就墮落了
所以主就咒詛了其中的參與者
蛇在第三章13、14
甚至15節被咒詛了
男人則是在17、18、19節被咒詛
但女人卻是在16節被咒詛
而這非常重要:
「耶和華神對女人說(這是墮落的咒詛):
『我要大大增加你懷胎的痛苦
你必在痛苦中生產兒女
你要戀慕你的丈夫
他卻要管轄你』」(新譯本)
在痛苦中生產是普遍的嗎?
是啊!是啊!
有小孩的女人都有過痛苦
這是很普遍的
這就是咒詛
這是咒詛的前半
但後半部份同樣很普遍:
「你要戀慕你的丈夫
他卻要管轄你」
這是在說什麼?
這是在講性慾、肉體的慾望嗎?
不是的!
因為肉體的慾望在墮落前就存在了
因為當神創造亞當夏娃的時候說:
「要繁衍…增多」
充滿大地!去生小孩吧!
產生小孩的是性慾
女人想和她的丈夫發生關係並沒有錯
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在女人身上有個咒詛
就是她對自己的丈夫有種欲望
而丈夫必管轄她
如果妳對自己的丈夫有性慾
那並不會導致他管轄妳
只會導致你們
以愛的行為結合生出小孩
女人迫使丈夫必須統治她
的這種欲望是什麼?
這是個咒詛!
性吸引力和婚姻的愛並不是咒詛
但無論這是什麼
它都是不好的事
而且會導致衝突
答案在第四章
這特別的說法在舊約摩西五經裡
只使用了兩次
而這裡是第二次
耶和華在第四章對該隱說:
「你為什麼發怒呢?
你還記得獻給神的祭是不蒙悅納的嗎?
你為什麼這麼生氣?
你的臉為什麼這麼難看?
你若行得好 如果你做得對
豈不可以抬起頭來嗎?
如果你有順服
獻的是對的祭品
不是你勞動的成果而是動物的祭品
你就不會有這個問題了
你若行得不好(原因就在於此)
罪就伏在門前
它必戀慕你 你卻要制伏它」
這和第三章的措辭完全一樣
這裡是說:「罪想要得到你
你卻要制伏它」
這正是三章16節要表達的意思:
「有罪的欲望要掌控妳的丈夫
他必須要對妳施行統治」
由於墮落
女人在兩方面受到咒詛
第一個是普遍存在、
眾所周知的:生育的痛苦
第二個是因為她墮落的心
想要打亂權柄與順服的神聖次序
想要掌控她的丈夫
這在不同程度上
是婚姻裡普遍的事實
女人會渴望掌控
男人必須要統治她
這和生育的痛苦一樣普遍
它指的是一種欲望、
一種有罪的掌控欲
這就是為何經常會有女人
嘗試推翻丈夫的權柄
或文化中男人的權柄
很明顯的教會裡有許多的女人
試圖推翻教會裡男性的領導權
回到哥林多前書十四章34節:
「婦女在教會應當保持沉默
因為她們沒有獲准講話
就像律法上所說的那樣
她們要服從」(中文標準譯本)
妳必須控制住自己
因為妳是在與自己的罪惡爭戰
而妳自己的罪惡
會使妳想要推翻妳自己婚姻的秩序:
權柄與順服
妳在教會裡身為女人
經文說:在教會裡要保持沉默
你說保持沉默是什麼意思?
不難理解對嗎?妳什麼話都不說
保羅在這一章已經使用了兩次
一次是在前面28節
在有人用方言或語言說話的情況下
他就應當在教會裡保持沉默」
正如字面上說的那樣
他不可以說話
在30節
在有幾個傳道人的情況下
有人對他們作出了判決:
「如果在坐的人中另有人得了啟示
那先講的就應當保持沉默」
你不能讓各式各樣的人同時說話
亂成一團
當其他人說話時
有人就必須是沉默的
所以這是在講教會裡實際的沉默
因此婦女在教會應當保持沉默
她們沒有獲准講話
然後35節後半
婦女在教會裡講話其實是可恥的
這句話來自使徒保羅
受聖靈的默示用從神而來的命令
禁止任何地方的女人
在任何教會以任何方式說話或講道
所以這就是對問題的回答
我們可以把書合上回家了
就這樣
這是一條絕對的禁令:
「她們在教會是不准講話的」
這表示女人絕對不可以教導嗎?
讓我們看一下提多書第二章
提多書第二章
當使徒保羅在此
對教會裡不同的群體作出教導時
(年長的男人、年長的婦女、
年輕的男人、年輕的婦女)
焦點集中在成熟的婦女身上
第3節
提多書二章3節:
成熟的婦女舉止行動要恭敬
恭敬的舉止行動
就是順服神的話 對嗎?
如果妳是個女傳道人
妳會是個敬虔的婦女嗎?
這不敬畏神!
她們「要生活敬虔
不說讒言
不被酒奴役
用善道教導人」(新譯本)
你看到了嗎?女人當然可以教導!
神呼召女人教導
神呼召她們教導其他的女人
「要教導美好的事」(中文標準譯本)
第4節(NASB):
「好叫她們可以鼓勵年輕的婦女」
年長的婦女教導年輕的婦女
顯然她們也教導自己的孩子
是的!女人教導!
是的!她們教導本質上美好的事!
那她們教導的是什麼?
她們教的那些美好的東西是什麼?
她們教導年輕的婦女…課程如下:
「愛丈夫、愛兒女、自律、貞潔、
善理家務、良善、服從自己的丈夫
免得神的話語受到褻瀆」
(中文標準譯本)
當婦女各自在婚姻裡都不服從自己的丈夫
或女人集體在教會不服從她們的領袖時
神的話語就會蒙羞
妳不能說自己是個傳講聖經的女傳道人
卻因為這個角色使上帝和祂的話語蒙羞
是的!女人教導!
她們教導源自行為舉止敬虔的生活
表示生活敬畏神以至於聽從神的話
她們不說讒言 她們不被酒奴役
她們教導美好的事
她們教導什麼美好的事?
她們鼓勵年輕的婦女愛丈夫、愛兒女、
自律、貞潔(聖潔的意思)、
善理家務、良善、服從自己的丈夫
免得神的話語蒙羞
這是年長的婦女重要的教導責任
就是教導年輕的婦女必須以家庭為重
愛丈夫、愛兒女、服從自己的丈夫
免得神的話語蒙羞
如果婦女的行為舉止不是這樣
那麼神的話語就怎樣?
就蒙羞了!
所以這些當傳道的女人忙來忙去
說是在教導聖經
她們公然反抗聖經所說的
她們在宣傳一種
對處理神的話語異想天開的基督教
保羅在說:
「注意!你得控制一下自己!」
我們回到哥林多前書14章
他說(第34節…真的很重要):
「她們要使自己服從」(NASB)
妳得控制一下自己
妳需要克制自己、自我約束一下
妳們要「使自己服從」
這是源自動詞ὑποτάσσω的
祈使關身語態 意思是「排列整齊」
使妳的生活井然有序
讓妳的生活重新回到軌道
使妳的生活在掌控之下
強迫妳自己順服
透過順服妳的丈夫來順服主
還有順服教會裡的男性領袖
那保羅怎麼辦?保羅就孤立無援了嗎?
他只是一個有問題的大男人主義者?
還是保羅可能有什麼偏見?
如同今日最受歡迎的女傳道人說的:
「這就是保羅!
好吧,可保羅不是耶穌
是耶穌要我講道的!」
這是我們今天處理的問題嗎?
保羅是某種自立門戶的人
他給我們的是與神的要求不一致的個人忠告?
不!因為經文說:
「注意!妳必須要使自己服從!」
為何妳必須要使自己服從?
因為妳墮落的心傾向於想要制伏男人
就是妳的丈夫和教會裡的領袖
如果你讓它變得「高尚」
如果你把它重新定義
就像今天你會聽到的那樣:
「我們必須給女人的是
她們過去幾十年來原本應有的尊重
在教會裡賦予她們地位」
你就是在助長、
支持罪惡與違反上帝標準的行為
給所有教會的標準
就是女人需要控制住自己
並且意識到自己在教會裡不應當說話
這樣做是丟臉的、可恥的
這不是保羅異想天開的說法
因為在34節結尾他說:「正如律法所說的」
英文的Law用大寫的L
指的是聖經
我們知道這一點是因為在前面21節
我們讀到「律法上記著」
然後引用了以賽亞書28章11節
律法只不過是定義舊約聖經的專有名詞
這並不新鮮
上帝為我們所有人的幸福與祝福
精心設計的權柄與順服的次序
從創世以來就有了
舊約對此怎麼說?律法對此怎麼說?
首先,聖經說神造了男人
男人獨自一個人
所以神把手伸進他的身體
取了一根肋骨創造了女人
神創造了女人作為男人的幫手
作為「他的幫手」
我們從創世記得知這一點
我們也知道這在整個舊約裡
有些事情是非常明確的
從來沒有一位女性的祭司
從未有過
無論在北國還是在南國
從來沒有一位被認可的女性君王、女王
他們一直都是男人
唯一一次女性登上王位的
是篡位者亞他利雅
從來沒有一個女先知 像以利亞
以利沙那樣 有不間斷的先知事奉
舊約裡沒有一卷書是由女人寫的
舊約書卷也沒有任何部份是由女人寫的
整個舊約當中有些女人偶爾代表神說話
米利暗被稱為女先知
或代表神說話的人
但這是在某種音樂活動的場合,不是嗎?
在出埃及記第十五章
底波拉是士師記第四章裡的士師
在沒有男人的情況下
耶和華有一次使用底波拉來實現他的旨意
但是當要與敵人開戰時
她卻不打算帶領軍隊
因此她選了一個男人(巴拉)
來帶領軍隊
列王紀下22章提到另一位代表神
說話的女人名字叫戶勒大
然後新約是聖殿裡的亞拿
當耶穌被帶到那裡
要在聖殿裡奉獻時
她說了一句來自主的話
但她並不是一輩子的先知
沒有女人有過持續性的先知角色
但神偶爾會使用女人代表他說話
在新約裡就是腓利的女兒們
有一次主使用她們說話
不是在教會崇拜中間
卻代表神說話
這些例外證實了總原則!
你在舊約裡任何地方
找不到任何作祭司的女人、
作屬靈領袖的女人、作先知的女人
但反叛是進行式
女人要嶄露頭角
可悲的是她們做到了
翻到以賽亞書第三章
以賽亞書第三章
審判即將來到
清算的日子即將來到
這是以賽亞的信息
這是聖經中非常有力的一段話
我們要從16節開始看
神譴責女人
「耶和華又說:『因為錫安的女子高傲
走路挺直頸項」就是伸出脖子來
「媚眼看人』」
所以你看到女人
走出上帝制定的界線、
擺脫自己丈夫的控制
帶著誘惑人的心
將自己展示在眾人面前
她們「俏步徐行
(一種想要引誘人的特定步伐)
用腳發出叮噹聲
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