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獲新生(派博)中文發音中文字幕 - 12.上帝的至高主權─福音得以整全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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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一同翻到馬可福音第八章
我們從三十一節讀到三十八節
馬可福音八章
我希望你們都把聖經翻開
不管是手機上的聖經
或是書本的聖經
這很重要
你們要跟我一起看
馬可福音8:31
耶穌開始教導他們說:
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
被長老、祭司長
和文士棄絕
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
耶穌坦白地說了這話
彼得就把他拉到一邊
責怪他
耶穌轉過來,看著門徒
就責備彼得說:
撒但,退我後邊去吧!
因為你不體貼上帝的意思
只體貼人的意思
於是叫眾人和門徒來
對他們說: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
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
必喪掉生命
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
必救了生命
人就是賺得全世界
卻賠上自己的生命
有甚麼好處呢?
人還能用甚麼
換回自己的生命呢?
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
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
人子在祂父的榮耀裡
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
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
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
天父,我請求你使基督
藉著祂的話語顯明自己
讓每一位聽眾
都能打從心底清楚地
意識到這世上一切的榮華福貴
一旦與基督相比
就完全不值一提
不值一提
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三十一節到三十三節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說
基督受苦、遭棄絕與被殺害
是上帝的計畫
上帝也早就預言了這些事的成就
因此,如果你反對基督受害
那就變成是採取撒旦
或墮落之人的立場了
這兩者基本上是沒有分別的
換句話說
三十一節到三十三節
這段經文
讓我們明白說基督的死
與上帝有何關聯
這個關聯就是
上帝計畫、預言、並且實行了
基督受死這件事
因此基督的死並不是
偶然的,而是福音
這就是8:31-33的總結
怎麼說呢?
第三十一節說人子「必須」
受苦 這就是關鍵字
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
「必須」被長老、祭司長
和文士棄絕
「必須」被殺,過三天復活
人子「必須」被殺
過三天復活
這四件事情都是
「必須」發生的
而不是「可能會」發生
也不是「應該會」發生
甚至不是「將會」發生
而是「必須」發生
這四件事情都是
「必須」要發生的
祂必須受苦,必須被棄絕
必須被殺,也必須復活
三十二節指出
耶穌是明明地說這話的
因此,當彼得責怪祂的時候
我們知道並不是因為
耶穌沒有把話講清楚
耶穌說的這些話
一字一句都很清楚
彼得也聽得懂
但彼得聽完之後
卻是把耶穌拉到一邊
責怪耶穌
耶穌到底說了什麼?
為什麼彼得要責怪祂?
耶穌說
祂的受苦、被棄絕
被殺與復活都是必須的
是的 必須的
彼得卻因為這些話
而責怪耶穌
經文並不是說
彼得被這些話嚇到了
然後連忙勸耶穌趕緊躲起來
不是的,經文也不是說
彼得對耶穌感到同情
為祂將要受的苦而同情祂
這些都不是彼得的反應
彼得的反應
是對耶穌這番話感到不滿
這就是「責怪」的意思
「責怪」並不只是
「不認同」而已
更是表達不滿與反對
彼得責怪耶穌
認為耶穌說了不該說的話
耶穌不是只說
這些事情必須發生嗎?
彼得為什麼責怪祂呢?
耶穌啊,你說得不對
我認為你的受苦、被棄絕
被殺、還有復活
都不是必須發生的
所以我責怪你
然後耶穌轉過身來斥責彼得
這裡的「責怪」與「斥責」
在原文中都是同一個單詞
三十三節
耶穌轉過來,看著門徒
就責備彼得說:
撒但,退我後邊去吧!
因為你不體貼上帝的意思
只體貼人的意思
祂不是說「只體貼撒旦的意思」
而是說「人」
因為墮落之人的想法
與撒旦的想法是一樣的
彼得啊
你並沒有照上帝的方式
看待我將要受苦這件事
彼得啊 你不喜歡我說
「必須受苦與被殺」
你不喜歡我說「我將要被殺」
你覺得你比較有智慧嗎?
你甚至責怪我
你這樣並不是在顧念
上帝的意思
你知道嗎
彼得啊
錯的人是你
你才是該受責備的人
你不喜歡我說這些話
撒旦也不喜歡
你沒有發覺你
這樣是在替撒旦說話
我說這些事情必須發生
這讓撒旦意識到說原來這不是
牠的陰謀達成了
而是我自願捨命的
這就是上帝的計畫
撒旦發現自己的時候不多了
牠知道自己的失敗
已經是無可避免的了
彼得啊
你的想法跟世人一樣
你們都不喜歡我說這些話
所以我說你是撒旦
說你只顧念人的意思
墮落的世人都不喜歡我說
「必須受苦」
「必須被棄絕」、「必須被殺」
以及「必須復活」
那麼
彼得、墮落的世人以及撒旦
都反對的是什麼呢?
彼得甚至為此責怪耶穌
耶穌所說的這些「必須」
這些無可辯駁的「必須」
有什麼特別的涵義嗎?
不然為什麼會引起
彼得的責怪呢?
為什麼?
為什麼耶穌必須受苦?
為什麼祂必須被棄絕?
為什麼祂必須被那些
不法之人殺害?
為什麼祂必須復活
用以回應?
這些問題的正確答案有很多
我講四個就好
第一
人子之所以必須受苦
被棄絕、被殺與復活
這是因為聖經是這麼預言的
而聖經的預言絕不落空
絕不落空
人子必須受這些苦
因為以賽亞書五十三章
已經預言說
祂將被藐視,被人厭棄;
多受痛苦,常經憂患
祂必須被嘲笑,被羞辱
因為詩篇二十二篇
是這樣預言的
祂必須受背叛因為
詩篇四十一篇是這樣預言的
四十一篇
祂必須被人吐口水在臉上
又被毆打
因為以賽亞書五十章
是這樣預言的
耶穌在當時所受的苦
早在那幾百年前
舊約聖經就已經有預言了
聖經的預言絕對不會落空
全都會應驗
祂必須被棄絕
因為經上說:
匠人所棄的石頭
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你們還記得這經文嗎?
祂必須被殺
你們沒讀過
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嗎?
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
從活人之地被剪除
耶和華以祂為贖罪祭
祂將命傾倒,以致於死
人還是使祂與惡人同埋
這些經文都表明說
祂必須被殺
祂也必須復活
以賽亞書五十三章
也有預言說
祂的年日必然長久
耶和華所喜悅的事
必在祂手中亨通
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
便心滿意足
祂必須受苦
必須被棄絕
必須被殺
也必須復活
因為聖經早就預言了這些事
絕不落空
這就是第一個答案
第二
人子之所以必須受苦
被棄絕、被殺害
又必須復活
是因為上帝不但預言了這一切
也確實地執行
聖經的預言之所以會成就
並不是因為上帝預知到
這些事情會發生
好像祂有個可以預知未來
的水晶球一樣
上帝的話語之所以會應驗
是因為
耶利米書1:12
我留意保守我的話
使它實現
上帝的預言
並不是在預知說誰會做什麼
而是在宣告祂要透過誰
來做什麼
祂留意保守祂的話
使它實現
祂是上帝,不是算命師
祂是上帝
有何神像祂,從起初
指明末後的事,說:
我的籌算必立定
然後下一句說
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
祂可不是等著看事情
會不會成就
祂會親自成就祂所說的話
所以我才說這些事情
是上帝「執行」的
而不只是祂所預言的
這就是這些事情必須發生的
第二個原因
人子之所以必須受苦
被棄絕、被殺與復活
第三個原因就是:
這一切都是上帝在創造
世界之前就計畫好的了
上帝預言了這些事情
也親自計畫、親自執行
上帝有無限的智慧
祂不會異想天開
或是隨便做一些蠢事
他不是隨機行事
祂做的每一件事
都有祂的智慧
祂以智慧立地
以聰明定天
祂以智慧創造萬物
深哉
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
祂的蹤跡何其難尋!
祂所做的事都充滿了智慧
祂的計畫也是以
無限的智慧去制定的
使徒行傳4:27
就有清楚地提到說
基督受苦、被棄絕並被殺害
是上帝的計畫
請注意
希律和本丟•彼拉多
外邦人和以色列民
他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
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
成就你手和你意旨
所預定必有的事情
所以這四
群殺害耶穌的兇手
希律、彼拉多、暴民、士兵
這四群人所做的事
就是上帝計畫要成就的事
他們做成了上帝
所計畫的事
因此耶穌必須受苦、被棄絕
被殺、也必須升天
上帝計畫、預言
並且實行了這些事
這些事情必須發生
還有第四個原因
人子之所以必須受苦
必須被棄絕
必須
必須被殺,不只是必須死
而是必須被殺死
也必須復活的
第四個原因
是為了要成就一個終極
且絕對無誤的目的
以弗所書1:11
這原是那位
隨己意行萬事的上帝
照著自己的旨意所預定的
為要使我們頌讚祂的榮耀
頌讚祂的榮耀
以弗所書1:4-6
講得更具體:
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
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
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
得兒子的名分
祂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呢?
好使祂恩典的榮耀
得著頌讚
耶穌在馬可福音八章這邊
並沒有講這麼多
不過祂在10:45
就有講得更清楚了
馬可福音10:45
人子受苦、被棄絕、被殺害
他是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還記得這段經文嗎?
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
乃是要服事人
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也就是說馬可福音10:45
把8:31所說的受苦
遭拒與受死
定義為一種贖價
祂捨命作許多人的贖價
恩典就湧向了這些人
他們的罪得了赦免
他們從捆綁當中得到釋放
是這樣子的
豐盛的恩典湧流
因為祂捨了自己的命
所以耶穌受苦
被棄絕與被殺害
是為了要成就上帝
終極的目的
將憐憫與恩典賜給罪人
使罪人得以脫離枷鎖
現在
這五十年來
發生了許多非常令人驚奇的事
這些事情的發生
都與這段經文有關
我們舉例來說
福音聯盟(TGC)的成立
有十五年了
這段期間,也有好幾百個…
我本來是想說有好幾千個
後來想說講得保守一點好了
總而言之
有無數的事工
教會、學校
宣教機構、出版社、網站
屬靈運動
在這段時間當中
陸續在各個國家裡出現
無數的人
開始清楚地意識到:
上帝的主權
與上帝的福音
兩者之間的關聯
是美妙又密不可分的
越來越多人開始明白
並且珍惜這個真理
他們發現原來上帝
對萬事萬物的掌控
和他們原先想的不一樣
許許多多的人開始發現
上帝擁有至高權柄的這件事
並非什麼無關痛癢
或咬文嚼字的學術辯論議題
而是一個榮耀又神聖的事實
整個福音之所以
能夠聯繫在一起
正是因著這個事實
耶穌在三十一節說:
人子必須受苦
必須被棄絕,必須被殺
必須復活
是因為上帝已經這麼預言了
所以也必如此執行
上帝憑著那無人能夠攔阻
的旨意立定了這些事
也就是說
如果上帝沒有
統管萬物的權柄
那麼福音就不復存在了
如果上帝沒有
至高的統治權
如果祂沒有
至高的統治權
那就根本不會
有福音的存在
我說得具體一點:
基督是在上帝祂至高
權柄的掌控下受苦的
基督是在上帝至高權柄
的掌控下被棄絕的
基督是在上帝至高權柄
的掌控下被惡人殺害的
假如基督受苦
被棄絕和被殺害這些事
不在上帝的掌控之中
那麼福音就不會存在了
基督的死是若是偶然的
祂就無法救贖任何人
假如這些事情不是出於
上帝的計畫和預言
假如基督的受苦
被棄絕和被殺害是出於偶然
那祂就不可能
救贖的了任何人
基督所承受的這些事情
全都是上帝救贖計畫
當中的一部份
為的是要救贖我們
這些事情的每一個層面和細節
都是祂計畫好的
以致它能夠能成功
因此,若上帝沒有
至高的主權就不會有福音了
各位要知道
確實有一些人試圖要把
上帝至高的主權
與基督所承受的那些苦難
給切割開來
認為基督受苦、被棄絕
和被殺害都與上帝無關
有非常多的人
都是持這種立場的
這些人
包含一般信徒和牧師
也有的是神學院的教授
他們 這些人試著
想要把上帝統管萬有的權柄
與福音切割開來
確實有這樣的人
而我剛剛提到說
這五十年來
全世界有無數的人開始
意識到這種立場的愚昧
根本不符合聖經
一點也不可取
因為這種立場
是想要拆毀福音
無數的人開始發現:
聖經一在地指明說
上帝至高的權柄
正是整個福音
得以聯繫的關鍵
基督的福音
與上帝的至高主權
兩者密不可分的
他們讀到馬可福音8:31
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
必須被棄絕,必須被殺
也必須復活
他們不用特地
去看什麼深奧的解經書
因為經文
已經寫得很清楚了
他們也看到了
基督必須受苦
必須被棄絕
必須被不法之人殺害
對吧
這樣的真理
讓無數的人開始屈膝敬拜
他們對上帝說:
這可是你的獨生子呢
是你的獨生愛子
你親自計畫,親自執行
親自實現
祂的受苦,是你的計劃
祂被棄絕,也是你的計劃
你讓祂為了我而被殺
為的是要使我得救
得享永恆的喜樂
你用最沉重的代價
把最珍貴的禮物
賜給了最不配得的人
因此,無數的人
情不自禁地
向上帝屈膝,說:
我愛你
我愛你
這樣的事正在發生
這是不可辯駁的事實
上帝正在讓許多人
意識到這個真理
上帝擁有統治一切的權柄
無數的人逐漸體會到
這個事實的甜美
無限的甜美
因為他們發現整個福音
之所以能夠聯繫在一起
就是因為上帝擁有
至高的權柄
那麼也就是說
三十一節提到的這些事情
也就是這些因著
上帝至高權柄
而必須發生的事情
就是福音
無罪的人子受苦
被棄絕
被殺害,又從死裡復活
這些事無疑都是
創造萬物的上帝所預先計畫
預先定下旨意
並且指明要執行的事
這樣,你們應該要問我
我這樣的解釋有沒有符合
馬可福音的寫作脈絡
我把三十一節裡這些
必須發生的事稱為福音
這樣有符合馬可福音
的寫作脈絡嗎?
是的,我認為有
我可以提出三件事來佐證
首先
在兩章之後
也就是10:45那邊
耶穌提到說
祂捨命是為了作贖價
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
乃是要服事人
並且要捨命作許多人的贖價
也就是說
耶穌之所以必須受死
是為了要捨命
作許多人的贖價
要使許多人得到自由
這就是祂必須受苦
被棄絕與被殺害的目的
也就是要作許多人的贖價
祂經歷這些苦難
付清了贖價
所以我稱之為福音
第二的佐證
就是三十一節提到的受苦
棄絕與被殺
在14:24那邊也有提及
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
為多人流出來的
所以耶穌藉著受苦
被棄絕和被殺害
來買贖、確立、保證
帶來了新約
祂的血就是新約
這個新約的內容是什麼呢?
是這樣的
耶利米書31:33
耶和華說:
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
我要將我的律法
放在他們裡面
寫在他們心上
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
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
所以新約的內容包含了
新的心、赦罪
這都是藉著耶穌的受苦
被棄絕和被殺而確立的
這就是福音,是好消息
因為這些事情
使新約得以確立下來
還有第三個佐證
可以佐證我前面所說的內容
是與馬可福音一致的
可以佐證說三十一節
這些事情就是福音
因為就在三十五節
耶穌提到了「福音」這個詞
凡要救自己生命的
必喪掉生命
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
必救了生命
祂用「福音」來指
稱三十一節所提到的事
所以我根據馬可福音
第八章
做出有關福音的結論:
福音這個好消息
告訴我們說
那位擁有至高權柄
統管萬有
審判全地的上帝
精心策畫了
這個贖價的償還方式
祂以人子受苦、被棄絕
被殺害作為贖價
使許多人得以脫離
上帝對罪惡的咒詛
並且得到新的生命
這就是福音
福音使我們
情不自禁地喊說:
我該做什麼?
才能得到這樣的救贖?
我到底該做什麼才好?
我怎樣才能有分於
這個好消息?
我該怎麼跟祂一起承受
三十一節這些苦難
並且有分於祂的復活呢?
我想要跟這個好消息有關係
我該怎麼做才能得救?
耶穌用三十四到三十八節
來回答這個問題
祂不只是對門徒說
也對眾人說:
對他們所有人傳福音
我們來讀
於是叫眾人和門徒來
對他們說:
若有人要跟從我
就當捨己
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
必喪掉生命
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
必救了生命
人就是賺得全世界
卻賠上自己的生命
有甚麼好處呢?
人還能用甚麼
換回自己的生命呢?
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
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
人子在祂父的榮耀裡
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
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
耶穌的回答是什麼呢?
我們該如何才能有分於
三十一節的福音呢?
我們可以翻回
馬可福音1:15
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
你們當悔改,信福音!
這就是簡短的答案
悔改,信福音,就能得救
悔改並且信福音
這樣就對了
這樣說也沒錯
我們傳福音的時候
也確實應當這麼說
我們確實要對人們說:
你們當悔改,信福音
這是全世界最好的消息了
所以要勇敢地去講
不是嗎
然後說:要離棄以前
不信的時候所崇尚的惡行
並信靠福音
你也可以像保羅跟西拉
回答那位獄吏一樣
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
當信主耶穌,就必得救
只要信,就能得到
福音的救贖了
你就有力量忍受痛苦
棄絕與死亡並得到永生
永遠與祂同在
只要信,就必得救
這樣回答也是正確的
但是,棘手的部分就在於
無論是以前或現在
許多人對於「信」
這個字的理解
與聖經有很大的出入
就算你引用聖經
他們對這個字理解
還是很混亂
人們就是不肯
以耶穌的說法為基準
去理解「信」這個字
我問你們
無論你們來自哪裡
這個世界上
哪裡可以找到有一群人對
「信」的了解
是與耶穌對
「信」的說明一致的?
你告訴我
耶穌在三十四到三十八節
所說的內容
我認為是在回答
「我該做什麼,才能有分於福音」
這個問題
耶穌這段話
並不是用來取代「信」
而是在告訴我們「信」
的真正含意
我講的這些話
你們都要透過聖經去檢驗
我再重複一次
耶穌在三十四到三十八節
所說的這段話
並不是指我們
信了福音之後
另外還要加上這些條件
才能得救
祂這段話是在告訴我們
真正的「信」是什麼意思
我講得更清楚一點
請看第三十四節
於是叫眾人和門徒來
對他們說:
若有人要跟從我
ESV版本
在這邊不是翻「跟從」
我覺得蠻奇怪的
若有人要跟從我
就當捨己
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這句話兩次提到「跟從」
我認為祂意思就是:
所謂的跟從我
意思就是做這兩件事:
那就是
捨己和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這就是「跟從我」的意思
捨己
並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就是在跟從我
若有人想要跟從我
與我一起承受苦難
棄絕和死亡並進入永生
永遠與我同在
永遠與我在一起
那就應這麼做:
捨己,並且背起
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