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改革宗神學是什麼? - 05 - 唯獨信心-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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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宗神學是什麼(史普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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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繼續來了解改革宗神學是什麼。在上次的課程中,我簡短地介紹了傳統福音派神學的首要教義,這個教義是改革宗和其他傳統新教宗派都共同接受的。這個教義就是唯獨因信稱義,這也是十六世紀宗教改革的核心議題。今天我要繼續來講解這個教義。我們已經探討過「稱義」這個用詞的基本涵義了,我們也花時間探討過「唯獨」和「信」的涵義了,所以今天我要來講的是這當中幾個特別的元素。

來複習一下,「稱義」這個詞的意思就是指上帝宣判一個罪人在祂眼中是義的。十六世紀那時候的爭議,有一部份是關於「稱義」這個詞在詞源學上的由來。英文的「稱義」這個詞是來自拉丁文“iustificare”。在中世紀的時候,教會開始以拉丁文聖經為依據來去解釋有關稱義的教義,也就是以拉丁文版本的聖經作為解讀聖經的依據,而不是以希臘文新約聖經為依據。於是有個早已存在的問題就浮現了,那就是“iustificare”這個詞在古羅馬司法體系當中的意思是指「使成為義」,使某人成為義。“Iustus ficare”的意思就是「使成為」。因此當時的教會開始有個觀念,認為上帝在稱一個人為義之前,會先使這個人本身成為真的義人,然後才稱這個人為義。

但是改教家認為,希臘文聖經中的“dikaiosyne”是指一個人在還沒有真的成為義人之前,上帝就已經先歸算、看待、或稱這個人為義了。這邊我必須要說,關於稱義的爭論,有一部份是聚焦在:這個義是怎麼來的?當我們說「因信稱義」的時候,這是一種說話的方式。「因信稱義」的「因」在我們的語言中是個間接受詞,也就是手段性的間接受詞。說得具體一點,就是工具性的間接受詞。所以十六世紀當時的爭議有一部份是在關注說:稱義的工具因是什麼?或者說稱義的方式是什麽?

現在的羅馬天主教認為稱義需要信心,至少對成人而言是這樣。但在一開始的時候,他們認為稱義是透過他們所謂「洗禮的工具因」來達成的。他們認為在洗禮這個聖禮當中,恩典會被注入到靈魂裡面。這個注入或澆灌到人靈魂裡的恩典,就是使人得救的恩典。一個人在嬰兒時期領受了這樣的恩典注入後,他就是處在蒙恩的狀態當中,他會持續處在這狀態中,一直到他後來犯下嚴重的罪行為止,也就是所謂「至於死的罪」。

「至於死的罪」之所以是至於死且不可原諒的,是因為這種罪非常嚴重,會消滅那已經注入到靈魂裡的恩典。所以在嬰兒時有恩典注入的人,可能在長大後犯下至於死的罪,他雖然有真信心,但卻已經失去稱義的恩典了。也就是說,一個人犯下至於死的罪,可能仍然擁有真信心,卻不被稱為義。我們必須知道天主教有這種觀念。這樣的人如果要重新回到蒙恩的狀態中,就必須要有天特會議所說的「第二塊稱義的木板」用來修復他們觸了礁的靈魂。

天主教將這個「第二塊稱義的木板」定義為懺悔禮。講句實在話,十六世紀的整個爭論都圍繞在懺悔禮上。我們都知道贖罪券當時在德國引起的爭議,還有特次勒到處販賣贖罪券等種種事件,這些事情都跟教會所謂的懺悔禮有關。這種聖禮是由好幾個步驟組成的,讓人在犯下至於死的罪之後,可以重新獲得救贖。換句話說,這樣的人必須透過懺悔禮才能再次成為義人,而這個聖禮是由教會執行的。

這種聖禮有好幾個步驟,首先是告解,罪人必須向教士承認自己所犯的罪:「神父,我犯了罪,我做了如何如何的事。」懺悔禮當中也包含了教士的赦罪,就是在懺悔者懺悔完畢,並且做到教會要求的所有事情之後,教士就會說:“Te absolvo”,我赦免你的罪。然後懺悔禮的下一個步驟,就是要這個人去做補贖的工作,這樣才能恢復到蒙恩的狀態。

所以,這需要信心,需要認罪,需要教士的赦罪,需要補贖的工作。當時的天主教會在這一點上非常謹慎,他們說這些補贖的工作並不會產生他們所謂的「義理功績」。這種功績非常良善、非常純正、非常配得讚賞,甚至就連上帝也必須要獎賞這樣的功績。他們說補贖並不會產生這麼高等的功績,而是產生所謂的「情誼功績」——“meritum de congruo”。情誼功績也是真實的功績,不過它是人在領受恩典之後才做出來的,因此它不如義理功績那樣美善,但它仍然是有功績的。因此上帝將擁有這種功績的人恢復為義人,是合乎情誼且適當的。

總而言之,天主教認為稱義的主要途徑就是聖禮,首先是透過洗禮,再來就是透過懺悔禮。但是改教家反對這種觀點。他們提到「工具因」,他們借用了當時教會的用詞以及古代的用詞,來源是亞里斯多德。他對各種原因做了詳細的分類,亞里斯多德將工具因定義為做成某件事的媒介。就像是一個雕刻家在雕刻的時候,要將一塊石頭或一塊木頭雕刻成雕像,他雕刻的工具因就是他的鑿子,也就是他用來達成目的所使用的工具或器械。改教家說,稱義的工具因是信心,基督的義是藉著信心而賜給我們的。

這引發了另一個議題,這可能是眾多相關議題當中最接近爭論核心的一個了。這個議題就是:恩典究竟是注入而來的,還是歸算而來的?羅馬天主教認為恩典是透過聖禮而注入的。他們認為恩典是量化的,可以用量化的術語去描述。他們認為恩典是透過聖禮而被注入或澆灌到一個人的靈魂之中,基督的義就這樣澆灌進入了這個人的靈魂。若沒有基督的義,就不會有稱義這回事了。

我很遺憾地說,新教徒經常毀謗羅馬天主教,說正統新教和正統天主教之間的差異,就是新教徒相信人是因信稱義的,而天主教徒相信人是因行為稱義的,誣賴說他們認為人不需要耶穌基督所做成的事也能得救。這是對羅馬天主教的毀謗。羅馬天主教一直都有教導說,基督所做成的事對人的救贖而言是絕對不可或缺的。

那真正的差別是什麼呢?耶穌基督所做成的事,以及祂的功勞,是怎麼轉移給我的?是怎麼使我受益的?羅馬天主教的回答就是:基督的義透過聖禮而注入到一個人的靈魂之中,然後這個人必須非常配合,並且認同這個注入的恩典,以至於他對這恩典的回應,使他成為真正的義人。於是就像天特會議所說的,真正的義就因此存在他裡面了。也就是說,他藉著基督恩典的幫助而成為義人,不是單靠自己的力量,而是與基督的恩典合作。基督的恩典注入他的靈魂之中,他也與這恩典合作,以至於這罪人如今成為真正的義人。只有在這個時候,上帝才會稱這個人為義。

也因此,天主教必須有煉獄的教義,說人的靈魂要經過持續好幾千年的潔淨與煉淨,然後才會達到足夠聖潔的程度,可以被上帝稱為義人。

至於新教的教義,簡單地說,就是認為基督徒一信主的時候,就會得到聖靈的澆灌,聖靈會住在我們裡面,在我們裡面動工,幫助我們成長與成聖。至於稱義,新教的觀點認為,是上帝將義歸算給那些有信心的人。所謂的歸算,意思是說:從一個人身上轉移到另一個人身上。也就是說,耶穌的義在上帝眼中轉移到信徒的身上了。因此,當上帝看這位信徒的時候,祂並不是看到這個人在律法上的罪,而是看到基督的義遮蓋在這個人身上。

這種關於歸算的概念有兩個層次。首先,贖罪在我們的得救當中是具有核心地位的。因為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是代替我們死的,祂擔當以色列的罪而死,祂是無瑕疵的羔羊。上帝將以色列百姓的罪歸算在祂身上。還記得舊約裡的贖罪日嗎?祭司將雙手按在代罪羔羊身上,表示說將以色列百姓的罪孽轉移到這頭羊身上,牠會被趕出上帝的面前。所以,說到十字架在新約裡的意義,基督就是那位受苦的僕人,祂擔當祂百姓的罪孽。祂受苦並不是因為祂自己的人性本身有罪,而是因為祂代替了我們。上帝將我們罪惡歸算到祂身上。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承擔了上帝的審判,也就是上帝的憤怒,藉此滿足了上帝的審判。上帝施加在基督身上的刑罰,是針對我們的罪,因為上帝將我們的罪歸算在基督身上了。

我常說,如果你在兒童主日學中問一個六歲小孩說:「耶穌為你做了什麼呢?」上過主日學的小孩都知道要回答說:「耶穌為我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沒錯,確實如此。就這樣嗎?如果耶穌光是被動地承擔上帝對罪惡的懲罰,就足以使不義的人被稱為義了,那麼祂大可以從天上降下來之後就直接上十字架,然後就重返天國了。然而,耶穌是透過婦女生下來的,祂順服了律法,祂一生都嚴格地遵行了上帝律法當中的每一個細節和要求。為什麼呢?為什麼祂要施洗約翰給祂施洗,說應當盡這諸般的義?

改教家知道基督的主動順服有什麼樣的意義。基督不只是為我們的罪而被動地付上贖價,祂同時也主動地達成了完美的義。假如祂只為我們付上贖價而已,那祂就只能讓我們回到起點而已,也就是亞當墮落之前的狀態。沒有罪,天真無邪。雖然無罪,卻也沒有主動的順服,無法在公義的上帝面前得到讚賞,無法得到公義的獎賞,也就是永恆的生命與天國。基督不但是為我們死,也為我們活。

這就是福音的重點。當我信靠祂的時候,不但是我的罪在十字架上被轉移到祂身上了,同時祂完美的義也轉移到我身上了。也就是說,當上帝宣判我們為義的時候,祂是因為基督的義才稱我們為義的。因為我們藉著信心而成為在基督裡的人,也因此我們說稱義的工具因就是信心,因為將我們與基督連結在一起的工具或媒介就是信心。

馬丁路德堅持,罪人之所以能夠被稱為義,是因為有“iustitium alienum”這種義,也就是外來的義,或者說轉移而來的義。馬丁路德說這種義是“extra nos”,是在我們以外的。如果要等到真正的義在我裡頭完美地呈現出來,我才能被稱義,那到底要等多久呢?等到天荒地老。

然而福音的好消息告訴我們,上帝白白地稱不義的人為義,只要他們相信,祂就將不屬於他們的義賜給他們。這個義不是他們的,這個義是基督的,唯獨這個義完全滿足了上帝完美的標準。所以我們所謂的「唯獨因信稱義」,其實更完整的意思是說:「唯獨因基督稱義」,因為我們賴以稱義的基礎就是基督公義的功勞。在上帝眼中,只有祂擁有完美的義,而當我們信靠祂的時候,這樣的義就白白地賜給我們了。

說完這些,現在要接著講解的就是:「因信稱義」是什麼意思?雅各告訴我們說:「你信上帝只有一位,你信得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也就是說,我們確實有可能把「相信」當作是單純在理智上認同某個正確觀念而已。有人問說:「你相信耶穌為你而死嗎?」你說:「是呀,我相信。」這本身並不會給你帶來得救的信心。

改教家說,使人得救的信心至少有三個元素。首先是“notitia”,意思就是資訊或資料。我們必須相信福音的內容,必須相信耶穌是我們的救主,必須相信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也必須承認我們在聖潔的上帝面前都是罪人。這就是我說的資訊。

第二個元素就是“assensus”,也就是理智上的同意。我必須同意這些事情都是真實的:耶穌確實為我的罪而死。這不只是像通過一場神學考試而已。一個人可以知道這些資訊,甚至也認同說這些資訊是真實的,但就連撒旦也知道這些內容。撒旦知道耶穌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但撒旦並沒有因此而得救。為什麼呢?因為使人得救的信心有個關鍵元素,就是所謂的“fiducia”,也就是個人的信靠與仰賴。

上帝將使人得救的信心賜給那些唯獨信靠基督並仰賴祂的義的人。改教家說,「唯獨因信稱義」這個信並不是沒有對象的信。只要有真信心,只要你真的信靠基督,那你就真的是被上帝稱為義了。只要你有真的信心,這樣的信心就必定且毫無疑問地會立刻產生成聖的果子。如果沒有結出相稱的果子來,那這就證明你根本沒有被稱義,因為沒有帶來順服的信心,就是雅各所說的「死的信心」。這種信心無法使人被稱義。

馬丁路德說,稱義是因著所謂的“fides viva”,也就是活的信心、有生命的信心,能透過順服而展現出來的信心。我們探討的議題就是:我該怎麼被稱為義呢?不是靠著我自己的義,不是靠著我自己的功德,而是唯獨靠著基督的義。


翻譯配音/RTV Taiwan

授權

Ligonier Ministries
https://zh.ligonier.org/

翻譯配音:RTV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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